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TonyDeng

    沒跟原來男方存在夫妻關係事實的話不構成重婚罪,但那個小孩屬於非婚生子女,需要父母撫養和妥善安置,這個責任兩人都不能擺脫。

  • 2 # 工仔1546

    倆人沒領結婚證同居有了孩子也不算是合法的夫妻,互相之間是不受婚姻法約束的,都是獨立的個體,所以說女方嫁給別人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但非婚內生的孩子卻需要倆人共同來撫養。

  • 3 # 廣州文案策劃

    根據我國婚姻法律的規定,1994年2月1日以後(即《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佈實施以後),我國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關係。在此之前的,如果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則被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

    本案中,男女兩個人在一起有了孩子,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開始時間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且在94年2月1日之前已經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符合結婚的各項條件),那麼兩個人構成事實婚姻;如果兩個人是在94年2月1日以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法律上屬於未婚同居關係,不認為是夫妻。

    本案中,如果兩個人屬於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生活的情形,現在女方又要與他人登記結婚,那就涉嫌重婚犯罪。如果男方去法院告訴,那麼該女與後面那個男的均要以涉嫌重婚犯罪被判處刑罰;如果兩個人屬於94年2月1日以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現在女方與他人登記結婚,應該是合法的,法律不予干涉,不追究。

    本案中,如果男女兩個人是登記結婚,有了孩子,現在女方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那麼,該女與第三者均構成重婚犯罪。這是刑法上的重婚與婚姻法上的重婚不同之處。

    綜上,如果男女兩個人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起始時間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且在一起時兩個人均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現在女方與他人登記結婚的情形屬於重婚;如果兩個人是94年2月1日以後在一起的,現在女方與第三者登記結婚,法律上認為是合法的。

  • 4 # 春風中國南陽

    很多話都是在法官說的,你說沒領結婚證已經有了小孩他會說你已經形成事實婚姻,這種情況他也可以說你是非法同居,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既然他們能來回說,你也可以自由選擇,不構成重婚罪,

  • 5 # 周口李光輝律師

    不屬於重婚,我國系婚姻登記制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不是合法夫妻關係,但是作為你,儘量把子女或財產問題處理清楚後,在結婚,對你比較好。

  • 6 # 生活如似水

    不會,因為兩人還沒有領結婚證,那還沒有得到國家的認可,那不算夫妻,也得不到國家的保護。如果女方想另嫁是完全可以的,但從道德上來說是不文明的,對小孩來說,是不服責任的。

  • 7 # 小愚123082850

    這個問題,沒領結婚證的婚姻,受國家法律保護嗎?是事實婚姻嗎?婚姻關係存不存在是要有證明的吧?證明的依據是什麼?應該是結婚證吧?做為一個公民這個我是知道的。沒有結婚證的,應該是不構成重婚罪的吧。只是會影響小孩子上學落戶的問題。奉勸女孩子們,矜持矜持,不要做讓自己後悔的事情。人的一生很長,走怎樣的路是自己選擇的。不要把時間浪費在不值得的事上面。

  • 8 # 印記31106579

    不算,但可以看出來 你們兩人都是沒有責任心的人,只圖一時的魚水之歡,從來沒想過兩人今後的路要怎麼走;孩子不僅僅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你們把孩子帶到了這個世上,就應該給他好的成長環境;

  • 9 # 風雲1239846619

    當前社會基本已成性開放,未婚同居、未婚先育己很普遍,事後有者領證成婚,有者各奔東西,如果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孩子是沒有法律保護的,女方另找他人結婚也夠不成重婚罪,因為他和前者並不是夫妻關係,只能稱作情人關係。但是這種情況給今後家庭和小孩的成長教育,耐至一生留下後疫症,甚至本人在一生中都存有不能抺殺的陰影,以至影響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所以,兩人在一起要自愛自律,不要做出格的蠢事。

  • 10 # Mini250

    為什麼還沒結婚就生下小孩,養孩子不是幾罐奶粉,幾袋紙尿褲的問題,是你能不能給他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你想過他要在別人的白眼和鄙視中過一生嗎?你們太自私了,為了自己的生理需要而生出一個無辜的小孩,你們可以再結再生,他卻一生都為你們的錯誤買單!

  • 11 # 李芯子

    建議你去查查婚姻法,什麼是合法婚姻。房子沒有房產證,房子能是你的嗎?

    既然你能問出這種問題,說明你心理不平衡。男人要扶起自己的責任,有了孩子,你是父親丈夫,不再是可以撒嬌的孩子。

  • 12 # 胖乎乎的毛毛蟲618

    怎麼會有罪,就是有罪也只能怪她當初年少無知了。跟一個男人在一起,孩子都有了,連堂堂正正的婚姻都沒有。

    想想也是可恨哈,在一起那麼久,連基本上的名譽都沒有給人家,現在走了還要被人想著怎麼折騰怎麼告,還不能安安心心過日子。

    總是要經歷一些渣才能看清楚未來。

  • 13 # 使用者804403627509

    都沒有結婚證就不是法定夫妻,不是夫妻別人想跟誰結跟誰結,跟你沒關係,別人未婚跟你生個孩子你還要告人重婚啊,人家不告你就是好的了

  • 14 # 牧塵愛看劇

    你們是未婚同居,不是合法的夫妻,怎麼就說是重婚罪呢?這隻能說是你對愛情不忠。

    兩個人在一起有孩子了,為什麼不結婚,當初沒確定好要不要結婚就不要玩婚前試婚,也有了孩子了,為什麼現在又這樣呢,就這麼問心無愧嗎?

    你能保證結婚以後,就會對這個男人衷心嗎?

  • 15 # 宇宙上的太陽0827

    提問這個問題的不僅讀書少,還是法盲,就算你和她生十個孩子拜一百次酒沒領結婚證你們也不是夫妻,只是名義上的而已,不受法律保護,所以那些認為自己擺酒就是夫妻的人基本就是法盲

  • 16 # 筷子8888

    應該構不成重婚,你們沒有結婚,最多就是非法同居,未婚生子。凡事多方面考慮吧,且不說對方是什麼樣的人,說說自己都已經到了未婚生子的地步,能同居生子,結個婚真的有那麼難嗎?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17 # 久久丫222

    我感覺我的女朋友遭遇一樣,我是女的,13年的時候我們認識,14年有了孩子,男孩,都是我一個人在照顧,我們沒有結婚,也沒有領證!在他家,他家人從來不幫我帶孩子,他也是一樣,一天到晚不著家,晚上還喝酒去載妹子,基本天天都這樣,就像他單身一樣,啥都不管,他父母也不管他,任由他!有一次,我和他吵架,他爸媽一個勁的在說我,罵我,我實在受不了,我走了,從他家到我家,開車起碼得半個多小時,走路的話就不用想能有多遠了,我走的時候他們都沒有人挽留我,我邊哭邊走,那時候已經是晚上七八點鐘了,大晚上的,我一個女孩子走在黑暗的田園路上,沒有一點點燈光,久久才來一輛車,因為在農村,大晚上沒人,我走到另一個村的時候,我好像聽到我朋友的聲音,我抱著是不是他希望給他打電話,沒想到還真是他,我跟他說了整個過程,他決定把我送回家,回家以後,我和家裡人說了,那天晚上我奶奶哭了,當初不讓我去他家我還去,我爸很生氣,過了幾天,也沒見他來接我,我爸說,你去他家把你的東西收回來吧!孩子不要了,你還年輕,那時候我才18歲啊!我去他家收了衣服也沒見他們挽留我,我回家幾天我就出去工作了,很少回來,我打聽他的訊息,他還是沒變,賭博,夜不歸宿,還出去載妹子,16年的時候我姑姑從湖北迴家,打電話叫我回去,我也回去了,在家待了幾天,他過來找我,來的時候喝的醉醺醺的,差點就和我姑父打起來了,我姑父說,你離開他是對的,這種人,你跟他在一起只會受罪,即使他來接你也不用回他家去,到時候跟我們一起去湖北,我說我不去,就在海南算了,到時候再去湖北看你們,然後16年中旬我認識了個朋友,他從我朋友那裡得知我的遭遇,開始追我,他說他對我會很好的,他不喝酒不賭博不會夜不歸宿,除非加班,相處了一段時間後我們在一起了,他帶我回家過年,17年我結婚了,剛好我20,他26可以領證,我們去領證了,後來有了我閨女,現在他對我還是一如既往的好,飯不讓我做,衣服不讓我洗,有時候他早上一大早就起來給我煮早餐午飯,他說外面的東西不好吃,沒有營養,不讓我叫外賣,因為他中午加班不回來,晚上才回來,孩子洗澡也是他給洗的,給孩子餵飯也是他,孩子衝奶粉也是他給衝,半夜孩子醒了他還有要帶孩子和孩子玩,我都是在吃了睡睡了吃,回他家的時候,(因為我們在外面住很少回家)我什麼都不用做,天天玩,天天睡覺,他爸媽幫我帶孩子,他父母也不說什麼,現在2020年了!一直對我都很好很好,人長得又帥,有時候我覺得我上輩子肯定救了銀河系列,上天才會派個這麼好的男人給我,下面圖片是他剛開始追我的時候聊天他說的話和他給孩子洗澡的

  • 18 #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31212

    你應該先燒三柱高香,感謝上帝照顧你,這種女人有啥留戀的,另嫁他人是你的福氣,這構不上重婚罪,你與她儘管有了孩子,以前這叫事實婚,受保護,但婚姻法修改後,事實婚姻是得不到法律承認的非法同居關係!

  • 19 # 梅的可達鴨回來了

    因為未領取結婚證,所以你們這個小孩只能是你們的私生子,因為沒有結婚證,那麼你們所謂的婚姻是無效的,而且如果未領取結婚證而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屬於違法行為,而女方可以帶著小孩另嫁他人,不犯重婚罪,另外,你和女方都是人渣!

  • 20 # 凡眼看世間

    兩個人沒領結婚證,哪怕辦了酒席生活在一起有了孩子,在法律上也不承認這段關係的合法性,所以女方另嫁他人並不會構成重婚罪!

    但是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如果你所說的女方一走了之對孩子置之不理,完全可以協商或者訴諸法律要求她履行對孩子的撫養義務!

    雖然現代社會風氣越來越開放,男男女女婚前同居已經不是新鮮事,本來合則來不合則去無所非議,但是既然有了孩子,還選擇生了下來,你們就要承擔起後果。孩子是在這種事件中最可憐最無辜的,不能因為父母的不負責害了一個孩子!

    還有孩子日後的心理成長問題,可以想象他的人生會面臨很多艱辛。

    你會不會因為他母親的行為而遷怒於他?他會不會因為自己的身世受到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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