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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州同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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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椒的小美好
一、從法律層面來說,領結婚證是婚姻法的規定,也是為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只有領了結婚證那才是真正的結婚,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保障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二、領結婚證是必不可少的一種儀式
現代社會越來越多元化,在全世界開放交融的思潮下,很多人會覺得,結婚證只不過是一張紙而已,只要彼此相愛,有沒有這張紙都一樣。其實不然,中國自古以來都講究三媒六聘,這並不是封建的糟粕,而是對女方的一種尊重,這樣才會被夫家的家族承認。現代社會雖然不用那麼繁瑣,但是去民政局領個證卻是必不可少的。從法律上標明彼此是已婚人士了。
三、結婚證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出軌的發生
我曾經看到過一組資料,50%的男人會出軌,30%-50%的女性會出軌。在出軌這樣普遍的情況下,結婚證恰好是可以降低出軌機率的最大保證。
社會就像一個大染缸,當網路和周圍充斥著外遇,出軌之類的資訊的時候,很多人都自然覺得外遇是人之常情,也都紛紛效仿。而民政局的一紙結婚證,不光是法律上承認的合法夫妻的意義,同時它加深了我們的承諾,當我們填寫結婚申請,在結婚證上籤下了自己名字的同時,我們也擁有了對自己更強的約束力,我們在承諾自己未來的行為。
結婚證就像身份證駕駛證畢業證一樣,它是一種身份的象徵,給彼此一個合法身份的載體,亦是一種承諾,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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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米拿
也可以同居生孩子無須領證 !各自有自己較高收入 !都要強 !男女平等 !誰離開誰都沒問題 !性格開朗 !就象現在有些女生不結婚 不談戀愛 只要生孩子自己養,當然有辦法借優良品種及智商高的品種 。這樣女人經濟獨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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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樂怡兒
雖然不完全是。但是確實最重要的因素。一張看似普通的結婚證 保護者婦女的合法權益,約束著夫妻雙方的行為舉止。避免其中一方作出傷害對方的行為,時刻提醒雙方,婚姻不是兒戲,要為此付責任。如果人人結婚不用領結婚證,相當於談戀愛,不喜歡就分手 那還結婚來幹嘛。人人都過著自由的生活。生下下一代沒人管沒人顧,社會都亂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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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律師王偉華
作為一名婚姻家事律師,我們就來看看領結婚證的同居和沒有領結婚證的同居,法律的保護如何不同?
首先是共同財產制度。中國婚姻法預設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也就是,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從領取結婚證的那天開始,你掙的錢就有他的一半,相對應的,她掙的錢也有你的一半。共同財產共同共有,不分份額的共同所有。而未領結婚證的是分別財產制,誰掙的是誰的。
其次是婚生子的預設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的子女均預設屬於婚生子。相反的,如果對方認為孩子不是親生的,需要舉證證明。而且,如果另一方拒絕配合鑑定,法院也不能強制進行親子鑑定。未領結婚證同居而生下的孩子,需要改造充足的證明義務,證明同居關係的存在,證明孩子是對方的。而法院又不強制親子鑑定,難度可想而知。
再次是,家事的相互代理權。對債務代理權有所限制,但是,相互之間購買個家電,買個小東小西啥的,夫妻之間是有相互代理權的。夫妻共同債務的共同代理權在於需要將借來的款項用於夫妻的共同生活或生產,否則不被認定為相互的代理權。
最後是,相互扶養照顧的義務。通俗點講,另一半有權在醫院裡,決定是要救你還是拔管。另一半生病了,你不能不管。必須改造法定的夫妻之間相互照顧的義務,嚴重的可能構成遺棄罪。而同居關係的另一半,如果遇到同居者逃離責任,只會受到道德譴責而非法律的制裁。
簡述以上四點,與未領結婚證的同居是有明顯區別的。
除了法律上的保護外上的好處外,還能給對方以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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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初見165512074
我覺得是為了約束那些心懷不軌的人吧,比如說騙婚,我表哥(阿斌)就碰到了這樣的事
不管男女,到了三十還沒有物件,總會被各種催婚,阿斌也不例外,經人介紹,認識了小玲(化名),兩人相處得還不錯,加上雙方年齡都不小了,父母都希望儘快定下來,小玲第一次正式到阿斌家裡,阿斌的父母給了6000紅包,按照當地習俗,最多隻要給600,小玲的父母在特別滿意
第一次去女方家提親,阿玲父母提出要十五萬彩禮,對於剛剛建了房子的阿斌來說,一時之間拿不出這麼多錢,幾番討論,以八萬彩禮告終,但是女方收了彩禮,卻並沒有立馬結婚的意思,轉眼又過了一年多,這期間,經常要阿斌給她家裡買傢俱家電之類的,給小玲及她父母買衣服包包首飾更加不計其數,阿斌家裡也非常著急,想著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想要女方家給個答覆,如果實在不願意,退了彩禮也行,平時花的錢也沒打算要回來,女方或許不想退,就答應了辦酒席,也住到了阿斌家裡,但是一直以各種理由不去領證
“結婚”之後,小玲不僅要掌管阿斌的收入,還要阿斌父母也把錢交給她保管,阿斌父母為了不讓她鬧,想著反正是一家人了,就把家裡的經濟大權都交到了她手上,沒想到,不到一年,小玲帶著所有的錢走了,再也沒有回來過,後來才從側面瞭解到,她跟一個有錢的老頭在一起了
辛辛苦苦三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阿斌現在上班不敢請一天假,別人覺得辛苦不願意做的活,他做,別人不願意加班,他加,上通宵是經常的事,他拿命去掙錢的樣子,真的希望阿玲能看看,做人得講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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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女天天好
婚姻法的本質就是規範人們的生活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保護應得的利益。尤其對女性不可或缺,因女性大多處於社會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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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走在講臺
結婚是對男女雙方來說,都是其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這最重要的事情當然得有儀式感,而領結婚證就是儀式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還有,領了結婚證雙方的婚姻才受法律保護,當然還有後續,生小孩之後順利的落戶口,如果未婚生子,這孩子將來上學就是一件麻煩事。再者,雙方既然相愛結婚了,為什麼不去領證呢,現在領證非常簡單,去民政局一下,十幾分鍾就完事,這對以後兩人買房子、出去旅遊等等非常便利。
總之,既然選擇兩人在一起,並且要相伴一生,為什麼不去領證?極其簡單的一件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婚姻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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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口罩姐姐
為什麼結婚一定要領結婚證,僅僅是為了受法律保護嗎?
個人認為領結婚證首先是表示對對方的一種信任和愛慕。其次在感情方面,會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也有利於對家庭的維護,另外就是對雙方財產的分割與保護。防止騙婚維護難同胞的合法權益事件。
1、對感情和家庭的維護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過現如今有一些年輕人總為了一點小事就鬧到民政局,比如夫妻兩吵了一架、比如男方和某個美女聊了幾句再比如和對方父母拌了幾句嘴,以此種種全是些雞毛蒜皮的事。根本沒有必要拿家庭做賭注的離婚鬧劇。這種情況下有結婚證在手,離婚的雙方同意,有一方稍微一堅持、一服軟離婚也就沒那麼容易可能這場鬧劇就會圓滿收場。當然也會存在一些因為重大事件離婚的,有結婚證約束也會有所收斂。依然犯錯的就不說了,但對那些徘徊在犯錯邊緣的人,比如準備出軌的,會害怕被對方抓住把柄而有所收斂,當然無所畏懼的就不說了,但肯定會有一部分人會對他們起到作用。還有哪些想要建立二家,娶兩個老婆生兩個娃的男人,有了結婚證和婚姻法的保護,相信他們不敢胡作非為。
2、對雙方財產的分割與保護,維護男同胞的合法權益,防止騙婚事件。
這個我們就先來聊聊,防止騙婚事件,維護難同胞的合法權益;眾所周知,當今這會男同胞娶個媳婦可謂相當不容易呀,彩禮少說十萬、再加三金,那下來就在十二三萬左右了、還要買車買房結一次婚少說的上百萬。好不容易把媳婦娶到家了,這媳婦是婚騙子,沒多久跑的無影無蹤,你說冤不冤?有了結婚證和婚姻法的保護,婚騙子她也撈不著什麼好處,就會越來越少,或者沒了。其次我們來談一談,對雙方財產的分割與保護,如果夫妻終究過不下去,走到了婚姻的盡頭。有了結婚證和婚姻法的保護,婚前財產和婚後共有財產,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作出合理分配和分割,還有就是孩子的撫養權,也會有法院來判給相對來說、在經濟條件上等各方面佔取一定優勢的一方。
3、為了更容易理解,下面我們來講個小故事
這是我身邊的真實故事,這個男孩和女孩結婚的時候就只辦了酒席,因為一些原因沒領結婚證,具體什麼原因就不細說了。婚後二人感情一直很好,基本都是男孩走到那,女孩就跟到哪一天到黑都是甜甜蜜蜜、如膠似漆。就這麼過了幾年,有一次女孩被人欺負了,男孩當時知道後氣壞了,在女孩的鼓動下,拿了一支匕首就去找那些人。後面的大家大概也能猜到一些,男孩打傷了那些人,但還是保留了一些理智沒用帶過去的匕首。後面受傷的那些人報案了,男孩也被警察抓走了。但由於那些人都是一些輕傷。男孩被判了一年多,就在男孩入獄的這些日子女孩回到了孃家,之後就在也沒回來。當然男孩出獄後也去找過女孩,可是女孩和他的父母都避而不見。聊到這裡大家在想想如果他們當時領了結婚證又是怎樣?有沒有可能不會斷的這麼利索?會不會男方堅持堅持不同意離婚,還有挽回的餘地,雖然女孩並不值得珍惜,但是在農村十幾萬的彩禮,那是父母一生的心血。為了女孩男孩有了案底,父母的心血也隨之會為泡影!說到這裡我的回答就結束了,希望對看我回答的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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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漠神鷹0819
結婚是為了一段愛情進入了家庭生活,如果結婚不拿結婚證那是繼續在戀愛,這種戀情隨時可以因情況終止,而真正拿結婚證就是要承擔起各自的責任,使兩方進入家庭角色,完成人生成長過程,從戀人到愛人到親人,結婚不拿結婚證是對自己和對方不負責任,也是對法律缺少敬畏感,使家庭缺少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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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故里印巷
個人觀點:首先只有領取了結婚證才算真正意義上的夫妻,領取結婚證也是對彼此雙方負責的提現!
從法律角度來看夫妻關係之間有義務也有權利,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就結婚,對方是否願意履行夫妻義務全憑自覺,並沒有外界的保護,處在婚姻關係的人,所獲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對合法夫妻有保護,不允許重婚,這是犯罪,但是不領取結婚證,這些權益都得不到有效保障。
再者如果結婚沒有領取結婚證,生育小孩也是一個問題,雖然現在未婚生子的小孩也可以正常上戶口,但是從小孩出生到上戶口都要麻煩許多,需要額外的證件、金錢和精力,如果是已婚情況下生育,各項政策的落實會更到位,對於產婦和孩子來說也更有保證。
雖說結婚了也可以再離婚,但是真正愛一個人,就會想要給對方最好的,在兩個人的關係裡,對別人好有很多種定義,讓他以合法的身份站在你身邊,也是其中一種,這是我們感情水到渠成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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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民11
兩個人結婚一定要領證。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即便是事實婚姻,也不受法律保護。比如在財產分割或遺產繼承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在就是,沒有結婚證的婚姻,雙方都沒有安全感。假如在你們同居期間,另一方和別人領證結婚,那他們就是合理合法的。我的一個朋友,離婚後和一個女人同居10多年,這麼多年的工資,還有自己的房子也賣了,全部給這個女人養家了,供女方的孩子上學,孩子成家以後,這個女人名義上是看孫子去,實際就不想回來了。也不讓我朋友去,兩年後,女方的孩子提出要賣他住的房子,(他住的女方的房子)去北京買房,讓我朋友搬出去。我朋友只得在外面租房住。10幾年的情感白白的付出了,幫女人把孩子養大成人,自己卻被變相的拋棄了。由於沒有領證,所以什麼也沒有落下。最後透過法院調解,女方答應給他3萬塊錢做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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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情感探路
沒有結婚證,住在一起叫非法同居。
有了結婚證,住在一起叫合法夫妻。
沒有結婚證,和另一個人在一起叫劈腿。
有了結婚證,和另一個人在一起叫出軌。
沒有結婚證,下一次就是結婚。
有了結婚證,下一次就是重婚。
說點正經的,你以為結婚證是什麼?是愛情的美好歸宿嗎?
不是,是現實生活最後的遮羞布,是最後的法律和道德的底線,是契約關係。
結婚證是婚姻關係的法律保障,是對一個人情感生活的約束。所以正當合法的婚姻必須要領結婚證,這是對雙方權益的保護。
首先是共同財產制度。中國婚姻法預設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也就是,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從領取結婚證的那天開始,你掙的錢就有他的一半,相對應的,她掙的錢也有你的一半。
其次是婚生子的預設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的子女均預設屬於婚生子。
再次是,家事的相互代理權。通俗點講,另一半有權在醫院裡,決定是要救你還是拔管。另一半生病了,你不能不管。必須履行法定的夫妻之間相互照顧的義務,嚴重的可能構成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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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職場草根
結婚要領結婚證,不僅僅是為了受法律保護。除此之外,至少還有兩點作用。
一是增加嚴肅性。婚姻是人一生的大事,不能兒戲,領了結婚證,兩個人將宣告結束單身,正式成為一家人,以後同甘共苦了
二、增加約束力。除了能在法律上保護自家的合法權益外,也為男女雙方的相互忠誠提供約束。
三、增加穩固性。兩個獨立的人要在一起生活,不可能不產生矛盾,有了離婚的衝動,因為有限制,就可能又繼續過下去。否則,不知道能有多少婚姻能走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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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男科醫生張國喜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回答起來卻不是那麼容易。
先說一下,什麼是結婚?中國是禮儀大邦,但是人們認為比較重要的事情,都弄得特別有儀式感。
結婚就是這樣。
在古代,青年男女想要成為夫妻並共渡餘生,必須要經歷納采、向名、納吉、納徵、請期及親迎。
納采相當於今天的上門提親;向名,也就是問女方的生辰八字;納吉相當於今天的定婚;而男方將約定好的聘禮交給女方,也就是過大禮,被稱為納徵;接下來雙方就該商量什麼時候結婚了,也就是請期;至於親迎就相當於今天的婚禮。
今天我們把結了婚、組成家庭的行為又稱為婚姻。
可在古代,婚姻指的卻是夫妻雙方的父母結為兒女親家:“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古人認為結婚不單單兩口子自己的事,而是關係到兩個家庭。
所以,結婚領證,也可以說是一種契約,一種雙方都承認的法律文書。不過,結婚領證也不僅僅是為了受法律保護,因為這也是雙方承諾的,對愛的守護,對愛的證明。
愛是什麼?愛是你我用心交織著生活。
愛是什麼?愛是你我患難之中不變的承諾。
然而,在現實社會中,有些人將結婚證當成了一種道德綁架,比如向對方隱瞞性取向的形婚,比如隱瞞自己身體問題卻不積極面對而讓對方獨守空房的“騙”婚……
由於工作原因,我常能接觸到一些女士的諮詢,她們總是告訴我很愛自己的丈夫,但他們的丈夫卻因各種原因不能同房,也不就醫,結果過了很多年也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這讓她們很是痛苦。
當問及他們丈夫為何不去就診時,一般都說:他認為自己生理沒有問題,只是心理有點小毛病,不需要治療。
其實,這不但是逃避了,甚至有可能是一種極其自私的行為。大家都知道,女人需要愛情雨露的滋潤,然而某些男人就因為結了婚、領了證,所以他的妻子如果提出離婚就是二婚了,也不好再找人家。
但這已經不是過去的時代了,有了結婚證也不可能做到“銅雀春深鎖小喬”。
確實,法院對於女方因男方患有包括小弟弟起不來,起來也不堅挺、不持久,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羊尾”等能夠治癒的疾病,一般初次提出離婚時不會予以支援。
但對於雙方感情卻以破裂,無法挽回的情況,法院也只能判決離婚。
所以,這時結婚證只能做為一段已經逝去感情的見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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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沒有嫁衣的灰姑娘
第一、結婚領證是因為愛情。
第二、結婚領證當然是為了得到法律保護。
第三、結婚領證也是一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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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八面來風夢想號
謝謝悟空的官方邀請。結婚一定要領結婚證,這既是對對方的責任和承諾,也是對雙方親密關係的一種保護和約束。戀愛關係沒有法律界定,在於雙方自願和自覺,結婚領證之後,就把這種親密關係制度化契約化了,這是對雙方關係的一種保護,對子女也是非常有益的,一個人結婚之後,除非不得已的原因,不能輕易離婚。婚姻的穩定有利於家庭和諧,社會安定,子女幸福。從倫理和道德的角度來說,也有利於維護家庭穩定,淨化社會風氣,提倡正確的婚姻家庭觀。歡迎關注,以後將為你帶來更多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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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沐梓
因為結婚證相當於婚姻的身份證,是愛情賦予你的角色,你的責任。結婚證也是人生的里程碑式,是新的開始,為人妻,為人母。
買房子有房產證,空口白牙,你說房子是你的誰信呢?同理,一對夫妻拿什麼來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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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事,看似尋常,絕非兒戲。除了在親朋好友的見證下,文明操辦酒席;還得有官方的合法手續――結婚證。
雙方結為夫妻,女方得守住本分,男方得負起責任,如此甚好。如果不從民政局拿到紅底燙金的證件,徑直把人領回家,何止是笑談?空口無憑,有本為證!
儀式感還是要有的,很人性化。看得見,摸得著,那才是穩穩地幸福。
不領證,連民政局都不用去,打個電話,請問這婚結得草率不?當紅本本上繳了之後(不論何種緣由),我明白丟失了什麼?不會打電話請示民政局工作人員,只是點幾下滑鼠,關係就解除了,給人如墜雲霧的感覺。
真的嗎?這裡的見證人,如若調解不好再行確認,雙方同意絕不反悔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