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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鐵小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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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ase清風
昨天看了一位法律從業者的專業回答,該事件電動車主有兩種可能性,第一是:認定電動車主構成正當防衛,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第二種可能:電動車主構成防衛過當,成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甚至故意殺人罪!律師親承:如果請我去做辯護,我一定朝著第一種方向辯護,也就是正當防衛!律師正義!好人!但是最終結局會怎樣,未知!
這是網友擬定的辯護詞,邏輯清晰合理(個人認為)
我們先簡單回顧一下,某夜,龍哥借酒助興,酒過三杯迷失自我,親駕寶馬,至路口欲強行右轉,豈料一電單車大俠擋住龍哥去路,龍哥大怒,豪氣衝出座駕,與電單大俠拳腳相向,大俠仁義大度,手未還,龍哥怒氣不解,不依不饒,返回座駕拔出屠龍寶刀!刀刀砍向大俠,大俠身中數刀,受傷,並英勇還擊,刀掉,大俠撿起寶刀,為自保性命和龍哥博一死戰,大俠也絕非吃素之人,據傳野戰部隊出身,三下兩除二,龍哥卒,於36歲!眾人拍手叫好!詳細解釋,那一夜,龍哥喝了點酒,好像不知道自己姓麼了,走到一個路口,想要在公交車道強行變入非機動車道右轉,但是前面一位騎電動車的大哥擋住去路,或許龍哥平時蠻橫霸道慣了,加之霸氣紋身護體,下車就毆打電動車大哥!騎電動車的大哥比較仁義,也比較大度,心想龍哥喝酒了不給他一般見識,一直躲閃並未還手,豈料龍哥不依不撓,返回寶馬車主拿出一般長刀,砍向電動車大哥!電動車大哥終於被激怒了,再不還擊恐怕生命會受到嚴重威脅,當然大哥也不是吃素的,網友爆料是野戰部隊出身的退伍軍人,現任某單位保安隊長,在拼搏中龍哥的寶刀掉在地上!此時大哥想撿起刀,畢竟怕再次受傷傷害,此時龍哥並沒有收手,仍然攻擊電動車大哥,大哥出於自我保護,持刀砍向龍哥!龍哥此時變慫了,開始逃跑,無奈為時已晚,龍哥倒在自己刀下,享年36歲,全國人民紛紛發來賀電,有欲捐款幫大哥吃官司的,有欲簽名聯保大哥的,社會體現了正義的一面,可謂人神共憤,死不足惜,關鍵是死了沒有一個說好的!可悲!此事之後,同龍哥一起火的,還有龍哥的一位仁兄,這位所謂的朋友,在朋友圈發文:“如今仇富心理的人本來就多”,此話一出,網友笑了,開寶馬就富?這和仇富有什麼關係?典型的是自作孽不可活,他不死電動車大哥就得死,生命面前當然拼死捍衛!國家如今正在全力打造和諧社會,這樣的毒瘤可以說死一個少一個,就不該讓電動車主承擔刑事責任,如經濟賠償網友稍微一募捐,完全就夠了,多麼經典的一場“打黑除惡”的案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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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言文史history
首先,我們簡單回顧一下這件事的經過。
2018年8月27日晚間,在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一個路口,一輛白色寶馬車非法變道企圖
駛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爭執,寶馬車後座一男子下車與騎車人發生口角,儘管有女伴相勸,但兩人仍舊發生推搡。
原本這是一件雖然嚴重,但不會惹出大麻煩的事情。但是,這時候寶馬車司機從車上下來,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砍向騎車人。騎車人雖然連連躲避,但仍被砍中。注意:寶馬車司機下車打人不僅是事件升級的起點,而且他拿刀砍人則是犯罪的開始,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和故意傷害他人,這些罪名應該是可以肯定的。
從寶馬車司機的紋身特徵看,這個人可能涉嫌非法社團組織,平日橫行霸道應該是常事。另外,從寶馬車的符號意義上看,寶馬車司機屬於這個社會的富人階層,而三輪電動腳踏車的車主則是苦苦為生活打拼的底層勞動者。
在社會階層鴻溝日益擴大的現實面前,很多先富階層之人對於底層人士並無應有的同情憐憫之心,反而有一種蠻橫的霸凌心態,從後座男子下車推搡開始,再到後來寶馬車司機的砍人,這一切都體現了一種階層的傲慢和人心的冷漠。
或許,真是老天有眼。寶馬車司機在砍人時,長刀不慎落地。已經身中刀傷的騎車人,在強烈的求生欲支配下,也是底層的憤怒被激起了,他搶先一步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司機,寶馬司機連連躲避逃竄,但騎車人不依不饒連砍數刀。一刀兩刀三四刀,五刀六刀七八刀,最終這個寶馬車司機被砍死了。
那麼,問題來了,手起刀落的電動車主最後會怎麼樣呢?按照目前的資訊看,電動車主剛開始撿刀還擊,屬於合法的正當防衛範疇。但是,當寶馬車司機失去傷害能力,無法還擊之際,電動車主繼續砍人,那就已經是防衛過當了。
在寶馬車司機面臨死亡威脅之際,電動車主繼續砍殺,則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目前刑法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但是,電動車主並非蓄意作案,兇器長刀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相信司法機關在審判的時候會納入量刑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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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這車比較高階
活該,這種人自己作死,老天爺也擋不住,罵也罵了,打也打了,還不依不撓的,竟然還拿出兇器,可見平時慣的不輕,那個沈隊長不知道何許人也,還說仇富心理的人多,意思是電動車仇富殺了它唄?有人要捐款,我也捐,支援放了騎電瓶車的,這等於為民除害,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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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名可取不如不取
結果怎麼樣現在不得而知,但這裡希望呼籲一下,有些所謂律師別自以為多讀了幾年法律就咬文嚼字把法律當兒戲,玩文字遊戲鑽空子!這件事有影片有真相全國人民都看見,死者什麼人網上也有傳,什麼叫民心所向!離開了民心的法律還叫法律嗎?我們現在的社會已經太浮燥了,太暴戾了,這個社會需要正能量!一味的助長不正之風,那麼今後的社會將會更加不穩定,此類事件也必會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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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獨戀紫霞的至尊寶
真的,都怪刀!
此刀乃先師所賜,採用天山玄鐵經3000噸液壓快鍛機足足鍛打七七四十九天而成,其輕如倚天、利似屠龍,先師亦死於其手,是故,先師臨死有云:此刀出鞘必飲血,不飲敵血飲己血。故而名曰:要己命3000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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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熱死人了993
做了錯事,不能因為你是弱者就不追究你的責任,首先寶馬男沒真砍,或者說砍的力度非常輕微,但是刀掉後,電瓶車男直接追殺寶馬男,致其死亡要追究法律責任,防衛過當故意傷害,可以砍傷殘不能砍死,他再惡也是一條生命由不得個人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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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寶馬94315397
可以認為,在面臨生死威脅時,任何正當防衛措施都可能產生致命的結果。本人多年前也曾面臨過類似情況,由於一個車門要噴漆,在網上找到一家修車廠可以噴,但進了車間後,老闆突然把車間門關上,讓裡面一群人操起鐵棍,還放出一條大狼狗,要我們2人拿出錢走人。情急之下我讓另一個人打電話報警,同時突然搶奪過其中一人的一把鋼製大鏟直接抵在老闆頭上。當時就想,如果他們敢上來就讓老闆見閻王,老闆見狀只能讓手下人放我們走,我叫朋友先把車開離廠,自己拿著大剷斷後才離開這個危險地。前後共20分鐘,警車卻沒到。經歷過這種事讓我體會到,正當防衛時其實分寸很難掌握,尤其在以少對多時,只有用致命一擊才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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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瑞達旗艦店賣爛水果
不管你信不信,,,如果白衣男子不被判刑,則黑社會大哥的小弟及兄弟們可能會報仇威脅到白衣男子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不管是親自還是請專業人士!!!如果白衣男子被判刑,他們則很可能不會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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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道法號胡來
轉:
酒後駕車的是你,
非法壓線的是你,
侵佔車道的是你,
主動挑釁的是你,
眾人施暴的是你,
返車拿刀的是你,
揮刀傷人的是你,
砍刀脫手的是你,
怒被反殺的是你,
是你是你還是你!
活該被殺就是你!
酒後駕車的是你,
非法壓線的是你,
侵佔車道的是你,
主動挑釁的是你,
眾人施暴的是你,
返車拿刀的是你,
揮刀傷人的是你,
砍刀脫手的是你,
怒被反殺的是你,
是你是你還是你!
活該被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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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火209983912
當時我在現場看直播,他們是這樣對話的,紋身男說,我會武功,你知道崑山第一拳是哪個咩,白衣說,不認識。紋身男回答,媽的,崑山第一拳站你面前,你還更狂,還不跪下求籤名。白衣男說,我不要,有本事你砍我啊。紋身男說,好的,老子成全你,你等我幾秒,我上車拿刀砍你。白衣男見紋身男拿刀下來,臨危不亂,挨砍3刀。紋身男問,疼嗎,錯沒有,。白衣男回答,有點疼,你不是會武功,怎麼用刀啊。紋身男回答,既然你這樣問,我就沒用刀,給你砍回3刀再,空手和你打,刀我丟去。白衣男撿起刀按照紋身男的要求來3刀。白衣男砍完第一刀問紋身男,第一刀你疼嗎。紋身男回答,有一點,還死不了,你繼續。白衣男回答,不疼我來補第二刀啦。第二刀砍完了,效果怎樣啊。紋身男回答,有點疼,沒多大點事,我到車上喝兩口酒就沒有事了。白衣男說,那你去喝,喝完再過來給我砍。紋身男,酒開始上頭,開不了車門,原來是被搭檔鎖車了,開不了。白衣男問,好了沒有,喝這麼久,等得我花都謝了,第三刀來了,快過來接刀,問道疼嗎。紋身男說,沒事,我會武功,重來沒輸過,你根本不是對手。然後到空手道回合,紋身男電話想起,喂,你找哪個,對話那頭說是新世界集團總部。媽的咧,都幾多點了,你他媽的還在路上玩啥子喲,要玩到什麼時候,再不過來報到選套餐,我們就下班了。紋身男回答,什麼集團,聽都沒聽說過,電話那頭大聲罵到,新世界集團你都不知道,你這麼蠢,不死也沒用,就是殯儀館啊,蠢豬。紋身男一聽趕緊低頭唱征服,對不起,我馬上過去報到。紋身男對白衣男說,最後一架打到這裡點到為止沒打了,以後好死不相往來。白衣男說,這麼快就結束啦。好吧,以後你就好死不相往來,我走我的陽關道,你走你的奈何橋。說完,紋身男就去新世界集團總部選全套套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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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曾在天涯14N
如果我是法官,騎電車男砍死紋身男肯定要重重處罰的。一項處罰都不足以彌補他對紋身男造成的傷害。第一,一個月內不準其再摸西瓜刀,切西瓜也不行。第二,半月內不許其再騎行電動車。第三,一週內不許再身穿白色衣物。第四,三天之內不能出自己家門。陪審團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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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滬漂王大毛
8月27日崑山紋身男和電動車男的衝突事件基本全網已經知道了,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的人都跟我一樣認為寶馬男罪有應得,畢竟最開始是他先動手,先拿出刀具的,進而使得此事件變得更加的惡劣。
電動車男的結局會是什麼樣子呢?網上有一部分朋友認為電動車男屬於防衛過當,但是我並不這麼認為,因為這件事本來就是由寶馬男引起的,從開始的佔道到之後的拳打腳踢再到後來的揮舞刀具,完整的影片都展現在了大家的面前。最後電動車男的行為也不是自己能夠控制得了得了,試想一下在一個漆黑的馬路旁邊,一夥混混圍著自己並且還揮舞著刀具,不管是誰都會想著自保,因為如果不選擇自保那自己的生命就極有可能受到殘害,深夜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所以電動車男實屬無奈之舉,所以個人我覺得他屬於正方防衛,所以結局也不是大家想的那麼糟糕。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想法,關於該事件最後的判決結果是什麼,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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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雜談哥聊體育
對於崑山事件,電動車主會有什麼樣的結局?網上對此有兩種答案:
一、支援電動車主無罪
他們認為,寶馬車主想右轉壓線進入非機動車道,這本身就違反了交通法規,還嫌棄電動車主他擋道了,看來是平時囂張跋扈慣了。對於電動車主撿起刀,他們認為,如果電動車主不搶先一步撿起刀,那寶馬車主肯定會拿起刀再次向電動車主行兇,這樣倒下的可能就是電動車主了,電動車主之所以追蹤,是因為寶馬車主停在車門口,不排除他想從車裡拿出武器再次報復攻擊的這個可能,還有可能他想上車開車裝擊電動車主,所以持續追擊也是自我防衛。
二、電動車主負有刑事責任
在寶馬車主被砍多刀之後,他已經沒用了攻擊性,此時不可能會威脅到電動車主的生命,按理說應該停止向寶馬車主攻擊,這就是防衛過當了,況且說寶馬車主想再次拿出武器或者開車撞人,這些都是自我猜測,沒有實質性證據。
對此,法制晚報記者採訪了北京亞太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保民律師,周律師認為,如果僅憑影片顯示的內容來看,騎車男子涉嫌故意致人死亡,周律師表示,騎車男子持刀反擊後,寶馬車主已經逃竄,但騎車男子仍然持刀追蹤,雖然影片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已經超出了防衛過當的範疇。周律師還表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10年以上至死刑,但騎車男子並非蓄意作案,兇器也並非他本人所持有,這些會在法庭開庭量刑上予以考慮。案件正在進一步的審理當中,官方結果肯定還要等待時日。
這些是寶馬車主生涯的高光表現:
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判4年零6個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假被刑拘5天
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9個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公共財務罪被判3年
2013年7月9日,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2年零2個月
可以說電動車主是為民除害了,但他自己也免不了受牢獄之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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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老哥134675369
大家幾乎一面倒的支援砍人者,可冷靜過後怎麼說也是一起刑事案件。誰也沒有奪殺他人的權力,雖死者酒駕又藏有兇器,但罪不該誅。但你與他遭遇且躲不開,又赤手奪刀了結了寶馬男,於是你便攤上了人命案,無論死者如何扮相,法律對你的制裁是免不了的,只是視情節而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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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精神科主治醫師項羽
現在輿論一邊倒 都支援騎手無罪釋放 我本人也是絕對支援這樣的結果
可是 公證客觀的講 這一切還得依據法律來判定結果
現在 誰敢隨便說出反對意見 網路上什麼樣的人都有
你說支援無罪 他們會說 世道因此生亂 以後只要別人揍我 我就可以順勢給於重擊 反正說不定給我定個正當防衛
你說支援依法處理判刑 他們會說 你自己去試試被人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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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壹圈1
我只想知道單車男如果再退讓一步,在寶馬男的刀飛出後選擇退讓,避開後再報警,寶馬車上的所有人應該怎麼處理?1、駕車違章;2、下車尋釁;3、攜帶管制刀具;4、持刀砍人(不管是不是僅僅恐嚇)。有專家解答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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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風161016992
應該是防衛過當,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人情是好的,但是法不容情!畢竟死人了!應該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中國的律師有多大份量都懂得!如果是人身直接受到死亡威脅,而不是從地下拾起來的刀那就是正當防衛了!可以拭目以待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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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享受孤獨60979483
把我回復別人的貼過來,最後有我的答案。
首先我認為是你沒有認真觀看影片,一,影片顯示後座下來白衣男及副駕下車黑衣女(幫忙移車至路外),結束爭執白衣男已回至駕駛座門旁,花臂男不顧白衣男阻止下車打騎車人,此為尋釁滋事不息事。二,拳打腳踢還不夠返身回車拿管制刀具,可謂窮兇極惡。三,你所謂用刀背並未傷人我不知道你怎麼在影片中看出,我是放到最大也看不出,倒是在你貼出的警情通報中我看到一句“衝突中雙方受傷”,你不會說是騎車男自傷吧?即然騎車男都有傷了說明他正被實施侵害。我看第一個車後方視角影片追到車後就出了影片看不到了,我還有點擔心,擔心花臂男倒地騎車男繼續砍多刀,這樣確實會對騎車男不利,但我在第二個車頭視角的影片中發現,過了車尾就沒有砍到花臂男,花臂男跑到馬路對面去了。致命的兩刀是奪刀過程中騎車人捅了二刀,然後花臂男想跑騎車男又砍了一刀,這三刀上了身,到車後門位置應該還有一二刀上身,應該就五刀前二刀致命。因為制命的二刀發生在爭奪刀的過程中,追砍只可能傷到背部,所以騎車人很大可能判定為正當防衛,如果騎車人搶到刀,花臂男舉手拉開距離而不是爭奪那可能對騎車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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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亮月半
怎麼樣看法律,這是一場刑事案件,也是人心公理事件,是影響與論走向的事件,法治作用及效果,判決是引導社會秩序,人心所歸走向的案件。無故的遭禍事的電動車男有好運。
8月27日夜,江蘇崑山一轎車與電動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雙方爭執時車內一名男子拿出刀,與電動車主衝突過程中,刀被電動車車主拿走,反過來持刀追趕該男子,男子被砍傷倒在草叢。時間影片從知情人處獲悉,被砍男子已死亡。
回覆列表
這件事情如果沒有這麼高的曝光率和群眾關心,估計結果……
好了,現在說我的看法,電動車主屬於防衛過當
很多人說應該無罪、見義勇為行為應鼓勵提倡
你們說的都對,可是法律是幹嘛的?
這是個理性的事,而不是輿論導向可以決定
判處有罪無罪主要根據以下兩點
1,電動車主在對方逃跑時追砍,很多人說寶馬男不是逃跑而是回車上拿武器或者開車撞他,如果法官認同則追砍行為依然處於正當防衛,若不認同則是防衛過當
2,電動車主對寶馬男的致命傷造成在什麼時候?如果是在逃跑過程形成致命傷,就會對電動車主不利,如果是撿刀後防衛形成,也屬於正當防衛
最後,我相信我國是一個有人情味的大國,依法治國的同時要弘揚正確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