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佳園
-
2 # 穩站峰頂
解決執行難,打擊老賴,只有這樣,各個省應該建立大型勞改農場,申請人10萬元以下的錢款,法院可先支付給執行人,這樣首先減少了執行人和被執行人之間的矛盾,然後讓被執行人15天內還給法院,如不還,送到勞動農場幹活,把欠款錢和利息掙夠了才能放出來,欠款額度超過10萬的,還不履行判決還錢,必須先抓起來,清查他的家底,拍賣還款,(如果有人膽敢幫助老賴轉移財產,包括他的財產都可以罰沒),如果財產拍賣款不夠,還可以拍賣她們的器官還債或終身在勞改農場幹活,其他的辦法都是虛的(各個地方只要是真正實施這個方案,才能打擊和震懾老賴,重建社會誠信
-
3 # 傻子的石頭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債務繼承,子女是債務的享受者,也應該是繼承者,那些拿著親情,友情欺騙別人的血汗錢,比強盜更可恨,不要讓善良的人,流淚。如果一時還不上,可以理解,到是從骨子裡準備耍賴,就不能理解了,最可恨了,他們過著奢靡的生活,就不能還別人的血汗錢嗎?入刑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違背良心違背道德的成本不夠,才有今天的社會頑疾。
-
4 # 如月豆腐刀
老賴可恨,人人都知道,但是,這樣認為不是很準確!原因如下!1,創業失敗的人!人品很好,到創業失敗,欠債一大堆,他會買房子,傾其所有去還賬,還不完,再也沒什麼資產了!剩下的沒辦法,法院起訴也就那樣!怎辦?這和普通意義上的老賴有區別嗎?2!真正的老賴,現在的政策是全方位打擊,已經延伸到孩子上學當兵等方面,這合適嗎?我們口口聲聲反對血統論,那麼這不是血統論的變相做法嗎?法官的兒子永遠是法官,賊的兒子永遠是賊,是這樣嗎?3!是誰只要了一部分老賴?國家為刺激經濟需要拉動內需,靠國內消費保持國內產品的銷售,但大量人員失業,加上高房價掏空了百姓的口袋,儘管各種優惠補貼政策很多,但經濟市場還是不夠活躍,於是,國家高貨幣寬鬆,釋放準備金率,幾千億的釋放,給老百姓貸款消費,降低貸款門檻,於是,產生兩點問題!1,老百姓把錢貸到手,買車買房買各種,但是還不上了,不就是下一批老賴嗎?2!銀行的資金不能按放貸正常,委託第三方放貸,貸款利率也從幾釐變成了進二分,這麼高的利息,誰貸誰破產,但許多人為了生存不得不貸,於是又一批老賴加速形成!誰的責任?
-
5 # 大個子8054181
社會問題嚴重了還動不老賴長老賴短這兩年創業失敗百分之九十當初也是國家號召的不能落井下石應予引導翻身為主不要天天狗留罰款法院憑一時痛快給社會造成不穩定性因素高層應重視
-
6 # 借錢不還si子孫
我的建議,如果官司打贏了,第一個方法,由法院先行墊付拖欠的錢,執行回來債權人拿出10%作為執行費用,同時要對老賴懲罰總金額的10%作為懲罰金,二,子女繼承債務,因為子女是老賴用賴的錢培養或者給他買房子結婚的,子女是收益人,沒有哪個老賴敢說子女不是自己養大的,結婚的費用不是父母出的,除非子女是隔壁老王的。三,判刑,欠一萬判刑一年,債主可以承諾所欠的債務一筆勾銷,不能像老賴說的判刑後更沒錢還了,因為老賴本身有錢也不還,還不如判刑出口惡氣。四,就是像一些網友所說,建立勞動場所,老賴抓起來集體勞動,因為一些老賴就是一些好吃懶做的人,不去願意出力,就想享受,也讓他們知道什麼是辛苦錢。
-
7 # 玫瑰之約104
有錢不還,電話不接,這種賴孩子還講什麼信譽呢,國家應該立法,讓老賴送進監獄後還必須還錢。不然的話,社會將因失信而不穩
-
8 # 青山綠水育木甫
只要加大賴帳的成本,明知得不償失,就會主動履行。沒有成本,能裝則裝,能賴則賴,無法根治老賴現象,只會增加法院執行成本,毒化社會誠信與文明度,埋下了刑事案件的禍根。
-
9 # 紅光
就是牽連他們的子女的前途,要提拔的不能提拔,然後父母撫養了子女,讓子女承擔債務的百分之二、三十的比例,這樣老賴就受到家人的牽制,家人就會主動監督老賴行為。
-
10 # 朝陽984
國家應該禁止老賴使用身份證,讓他寸步難行。臉刺上老賴標記。老賴把我們害的好苦啊!國家的力度不大,讓老賴逍遙法外
-
11 # 看哪說哪
錢是人上你家硬要的嗎?還不是你自己主動捧給人家的?你自己的最初目的還不是為了賺取很高的利息嗎?利害相關難道你不懂?賺取很高的利息時你很高興,不賺錢了,你又不依不饒的逼著人要。我覺得應分清情況,那種拿錢跑路的,手裡有錢的,應當作老賴,那種自己也被騙了的,既沒有車也沒有房,又沒有置買財產的,連生活也難以度日的,應當同情,你是想把人逼死了啊。這本是利害共擔的事,做人不能太絕l了。
-
12 # 航天樂凱牛忠禮
懲治老賴,一定要公檢法機關統一行動!為建立誠信中國貢獻一份力量。然後維護法律的權威,對生效的法律文書,支援抵押貸款!促進經濟繁榮景象!支援中國經濟繁榮昌盛!
-
13 # 手機使用者72077245481
對老賴治理有效的辦法還是加大打擊力度,出重典,判重刑才是維一。現在好多刑事案件是由老賴欠錢引起,老賴是當今社會最大的不安定因素,司法部門應高度重視!
-
14 # A清心1
支援入刑,明確法律規定,那些道德管束沒有用的,老賴沒有道德的人,發發老賴黑名單,對那些不要臉面的人管用嗎,?
-
15 # 大江東去7789
只有完全更加嚴勵的法律,法規,不給老賴一點的生存空間,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還欠款,根據欠款數額,制定刑罰年限,這樣才能有效的打擊老賴,這個社會上的毒餾!
-
16 # 流川花語
國家應該出發臺法律法規嚴懲老賴。誠實守信守規矩應該納入基本國策,全民組織學習。
對欠賬不還的老賴,像做廣告一樣曝光,對失信人的子女上學工作都受限制,這樣才能震懾老賴。
全民誠信國家才能和諧安定
-
17 # m13781714oo9
賴帳的近乎本零成本讓賴帳成為理所當然!
要帳的付出的太多近乎於賠光一切,就是要回也是付出與得到成反比例!
法律對老賴保護太多?對弱勢起不到真正的保護是當前社會怪象?
-
18 # 快看下金子了
連坐是對付老賴的最好的辦法,不用人力物力,直接禁止家人就醫,上學,出行等等的一切,這個社會基本上就沒有老賴了!因為大部分老賴也是為了家人
-
19 # 遲鈍老刀
告被執行人書
法者,國之重器,萬民之意,社會之規則也,須一體凜然遵之。其從水,從去,從廌,意乃以水之平、廌觸不直者去之。法之功能,曰指引,曰評價,曰預測,曰強制,曰教育,國家行之,以求社會秩序井然也。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必付有司執之焉。古者大理院,今稱法院,即執其事者。審者依律而斷,執者依判而行,此乃法院之責也。
凡訟事,必有輸贏焉,若敗者置判決若無物,違之抗之,必使法院判決之不行。法院判決之不行,則法之威嚴掃地耳。法之毀壞,必危乎國家社稷之根基也。故當今以法治誠信為立國之本,以求富強民主。
執行之難久矣。時在公元二〇一六年春月,最高法院曰: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由此始,運現代資訊科技之能,竭全國執行幹警之力,凡賴者之股權、證券、工商、存款、車輛,盡入執行查詢系統囊中。執者坐斗室之中,撫滑鼠鍵盤,賴者之財產資訊皆歷歷在目焉。
更嚴拒執之懲,最高法會數十部門,予賴者失信之戒,消費之限:高鐵飛機不乘,銀行貸款受限,市場行業禁入,特定職務難任。賴者或投機取巧,移花接木以規避之,則予拘留之罰。彼若能償而不執,究察明確,當科以拒執之罪,處七年以下之刑。
被執行人,原其名義,乃負履行判決之責者。判決期限屆滿,自當履行之。然被執行人之百態多矣,或置若罔聞,佯作不知,或巧言花語,搪塞敷衍,或銷聲匿跡,逃之夭夭。以汝之聰明才智,規避執行之能,當奮發有為,以圖東山再起,奈何怯於擔責。殆乎哉。
法院負執行之責,荷人民厚望,兼以資訊科技強之,如利刃之新發於硎,其鋒所向,皆為披靡。吾執行幹警披星而出,戴月而歸,枕戈待旦者,乃為實現判決之以權利也。歷數戊戌,春雷、雷霆、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秋風之行動,未嘗停息也。拘留二百六十餘人,究拒執之罪六十餘案,執行到位二億餘元,案件一日不結,執行一日不停,況債務不清,利息與時俱增,豈汝等所望乎?
戊戌之載往矣,己亥之歲已至。特與汝等此書,望汝聞之知之,以悔過自新。若汝等心存僥念,徘徊岐路,必貽後至之誅,身陷囹圄之中。試看今日執行之聲威,豈汝等被執行人可逃可避者哉?
-
20 # 唐漢時期
對於老賴絕不能手軟,對他手軟就是對執行人的不公,執行人所使用最後一種手段就是司法判決,也是對於他是最後一根稻草,對被執行人必須雷霆出擊,不給他有任何僥倖心理和機會,查封房產,凍結一切有形資產,限高消費,取消政冶審查,定製老賴彩鈴,公開老賴所有個人資訊,讓他在陽光下無處藏身,如仍不拒不執行的話,到了程式時間毫不猶疑上門拘捕,讓他知′道後悔此前所作所為,如仍不執行,則改判刑,只有這樣才是對執行人最好的解釋,別忘了,執行人才是受害者
回覆列表
我覺得單位公告,大螢幕輪流播放,孩子學校和學生談,銀行卡封了,身份證登出,因為太沒人性了,我是對這些人無語了,我覺得電話卡都得不讓用,欠錢的什麼時候給我啊,年前一分錢沒拿回來,都是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