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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魅力華夏文化中原

    答:用了幾天剛斷斷續續地讀完了《刀鋒》這本書,這是我讀的毛姆的第三本書了,有個朋友說,我愛上了毛姆,我想應該是的。

    這本書並不是一本小說,我原本期待它是,剛讀開頭的時候也感覺像是小說,可是讀到了後面,我也說不出了它是一本什麼型別的書了。

    我想形容這本書為枯燥。像是和你剛認識的一個新朋友,兩個人坐在一個舒適的咖啡店裡,那是一個早晨,Sunny正明媚,還有幾聲鳥叫,落地窗外行人來來往往,很富有生活氣息。然後這個新朋友和你述說他的朋友的種種經歷,把他聽來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聯起來,說給你聽。剛開始,你聽得很入迷,覺得很新穎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種語調在述說著,燥熱的Sunny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進食的肚子開始飢餓,你開始沒辦法聚精會神地去聽他述說,甚至有點想逃避。

    本來我是讀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個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讓我困惑。這時,有個直覺告訴我,讀書能夠讓我找到答案,於是我又重新拿起這本書來讀。重新讀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約到咖啡店了,他並不介意之前發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說著,這次,我甚至忘記了要吃飯了,直到中午快1點的時候才意識到自己還沒有吃飯。

    其實我是沒有讀完這本書的,因為它的結局比它的開頭、中間要更加無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結局,於是最後十幾頁,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沒有讀懂,我也照樣跳過,就像這位新朋友自認說到高潮時,我坐在對面微笑著點點頭,使他信服我已經理解他的意思。

    其實自己的思想已經不在此處了,腦海裡浮現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沒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當然這不包括大多數華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為前兩天,一個朋友提起的,問我對於去西藏朝拜有沒有興趣,我當時並沒有多想,但沒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腦海中。

    與毛姆在咖啡店裡告別後,我走在一條小街上,天下著濛濛細雨,我喜歡這種雨天,它能夠沖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鮮豔的色彩,比如鮮紅的滑滑梯、翠綠的葉子、連平時灰暗的小路都感覺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躍。我在路上,撐著傘,感覺自己像是獲得了什麼,讀後感但卻又說不出來是什麼。毛姆述說的那個朋友——拉里,他整個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這是我一直夢想要做的事。拉里從17歲當飛行員回來後,就一直我行我素,由於沒有家人,但有一筆不錯的遺產,因此他可以拒絕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讀大學、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而選擇去“流浪”,其實他原本應該沒打算這樣做的,只不過開了頭,去了趟巴黎,後來就收不住這種隨意自由的生活,後來還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羨慕他了,可是我自認為我沒有勇氣去做這種事情,即使僅僅如朋友所說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個月的時間,但我還是鼓不起勇氣,我很難不去考慮路上會遇到的種種危險和困難,也很難不去考慮會把我面板曬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這兩件事就足以打消我衝動下萌發的想法。因此,讀這本書,讓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實現了,而且過得還不壞,很寧靜,這讓我有種說不出的滋味,是羨慕呢?還是欣慰呢?或是對自己懦弱的鄙視呢?

    書中說到,修行並不是要去找什麼老師、看什麼書、做什麼事、或者舉行什麼儀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記得這段話是出自《刀鋒》這本書,還是在看書時我跑去翻閱有關西藏朝拜的書時看到的了,我總是這樣貪心,不能一心一意讀一本書。

    我經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認為自己現在變得比過去任何一個時候都要豁達,也就是更加能夠看透了。我把這歸功於在長春的幾個月時光,那段日子或許是目前為止我最最喜歡的,那幾個月我讀的書並不多,但是獨處的時間卻很多,經常自己一個人跑出去外面瞎溜達,周圍沒有一個人認識,身體在路上,或者停了下來在休息,全然不管,腦子裡只顧想著東西。那時候經常會在湖邊坐著,如果沒有什麼要緊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幾個小時也渾然不知時間的流逝,以至於後來我一坐到湖邊,就要拿起手機調個鬧鐘。我很喜歡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歡的。望著湖水不急不慢的漣漪,我內心就會很平靜,有時候會想一些問題,但是更多的時候是放空的狀態,那種感覺很好,那是我回到廣州以後再也找不到的感覺。

    這本書,我不打算推薦給大家去讀,不過有緣分的話,你自然會拿起它,體會一下和一個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裡度過一天的感受,或許會很枯燥,但是很值得看。

  • 2 # 原創自媒體

    喜歡,小說寫一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美國青年飛行員拉里·達雷爾。在軍隊中,拉里結識了一個愛爾蘭好友:這人平時是那樣一個生龍活虎般的置生死於度外的飛行員,但在一次遭遇戰中,因為救拉里而中彈犧牲。拉里因此對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為什麼有惡和不幸,拉里開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轉變。《刀鋒》的藝術魅力不僅在於其文學價值,還在於它是一部具有濃厚哲學意蘊的小說,一部關於終極價值的書。毛姆將自己對世界和人生的思索凝聚於這部作品中,書中有他自己的心路歷程的影子。小說表達的主題是對人生意義和自我存在意義的追尋。

  • 3 # 不識時務者

    我喜歡。

    因為我與《刀鋒》中的主角一樣,也曾年少,也曾迷茫,也曾對傳統價值不甚認可,也曾想透過自己的流浪、自己的叛逆去尋找生命真實的意義。

    《刀鋒》是典型的公路電影式的小說,文中的主人翁不斷流浪,妄求尋找到生活的真諦,主人翁行走了一段歲月之後,依然沒有答案,然後嘗試從印度沙門經典《奧義書》中尋找答案,他找到了嗎?

    他最後得出的結論,到目前也是我的生活格言,生活的真諦就是:每一個人,在自己的認識範圍內,盡力而為。

    類似《刀鋒》的小說還有,《一個癮君子的自白》、《每況愈下》、《在路上》、《猜火車》、《喬達摩·悉達多》等等;

    這種主題的電影也有很多很多,比如《畢業生之戀》、《逍遙騎士》、《荒野生存》等等。

    只要這個世界還有年輕人,只要這個世界還有青春,只要這個世界還有迷茫,只要這個世界還有人在思考生命的意義,《刀鋒》就永不過時。

  • 4 # 嶽麓書蟲

    讀毛姆的《刀鋒》有感:“時間是一把利刃,最終會把每個人雕刻成自己潛意識裡以為正確的樣子”。夢想如月,現實如刀,倔強如石。

    在我二十幾歲的時候,對自己的人生充滿困惑,我迫切地需要交流與探討,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毛姆的《刀鋒》,認識了拉里,我知道了閱讀的真正意義——和相似的靈魂對話,超越時間和空間,我有了摯友,在真誠豐富的精神世界。

    這是我偶然間讀到的一個年輕人的感悟。理解這種感受,就像十八歲的我遇到三毛。《刀鋒》是一部經典之作,毛姆以其詼諧幽默而又尖銳的筆調,直書人性,故事娓娓道來,引人入勝。世態炎涼,人間百態,都濃縮排書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中,在他們身上,每個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們無論何時讀解毛姆的作品,都會心有所感,這是毛姆的價值,也是信仰的價值。

    《刀鋒》講述的是一個參加一戰歸來的年輕人拉里,在目睹了戰爭帶來的民不聊生、流離失所的慘狀,經歷了戰友為救自己而犧牲之後,開始思索生命的本質,為了尋找這些終極問題的答案,他放棄了與伊莎貝爾的婚姻,逃離了上層社會物慾橫流的生活,開始自己漫長的讀書生活,沉浸於大學圖書館中,流浪歐洲、印度求知求道。同時,他盡己所能救助生活中痛苦的人們,終於完成了自我救贖,過著風輕雲淡的踏實生活。

    毛姆作品最吸引人的一點是,他筆下時常會有一個人物,這個人總是試圖追尋某種真諦,他可以拋棄一切,追求自己的詩和遠方。《刀鋒》中的拉里讓人想起了毛姆的另一本小說《月亮與六便士》,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放棄了優越的生活,拋棄妻兒,去實現自己的畫家之夢。其實這些作品都是在探討一個很大又很現實的問題,人該怎麼活著,這是個永不過時的主題。

    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會有一些爭議性的聲音,大多數人對此選擇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夠傾聽這些聲音,並跟隨這些聲音走。這些人,要麼就是瘋了,要麼就是成了傳奇。

    拉里顯然就是這樣一個傳奇,當所有人面對生活迷茫時,大多數人選擇了就這麼過日子吧,為了金錢、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里沒有被身邊的人左右,他選擇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尋找人生的意義,他確實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豐滿的東西,擺脫了一開始的空虛和迷茫。在我們看來他本可以迎娶白富美,開啟幸福人生,他卻四處流浪,過著艱苦的打工生活,甚至做過礦工、農夫、計程車司機。在他看來,只有做過世間最卑微的工作,才能體會到生命的真諦,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不由想到朋友講的一個故事,她們公司普漲工資,漲幅各不相同且背對背保密,但這種事情總是瞞不住的,於是漲的少的變的難受起來,滿臉的怨氣和不滿,一位臺灣主管不解的問道:“不是都漲了嗎?為啥不開心,應該感到幸福才對,要是在臺灣,大家會由衷的彼此祝福並開心的請客的”。是啊,我們的煩惱緣何而生?究竟什麼是幸福?真正理解幸福的人是少之又少,我們會陷於俗世瑣事,解決了問題後,又陷於自己挖掘的慾望,最終與幸福漸行漸遠。什麼是幸福?細想想其實很簡單,它無處不在,讀完一本書,寫出心得感悟,這也算是一種幸福吧。

    拉里和伊莎貝爾的愛情觀讓我明白三觀不和的兩個人終究不會走到一起的。

    其實很多女孩子都是伊莎貝尓,當愛情與麵包衝突時,想當然的選擇了麵包,在她們看來沒有面包談什麼愛情,麵包是我的,愛情在我心裡,也是我的。伊莎貝爾是一個精緻的現實主義者,儘管有些功利,但她明白利弊,權衡當下,有權做出自己的選擇。

    “錢能給人帶來世上最最寶貴的東西,就是不求人。”毛姆的這句話太扎心了,耐人尋味。

    伊莎貝爾的舅舅艾略特對這話執行的最透徹。他赤手空拳,從不遠萬里的美國來到英國,憑藉一副好皮囊加上好口才娶到富婆,舉辦和參加各種宴會,結交更多社會各界名流和王公貴族,得獲伯爵頭銜。錢權利譽全都有,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他樂享其中。

    前不久看到一篇文章,題目很抓眼球“成年人的底氣是錢給的”,文章說到看完《歡樂頌》和《都挺好》後,有人總結了一句話:有錢蘇明玉,沒錢樊勝美。《都挺好》中,蘇家發生的大部分事情,都是蘇明玉用錢來擺平的。我們很多人都想要趁著年輕多掙點錢,把自己的能量最大化,無非不過是想要自己、孩子、家人過得好點。只要錢包溫暖,人生不至於太寒。成人的世界裡,金錢就是尊嚴。這種價值觀儘管不敢苟同,但很現實和無奈,不禁想到了毛姆在《人性的枷鎖》中說的一句話:“人追求的當然不是財富,但必須要有足以維持尊嚴的生活,使自己能夠不受阻撓地工作,能夠慷慨,能夠爽朗,能夠獨立。”也許這就是最好的解釋吧。

    刀鋒是部上乘之作,毛姆對書中的所有人物,都進行了很客觀、不帶感情色彩的描寫,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個豐滿立體的人物,結局中唯有拉里是越過刀鋒之人,他將物質置之度外,得到精神上的解脫。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大部分人都過著高度相似的生活,人生軌跡千篇一律,。借用《月亮和六便士》裡思特里克蘭德的話來說,“這世上大多數人都不會、也不敢跟著自己的心走,他們只是庸碌地過日子而已,成為這社會安穩渺小的一份子,默默無聞,碌碌無為。”其實人生本來是有無限種可能的組合,拉里完全無視世俗的枷鎖,保持自己的自由,這種泰然與平和值得我們每個人去追求。

    時間是一把利刃,最終會把每個人雕刻成自己潛意識裡以為正確的樣子,這也許就是書名的用意吧,我們只能決定自身生活的一小部分,誰也說不清楚什麼樣的人生是完美的,也沒有人知道你應該過怎樣的一生。《刀鋒》是毛姆講的故事,讀出來的,卻是你和我的故事。

  • 5 # 我叫樓德哇

    毛姆塑造了很多人物,雖然艾略特是個勢利鬼,但毛姆並沒有極力貶低他。他一心想要擠進上流社會,為人熱情大方,非常健談,他是個很好的朋友。他雖然勢力,但除了要在上流社會有個很好的地位以外,他別無所求。他為了成為名流就不斷開宴會,認識更多的名流。這是他認為成功的方式。

  • 6 # 泌陽二蛋

    前夜讀毛姆《刀鋒》。

      不是很特別的一本書,有盛名之下,其實難負的感覺。讀之前是為毛姆的名聲,選中《刀鋒》是看某譯本腰封上寫“如果你在迷茫,那就讀《刀鋒》”。我因而很好奇,什麼書能夠幾十萬字、幾百頁紙,就解決那麼多青年人怎麼浪費生命也解決不了的問題。然而讀完後我其實真的有些失望。它名聲太大,腰封也說的頭頭是道。想來讀書之前,千萬別看什麼腰封上的推薦語或別人的書評。不論是思想被人帶跑,還是潛意識要與眾不同往反方向走,都影響你與作者的對話。

      

      《刀鋒》主角是萊雷,一個二十出頭從戰爭中回來的青年。他的好友為救他犧牲,他直面死亡,因此開始思考死亡的含義。這段話不涉及什麼劇透,因為《刀鋒》看的其實不是情節,而是追尋的過程。這個故事中人人都在追尋,有人追尋光鮮亮麗的生活,有人追求社會地位,有人追求“我在工作、在為社會做貢獻”的“不空虛感”,也有人追求放縱的死亡。

      故事的第二章就給出萊雷的目的,他思考死亡的含義,因而踏上自己不知所向的尋找。萊雷迷人而特別。我喜歡他的溫和沉靜,喜歡他能傾聽內心深處的聲音。萊雷的生活實在太讓人羨慕了,他想讀書便讀了那麼多年的書,不想了就找了個煤礦幹起最不需要動腦的體力活。想走了就跟著人一起打工、遊蕩,遊蕩到農場住在草棚作夏期工,還能有各種豔遇——雖然萊雷壓根不需要這種豔遇。

      萊雷一路追尋,毛姆不間斷寫著其他人的生活。書的封底有一句話說“有些人能傾聽內心深處的聲音,他們依次行事,這些人最終不是瘋了就是成了傳奇。”那在這書中,萊雷便是那個別人眼中的瘋子,而其他人則是熙熙攘攘的凡人。凡人在這書中是為襯托萊雷不俗的存在,這倒讓我想起一句話:“世上能在科學界有大成就的人終究很少,而我明知不能還要來做學術,只是一點陪伴,好讓他們的路不用那麼孤單”。

      最後看到《刀鋒》中萊雷在印度朝陽下“得道”的那一段,音樂正好放到“風のとおり道”。上升的鋼琴旋律,恰如朝陽下山頂的風雨飄散的樹葉,穿越千山萬海的Sunny,空曠廣袤的大地。萊雷一人獨立山頂。Sunny卻是從他背後灑下,影子落入山崖。輕柔而有力量,生機無限,讓你感覺自己深愛這世界。

      而我很喜歡萊雷,是喜歡他的性格,喜歡他追尋的旅程。但也很明白,萊雷不可複製。我們無法像萊雷一樣,他終究是小說中的人物。我們不像他那樣,在這世上除了愛人伊莎貝爾與幾位朋友,就不再有親人。不像他那樣,只要同愛人說一句分手,就可以沒有責任要負。有時我們羨慕蘇軾庭中看月、張岱湖心看雪,但不一定會有多羨慕萊雷。因為前者的清閒是我們放下手中的事就可以享受的,後者萊雷的追尋卻實在太難做到了。他不只是放下,更多是放棄。他是一個理想化的存在,只有當一個人如他一般放棄種種人的特質,不斷追尋,才能在刀鋒上行走,成為極少數的得渡人。


      理想化的存在有如漂浮的空中樓閣,前半段萊雷的迷茫還讓人喜歡的緊,後來開始了飄渺的“聖者”人生,就不再能有多少共鳴。失去了煙火氣息的萊雷真像個聖人,蘇珊與他上床,都像是在行一種聖潔的儀式。毛姆在書中也只是一筆帶過,以蘇珊略為哭笑不得的語氣給出了這種感覺。所以萊雷太輕了。毛姆選擇了讓他輕到可以在刀鋒行走,另一方面,也就輕到沒法在人們心中留下多深的痕跡。

      我們其實不用多羨慕萊雷,也不用多去喜歡他。他追尋生命、追尋上帝、追尋得道,但“得渡者希”,無法得渡也沒有關係。刀鋒的這邊人群熙攘,煙火氣息濃重的大家依偎陪伴,聖者們從人群中走過,聖者們不用孤單,我們也不必。


      蘇珊有一段話訴說她對萊雷的感情,“我曾差一點愛上他。你戀他還不如戀水中的倒影、一絲Sunny或天空的一片浮雲。我差一點陷了進去。甚至現在回想起來,我還未那時冒的風險不寒而慄。”這段話也許不止說蘇珊對萊雷的感情,還可用來說給我們自己。這個他不只是萊雷,更是得道的聖者人生。

      再來說說翻譯。

      《刀鋒》有很多個譯本,光我看到過的就有五個。我手中有譯文周煦良的,但還是再入了華東師範大學出版設秭佩的譯本。譯文周煦良的是如今市面上最通行的,秭佩的則是多個版本中較受推崇的。新的兩三個譯本裝幀都很不錯,有設計感,有“這是一本高逼格好書”的感覺,但當然定價也不低,譯本可能是因為太新,還沒什麼人去品鑑,所以沒得到太多評價。

      秭佩譯本整體風格還行,雖然有年代較遠導致的兩個問題。這兩個問題,一是早些年很多世上的著名人物譯名還未形成規範,所以秭佩譯本有的譯名就不符合現在的通用譯名。如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Saint Simon現通用譯名聖西門,秭佩譯作聖西蒙,後者現在一般指一位法國政治家。二是某些語句很有上一輩譯者特有的翻譯腔,如“我知道,你讓他跑野了。他能變得像現在這樣好,已經是個奇蹟”這一句,常讀老一輩譯者翻譯作品的人就會感覺出來,這真是那個時候特有的譯作風格。

      但翻譯也不一定看單個語句,這個譯本語言非常流暢,整體文風很舒服。故事的流暢、完整性在秭佩這裡得到了很不錯的體現,幾乎沒有什麼障礙就順勢讀下來。這整體上的風格使其成為了一個完整的作品。

      周煦良譯本我沒深讀。扉頁毛姆引的《迦託——奧義書》那句詩,周譯作“一把刀的鋒刃很不容易越過,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很困難的”;秭佩譯為“剃刀鋒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由此可看出譯文風格上的一些區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初入職場,遇到欺生,是該忍氣吞聲還是積攢力量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