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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以法

    婚姻是提高“人性”的最好方法!沒有了婚姻,人就回到了“畜牲”時代;人高於畜牲,有過一個因濫交而引發的幾近滅絕的過程。

  • 2 # 情感小熊貓吖

    這樣的問題,太深奧了。

    婚姻一詞,是中華上下五千年才進化而來的,為什麼說會違反人性呢,這是人類進步的文化底蘊,婚姻是美好的,婚姻是幸福的,一個國家和另一個國家建交在古代屬於聯姻,為的就是能更好的發展,所以說婚姻不是違反人性的,婚姻是代表人類文明的體現,婚姻是每個國家,每個地區,每個人都應該經歷的,不可否認的事實,不能說違反人性,人性就是應該去探索更加美滿婚姻的方法,而不是褻瀆婚姻的態度。

  • 3 # 老克萊

    婚姻不違反人性違反動物性,做人還是做動物呢?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做人能力大約束大,影響自由打炮,還是做動物舒服是吧,你看滿地的可愛小狗狗,只要對上眼了就可以大街上立刻來一發,真爽快是吧~

  • 4 # X二曰

    婚姻是性私有的合法保障。阻止了一些強勢群體公開多佔性資源和生育資源的慾望。這是一項社會保障措施。

    在一些社會中,婚姻被添加了許多內容,有些內容與人性相悖,也與婚姻的真諦相悖。

    在一些社會中,很多男女主動維護婚姻的神聖和尊嚴;在另一些社會中,不少男女在偷偷摸摸地損害婚姻。

  • 5 # 手機使用者5875231223

    婚姻是違反獸性的,決不違反人性,野獸,包括鳥類,它們一般設有婚姻,只有發情期的交配。人類之所以為智慧生物,婚姻是標誌之一。如果按某些人的觀點,婚姻一定解體,也就是說,人類一定重返獸性,走向叢林。這種學說,不是無知便是別有用心,從長遠看,它的危害比邪教要邪惡萬倍。

  • 6 # 蘆世哲

    如果把婚姻說成是反人性的,持這種思維並按照這種思維看待婚姻的,本身就是反人性地思維。人能從最初的動物演化到脫離動物成為高等智慧的人,就是自然界在演化過程中賦予人類不同於動物的高階思維及改造自然向文明邁進的最好禮物!人類之所以能從當初動物式的群配亂配發展到有別於其它低階動物的意向配,就是人從動物到人有了初級的智慧思維。

    人類從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就已經有了最初的家族觀念模式。經過不斷地進化與智慧逐漸完善形成了以固定配偶為取向的婚姻雛形。從動物到初級的人經歷了漫長地歲月,從初級的人發展到今天,以婚姻構建的家庭模式普遍全球。婚姻是社會穩定的有力保障,婚姻是延續人類最公平最科學的合理分配。雖然婚姻保障不了每個人在婚外尋求性配偶的慾望,但從社會穩定,人類歸根延續認同上有一定地約束作用。離開了以婚姻形成的家庭單位,人類將是亂性的動物時代。這是‘婚姻是反人性’說的動物思維,也許有這種思維的人正在擺脫婚姻的束縛回到動物時代以爬行方式群居並亂性步入了它們認為的文明末端!

  • 7 # 鷹眼看事

    婚姻怎麼是違反人性的? 現在奇談怪論何其多。沒有愛情的婚姻可以說是不幸福的。但有的婚姻,愛情不多了,多的是責任,這也不能說是違反人性。

    現在不少人結了離,離了結,生了孩子就撒手,這就符合人性。這當然是他們的自由,符合了他們的人性,可倒黴了可憐的孩子。你們知道該如何尊重孩子的人性和感受。

    婚姻還是要慎重,特別是有了孩子的婚姻更要珍惜……。

  • 8 # 該名字己存在11111111

    婚姻初衷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穩定。如果以愛或不愛做理由,婚姻沒有存在的必要。婚姻平淡如水,愛變成牽掛責任。出軌當然新鮮又刺激。是個人估計沒人沒想過。但是婚姻家庭的責任又告訴自己這只是鏡中花水中月。

  • 9 # 嘮悟聊齋

    唉~你呀帖主!違反人性的,何止僅只婚姻呢?!讓人類從動物種群裡脫穎而出的,又有哪一項使得人類高階於普通動物之人文精神不與人性的本能抵抗呢?我深感,所謂的人類理性,本身就是人類告辭普通動物而出類拔萃的贖價啊!但,理性是不是把人禁錮成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這則是個亙古迄今一直在爭辯不休的人文議題。自私,是人類發展的動力。而貪婪,是人類自毀的首敵。那麼,人類是靠什麼”高階地”生存下來的?就是趨利避害。就是抑惡揚善。中華文化的中庸學說認為,凡事不偏不倚,否則物極必反。比如,樂極可以生悲,貪得不能無厭。那麼,許多許多的事理,哲理究其竟要啟迪人類什麼?就是,人以自我為尊。人因唯我遭害。所謂的我為人人是想要追求什麼?就是人人為我。我曾經屢屢聽見過有話說:蠻多世事,可以看透,但不能說透。我感觸前面的話就蠻自私,因為有許多愚頑,是需要點化的。這也是教育和文化層面的應有之義。不然,置蠻多愚頑於無視,是會戕害人性的。比如,把蠻多的事理看成真理。用絕對的真理再去扼殺人性。而沒有了人性,人類還以何存在?!許多的高大上的政治正確恰恰在這一點上因曲太高而和遭寡。帖主有無醬紫的感觸呢?我有!

  • 10 # 取了好幾個名都被人注

    確實是違反人性的,確實事違反人性的,確實是違反人性的!重要的事說三遍。但人性如果不加以限制,這個社會就亂了,婚姻是用法律來約束道德低下人群,並對弱勢群體加以保護。但不是每個人的人性都是低劣的,所以對於品德高尚和自我生存能力較強的人來說,則不需要婚姻的保護,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

  • 11 # 董海發

    婚姻公式0.5+0.5=1

    什麼是婚姻?婚姻就是兩個有情人相互親愛、相互諒解、相互包容的家庭生活過程。

    由此可見,婚姻不是兩個人短暫的機械組合,而是兩個人恆久的有機結合。所以,婚姻不是1+1=2 ,而是0.5+0.5=1即兩個人各削去自己一半缺點、錯誤,然後粘合成一個完整的家庭。在平平淡淡的漫長家庭生活中,夫妻二人仍然會產生新的缺點、錯誤,怎麼辦?相互諒解、相互包容、相互改正。夫妻倆過日子要像一雙筷子:一是誰也離不開誰,相互支援;二是什麼酸甜苦辣都能一起嘗,同甘共苦。

    愛情,是兩個有情人基於姻緣的肌膚之愛,肌膚之愛是轟轟烈烈的愛,這是男女兩個人之間甜蜜的濃烈的持久的情人之愛,有了第三者——孩子,情人之愛就變成親人之愛,因為孩子身上流淌著兩個人的血液,孩子是催化劑把兩個人的濃濃愛情融化成濃濃的親情,孩子是粘合劑把兩個毫不相干的情人粘合成不離不棄的親人。所以,孩子既是愛情的結晶,也是愛情的昇華,正是因為孩子的出現使兩個沒有任何血液關係的情人終於成為血脈相連的親人。所以,我們把沒有孩子的夫妻關係比喻為“夫妻如衣服”,因此,合身就穿,不合身就脫,誰也不綁誰,因為結婚是自由的;誰也不賴誰,因為離婚也是自由的。可是夫妻一旦有了孩子,夫妻就由原來的情人關係變成親人關係,夫妻關係變成父母關係,這時候的“夫妻如衣服”就變成“父母如神仙”啦,哺育孩子、養育孩子、培養孩子的家庭責任就來了,就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所謂愛情,還要為孩子健康成長、快樂生活考慮,因為父母這個“神仙”是不為自己,專為別人著想的。恩格斯有句名言:“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在夫妻沒有孩子之前這句名言是千真萬確的,一旦有了孩子,再單純講所謂的愛情,不顧及孩子的未來就是非常荒誕的。因此我要補充一句:“只講愛情不顧孩子的父母不但不道德而且很殘忍”!因為夫妻離異不僅是傷雙方的心,而且更傷孩子的心身。離異夫妻單純的傷心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平復,但對孩子心身兩方面的傷害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大。所以,夫妻離異對雙方的傷害僅僅是100%的傷害,是一個大人對一個大人的傷害;但對孩子的傷害卻是200%的傷害,是兩個大人對一個孩子雙倍的心身傷害。因為孩子是因為父母雙方的愛——來到人世,又由於父母雙方的恨——遺棄社會。特別是對那些未成年孩子的傷害是伴隨終身的,甚至是毀滅了孩子的一生。學校的問題學生、社會的混混、監獄的罪犯大多數出身於父母離異的家庭,或者家庭不和諧、不幸福、不完整的家庭。

    綜上所述,

    婚姻不僅僅是0.5+0.5的夫妻關係,而且是+孩子+公婆+岳父母的家庭關係。所以,對婚姻問題要慎之又慎,既不能馬馬虎虎結婚,也不能隨隨便便離婚。因為婚姻,不僅僅關係夫妻雙方的感情,而且也關係到子女的感情,雙方父母的感情。目前中國的離婚率已經高達2.8%,世界排名第十。北京市的離婚率39%全國第一,也就是說,每十對結婚的,有四對離婚,過去的所謂七年之癢,現在變成五年甚至三年之癢了!兩個成年男女離婚的痛苦是一陣子,但對孩子的傷害是一輩子啊!!!

  • 12 # Amber08

    如穆索尼烏斯·魯弗斯說的,假如有什麼東西是符合自然的,那麼這就是婚姻。但是,當我們從婚姻的締結到婚姻的解散仔細地重新審視一遍婚姻,它似乎徹頭徹尾的是“人造”的。它與生育沒有必然的聯絡,而性則是掩蔽於生育之下不具備文化的正當性。

    那麼,我們或許能夠從婚姻制度最初的建立來窺探一二。正如弗洛伊德所說,“……男人的性本能最初並不是以生育為目的,而是為了獲得一種特別的快樂”,婚姻恰恰是束縛著性和生育的(所以,那些說同性婚姻會導致亡國滅種的人請你們反對一切婚姻制度)。但是我們透過過去的婚姻可以看到,婚姻及其家庭的延續特別注重一件事情——以父親中心的血脈傳承。所以,我們可以推斷得出,我們所見的婚姻制度的源頭是父權制度的需求。

    簡單來說,婚姻制度的本質是確定女性的歸屬權,以延續父系氏族的血脈和維持男性權力的權威。所以,婚姻就是建立在對女性的壓迫之上的,即建立在性別不平等之上的。

    從上面可以看到,婚姻並不自然,也是違反人性的。它約束著性和生育,還剝削著女性。那麼隨著歷史的發展,婚姻的定義也在不斷地改變。因此,隨著女性社會地位的上升,婚姻制度對女性的剝削逐漸減少,但人們腦子裡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並未完全消失。同樣,正如李銀河教授所言,隨著關於人的解放,性的解放,婚姻制度這約束著人類本性的古老制度終將會走向消亡。

    參考文獻:

    1. 周安平.性別平等的法律建構〔D〕蘇州大學.2004

  • 13 # 適學

    婚姻是自私狹隘愚蠢自苦下賤的遊戲!

    為什麼?

    現在的女人,出門的時間很多,有機會在外面接觸丈夫以外的男人的機會很多。其實,女人生孩子,父親是誰?只有女人自己才知道!不,就是女人自己也很難絕對清楚!只有自己苦逼自己囚禁自己,才能絕對的清楚!

    其實,對於孩子來說,真正的父親是誰,真正的母親是誰,根本上是不知道的!因為出生那一刻,自己沒有意識!都是長大後所謂的父母親說的。

    所以,婚姻是愚蠢的人的愚蠢的自苦的遊戲!

    至於母親是誰,作為生孩子的女人來說,是絕對不會搞錯的。所以,小孩只須要知道母親即可,根本無須要知道父親是誰。

    婚姻囚禁了人性的自由!吃食,性交,是正常人的正常須要!只有不正常的人,才不須要!性交就同吃食一樣。不吃,餓了,苦。不性交,憋了更苦。正常的人絕對不會覺得天天吃同樣的一味菜,一生只吃同樣的一味菜好吃!只有變態的不正常的人才會覺得!

    所以,很多男女出軌!不就是想換一換菜式嗎?有錯嗎?可是,這正常的須要,卻被反人性的婚姻規則束縛著!被愚蠢、狹隘、不正常自私的人們束縛著!

    人生,有相當一部分的苦是愚蠢的人們自己給自己造成的!

    人要活得儘量少些苦,必須要破除自己的愚蠢、狹隘以及不正常的自私!

  • 14 # 古華特爾

    婚姻和家庭是不可分的、家庭是社會細胞、沒有婚姻的快樂、沒有家庭的約束、社會將會產生更多的動盪。因此、婚姻是社會發展的穩定的基礎。

  • 15 # 使用者漠上花開

    在我認為婚姻不應該是違反人性的。而是能檢驗一個人的人性。恰恰是婚姻約束著人的道德與思想。尊重婚姻的人就能尊重自己的另一半,不會去違背婚姻的神聖與純潔。

  • 16 # 三木寶寶1

    不論違不違反人性,總之這種方式是人自由選擇的,選擇了就要為選擇的行為負責,這就是人類和動物的區別。動物也有對自己行為負責的表現,比如撫養幼禽幼崽,對配偶的不離不棄。婚禮上的誓言,【婚姻法】裡的條文,都是對人行為的約束,如果你不接受,你可以選擇不結婚。你選擇了這種生存方式,你就要按遊戲規則進行,你不能這種規則束縛了你,而去批判它違反不違反人性?從理論上講,一切規則都是違反人性的,因為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活著,可是人的意願不是百分之百的善良,人的社會就要製造出法律來約束人的行為,只有高自律的人更渴望自由,而一般的芸芸眾生,需要給行為畫出條條框框。

  • 17 # 手機使用者61785756371

    違反人性,婚姻即是讓一個人捆幫另一個人,人性是對光就行,不對光就分,動物就是這麼幹的,人終久還是動物,動物的本性給號稱人的動物思維控制了。

  • 18 # 無憂4025

    這種事不能跟動物的本性對比,因為人類之所以高階就是因為人類有思想,所有人類的規則都是在經過高等的思維之後建立的,這是區別於低階動物靠本能生存的關鍵。所以人類制定的規則不是反人性。

  • 19 # 太空旅行者3

    人具有動物性和社會性兩個層次。作為動物性人具備動物進化的天然性,但作為社會性的人,婚姻制的進步和文明是低等動物望塵莫及的!婚姻制是文明社會的標誌、是文明社會發展進步的成果,理應得到人們的認可、遵守和維護!

  • 20 # 星光永動

    婚姻是維繫一夫一妻制的紐帶,男人可以拈花惹草,女人可以紅杏出牆,但面對家庭就不能逢場作戲了,婚姻是雙方的,有責任有擔當,特別是男人是家裡的頂樑柱,婚姻是社會和諧穩定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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