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老劉二十三點

    現在的家長都一樣儘快讓子女成家

    這個我們需要理解

    但是,感情的事情尤其是婚姻不可草率

    你們可以和自己父母溝通

    說一下自己的感覺

    父母一般是不會強迫自己的孩子的

    另外一點,我要說

    兩個人交往三個月,其實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了

    我認為理想的相處時間是九個月到十二個月

    如果你們交往到一年,還沒有想和對方結婚的衝動

    其實就可以證明你們並沒有多愛對方,或者是多信任對方

    而往往,隨著熱戀期過後,交往時間越長,不結婚的話分手機率越大。

    這不是說結婚後容易出現不幸福的機率

    只是沒有婚姻作保障,兩個人很容易因為在磨合的時候說分手

    而兩個人想白頭偕老少不了感情的磨合

    而婚姻可以讓兩個人在磨合的過程中不輕易說放棄

    我覺得兩個人真的相愛,是會有和對方結婚的衝動的

    如果沒有這個衝動,真的要自己好好想一下

    自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還是為了愛

  • 2 # 李287275412李澤祥

    找個物件挺不容易,雙方家長都同意趕快訂下。

    三個月可以相互有些瞭解了,今後發現對方缺點也正常。一般不是原則性都可以忍讓,還可以去影響他、她。

    本無十全十美人,婚後一二年後更會發現。兩人正是在平凡的生活中也許高興八天生氣一天的,有時還爭論,結果論來論去幾十年也沒論出個理,因沒有對丈夫講理的妻子。

  • 3 # 小瓜姥姥

    告訴雙家人,不要急,才認識三個月最少考慮一年,男女雙方性格必須經受各種方式磨合一段時間,成熟後才可成立組合家庭,免得以後出大麻煩。

    現在年輕男女經受不住的各種誘惑,比如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困苦。

    特別是好色的男女人,遇到問題承受不起找各種藉口,就連自己的孩子都可拋棄。這種人就是對家庭不負責任,什麼性格不合呀,真愛出現呀,我看這全是藉口,就是內心出軌了,新鮮蘿蔔湯幾天夠了,想嘗受另一半的口味。

    一個正直男女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無論遇到什麼樣的誘惑都能棄土,退誘的能力,如果擺脫不了這種困惑不配做承擔一個家庭。

    所以男女雙方必須要多多瞭解考核、才可過關。

  • 4 # 凱翔在廣東

    為什麼感覺都活在舊社會一樣?戀愛自由,婚姻自由,都說給誰聽的。覺得時間太短,想多點了解,那就給父母說啊,難道是刀架脖子上不得不從嗎?這說的多聽父母的話一樣,以前他們說的你們怎麼就不聽呢。

  • 5 # 原上草86

    我認為問題不在你和男朋友在一起多長時間,你們現在相互之間可能只是一種初步瞭解,感覺你們倆個人都還是比較慎重的。那麼可以相互抓緊在對方的人品性格方面,對方家庭內部狀況,婚後怎麼安排日常生活,當然儘量細緻點。這樣在一起生活可以順利穩定,少些矛盾。你可以跟父母講清楚,婚姻是兩個人要過一輩子的事,不能太馬虎。這不僅是對你自己負責,也是對整個家庭的負責。

  • 6 # 使用者8044284310836

    在一起,和交往是有區別的……如果是交往3個多月確實有點急於訂親了……

    如果在一起三個多月了……就趕緊訂吧,不,是趕緊結也沒錯……不然睡久久了男人不要你了你就得不償失了。

  • 7 # 李生寶938

    謝謝邀請,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個月,三個月還不夠百天,雙方父母就想訂婚有點操持過急了吧!在這麼急也的過一年多,因為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在婚姻裡男女雙能度過三年的磨合期才算穩定的婚姻。三年裡的婚姻從各方面都顯露出來了,包括三觀興趣愛好,還有性格上的所見等,所以說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個月,雙方父母想訂婚是一種錯誤的選擇。

  • 8 # 使用者5491057671030

    一定不要答應父母的建議,如果最終因不瞭解而造成了婚姻的不幸,即是你的悲劇,也是你父母的痛苦。多給點時間相互瞭解和溝通,是尊重婚姻、尊重彼此的基礎!

  • 9 # 安心2017

    倘若你們倆覺得還不是時候的話,可以跟父母溝通一下,畢竟結婚過日子是你倆的事,而且兩個小年輕給彼此的的感覺是別人無法知道和了解的,所以說你們之間相處的是否融洽舒適,你們自己心裡最清楚,不要聽父母的!

    還有就是才三個月,時間也不是太長,再相互瞭解幾個月也不晚。

    不知你的思想是屬於哪個型別的,如果是傳統型的話,可以訂一下婚,便於在一起生活更能深入瞭解,如果你屬於前衛型就沒必要訂婚了,相處好了直接結婚就可以了。

    反正我屬於傳統型,當初相處時總是不敢在一起進行深入瞭解,怕別人說三道四。而且又怕萬一倆人相處感覺不好了,再退婚,又麻煩又影響聲譽,所以就直接閃婚了。可幸運的是沒遇到壞人,還不錯。其實想想以前的做法,真的會後怕,太不靠譜了!

    以我的經驗,所以我問你,倘若你是傳統型,差不多就訂個婚,便於深入瞭解。反之就不必多此一舉了。退婚既麻煩又傷感情!

  • 10 # 海嗨嘿

    你兩也在一起三個月了,也就是說你也同居了,這應該說沒什麼時候可選了,除非你們在一起只圖其好耍,根本就沒想過要給對方結婚。我勸你還是應該抓住時機,作為一個男孩子到沒什麼,只要他有能力在大也會有人願嫁給他。可你作為女孩子的話,要是把歲數拖大了,想嫁出去就困難,還有就是你們長期在一起不能保證不出意外,如出了意外的話那就有可能給你的身體造成無可古量的傷害。在說戀愛久了,級情自然就會慢慢消失的,感情也就會談失,雙方父母也可能會對你們失去信心,所以我建議你們在這時最好不要掃了雙方父母的性,最好還是順從為好。

  • 11 # 原點君

    訂親倒是沒太大影響,如果感情經得起風雨那就先訂。 又不是讓直接領證。別怕姑娘

    如果你倆都不願意現在訂。 那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去談一場

  • 12 # 中建星光城置業隗陽

    我覺得婚姻是終身大事,才在一起三個月就定親很明顯太草率了,兩個人甚至還不瞭解對方要對自己負責,我認為作為女的你可以繼續瞭解至少也得10年左右吧,這樣才能看清楚,別瞎了眼,男的遇到這樣的早點分了吧,根本對你沒意思。

  • 13 # HuHu204178712

    既然沒有做最後決定,就編些理由唐篩一下。比如,錢還沒有湊足,婚房買後再結婚,近期工作特別忙,領導有提拔我的可能等等。

  • 14 # 情感視角

    現在的年輕人都比較有主見,在很大程度上來說自己的婚姻都是自己說了算。父母也很少有干涉的。因為他們也知道現在不比是在他們那個父母包辦婚姻的年代。除非是遇到那種特別不講道理的父母。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現在年輕人對於婚姻,個人還是有很大的選擇餘地或者說是自由。

    男女如果是自由戀愛的話,三個月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我為什麼這樣子說呢?我們可以先假設這兩個戀愛中的男女,在他們確定戀愛關係之前本來就是相互認識的。他們可能是透過長時間的接觸,從於加深了對彼此之間的瞭解之後才決定戀愛的。對於之前本來就相互瞭解的男女再來談戀愛的話,三個月的戀愛期完全足夠讓彼此作出決定了。還繼續拖下去的話肯定只能讓雙方父母著急。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兩個人本來就不認識,或者說是彼此之間並不瞭解。那麼想透過在戀愛期間做到完全瞭解清楚對方的話。說實話三個月的時間可能確實不夠。但是讓我感到不明白的是,為什麼你們雙方之間的父母都已經知道了你們之間的關係呢?難道你們兩個的戀愛關係是由雙方父母撮合的嗎?如果真的是這種情況的話,我建議還是多給雙方一點時間,一定要了解清楚了對方的具體情況再做決定也不遲。父母的心情我們當然可以理解。但是我們自己也要有自己的主見。不能因為父母的催婚讓自己亂了陣腳。

    好了,最後我還是那句話,年輕人對待感情或者說是婚姻一定要謹慎。父母的意見在很大程度上只供參考。自己的婚姻還是自己做主比較好。

  • 15 # 匝莫匝莫

    這裡所說的在一起三個月,是指同居三個月了吧?!是同居三個月雙方父母才希望你們定親的吧?!

    男女朋友相處,應該是感覺非常好才會同居,還是一相處就同居?儘管對於我們這個年代的人來說未婚同居是多麼不能對外人說的羞恥的事。可是看到好多拍小影片的,都以相親為題材,都是相親幾天就同居,真心不懂現在的年輕人,對待感情真是太隨便太開放了。很想知道,對於那些對未婚同居廣而告之天下的人,有多少人不介意會找那樣的男女朋友?那些家有待嫁待娶的兒女的父母們,有多少不介意自家孩子找一個同居史很豐富的人為伴侶?在我心裡,未婚同居的人是不負責任的人,是對自己極其不負責任。儘管社會要進步,有些人美其名曰試婚,但是我還是喜歡我們那個年代對待感情的態度……謹慎認真專一。

    回到你的問題,都同居了,還想啥呢,啥時候叫是時候?你們同居沒經過父母同意吧,定親就聽父母的吧,難道你們同居就是過家家玩嗎!

  • 16 # 石文生活錄

    三個月,對一個人基本的瞭解應該有了。如果不瞭解就同居,我個人有點保守,無法理解。我覺得如果喜歡了,就應該考慮以後結婚過日子的事了,而不是一直拖著。

  • 17 # 使用者務真求實

    你自己覺得你切實瞭解他嗎?可以把終身交給他嗎?如果你覺得他方方面面都差不多,表裡出一的愛你,就叫父母的吧。

  • 18 # 四眼周

    天下本無事,情困猶豫中

    呵呵,此問題其實不是原則問題,說白了就是過份擔心,徒增煩惱。

    理由如下:1、能走向婚姻就訂婚。2、走不到婚姻就歇菜。3、戀愛與時間有關係,但三個月已經足夠了解一個人。

    雙方心裡分析

    1、擔心時間過短,瞭解不夠,其實大可不必,這只是雙方藉口而已。

    2、等待對方暴露更多缺點,給自己留後路?現實中的婚姻都是不完美的,要克服猶豫期,勇敢面對。

    3、說明雙方都認為不是最佳選擇。其實,生活中沒有完美的愛情,都是人為塑造出來的,殘缺也是美。

    大膽追求跨過猶豫期

    1、多看對方閃光點。世界上好人還是多,是人都可能有毛病,無關大雅就OK。

    2、多看未來發展。有利於婚姻發展,利於將來就別猶豫。

    3、愛情過度婚姻是是需要一點勇氣的。戀愛中容易造成“燈下黑”,別人跳脫世外看得清楚,雙方父母覺得滿意,自己有點小遺憾,就勇敢跨過這一關。

    我的婚戀觀

    現在的年輕人傻傻地分不清愛情和婚姻的關係,戀愛的目的就是走向婚姻,不能走向婚姻的愛情,是沒有意義的。

    火熱相擁、你儂我儂,看電影、擼串、遊戲、旅遊都是走向婚姻的前奏,走不到婚姻的的愛情是不成熟的遊戲。

    老漢的話雖然說得重,但道理是這樣的,大家不要埋怨老朽胡言亂語。

    事實確實如此。

    一段走向婚姻的愛情,老朽總結調查過99個幸福家庭,內容大致如下:

    1、三觀相合,在大事大非問題上不糾結。對人對事看法大體一致,這樣婚後不會為原則性問題翻臉,掀婚姻的“攤子”,斷送美好婚姻的前程。

    2、家庭背景相當,平等經營美好婚姻有可能。家庭背景是愛情走向婚姻的基礎,但不是絕對作用,夫妻雙方家庭的鼎力支援,對穩定家庭,教育子女,在當下舉足輕重。

    3、性格互補,不拆臺。最佳的戀愛物件是雙方性格相投,志趣一致。但是走進婚姻的絕配是性格互補,一剛一軟,一硬一柔,相得益彰,共同經營家庭,夫妻和睦互敬互愛,幸福無邊。

    4、身體健康,能承擔家庭責任。這點從交往中就能看得清楚,一起郊遊,一起娛樂,觀察就能得到答案。

    5、情感付出與接收對稱。互相能感受到對方的幽默、熱情、關愛、理解、互敬,這就是走向成功婚姻的先決條件。其實,這點也不必在意,有反應慢的,有反應快的,人都有個體差異,能做到彼此能接受到對方的情感付出就ok。

    6、興趣相吸,浪漫永恆。這有點難說清楚,從本人調查瞭解50多對幸福的婚姻,一個共同點:就是彼此都有互相吸引對方的地方。比如,男方被女方的外貌、溫柔、體貼所吸引;女方被南方的陽剛、上進、熱烈所吸引,也包括彼此之間具有的神秘感,吸引對方如痴如醉,甜蜜恩愛,幸福永遠。

    如此一對照,一目瞭然,要想訂婚,就向互相經營美好婚姻進發。如果,雙方相差十萬百千里,一條都夠不上,那就算了,告訴父母,這個不合適,重新尋找下一段感情,慢慢經營。

    不過話又說回來,現在社會,時間緊迫,人人都忙,事情多,人海茫茫,找一個不討厭,能相處三個月的物件也不容易。

    哈哈哈,不足為鑑,一家之言。

    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

  • 19 # 葉子談情感

    既然二人都感覺不是時候,那就說明你們真的還不到時候,直接和自己父母說明真實情況就好。

    1、雙方父母想定親,可能是因為著急帶孫子或者感覺對方還不錯

    對於老人來說,如果她們急著抱孫子,往往就會特別著急子女的婚事,正是應了那句老話“皇帝不急太監急”。我們也不能批評他們,畢竟她們也是為了我們好。

    可能他們覺得自己身體還好,趁著年輕還可以幫我們帶帶孩子。如果年齡越來越大,可能以後帶孩子就太累了或者心有餘而力不足了。

    如果她們感覺對方不錯,也會擔心對方如果遇到更優秀的人怎麼辦,會不會和自己的孩子分手。所以趕緊把婚姻大事定下來,這樣煮熟的鴨子就不會飛了,也有這樣的可能。

    2,戀愛相處中自己的感覺最正確

    戀愛中二人是否合適,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二人在一起相處,是否開心快樂,痛苦難過,糾結心碎,只有自己最清楚。

    如果二人在一起彼此感覺不開心,或者感覺不合適,或者還需要進一步瞭解 等等,那你的感覺也一定是正確的,因為這種感覺是最真實的,也非常客觀。

    回到這個問題,二人都感覺不到時候,那就說明二人對對方的瞭解還不夠深,或者還不是足夠的愛對方,才覺得不是時候。

    結語,直接和父母說明真實情況就好

    父母雖然著急,但還是希望孩子幸福,她們不會拿自己孩子的幸福做賭注,所以我們實話實說就好。

    父母都是過來人,說清楚真實情況,她們一定會理解我們,並且站在我們的角度幫我們分析解決問題,最後祝你們幸福!

  • 20 # lez8

    現在的“在一起了”實為騙人謊言,可以有多種理解。一是倆人搬到一起了,雖沒領證但如同夫妻那樣過生活,吃住在一起,夫妻之實該發生的發生了。這是當下不少女青年喜歡的所謂“試婚”,美其名曰:不試怎麼知道對方是渣男。其實從另外一面也告訴人們,試了,自已己不是初婚處女了。那又和試不試有何干系,反正已存在亊實婚姻。另一種解釋是倆人同意正式談戀愛了,由朋友變成“男女朋友”。這種“在一起”稱謂沒有夫妻生活之實。因此,給人的理解是不願坦誠說出有無事實婚姻關係。這是《非誠勿擾》女青常用的語言,也是表達有幾任男友的修飾語。是讓旁觀者自己去理解的。筆者認為如果確為後者,倒不如直說倆人同意正式淡戀愛,否則就往已結婚X次理解了。倒是觀眾被這個“在一起了”弄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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