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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和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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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車遍世界
不能夠私自將登出的汽車當廢鐵賣掉,必須要走報廢流程,將汽車送到指定的報廢廠進行拆解毀壞,禁止私自售賣是防止將報廢車輛的零配件翻新再流入市場出售,防止出現安全隱患。
很多車主都認為汽車購買之後所有權就都屬於車主個人,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好比如買房,這一套房的產權只有60年,60年後就不屬於你。
而汽車也是同樣的道理,以前是15年的使用期限,現在只要車子行駛總里程達到60萬公里,那將會被強制報廢處理。
當然車輛報廢是有一定的補貼,大概在2000-3000元,相比於當廢鐵售賣的費用那肯定是比不上。
要知道,每輛車都會有個唯一的身份標識,如果私自將報廢車輛售賣,一旦流入市場,後期出現什麼事故,你是要負責任的,畢竟這輛車沒有走報廢流程,該車依然登記在你的名下。
而且一旦出售,那麼就沒辦法再進入報廢流程,這輛車將會一直在車管所有備案登記在你的名下,後續購車、上牌都將受到影響。還有被查到,那將面臨著2000-50000鉅額處罰並沒收售賣車輛的違法所得。
私自售賣報廢車輛是違法行為。其實車輛的報廢流程很簡單,只要車主帶上相關的證件和資料,然後到車管所進行登出報廢,手續辦完之後將車輛送到指定的報廢廠,至此該車將從你名下注銷,車主可以重新購買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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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城汽車金融
如果要報廢車輛肯定是要到報廢廠進行,而且需要相關的憑證等事宜,才能獲得報廢補貼和走手續,按照流程一般分為兩次報廢,第一次是初報廢,然後開單子稱車重,拿著這些先去車管所跑手續,然後可以到地稅去領取報廢補貼,另外,等到一段時間之後,拆車廠和交警核對之後,開始第二次報廢車輛,基本上車輛就消失匿跡了,這時候手續也應該跑的差不多了,等騰出指標之後可以去購買新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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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拼博,13405544806
請問我在沒有這規定之前把車子當廢品處理了,不過,車牌,登記證書,車架號,發動機號還在我手裡,就是車管所注消不了。人死還能復生嗎?請問大神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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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咫尺2132114733
你們見過汽車修理廠的人,跑去報廢停車場拆配件沒有?給停車場的管理人員或者保安一兩百塊,然後你看中什麼就可以拆走了,不要以為車子報廢了,走正當程式就可以杜絕一切,報廢車到了停車場一拆解,全身都是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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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鍵盤車神唐師傅
我來說個身邊好友遇見的特殊情況吧。
國家規定機動車逾期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後將會被公示牌證作廢強制登出,之後車管部門會通知你趕緊將機動車交去報廢登出機動車,如果這個時候你交不出車,就拿不到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那麼就會進入牌證作廢但車主位依法辦理機動車登出登記的特殊情況。當你名下有一輛報廢車未登出的話,你就進入了報廢車黑名單,那麼首先你名下就失去了辦理新車註冊和賣車過戶的業務。其次是各個地方對黑名單的限制措施都不太一樣,據說在四川是停止該駕駛員一切業務辦理。
想要解決只有兩條路,一個是把車找回來交去報廢,另一個就是申請出具《機動車報廢、滅失證明》進行機動車滅失登出登記。 這裡就假設這個車已經拆了賣廢鐵了,那麼你就只剩下自行開具《滅失證明》辦理滅失登出這一條路了。
那麼從現在艱難的旅程正式開始,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第124號令)規定,只有以下三種情況可以開具《機動車滅失證明》:
因自然災害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自然災害發生地的街道、鄉、鎮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自然災害造成滅失的證明》;因失火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火災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失火造成滅失的證明》;因交通事故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滅失的證明》。(這裡插一句,2019年6月18日公安部發布了《關於不再要求提供有關規章設定證明事項和取消有關規範性檔案設定證明事項的通知公法〔2018〕1248號》文,明確了不再要求提供因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機動車滅失申請登出登記時提交機動車滅失證明,算是給這個死結鬆了綁。)
而《滅失證明》中應當載明:
滅失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清楚無誤,如條件允許,應附帶圖片資料說明;
滅失的機動車確認無誤(車牌號、車型、車輛品牌、車輛識別程式碼等資訊比對一致);
滅失後機動車尚存有殘骸的,需說明殘骸的去向;
出具滅失證明的單位公章清晰。
其他需要註明的事項。
(這裡還要插一句,為什麼沒有盜搶呢,是因為滅失的定義是已經有證據確定車輛的毀滅和消失,而被盜搶的車輛還有被找回來的可能,車管所會根據刑偵部門提供的材料停辦該車輛的所有業務,這樣是不會被列入黑名單的。)
看到這裡是不是感覺還是送去報廢公司比較簡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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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一樣的煙106219851
所以才有一些殭屍車,我也不賣也不去報廢,就算爛了也不能便宜你們。明明值一千塊錢,只給一兩百塊,還這事那事的,乾脆直接爛掉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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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50902156239
報廢重型車政府報廢補助16000左右,一般重型車重是16噸右,廢鐵收購價1元上下。你就知道為什麼不讓車主自己報廢賣廢鐵。這帳傻子都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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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心情很比較好
你自己拆,先不說你真拆了,萬一你不拆呢,還有回收報廢汽車這個是要資質的,這個東西很難辦,還有一大堆人望著這個東西找錢呢。你自己拆也動了某些人的利益蛋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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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零基礎教你開車到領證
簡單一點的政策是不允許的,如果你要當廢鐵賣了,車管所還有你這輛車的各種記錄檔案!不去報廢登出,以後會影響你在買車什麼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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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墨石流香
懂你的意思,車要報廢了,要把車子開去作報廢處理才能登出,但報廢處理極不划算。如果真的覺得那一二千的差價很重要,那可以把你車轉給你的父母或爺爺奶奶(越老越好),完成過戶之後就可以開去當廢品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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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山不轉水在轉18
報廢老舊車輛,利國利民。要是這樣作,殘值(廢鐵)能賣1000元,報廢地點給2000(去報廢廠的成本),不知道還是讓車主必須把車送去指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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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oldman12
登出必須是有資質的地方收到你的車並出局證明才能登出。車的戶口跟人的戶口一樣。就算是撞碎了也得是那些地方去撿到他們認為足夠的碎片才能給你開證明,不是你拎個破車門說撞碎了,報廢就行了的。你這想法無異於想把一個人的戶口登出了,讓那個人再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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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秦渭子民
依據《物權法》私家車為個人物品。
既然是個人物品,怎麼處理由不得自己?為啥非要強制弄到報廢廠,且不值廢鐵價?
因為座駕為本人帶來了享受,動不了了本人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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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十年醒笑我痴
真他媽黑啊!報廢給400元一噸還要去百分之十五的雜,還不給補貼,幾十萬的車報廢就給幾千塊錢,你們喪不喪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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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彎道超車1234
你想多了 你要不去報廢 私自賣廢鐵 一臺車能賣幾千元 拿奧拓來說 自己賣大約一噸多 一元一斤 大約一千多元 但是你下一個車就上不了牌照 如果你走報廢 那事就來了。你要手續那好辦了 開手續你的出錢 紙你的花錢吧 把手續的紙錢扣掉 從哪扣尼 車上 扣完之後你的奧拓就剩下三百多元了 之後你就可以在賣新車上牌了。你要懂 紙需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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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家紅二手車張經理
車子是可以登出報廢的,但是不能直接拆了買廢鐵,根據規定,必須是要經過相關車輛部門驗收檢驗核定才可以報廢,車管所是要求車輛要到車管所才可以報廢,自己拆了,車輛資料還是掛你名下,登出不了,會對以後車輛過戶有影響。
其次也不建議車輛自行拆卸,因為車輛相關配件已經老化,拆卸裝到其他車輛會對其他車輛造成質量隱患。
車輛自行拆卸,個人無法處理,也會對環境造成影響等等都是有害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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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車品e家
如果你的車子不按照國家規定送到指定報廢公司進行報廢處理,而是自己當成廢鐵賣掉,那麼你名下這輛報廢車資訊將一直在車管所資料庫內!如果車管所有你的報廢車資訊,那麼將會影響到你以後更換駕駛證、其他車輛上牌,甚至有的地方已經開始與徵信關聯。所以說如果你不按正規流程進行報廢處理,那麼你的車子也登出不了,除非車輛丟失或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
假如你把報廢車當成廢鐵私自賣掉,那麼你必須保證這臺車不會讓別人開上路,報廢車的五大總成不會被人在市場上銷售或者被人用於拼裝在其他車輛上,否則你將承擔很大風險!
我們需要先把車輛報廢與車輛登出之間的關係理順,才知道怎麼樣做才不會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車輛上牌的時候叫註冊登記,這時車輛就有了《機動車登記證書》。相當於我們出生後要去上戶口一樣,如果沒有上戶口那就是黑戶了!個人的戶口資訊會在三種情況下注銷:移民、失蹤、去世!所以車輛登出也一樣,車輛不見了、車輛不在國內使用和車輛正常報廢后都可以正常辦理車輛登出!所以除了是前面兩種情況,要想正常登出車輛資訊只能透過走車輛報廢流程!
正常車輛報廢就是當你車子到了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自願提前報廢的不算),你必須進行報廢處理。車輛報廢后需要向車管所提供《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然後車管所才會正式對車輛進行登出,並且出具《機動車登出證明書》。
如果沒有進行報廢處理,你的名下就會一直有報廢車資訊,對於以後上牌、更換駕駛證有影響。
由於很多車主並沒有真正接觸過車輛報廢,可以先對我國私家車報廢標準做一個初步瞭解。
首先我們知道國家對汽車的排放標準越來越高,所以所有排放不達標的國二、國三車型,將不允許過戶或者上牌。已經上牌的國二、國三車輛,可以進行維修和調整再進行檢測,檢測內容體現在車輛排放是否達標,車輛是否對的安全上路標準,如果檢測不達標就必須進行報廢處理。
其次那些車況不理想並且年份比較久的車輛如果繼續上路也會有很大安全隱患,所以對於行駛里程到了60萬公里的小型私家車,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報廢處理。以前是使用年限15年強制性報廢,現在是60萬公里行駛里程。現在按照行駛里程來報廢的話,對於我們普通私家車來說是足夠的,即使你經常開車,每年開3萬公里算很多了,那你的車也可以開到20年。如果按照以前15年就報廢,很多城市代步車一年都開不到5000公里,15年才開7.5萬公里,所以明顯按里程數報廢更有實際意義!
最後需要注意車輛行駛里程60萬公里只是車輛報廢的極限標準,年檢也是一個硬性條件。如果在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測週期車輛沒有透過或者沒有進行年檢,都將會被強制報廢。現在符合要求的9座以下私家車都是6年免檢,超過6年不滿10年的每兩年上線檢驗一次,超過10年不滿15年的每年上線檢驗一次,超過15年的每半年上線檢驗一次。如果我們如果不想車輛提前被強制報廢,那平時一定要注重車輛保養維護。
那如果我們名下有一輛報廢車,如果不按照規定進行報廢處理,而是自己當作廢鐵賣掉,那麼就會給自己帶來極大的風險!
在前面說過報廢車資訊是在車管所的資料庫內,我們換領駕駛證也是在車管所。當你名下有報廢車沒有處理,那麼換駕照的時候就無法辦理。
另外假如你購買了新車,需要登記上牌也是在車管所,那麼你名下有報廢車沒有登出,同樣是不允許上牌。
車輛資訊沒有被登出,即使你已經沒開了,但你的車在資訊庫裡顯示的還是正常使用狀態。所以當你的這輛報廢車的被人套牌,那麼最終還是會影響到你。
如果你把報廢車輛當成廢鐵賣掉,那麼車輛上的發動機、變速箱、轉向機、前後架和車架必須保證不會在市場上進行銷售,一旦在市場上發現報廢車的五大總成在違法銷售將被處罰5-10萬元,如果已經產生了違法收取收入將處於更高的處罰!
車輛報廢並沒有什麼大的問題,畢竟車和人一樣到了一定年齡,各種零配件都或多或少有問題,而且你也不可能一輛車一直開下去!那為什麼還有這麼多車主不願意去走正規報廢流程呢?
首先是報廢車進行報廢前必須把車輛違章處理完,處理違章就需要扣分以及罰款。因為有的時候由於車輛快要報廢,所以潛意識不願意及時處理違章,造成積壓到一起處理就是件很麻煩的事!其次報廢車正常報廢后可以領到一筆報廢車殘值款,一般都是幾百元。假如在報廢前還處理了車輛違章,估計繳納的罰款都比報廢車殘值高很多了。然後報廢車還需要自己按照規定送到指定汽車報廢拆解場,有的時候還需要請託車送到拆解場,所以自己送車過去成本比較高。因為以上幾個原因導致了很多報廢車沒有經過正常報廢,有的被私自當成廢鐵賣了,有的就直接停在停車場生鏽。根據商務部的統計資料,按照資料分析理論上2019年應該報廢的車輛應該為910萬輛,但實際上只有195萬輛。所以商務部也對車輛報廢政策做了一定的完善,並且在2020年9月1日正式實施!
2020年7月31日,商務部發布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其中有三點尤為重要,可以讓我們可以更容易接受車輛正常報廢!
一、透過降低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的進去門檻,擴大有資質的報廢公司數量。有資質的回收企業增加,可以讓行業更具有競爭性,作為報廢車的車主才能真正享受到一些合理的服務。
二、報廢車輛上的五大總成件具備再製造條件的,允許按照國家規定銷售給具有相關製造能力的企業。公開出售可以增加行業透明度,而且可以讓報廢車回收企業減少私下出售的情況發生。
三、報廢車回收價格不再統一按照金屬含量折算價格,主張按照報廢車輛的各個零配件計算回收價格,這樣就明顯提高了報廢車的殘值。只要解決了報廢車輛殘值問題,相信大家都會主動報廢,
最後提醒總結一下,你名下有臺報廢車輛,那麼最好還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正常報廢,因為短時間看不到不正常報廢帶來的不利影響,但如果被人非法利用,那將得不償失!另外相關制度也在一步步完善,雖然各地執行起來會有一個快慢,但是總歸還是向著對我們普通車主更有利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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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禽苗飼料銷售
其實國家可以這麼做,如果哪個拿去指定的報廢場報廢的話,要交一萬元的報廢費用。如果不拿直接入黑名單,名下所有財產一律充公,抓到一律槍斃,這樣得錢更快,何必像現在一輛車還給個一兩百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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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幸福使者859
很簡單一個道理,國家規定那五大總成一定要報廢公司打爛後照相錄影提供車管所辦報廢手續,報廢公司就是靠這些廢品回收差價做工錢,你想拿回來自己要的,其實可以的,另外你付給他們拆解,破壞那五大總成的費用就是了。
你不想另外給錢也可以,按600塊一頓回購破壞後的殘骸就是了。(報廢公司原先按300一頓付款給你的)。
我們偶然都會到報廢公司挑些東西買,通常就是按六百一頓計價。
回覆列表
報廢汽車不得自行拆解處理,按規定必須送至有回收資格認定的拆解廠處理。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22條說明:
將報廢汽車出手、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或者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的,有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如上所述的以上報廢汽車方式不可取,當做廢鐵破爛銷售不僅是自己違反規定,如果回收報廢車的人是一些沒有法律觀念,在車主的蠱惑下購買當做配件使用,或者只是為了回收一些廢鐵受教育程度低的無知老者,這些人要面對的處罰有兩檔標準。
車價低於2萬元要接受2~5萬元處罰。
車價高於2萬元要接受2~5倍的處罰。
所以報廢汽車的處理只能送至有資質的回收企業,否則不僅自己要面對處罰還有可能影響到其他人。
汽車目前的狀態為【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雖然無奈但規則如此也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解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防止報廢汽車問題配件的外流,甚至整車的不合理利用。
這種現象一度是非常普遍的,比如一些嚴重事故車已經達到報廢標準,但這些車在大修之後仍有駕駛能力,只是結構強度以及執行的穩定性都會嚴重降低;這些問題車往往會流入交通交管盲區的農村鄉鎮,雖然沒有監控可以當做正常汽車使用,但無牌照無保險的車輛一旦出現事故後果則不堪設想,因為選擇這類車的車主基本不具備事故賠償能力,結果總會造成嚴重惡劣的社會影響。
尤其是這些車中有一些輕型客車或麵包車,這些車甚至敢於充當校車使用,對兒童的不責任時對整個社會不負責,為了杜絕這種行為的出現所以對報廢汽車的監管越來越嚴格;當然對報廢車回收企業也應該加強管理,否則配件的外流也不是沒有可能攢出一臺臺問題車。
關於報廢汽車的處理方式只能參照這一種,不過報廢汽車的回收也在合理化。達到強制報廢的汽車曾經是幾毛錢一斤稱重量,對於車主而言基本就像割肉一樣疼,畢竟是幾萬甚至幾十萬購買的汽車,最後只能評估出幾百元;為了實現報廢車與二手車評估價值相對對等,新規要對報廢車的五大總成進行合理評估,報廢車的價格要比按重量僅算理想一些。
其次在即將達到報廢期後可以對車輛價值進行評估,在沒有達到強制報廢之前提前報廢,在部分地區是可以拿到報廢汽車補貼的,而且補貼在後期淘汰燃油車的加速程序中有可能逐漸普及;補貼的標準按照排量計算,額度基本與十幾年車齡的二手車相當甚至更多。
報廢汽車儘量不要等到強制報廢節點,否則價值低很多而且還要承擔拖車的費用,除非車輛沒有脫審脫險能夠自行駕駛到報廢廠,情況就是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