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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老沈一

    行為遺傳學,有個專用的英文名字——“behaviour genetics”,又被稱作心理遺傳學。這個學科,有人說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也有人說是遺傳學的分支。其實,是誰的分支不重要,反正是一個科學研究方向,只要有人研究就有可能發展。

    一,關於這門學科的界定,大多認為是研究生物基因型對其行為的影響,以及在行為形成過程中遺傳和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如此看,好像將其歸入遺傳學更為合適。不少人認為,達爾文是這一問題的最初研究者。但達爾文字人對此並未留下研究記錄或發表研究成果。如下的表述可能更為準確——第一,達爾文的確思考過遺傳對於動物行為,包括對人的智力的作用;第二,達爾文早期,是多少受到了拉馬克“軟性遺傳”,即獲得性遺傳思想影響的。不過,他很快否定了拉馬克的觀點(見文後註解)。 (拉馬克)

    二,關於這個問題,實際上的焦點在於——個體的行為能力究竟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獲得的。最早對這個問題展開研究的,是英國科學家F.高爾頓(1822-1911)。他研究了當時許多傑出人物的身世,1869 年發表《遺傳天賦》一書。他得出結論說,天才人物的家庭成員大多也是天才,而能力也有家族遺傳傾向;高爾頓首次用雙胎法進行遺傳研究,首創許多現代仍在沿用的統計分析方法。他首次提出了“優生學”的概念。但也明確指出,拉馬克所謂“獲得性行為性狀”不能遺傳。 三,1918年,蘇格蘭科學家R.A.費希爾試圖從孟德爾遺傳定律的理論角度,證明基因和環境因素都可影響個體行為,並發表了研究成果。但是從高爾頓開始,科學家們花了半個多世紀的時間研究智商和基因的關係,其實沒有明確而且肯定的結論。1937年,美國心理遺傳學家H.紐曼、F.弗里曼和K.霍爾金格等人,對在不同家庭中養育的同卵雙生兒進行研究後認為,在一般情況下,遺傳因素對他們智力的影響遠遠大於環境因素的影響。但是,美國遺傳學家R.普羅明在1980年發表研究報告,不同意這種說法,他認為遺傳因素對一個人智商的影響頂多只佔一半。學界認為,上個世紀中葉,是行為遺傳學或叫心理遺傳學的學科真正創立時間。 (美國遺傳學家普羅明)

    四,這門學科在研究方法上遇到的主要問題,是人類的發育時間較長,且必須尋找同卵雙生兒並進行長期的觀察和研究。這是對人進行長期遺傳研究遇到的明顯嚴重困難。但動物研究卻較易進行對照實驗,而且容易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因此,一些科學家轉向動物研究,主要有——第一,近親交配法。在同窩動物之間進行交配,可連續交配20代,這樣便獲得了一種“純系”動物,它們的後代在遺傳表現上都極相似。1978年 ,美國遺傳學家J.C.德弗里斯和R.普羅明用這種方法進行研究後報告——在實驗動物身上有一種遺傳性狀,可以影響動物的學習、性活動、嗜酒、攻擊、味覺和疾病的易感性等各種行為。第二,選擇性育種法。用表現出某種特殊行為特徵的動物進行交配。例如用攻擊性很強的大鼠進行交配,以研究這種行為的遺傳性質。根據遺傳理論可以預知,雖然在同一環境中餵養,針對某種行為特徵進行選擇性育種,但隨著各群之間的遺傳差異變得更大時,該行為也變得更加分離。第三,血緣研究法。其理論根據,是個體間的血緣關係越近,相似品性出現的機會也越多。例如1978年有人指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父母該病發病率遠遠超過一般人群。內向性、外向性、活動能力和氣質等行為據信也受遺傳的影響。關於人類智力差異,則證據並不充分。 (皮亞傑和他的兒童智力發展實驗)

    五,說到行為遺傳學,最大的爭論是遺傳因素對種族智商差異的影響問題。1969年,美國的A.詹森發表見解說:“在智力測驗中黑人和白人得分的不同可能是由於種族集團的遺傳差別所致。”他的觀點,不僅迅速受到界內科學家,還受到包括遺傳學其他領域、人類學、生物學界的很多人反對,說他根本沒有充分考慮到各種環境因素和智力測驗中存在的“有種族偏向的”因素的影響。目前來看,這一學科大概用“不瘟不火”來形容比較合適。廣義心理學、皮亞傑創立的“智力發生學”等等的研究,反而發展迅速。在這方面,基本有兩個共識——第一,智力是被個人的經驗和學習(源於生活)塑造過的中樞神經系統(源於遺傳)的功能活動,是一個先天遺傳和後天學習的混合物。第二,智力水平日益明顯地受到現代社會經濟結構的影響,研究表明,來自不同文化背景但具有相同社會層次的人有明顯的智力差異。在遺傳性智力結構能否有效地轉化為實用的智力功能方面,營養狀態、教育水平、家庭生活、兒童福利、社會穩定等因素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拉馬克提出了用進廢退理論)

    註解:法國學者拉馬克於19世紀初提出了“後天獲得性狀遺傳”的概念。是指生物在個體生活過程中,受外界環境條件的影響,產生帶有適應意義和一定方向的性狀變化,並能夠遺傳給後代的現象。其強調外界環境條件是生物發生變異的主要原因,並對生物進化有巨大推動作用。例如,長頸鹿是因為要吃到樹尖上的葉子,才伸長脖子,並把長脖子遺傳給後代的。通俗的說法是“用進廢退”。這個觀點已被科學證偽。

    (圖片選自網路)

  • 2 # 國病

    關於行為遺傳,談談我的觀點。

    行為遺傳學沒有學習過,不過長期思考和觀察人性讓我也有很多心得可以分享。

    行為遺傳是肯定存在的,這是毋庸置疑的。比如女性在一起會歡聲笑語,有人說那是遠古時代負責採集的路上為了消除枯燥而留下的行為印記。而男性嘰嘰喳喳的很少,這是因為捕獵需要安靜。這兩個說法有一定道理。在血型與性格的研究裡行為遺傳就更明顯了。比如A型是森林型,森林型就意味著伺機守候的捕獵模式更多,於是更加安靜和有紀律。比如德國人A型比例很高,顯示就是非常守紀律,尤其男性。A型還是相對的利他型血型,就是更多會為集體和他人著想的血型,因為森林需要面對大型野生動物,人多才能保證安全和有效捕獵,所以除了保證自己生存,還得保證族人也安全。不好的是,A型通常很悶,不活潑。B型血來源於草原,草原狩獵更多是追逐,由於草原行徑乏味,於是B型更具有藝術性能力。但由於草原獵物有限,就算放牧也很難滿足人口增加的食物需求。於是爭奪食物生存權相互殺戮是草原常見事物,於是B型血變得更自私和心狠。有個電影叫《B型男友》就是講述這個話題的。草原不僅食物有限,而且難以儲存和處理肉食。臘肉基本都是內地的處理方法。所以這就導致B型長期會接觸腐肉,於是B型對於食物氣味變得異常敏感。生活裡如果某人對食物的味道、氣味很挑剔,尤其是在吃喝新食物之前會吻和嘗,而且比眾人更不能接受丁點異味,那通常都是B型血行為性格。O型是海洋型血型,這個血型是交際型血型。因為船上生活一是枯燥,需要活躍氣氛。於是O型通常都是那個會故意發表不成熟意見、自嘲活躍氣氛的那個人。船上生活最怕被小集體孤立,於是察言觀色獲取他人容納和好感就是其天生的能力。自嘲式活躍氣氛是一種群體交際,比如一個集體坐車出行,很快O型血就會這麼表現一下。A型和B型自尊心很強,通常不會太徹底的自嘲。

    O型這個交際為核心的特點在群體生活模式下如魚得水,但是一旦開始工作,一旦開始嚴肅認真做事時,A型的優勢就會凸顯出來,不僅有主見、會想辦法,而且尚於配合別人。A型是天生的戰士,因為一這個血型不懼怕陌生環境,二是組織紀律性很強懂得配合別人和合作完全任務。三是專注於工作的人格會提升作戰能力。但一閒下來就需要O型出場活躍氣氛。沒有O型的地方會變得很悶、很乏味。B型與A型一樣有自尊心、有主見,做事有創造性。但最大的問題是就是不可信任。他能高效配合你,也能在不利於他時使壞。他與A型恰恰相反,A型為了群體的高效高能,是可以自我犧牲一些利益的。就是說只要覺得這個工作有意義,可以實現和完成,他們為了工作成果達成會適當放棄一些自己的利益。AB型是兩種矛盾血型的組合,於是這個血型總體上與O型類似,但卻很怪異。就是他們對任何事都不是太有所謂,甚至你罵他,他也會覺得至於嗎,很難讓他生氣。親和力很好,AB型女孩非常容易接觸,對性也不是很在乎,沒有那麼多龜毛的事。

    此圖很明顯,A是刺頭有規則,O是圓滑無規則,B是有刺有圓,AB是矛盾體。

    血型遺傳只是眾多遺傳裡的一種,但這個遺傳帶來的行為效應卻很強。在人種方面也是一樣的,有亢奮非理智人種,比如黑人。他們很多行為受制於體內的血質和激素,有海歸就說黑人區很危險,因為黑人發怒具有不可預測性。大家想一想,猛獸並非不能與人共處,但其危險在於發怒發起攻擊不可預測。所以這類情況就是本能反射更多驅動行為,這種行為遺傳特性就更明顯。不同人種行為失控有很大差異,通常東亞人更理性,歐美人次之,中亞西亞隨後,非洲人理性程度更低。

    事實上我們的大多數行為都是生物演化的結果,並不是你這個個體自己發明的。個體驅動只是隨機性表現,整體規律還是演化所形成的應急反射。比如得了甲亢的人,很多都是年輕時體力勞動過多導致的,於是激素分泌過多就導致他們變得很亢奮,隨時想動,想做點事,直到體力透支。就是說很多行為並不是主觀臆斷的,主觀上的渴望也是受制與人體的功能構造和激素分泌的。人體綜合的遺傳性狀就是行為根本性動機的來源。男性就是受不了配偶身體出軌,因為男性控制不了孩子一定是自己的,女性則更受不了配偶精神出軌,因為栓住男性獲得養育庇護是本能。所以你以同樣的標準去看待兩性出軌反而是不科學的,這是沒法改變的。對女性審美性感和純潔都是,但純潔能讓男性更傾心,更願意付出,這是鐵律。你長得再美、再性感,想讓男性對你死心塌地是不足夠的,你必須是純潔潔身自好的。你甚至沒法批判這種心態,因為這是演化中的兩性機制所造就的,你讓男性接受一個濫交的女性是不可能的,是不可能付出情感對你死心塌地的。這就是兩性關係上的行為遺傳,你能改變嗎?就算有人被洗腦了,但整體看是不可能接受的。

    行為遺傳高度與自然規律相匹配,比如夜間作為人類就是要歇息睡覺,有動物為了捕食長期改變使得晝伏夜出。但人類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這個行為還是演化後的遺傳達成的,到點了你就困了。好了,可以舉的例子非常多,認識人性是需要認識行為遺傳這個原理的。

  • 3 # 扒少爺

    遺傳學的研究範圍包括遺傳物質的本質、遺傳物質的傳遞和遺傳資訊的實現三個方面。遺傳物質的本質包括它的化學本質、它所包含的遺傳資訊、它的結構、組織和變化等;遺傳物質的傳遞包括遺傳物質的複製、染色體的行為、遺傳規律和基因在群體中的數量變遷等;遺傳資訊的實現包括基因的原初功能、基因的相互作用,基因作用的調控以及個體發育中的基因的作用機制等。 遺傳學學科分支 遺傳學中的親子概念不限於父母子女或一個家族,還可以延伸到包括許多家族的群體,這是群體遺傳學的研究物件。遺傳學中的親子概念還可以以細胞為單位,離體培養的細胞可以保持個體的一些遺傳特性,如某些酶的有無等。對離體培養細胞的遺傳學研究屬於體細胞遺傳學。遺傳學中的親子概念還可以擴充到DNA脫氧核糖核酸的複製甚至mRNA的轉錄,這些是分子遺傳學研究的課題。

    一個受精卵透過有絲分裂而產生無數具有相同遺傳組成的子細胞,它們怎樣分化成為不同的組織是一個遺傳學課題,有關這方面的研究屬於發生遺傳學。由一個受精卵產生的免疫恬性細胞能夠分別產生各種不同的抗體球蛋白,這也是遺傳學的一個課題,它的研究屬於免疫遺傳學。 從噬菌體到人,生物界有基本一致的遺傳和變異規律,所以遺傳學原則上不以研究的生物物件劃分學科分支。人類遺傳學的劃分是因為研究人的遺傳學與人類的幸福密切相關,而系譜分析和雙生兒法等又幾乎只限於人類的遺傳學研究。 微生物遺傳學的劃分是因為微生物與高等動植物的體制很不相同,因而必須採用特殊方法進行研究。此外,還有因生產意義而出現的以某一類或某一種生物命名的分支學科,如家禽遺傳學、棉花遺傳學、水稻遺傳學等。 更多的遺傳學分支學科是按照所研究的問題來劃分的。

    例如,細胞遺傳學是細胞學和遺傳學的結合;發生遺傳學所研究的是個體發育的遺傳控制;行為遺傳學研究的是行為的遺傳基礎;免疫遺傳學研究的是免疫機制的遺傳基礎;輻射遺傳學專門研究輻射的遺傳學效應;藥物遺傳學則專門研究人對藥物反應的遺傳規律和物質基礎,等等。

    從群體角度進行遺傳學研究的學科有群體遺傳學、生態遺傳學、數量遺傳學、進化遺傳學等。這些學科之間關係緊密,界線較難劃分。群體遺傳學常用數學方法研究群體中的基因的動態,研究基因突變、自然選擇、群體大小、交配體制、遷移和漂變等因素對群體中的基因頻率和基因平衡的影響;生態遺傳學研究的是生物與生物,以及生物與環境相互適應或影響的遺傳學基礎,常把野外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結合起來研究多型現象、擬態等,藉以驗證群體遺傳學研究中得來的結論;進化遺傳學的研究內容包括生命起源、遺傳物質、遺傳密碼和遺傳機構的演變以及物種形成的遺傳基礎等。物種形成的研究也和群體遺傳學、生態遺傳學有密切的關係。

    從應用角度看,醫學遺傳學是人類遺傳學的分支學科,它研究遺傳性疾病的遺傳規律和本質;臨床遺傳學則研究遺傳病的診斷和預防;優生學則是遺傳學原理在改良人類遺傳素質中的應用。生統遺傳學或數量遺傳學的主要研究物件是數量性狀,而農作物和家畜的經濟性狀多半是數量性狀,因此它們是動植物育種的理論基礎。 遺傳學研究方法 雜交是遺傳學研究的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所以生活週期的長短和體形的大小是選擇遺傳學研究材料常要考慮的因素。

    昆蟲中的果蠅、哺乳動物中的小鼠和種子植物中的擬南芥,便是由於生活週期短和體形小而常被用作遺傳學研究的材料。大腸桿菌和它的噬菌體更是分子遺傳學研究中的常用材料。 生物化學方法幾乎為任何遺傳學分支學科的研究所普遍採用,更為分子遺傳學所必需。分子遺傳學中的重組DNA技術或遺傳工程技術已逐漸成為遺傳學研究中的有力工具。 遺傳學的發展簡史   

    人類在新石器時代就已經馴養動物和栽培植物,而後人們逐漸學會了改良動植物品種的方法。西班牙學者科盧梅拉在公元60年左右所寫的《論農作物》一書中描述了嫁接技術,還記載了幾個小麥品種。533~544年間中國學者賈思勰在所著《齊民要術》一書中論述了各種農作物、蔬菜、果樹、竹木的栽培和家畜的飼養,還特別記載了果樹的嫁接,樹苗的繁殖,家禽、家畜的閹割等技術。改良品種的活動從那時以後從未中斷。   

    許多人在這些活動的基礎上力圖闡明親代和雜交子代的性狀之間的遺傳規律都未獲成功。直到1866年奧地利學者孟德爾根據他的豌豆雜交實驗結果發表了《植物雜交試驗》的論文,揭示了現在稱為孟德爾定律的遺傳規律,才奠定了遺傳學的基礎。   

    孟德爾的工作結果直到20世紀初才受到重視。19世紀末葉在生物學中,關於細胞分裂、染色體行為和受精過程等方面的研究和對於遺傳物質的認識,這兩個方面的成就促進了遺傳學的發展。   

    從1875~1884的幾年中德國解剖學家和細胞學家弗萊明在動物中,德國植物學家和細胞學家施特拉斯布格在植物中分別發現了有絲分裂、減數分裂、染色體的縱向分裂以及分裂後的趨向兩極的行為;比利時動物學家貝內登還觀察到馬副蛔蟲的每一個身體細胞中含有等數的染色體;德國動物學家赫特維希在動物中,施特拉斯布格在植物中分別發現受精現象;這些發現都為遺傳的染色體學說奠定了基礎。美國動物學家和細胞學家威爾遜在 1896年發表的《發育和遺傳中的細胞》一書總結了這一時期的發現。  

     

    關於遺傳的物質基礎歷來有所臆測。例如1864年英國哲學家斯賓塞稱之為活粒;1868年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稱之為微芽; 1884年瑞士植物學家內格利稱之為異胞質;1889年荷蘭學者德弗里斯稱之為泛生子;1883年德國動物學家魏斯曼稱之為種質.實際上魏斯曼所說的種質已經不再是單純的臆測了,他已經指明生殖細胞的染色體便是種質,並且明確地區分種質和體質,認為種質可以影響體質,而體質不能影響種質,在理論上為遺傳學的發展開闢了道路。

      

    孟德爾的工作於1900年為德弗里斯、德國植物遺傳學家科倫斯和奧地利植物遺傳學家切爾馬克三位從事植物雜交試驗工作的學者所分別發現。1900~1910年除證實了植物中的豌豆、玉米等和動物中的雞,小鼠、豚鼠等的某些性狀的遺傳符合孟德爾定律以外,還確立了遺傳學的一些基本概念。1909年丹麥植物生理學家和遺傳學家約翰森稱孟德爾式遺傳中的遺傳因子為基因,並且明確區別基因型和表型。同年貝特森還創造了等位基因、雜合體、純合體等術語,並發表了代表性著作《孟德爾的遺傳原理》。   從1910年到現在遺傳學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細胞遺傳學時期、微生物遺傳學時期和分子遺傳學時期。

  • 4 # 大樂169851329

    行為遺傳學(behavioral genetics)亦稱“心理遺傳學”、“行為發生學”。行為科學與生物遺傳學的交叉學科。運用心理學和遺傳學理論研究生物基因型對有機體行為的影響,以及在行為形成過程中遺傳和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的規律。旨在分析和探討有機體重要的行為或心理物質(如學習、智力、精神病症等)與遺傳的關係。達爾文和高爾頓最早從事行為遺傳學的研究。達爾文提出,天才和智力遲鈍都有明顯的家族性。高爾頓研究過當時傑出人物的身世,1869年發表《遺傳的天才》一書;提出天才人物的家庭成員大多是天才,而且能力也有家族遺傳的傾向。他首歡用雙胎法和統計分析方法,說明獲得性行為性狀不能遺傳。

  • 5 # 蠻不講禮

    行為遺傳學(behavioral genetics)是研究支配生物的向光、向地、攝食、求偶、育兒、攻擊、逃避以及學習與記憶等行為的基因和基因表達的時間、場所及作用途徑等的遺傳學分支學科。行為是受基因控制的複雜的生物學過程。每一種生物都有它特殊的行為,越是低等的生物,行為模式就越單純。但是各種生物的行為之間又有許多共同之處,所以對各種行為的遺傳學研究既有闡明不同生物特殊行為的遺傳基礎的意義,又有普遍的生物學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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