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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靜心戀恩

    前提是你現在有另一半了嗎?如果有,那就不合適了。換位想一想,如果你的現任去照顧他的前任,你心裡過得去嗎?你的前任,那是你的過去,從法律上理解,你兩已經沒有關係了,你沒有義務和責任去承擔……從情意上說,你可以帶著你的另一半去看望一下,在對方理解的情況下可以送點薄禮過去,無論怎麼樣都要和你的現任商量……

    如果你現在還單身,他也是單身,那你完全可以去的!現在就是你們複合的絕好機會!雪中送炭的真情不是誰都會遇見!

    如果你現在單身,而他有另一半的話,你就得好好商榷這個問題,一旦處理不好就會賠了夫人又折兵……對自己無法交代,給他人帶來困擾!

  • 2 # 使用者4940483209165

    你是男人應當照顧,因為女人所有病和不適都在你哪兒得的,為了你和兒女家庭所累病的,如果你好好對她愛她照顧她珍惜她,你們不會離婚吧!女人不嫌男人窮富,在乎的是你們男人對女人的態度明白嗎?不是為了你的家庭那麼辛苦她能病嗎?

  • 3 # 使用者401080611199

    只要有愛心就無所謂了。更何況是曾經的物件,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比海深。離婚算的了什麼,只要我們心有對方,切實想幫助對方,只管去幫助吧!說明你是一個不錯的人。

  • 4 # 蘇冰59

    我會的 首先是在他還是單身的情況下 看在是孩子的父親的份上 畢竟我們相愛過 這種感情是刻入骨髓的 它不會因婚姻的結束而結束 她只是被存放在了心底

  • 5 # 手機使用者生活愛好者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這句話是咱們中華民族傳承了好多年的一句話!從這句話裡咱們應該感到夫妻之間的恩情。

    如果是雙方都沒有再婚的話只要是一方知道了應該是義無反顧的去照顧才是。如果是再婚想照顧另一方的人應該和自己的現任愛人溝通好以後用金錢的方式最好,雙方都以再婚的話感覺你就不要再去了。最好透過第三人,比如透過患者的父母來送去金錢即可。如果是兩個人離婚後有子女的話,以兒女為藉口送錢看望也不失是個好辦法!

  • 6 # 閩南小倩愛美食

    會,很肯定的回答。

    很多人婚姻一路走來,從開始的海誓山盟到最後的變成陌生人,都是需要過程的,這些過程都有彼此的點滴,有好的,有壞的,有開心的,也有不開心的,如果有那麼一天,對方生病了,需要到自己,我會義不容辭的,照顧她,等她病好了,這樣心裡不會有愧疚,畢竟人家也跟過你一場,凡事做到問心無愧。如果我選擇視而不見,我可能會心裡不安,內疚一輩子,誰叫她是孩子的媽,誰叫她是你愛過的人,大家說是不?

  • 7 # 強大的祖國萬vv歲

    雙方已經離婚,在法理上不存在有什麼責任與義務去照顧前妻。

    但是,具體情況還是要具體分析,如下有幾種情況可以去照顧。

    一,雙方是由於性格不合,並留有子女,可以,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去照顧她。

    二,由於地域問題,長期分居,但是,尚有感情,並且對方離婚後,仍單身,可以去照顧。

    三,由於男女方原因,導致離婚,對方還有感情,自己有能力下,必須去照顧

    四,雙方離婚後,仍想復婚,而且,雙方都仍思念對方好,那必須去照顧。

    五,有幾種情況下,不能去照顧,感情破裂,紅杏出牆,追富棄貧,打罵長輩,等情況下,如對方告訴,可以慰問下。

    以上所有的照顧,在不影響現婚姻情況下,如不能說服自己的另一半,還是要以不破壞現在生活的前提下,正確處理好現在夫妻感情。。

  • 8 # 銘花襲友

    表妹離婚了,對方生了一場大病,但表妹不肯承擔一切照顧他。

    人都是有感情的。想當初表妹跟前表妹夫結婚時,我們都笑她孔雀公主嫁給了駱駝祥子。表妹溫婉清淅脫俗,是爸媽的掌上明珠。而找的物件看上去老實,木訥,雖然是大學生,但家裡是農村的,無父母,靠親友兄弟姊妹幫助才讀了書。

    愛來了,什麼也擋不住。結婚時一無所有。表妹父母念在自己女兒情份,給女兒做全套組合傢俱,送日曆牌大彩電。八十年代中期,這麼豪華的配製,把別人看得目瞪口呆。講表妹爸媽瘋了,別人嫁女兒收彩禮,你家不但不收禮,還倒貼,瘋了瘋了,亂了禮性,亂了章法。表妹爸媽說,一個是自己的女,一個是自己的郎,郎沒父母,就把郎當兒子吧,既算嫁女,又算娶媳婦,即當爹媽,又當公婆。

    沒多久生了兒子。因為表妹難產。只好送到大醫院,表妹爸媽全程陪護。表妹晚上十二點剖腹產,醫院床位緊。表妹媽媽只好抱著剛出生的小孩,那個年代沒有計程車,小四輪晚上不營業。走了四十多里,又是寒冬臘月,大人回到家冰霜滿面,用紅腫雙手趕忙把小孩從懷裡拿出來,看到這我都心疼大人。後來小孩取名時,好多親戚半開玩笑半當真講,男方家結婚沒錢沒來人,生小孩沒錢沒來人,小孩應該跟媽媽姓。表妹爸媽堅決不肯。我有兒子幹嘛要這樣,跟誰姓我們既是外公外婆又是爺爺奶奶。

    時光荏苒。轉眼三十年過去了。有天表妹哭著跟我講,她老公要跟她離婚。外面有人了。我說不可能,不要這樣亂講,那麼老實的人,那麼講理的人不可能做這樣對不起你的事。表妹說是的,這是法院傳來的起訴書。我瞪大眼睛看著起訴書,懵了。大大小小列了要與表妹離婚十七條理由。說表妹與他文化不相匹配,表妹隱滿婚前胃出血病史,表妹強勢,有次帶小孩去遊樂場玩,小孩想坐海盜船,他害怕不敢坐,表妹也怕,為了小孩三個人一起坐,雖然幾十年了,我現在心有餘悸。等等。我的天,表妹你瞎了眼嗎?文化配不上,當初表妹也是在尖子班,高考沒發揮好,後來考上技校,男的就是個師範生。婚前隱滿病情,可是經過了婚檢,再說也沒有說有胃病的人不能結婚。表妹強勢,陪小孩玩,你男的不敢坐海盜船,女的也不敢呀,沒有辦法才一起上,你耿耿於懷,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呀!

    看著表妹臃腫的身材,憔悴的雙眼,一臉的蒼桑,想起她每天為家為老公,除了上班,不是洗衣煮飯菜,就是搞衛生,陪孩子學習。早餐今天包包子,明天包餃子,後天擀千重餅,五穀雜糧粥,豆漿,甜酒蛋湯,表妹跟我講,一個月不重樣。中餐晚餐更是變著花樣做,紅燒肉,米粉鴨,釀豆腐,酸菜魚,炸扣肉,炸肉丸,滷牛肉。煎炸烹煮樣樣精。做少了,吃完了,輪不到表妹吃。做多了,表妹捨不得倒,自己吃了。為了家,表妹放棄了自我,放棄了理想,放棄了優雅,放棄了小鳥依人,放棄了風花雪月,成為棄婦。哎,一聲嘆息。

    有天在街上,有個聲音喊我,我仔細一看是表妹,挽著金色的髮髻,彎彎的柳眉,五彩的眼影,長長的睫毛,雙眼波光晶瑩,粉面臉頰,唇紅齒白,鼻直秀挺。穿著優雅的旗袍,披著蟬翼披紗,蹬著高跟鞋,款款而行。把我唬了一跳。我驚喜到,表妹你變了,讓我認不出來你了。表妹講是嗎?拿出喜貼來,兒子研究生畢業後,在外地上班,結婚請喝喜酒,我高興地說好呀好呀。

    去參加表妹兒子的婚禮,看到滿面紅光,喜氣洋洋的表妹非常開心。當我悄悄地問,怎麼沒看到她兒子的爸爸,表妹低聲說,是的沒來,兒子講他爸爸怎麼都不肯來。來了好,不來沒關係。看著表妹淡定的表情,我知道表妹真的變了,自信高雅,胸襟開闊,讓表妹更加強勢強大。

    手機鈴響,一個陌生電話,我不想接,響個不停,勉強接了。一個女的聲音,講她是某某親戚,原來是前表妹夫的親戚,講某某現在身體不太好,眼晴在做手術,看不見,生活不太方便,希望看在孩子的情分上,讓表妹去照顧一下。我講他不是成家了,他老婆呢。早跑了。我不肯去說,但她說,要是表妹不去,就讓表妹的兒子去照顧。我怕他們豁害表妹的兒子,只好把這些意思告訴表妹。

    表妹來了,淡淡容妝,高支棉白色襯衣,高腰牛仔褲,高幫耐克波鞋,神清氣爽。端著咖啡對我講,我不是一個聰明能幹的人,不會八面玲瓏,我顧得了柴米油鹽,就顧不了風花雪月。我現在把丟掉的高跟鞋,口紅,胭脂撿了回來,我不想再失去。旅遊,健身房,合唱團,乒乓球,模特秀,老年大學佔據了我所有的時間,無暇顧及其他事了。餘生只想好好善待自己。

    望著表妹遠去的身影,我釋懷了。我想表妹的爸媽在天之靈也會支援表妹。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 9 # 索馬利亞七號

    不會。

    如果沒有離婚,赴湯蹈火在所不辭。離婚了,再無關聯。與道德良心善良無關,婚姻的存續是底線,破了底線,只能再見。

  • 10 # 緞帶

    呵呵,看了一些人說:是去照顧或去醫院看望。我想問問各位:你們是離婚者嗎?如果是,你們的心真大。離婚,在法律上已無任何責任和義務了,那就更不能道德綁架了,什麼為了孩子去照顧、沒有愛還有親情!這樣回答的是不是都是男同胞?你們給自己鋪路呢!如雙方還有親情、為了孩子會離婚嗎!只有那不願意離婚者才會去做。我單位也有這樣的人(我做工會女工工作,她也是),她丈夫出軌堅決要求離婚後(女同事是不同意離婚),查出晚期癌,情人立即拋棄了他,住院化療後,沒地方住,求前妻和兒子收留,兒子不同意,但她把前夫接回家照顧還復了婚。我是堅決不會,不能同甘只能同苦,要這樣婚姻的人都是愚蠢的。

  • 11 # 齊天大猴

    有許多夫妻結婚是一個錯誤,可也有許多相愛的人因為種種原因不得不分開。社會發展到今天離婚率越來越高,有人是厭倦了要逃離,有人是因為背叛了,也有人是因為誤會兒分開。

    可是離婚後對方得了重病,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該如何去對待?

    如果這對夫妻在婚姻期間兩人已經把日子過成生死相殺的仇人,兩人分手是相互解脫,是給對方一條路走,這樣的夫妻分手基本上是放過對方老死不相往來。一方的大病,另一方不落井下石諷刺活該就不錯了,很少有要幫助的。現實生活裡就是這樣無情與無奈。

    如果夫妻之間因為一些家庭矛盾而分手,雙方也都沒有深仇大恨,如果對方生病,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探視或給以適當的幫助,也去無可厚非。但還是要看現在是否有生活的伴侶,如果有要考慮伴侶的感受和質疑。否則因為處理不當,會影響到現在的生活。

    對於那些本來還愛著對方,一時賭氣離婚的人,對方生病可能是一個讓彼此重新認識對方的機會。只要你還心有悸動,還關心對方,就不要違背自己的心,抓住機會,也就抓住了自己的人生幸福。這個看似不可思議,但是許多夫妻離婚後才發現分手的原因微不足道。人生能有一兩次可以悔過的機會,實在是上天的恩惠,為什麼不把握好。

    問這個問題的人,往往都是心裡還有對方,卻下不了決心,有所猶豫的人。當然這樣的事情最怕上升到道德高度,認為自己一定就有道德上的義務。這樣的想法是極其錯誤的。因為前提是離婚了,在法律的範圍內兩人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也就不用談所謂的道德了,幫忙了是人情,不幫也是本分。話很難聽,可這就是生活。

  • 12 # 湖塗使用者

    假如離了婚,對方又生了大病,

    第一,我肯定會幫助,但前提是對方和他的配偶沒意見,

    第二,既然會幫助,我的指導思想是應該盡全力,但我上有老人,下有孩子都需要支出,除去這些開支外,還有多的錢可以全部拿給他,

    第三,如果他病危,急需大量資金,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給朋友借錢拿給他,也可以動用我的資源,請他們借錢給他的配偶,以解決燃眉之急,

    我想,我只能支援他到這個程度,可以嗎?

  • 13 # 嫕馧姐姐

    假如離婚了,對方又生了大病,你會不會承擔這一切照顧他?

    這個問題在生活中的確有這種事情。我見過負心漢在出軌離婚後而又破產、遭遇小三拋棄、之後生了大病,樸實而又憨厚的前妻卻出現在醫院,承擔起了照顧他的責任;我也見過出軌的女人再婚後又經歷種種不幸而前夫同樣又承擔接納了一切!這一切告訴我們:生活中還是好人多,還是有愛心的人多。這一切,也都源於愛。基於出軌方當初的義無反顧,愛著的一方選擇了放手。也基於對出軌方的愛,當他(她)們在外面碰的頭破血流的時候,他(她)們又選擇了無條件接受。這不是常人的胸懷,他們的寬容,值得稱讚。

    我也見到過離異後遭難的一方只能自食其果的男男女女。他(她)們跟生活開了個玩笑,生活跟他(她)們也開了個玩笑。

    有人會覺得這個問題可能考驗人的品質。我要說的是,這跟人品無關。不論是不是承擔了照顧對方的一切,沒有對錯。因為,離婚時的背景每個當事人的內容都不一樣,給對方造成的傷害程度也不一樣。所以,我們對生活中出現的這類問題,應該持寬容的態度。“清官難斷家務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我們沒有權利對別人的任何選擇指手畫腳,說三道四。而我們自己面臨這樣的問題的時候,相信答案一定在你心裡。

    珍惜身邊人,溫暖身邊人,是我們一生中都要遵守的幸福規則。唯有珍惜,才能相伴、相知一生!愛人,一定是那個不論你經歷醜陋、貧窮、災難、失敗依然能陪著你身邊的那個人!

  • 14 # 在城市流浪的大熊

    假如離婚了,對方又生了一場大病,你會選擇承擔這一切照顧他嗎?

    這個問題即涉及到法律問題又涉及到情感、家庭問題。

    從婚姻法律法規上來看,無論什麼原因導致離婚,已解除了婚姻關係,就沒有承擔對彼此的責任與義務了。

    從感情上來講,離婚前彼此恩愛過,中國有個傳統:一日夫妻百日恩。人的本性又有同情弱者的心態。雖然有過感情,畢竟已成過去;同情是情分,不是必須,不同情是本分。理想看待感情,才能幸福生活。當然如果願意幫助弱者,沒人阻攔你,不幫助也沒人說你。

    如果有共同的孩子的話,考慮到孩子感情、經濟及將來人格發展,可能幫的機會大點,但也不是必然必須。但需要對孩子承擔更大點更多點。這也是法律規定的,當一方無經濟條件或困難時,相對一方會承擔大點。

    總之,你沒有責任和義務再去照顧對方,當然你有條件,也可以幫助照顧對方,那是你自願的。

  • 15 # 於兆太

    如果對方沒有其他比較親近的人,我會選擇去照顧她。無論離婚什麼原因,還要想想她好的一方面。一日夫妻百日恩,人不能違背常理。

  • 16 # 一方人a

    如果我們曾經恩愛過,或只是一對平平淡淡的夫妻,只因某些生活瑣事、性格、習慣及其它沒有原則上不可原諒的問題,所導致的離婚、如果曾經的丈夫離婚後並沒有再婚,當他生了大病以後,對於這樣一個不能照顧自己的弱者,是應該得到親人的關愛、朋友的幫助的。

    有句話: ”一日夫妻白日恩”。我會不計前嫌,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忘掉過去的不愉快,儘自己的所能對他給予幫助和照顧。

  • 17 # 紫晶悅城艾瑪

    很明確的回答,並不會。

    第一,若還有情,怎樣都不會離婚。既然沒了,幹嘛非摻合。彼此尷尬。

    第二,彼此已經分開了,還非湊乎上去,只有一個原因,想復婚。這就是攜恩圖報。很垃圾的思維。感情上,這種做法典型的叫耍無賴。

    第三,夫妻間,最重要的是平等。聖母婊要不得。而且,婚姻不是過家家,分開要謹慎,分開後,更要謹慎-----不要藕斷絲連,讓彼此乃至周圍人誤會。

    第四,不要自欺欺人,地球離開誰都轉,誰離開誰都能活。非整個離開你他(她)就活不好,就這心態,真是逼著對方討厭。

  • 18 # 飛揚的塵煙

    我覺得不能夠完全承擔一切,看離婚的原因,那個人是不是道德問題,如果把對方傷害太深了,都成仇人了怎麼管?如果和平分手,也看雙方是否都是單身,都單身可以管,如果有家庭在影響家庭和睦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的關心。

  • 19 # ma田園牧歌

    我個人認為會選擇承擔照顧。

    畢竟婚姻是一生中重大事項之一,選擇伴侶也是慎重之舉,古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離婚了,肯定有各種原因和理由,但這不是在對方生大病時拒絕照顧的理由。

    或許在婚姻過程中也有共同養育子女。雖然離了婚,仍然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絡。當對方生了大病,拋開夫妻曾經的感情,從愛孩子的角度,也要施以援手,如果不幫他,對孩子是個很大的傷害,那畢竟是孩子的生父,血濃於水,割捨不掉的親情,以後孩子會永遠無法忘記親人那種被拋棄的感覺。

    孩子是應該照顧生病的親人,但能力總是有限,如果愛孩子,也要幫孩子承擔這方面的壓力,否則,孩子又要工作學習,又要侍奉生病的親人,估計會精疲力竭,這時施以援手,孩子也會更加感恩於你。

    拋開親情和血緣,即使外人也要從人道的角度,力所能及的去幫助正在遭受巨大不幸和困難的人,這是基本的公序良俗。

  • 20 # 耄耋的俊卿

    假設真的如此,事實成立,我會義無反顧選擇照顧對方,直到它康復為止,畢竟進入婚姻有過曾經的美好,最終的分道揚鑣,也許是彼此雙方都有不足有不適,做的有不妥之處,誰都希望婚姻可以穩定美好的持續下去,如果有一天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必須天各一邊,不能單一把責任推脫給任何一方,這是不公平的,在一起多年不再是愛情那麼簡單,而是親情的陪伴,即便分開了還是要比陌路人更加親近熟悉,關心顯而易見,對方的現實生活習慣,細節問題,還是曾經的夫妻最為了解,照顧起來得心應手,對於一個有困難的陌生人,我們都能搭把手,出錢出力,更何況曾經的夫妻,更應該第一時間出現在它身邊,給予支援,給予鼓勵,給予幫助,給予溫暖,我們待人應該友善,用博大寬廣的胸懷,面對曾經的事件,不計較從前,不計較未來得失,不自私,不冷默,用愛詮釋生活本色,這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作為意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對方的車違停佔道且未打雙閃,我正常行駛撞上了,請問如何定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