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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河東三叔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由於防空系統的快速發展原有傳統打擊手段威力不斷下降,由是近些年高超音速武器開始逐步登場,世界幾大強國基本都擁有或測試過該系統。高超音速武器可以承擔全球實時偵察、快速部署和遠端精確打擊任務,大量部署將改變未來戰爭模式,也就是指哪打哪而且速度超級快。

    高超音速武器和傳統導彈相比反應速度快,對於1000公里外的目標只需要不到10分鐘就能抵達。而且速度快突防能力強(動輒5倍10倍音速),現代防空系統在這種高速面前很難起到效果,高速帶來的破壞性更大更強被命中就意味著任務完成。

    就目前而言已實際部署的是我國的DF-17,2500公里的射程如果採用地面機動發射更安全但射程要打折,如果採用轟炸機空中掛載發射效果更好。利用轟炸機的作戰半徑再加上導彈射程,用靈活機動的部署方式可以有限打擊重點高價值目標。

    其次俄羅斯也已開始部署“匕首”、“先鋒”高超音速導彈,按照俄方說法這些型號都可以達到10馬赫以上飛行速度,採用米格-31截擊機空中發射更難攔截。兩者的發射方式都足以證明用轟炸機空中發射更具靈活性,而且對於射程不會有影響。

    未來在高超音速導彈領域,中國最先進,俄羅斯次之,美國反而排到第三名,典型的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

  • 2 # 皇家橡樹1972

    從目前中美俄的高超音速武器發展狀況來看,很難說導彈和飛機為發射平臺哪一個更具備優勢,因為這需要根據自己國家目前的裝備質量和裝備種類而定的,我國目前在中遠端彈道導彈方面具備優勢,所以發展出來東風–17彈道導彈;而美軍目前以轟炸機攜帶為主要發展方向,兼顧彈道導彈;俄羅斯是突出導彈,兼顧轟炸機攜帶,三國各有側重。

    從“高超音速武器”目前裝備的次序來說,先是在導彈載荷,因為導彈是一次性裝備/使用投入成本相對較低,並且導彈的飛行速度比轟炸機更快,對於彈頭加速效能更好一些,也使得彈頭飛行距離更遠,並且導彈目前使用機動發射車發射,在陸上目標比較小難以被發現,被打擊的機率也低於需要使用大型機場的轟炸機。俄羅斯“先鋒”高超音速導彈,也是先由彈道導彈載荷,同時也發展出來米格–31或者其它型號的轟炸機攜帶的樣式。

    但彈道導彈攜帶“高超音速武器”的數量太少,只能是1~3枚,多目標打擊能力低,要攻擊10個戰役級別的目標至少要使用20枚以上的彈道導彈,這樣一來反而是增加了使用成本,而戰略轟炸機理論上來說2架就能攜帶20枚,並且由於轟炸機飛機距離遠,打擊的範圍和靈活性也要比彈道導彈好一些,問題是美國在早年間與蘇聯簽署了《中導條約》在中程導彈方面已經很久沒有裝備了,出現了武器斷檔...才極力發展由轟炸機攜帶“高超音速導彈”。美軍研製的“高超音速武器”體積很小,大概其與“戰斧巡航導彈”或者AGM–86巡航導彈相當,理論上來說一架轟炸機可以攜帶12枚,而美國的地理位置又比較好,轟炸機從起飛到飛臨目標區域的航程上幾乎不存在被攔截的可能性,所以美國打算先研製轟炸機攜帶型的“高超音速武器”,是以戰役/戰術級別的武器來運用它。但美軍的X–51A很早以前就開始試驗,也可能是遇到了技術難題,試射成功機率極低,到目前“高超音速武器”仍舊沒有實用化,要比中俄慢了半拍,所以美國目前推出《中導條約》打算在中程彈道導彈攜帶“高超音速武器”,以彌補在這個方面的落後。

    雖然說目前“高超音速武器”在彈道導彈載荷方面有了突破,但轟炸機攜帶能力也必須要發展!多了一種攜帶方式在武器使用上就會更加的靈活。

    總得來說“高超音速武器”是一次武器裝備的技術革命,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道理誰都懂得!在目前美國極力發展各種型別的“導彈防禦”專案打破“戰略平衡”的私心下,發展出飛行速度更快、彈道飛行軌跡更加詭異的“高超音速武器”勢在必行!這也是保持戰略平衡所必須要做的事情。

  • 3 # 大馬哈魚12

    我個人覺的用導彈也不會取的良好的作用,導彈的轉移陸地上受地形限制太多,發射的初級階段容易被現代技術發現,並且攔截……現在對於導彈的發展向高超音速和變速變軌等矛與盾的對立統一的方法在解決導彈發起進攻的問題。這與轟炸機靠效能提高,突破對方防禦進行轟炸一樣,都有很強的弊端,導彈防禦體系很難突破……。隨科技的進步,我覺得未來大型轟炸機與導彈超音速武器結合起來的新型打擊模式會出現的。現在的空空導彈也好,對地導彈也好都是懸掛在機翼上的,這就像潛艇的魚雷,必須對準了,一個方向上進行打擊,限制了攻擊力。而現在垂直髮射系統解決這個問題,那麼具有隱蔽性的潛艇,它就變成恐怕的攻擊武器。我覺的未來大型飛機作為,大型導彈發射平臺,它解決運輸和隱蔽性問題。同時它與預警指揮機配合,在安全的高空區域進行發射打擊,減少了導彈初始容易被發現的問題,現在轟炸機的發射器有待改變,飛機飛到萬米,導彈的自由落體的時間在幾秒內完成點火定位及自我糾正軌道的難題一道解決。那麼未來一定會有這種模式開啟攻擊的

  • 4 # 晨星1928

    高超音速導彈;使用什麼載具更有利?

    用火箭做載具,其射程侷限於火箭本身的射程,如果攻擊目標在射程之內,是可以用基地發謝導彈對目標進行打擊,但是容易暴露基地目標,招到敵方的導彈攻擊。

    用轟炸機做載具夾帶高超音速導,攻擊敵方目標,可以增加攻擊機動性,增加導彈的攻擊時矩,闢免暴露固定導彈基地在敵人雷達探測位置。

    高超音速導彈,用什麼載具,根據戰場需要而定,根據戰時敵方留給自己的時間而定。

  • 5 # iwanxu88

    導彈是一次性載具,不論達到預定目的否,不能再次使用代價高。轟炸機同樣可載發超音速武器,可重複使用。而且不到目標上空遠距離就可發射,但轟炸機能攜帶的導彈大小有限制,而且容易被防空系統鎖定。導彈可以載發任何體積重量高超音速武器,速度快可變軌被反導系統鎖定機會小。可以用來洲際攻擊。

  • 6 # 九品侍衛

    哪有什麼載具的選擇,即便是用轟炸機作為投放工具,超音速武器也是被安放在導彈上的。首先要理解一件事,超音速武器說白了其實也是一種導彈,只不過它要比一般導彈飛的更快,突破能力與反攔截能力更強而已。

    無論是將超音速武器安裝在彈道導彈上發射,還是安裝在轟炸機發射其實都一樣,主要還是看這個國家空軍強不強大而已。就好比美國,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空軍力量,一旦爆發大規模軍事衝突,不可能有人能從美國手中奪得制空權,即便制空權被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那麼一旦使用超音速武器就可以用慢悠悠的轟炸機來進行投放。

    可類似俄羅斯這種空軍力量弱於美國的國家,利用導彈來投放超音速武器就屬於唯一的選擇,畢竟非隱身轟炸機目標大速度慢,被敵方的防空系統發現的機率太大。要是搞不好還沒等發射超音速武器,自己就先被擊落了。

    可為何俄羅斯還要研究將超音速武器用於轟炸機發射呢?只是為了掌握這項技術而已,真到了關鍵時刻還得像彈道導彈那樣在本土發射。

  • 7 # 銳度何老師

    視國情而定。

    不過問題有個小瑕疵,高超音速武器的載具應該是火箭和轟炸機。

    高超音速武器+火箭載具=導彈。

    用火箭還是用轟炸機做載具,道理都是一樣,都是裝著高超音速武器飛到高空,大氣層的邊緣,釋放。之後高超音速武器點火,依靠自身的動力以10倍音速,飛向目標。

    載具:火箭在釋放以後墜入大氣層燒燬,轟炸機返航回家。

    火箭和轟炸機都比較適合執行這個任務。

    對於美國而言,他的B1,B2,B52,F15E這些戰機都能搭載高超音速武器。F35差不多也能。

    俄羅斯有圖160和米格31,也都是現成的載具。而且高超音速這種武器本身體積不算很大。以俄羅斯在火箭方面的底蘊,開發出一款中小型火箭作為載具,是很容易的事。

    我國在轟炸機方面還非常的弱,拿轟6K做載具,在自己家門口儘量高飛,然後發射高超音速武器,其實也行,也能覆蓋第一島鏈,但也確實略顯不美。不過我國在火箭這塊是強項,東風1X系列導彈的火箭發動機就足以投擲高超音速武器了。東風2X系列的火箭發動機已經有點效能過剩。

    只用東風21這個中匯入門級別火箭+高超音速武器,也足夠覆蓋第二島鏈了。

    而1X和21系列火箭,在我們火箭軍裡屬於普及型裝備,裝備量很大,技術很成熟,便宜!

    大家可以留意一下閱兵時的東風17,這款導彈本身不大,而且火箭發動機佔了7成。它的彈頭,也就是高超音速武器這部分不大,也不會很重。

    所以,我們還有另外一款載具:殲16。

    殲16載彈量11噸。而高超音速武器的質量應該在1噸左右。殲16搭載兩枚,使勁的拔高,完全可行。

    高超音速武器的難度在於它自身:發動機,外形,材料,機動,定位......如果這些東西成功了,至於拿什麼做載具,並不是什麼大問題。中美俄手裡都有大把的辦法。

    美國有大量的海外基地,有盟友,在海上,空中都有巨大的優勢。他的轟炸機飛到哪裡都有基地進行維修補給,執行任務有戰鬥機護航。他的轟炸機比較安全,對美國而言,用轟炸機作為載具就比價划算。

    轟炸機是燒油的,它投擲高超音速武器的成本是油錢。飛機本身重複使用。而用火箭投擲,火箭是一次性的,投一顆彈頭,報廢一枚火箭。

    在使用成本上,也是轟炸機更便宜。

    而中俄的空中力量跟美國比起來還是弱。轟炸機出去太遠了不安全。這時候,火箭就變得非常有吸引力了。

    用火箭搭載高超音速武器,在本國領土發射,完全不用擔心被攔截,甚至犧牲飛行員那些問題。

    火箭使用成本高,但研製成本低,研製門檻低,見效快。成熟以後也可以依靠產量,產能來攤薄成本。

    美國會以轟炸機為主,作為高超音速武器的載具,以F15E為補充。中國會以火箭為主,以殲16為補充。

    俄羅斯30年來被中導條約限制,中今程火箭這塊還很弱。所以現在也只能用米格31來應付局面。他最合理的選擇也是:火箭。未來10年,俄羅斯在中近程火箭這塊得努力一下。

  • 8 # 沐風談兵論道

    作為高超音速武器佼佼者,中俄兩國都裝備各自的殺手武器,其中俄羅斯研製的“匕首”和“先鋒”就是這兩種武器的代表,“匕首”高超音速導彈搭載平臺為俄羅斯米格-31戰鬥機,而“先鋒”高超音速導彈就是由導彈作為載體,“匕首”高超音速導彈速度可達到10馬赫,“先鋒”高超音速導彈速度可達到20倍音速,這兩種武器都是俄羅斯在高超音速的傑出代表。然而,俄羅斯最近還裝備著“薩爾馬特”洲際導彈、“鋯石”海基與陸基高超音速導彈、“波塞冬”核動力無人潛航器以及“海燕”核動力巡航導彈,可見俄羅斯對於超高武器和核動力導彈有著特別先見之明。

    我國也裝備著超高音速武器這就是東風-17彈道導彈,這款導彈在我國今年國慶節亮相,之前測試一款高超聲速滑翔載具,它就是我國東風-17彈道導彈實戰化武器,依靠我國中程彈道導彈東風-16B為載體,射程在2000-2500公里之間,核常兼備,是作為戰術武器最重要針對的反導系統。

    根據武器射程情況,分別採用不同的載具。俄羅斯限制的匕首高超音速武器射程達到2000公里,而“先鋒”高超音速導彈射程達到1萬公里。可見,匕首高超音速武器和東風-17彈道導彈在射程都跟“先鋒”高超音速導彈存在著巨大差別,這種差別根本無法短時間彌補。

    現在導彈都分為戰略武器和戰術武器,作戰用途不同,執行任務也不同。可見,“先鋒”高超音速導彈屬於戰略武器,匕首高超音速武器和東風-17彈道導彈都是戰術武器。作為戰略武器,針對就是威懾力,而戰術武器就是防禦性。在執行任務也需要根據選擇目標和戰術價值,匕首高超音速武器執行就是針對打擊美國核動力航母和巡洋艦,而“先鋒”高超音速導彈就是給美國本土的大禮包,這種就是突破美國反導系統。所以,無論用導彈或轟炸機作載具都需要根據選擇目標不同,只要選擇恰當可事半功倍。

  • 9 # 論道今朝

    高超音速武器是指飛行速度超過5馬赫的武器,而超過5馬赫飛行速度的武器目前有多種,每種的飛行彈道也各不相同,射程也不相同,打擊方式也各異,使用的載具當然也不一樣。

    比如:彈道導彈也是高超音速武器,用火箭助推器地面發射時,它需要飛出大氣層,隨著拋物線彈道攻擊目標;而採用飛機高空發射時,它的飛行彈道就減去了上升段,攻擊目標時,飛行軌跡是弧形彈道,而且還能大大提高飛行距離,缺點就是不能機動變軌,打擊精度不高。

    俄羅斯“匕首”高超音速導彈就是這樣的,其本身就是“伊斯坎德爾”短程彈道導彈,陸基車載發射改為飛機搭載高空發射。

    中國DF-17高超音速導彈的彈頭是一款乘波體滑翔飛行器,它必須由火箭助推器發射到太空,然後彈頭與助推器分離,彈頭再入大氣層,利用彈頭高速慣性飛行在大氣中產生的激波,然後利用激波的浮力滑翔式飛行,而且利用激波浮力延伸滑翔飛行的距離;這種飛行方式必須藉助從太空再入大氣層的慣性力,因此,DF-17導彈只能在地面車載發射,難以使用飛機作為載具。

    俄羅斯“鋯石”高超音速武器是一款吸氣式乘波體巡航飛行器,這種飛行器可以飛機發射,也可以火箭助推器地面車輛發射,無論哪種載具發射都需要火箭助推器使其初速達到5馬赫才能讓超燃衝壓發動機點火,然後吸氣式乘波體彈頭才能憑藉自身的動力自主飛行,這種高超音速武器不需要飛出大氣層,而是在大氣層內飛行,其機動能力非常強,打擊精度非常高。

    上圖為俄羅斯宣傳廣告上的“鋯石”高超音速武器,明顯是機載型。

    上圖是美國B-52h轟炸機掛載X-51A高超音速武器試驗。

    上圖是中國“星空二號”吸氣式乘波體飛行器裝車準備運往發射場的照片

    根據以上圖片可以看出,美俄吸氣式乘波體飛行器是使用飛機發射,飛行器後面還安裝有一段火箭助推器。而中國“星空二號”吸氣式乘波體飛行器是採用導彈助推器作為載具,明顯中國的吸氣式乘波體飛行器氣動外形與美俄的不一樣;中國的有整流罩包裹著,更有利於飛行器的保護,而且明顯飛行器體積小得多,更有利於各種載具搭載和發射。

    上圖疑是中國“星空二號”吸氣式乘波體飛行器的風洞測試

    要說高超音速武器使用哪種載具更有優勢,這句話本身就存在一個誤區。不是所有高超音速武器都適合各種載具發射,比如,DF-17、DF-21D、DF-26、DF-15B及俄羅斯的“先鋒”高超音速洲際導彈等都不可能使用飛機發射。因為這些高超音速武器的彈頭都需要藉助太空才能達到設計的理想速度和機動效能;而使用飛機發射到太空,不但載彈量少,而且導彈過大使用的飛機也要大,需要多枚同時發射時,飛機無法做到;另外,飛機需要穩定仰首發射導彈才能使導彈進入太空,這種發射方式使飛機承擔很大的風險,特別是機動能力差的轟炸機和運輸機很難實現。因此,說使用飛機發射DF-17的人,一是不懂DF-17的飛行彈道,二是沒有考慮飛機仰首發射需要做到穩定的難度有多大,三是沒有考慮飛機和車輛的價效比。

  • 10 # 魂舞大漠

    都說美國還沒有高超音速武器,今年開始機載掛載試驗,掛在飛機上只是小小一步,也說明不了什麼,距離成功遙遙,沒有三年五載弄不成。機載只是論證一種可能,遠隔大洋的美國,可透過機載,相當於導彈射程得以大幅增加。有上萬航程的飛機相伴,高超音速導彈的使用空間可以得到極大擴充套件,部署起來得以靈活方便。

    象俄羅斯高超音速的“先鋒”,本身就有上萬公里航程,則用不了這麼麻煩,直接發射就是了,目前誰也防不了。

    只是高超音速,不必都做成“先鋒”那樣,如中國DF-17這種塊頭小的,作用近海也蠻好,如果掛在轟-6J,豈非要邁開腿,相當於手臂增加了數倍了嗎?可以說有了空載東風-17之力量,可將三條島鏈完全化為烏有,不也很好嗎?

    任何一種武器,在軍事上都直接面臨極限使用的情況,以便將武器潛能發揮到極致。

    為此,俄羅斯的“匕首”和“口徑”,開始實現多種投射和發射方式,比如日前將“匕首”加掛在米格-31之上。3馬赫的音速,可以將“匕首”扶上馬,在送其一程之餘,無疑在速度上得到一個高起點,不動不搖,即可從3倍音速出發,可增加導彈射程。類似思路,艦射和潛射,都值得一試,

    武器平臺可以多元化,在增加導彈威力的同時,也使平臺本身的打擊能力得到了強化,也許這就是軍艦都會隨著新武器的出現,不斷進行技術升級的重要原因。

    高超音速,目前中俄先,美國開始得不晚,卻拉在了後面,因此可以講,武器領域,美國領先雖多,但並非全部領先,因而變得非常著急,導彈未成功,即開始了加掛試驗。

  • 11 # 漢冬已過

    從正常角度來說,高超音速武器用導彈作為載具肯定更有優勢。原因在於用導彈作為載具可以獲得更快的速度,參考我國的東風17就知道,它的作戰部署靈活性和反應時間都要遠勝於轟炸機。

    但這時候問題又來了,用導彈做載具的成本肯定要比轟炸機高,比如一架普通轟炸機就可以攜帶四枚高超音速導彈,而一枚導彈只能攜帶一枚,這樣的費效比下來肯定是用轟炸機划算的多。

    有了這種考量,所以最好的部署方式是一部分導彈作為載具,另一部分用轟炸機做載具。當然,分為不同的國家情況也不同。我國因為缺少戰略轟炸機,所以更加看重用導彈來攜帶高超音速武器。

    而像美國,俄羅斯這樣擁有先進戰略轟炸機的國家,他們的選擇就偏向用轟炸機來攜帶,從他們幾次高超音速武器實驗都是用轟炸機的表現來看,主流發展方向應該偏向於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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