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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袁衛宇

    清朝的總督,掌管一省或者數省的軍事,相當於今天的戰區司令。解放軍戰區司令員能隨意調動所轄防區的部隊嗎?當然不能,沒有中央軍委的批准,戰區司令員無法調動一兵一卒。

    換句話說,軍隊的調兵權和統兵權是分開的。中央軍委有調兵權,戰區有統兵權。

    同樣的道理,清朝總督,如果沒有皇帝的命令,也無法調動轄區的軍隊。清朝的軍事力量包括八旗和綠營兩部分,這些都是清朝政府的武裝力量,不是總督的私人武裝。從兵員徵集到軍餉發放,都是朝廷在負責,總督只是替朝廷來統領這部分軍隊罷了。

    即便是得到了皇帝的命令,總督也只能調動綠營,無法調動八旗。在清朝前期和中期,八旗的戰鬥力是明顯超過綠營的。戰鬥力強的八旗,不歸總督指揮。如果總督僥倖調動了綠營作亂,那麼必然遭到八旗的攻擊。

    而且打仗最需要的是錢,但是錢也不歸總督管,而歸布政使管。布政使管理一省的財政,是錢袋子,也是朝廷命官,雖然級別不如總督高,但不是總督的下級,和總督沒有隸屬關係。除了布政使,還有巡撫也可以制約總督。巡撫主管一省的行政,是所在省的最高領導。雖然品級上略低於總督,但也不是總督的下級,和總督沒有隸屬關係。

    有了巡撫和布政使是雙重製約,提督造反等於自尋死路。

    唐朝的節度使,特別是中唐以後的節度使,權力非常大,形成了藩鎮割據的局面。節度使把藩鎮視為自己的私人地盤,不允許朝廷插足和過問。

    藩鎮所有的官吏任免,兵員調動,財政、行政、民事、司法等都是節度使一人管理。說白了,節度使在藩鎮,相當於土皇帝。節度使集兵權、行政權、財政權和人事權於一身。節度使表面聽從朝廷,但實際上處於半獨立狀態。

    甚至,藩鎮節度使的職務,還可以世襲。節度使死了,可以讓兒子繼承自己的職位。當然這事在手續上需要朝廷蓋個章。如果朝廷弱勢,這事就成了。如果朝廷強勢,不同意這事,節度使往往就直接造反了,跟朝廷撕破臉。這樣的例子,在唐朝是非常常見的。

  • 2 # 我是趙帥鍋

    總督,是清朝地方最高級別的軍政長官,通常負責一省或數省的行政、經濟及軍事事務,其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透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

    在清朝歷史上,先後共設有九大總督,分別為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九大總督,是清朝真正意義上的封疆大吏。

    節度使,是唐朝地方最高級別的軍政長官,通常負責一州或數州的行政、經濟及軍事事務,其官階前期無品級,後期通常為正二品。

    在唐朝歷史上,節度使一職,真正成熟於唐玄宗時期,當時為確保大唐邊疆安全,唐玄宗特設下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北庭、劍南、嶺南十鎮,且每個鎮設一個節度使。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十大節度使,也是唐朝真正意義上的封疆大吏。

    單從職務來比較的話,清朝總督和唐朝節度使,確實可以算是同一級別上的官職。於是,很多人就很好奇了,既然兩個官職的性質差不多,那為何唐朝節度使各種造反不斷,而清朝總督卻從沒有過造反作亂的現像呢?

    難道是因為清朝的總督思想覺悟都高一些?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事實上,清朝總督之所以不像唐朝節度使那樣容易犯上作亂,主要是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能力犯上作亂。

    首先,清朝總督雖然是一省或者數省最高級別的軍政長官,問題是,清朝政府又在每個省內設有一個專門的最高行政官員,也就是巡撫。

    從官階上來說,只有從二品的巡撫(加銜後為正二品)雖然要比正二品的總督(加銜後為從一品)低一個級別,但是,巡撫和總督卻沒有直接的從屬關係。

    而且,巡撫與總督一樣,也擁有單獨奏事權,遇事可直接上奏皇帝。從這層意義上說,巡撫與總督本質其實平級關係。

    更主要是,總督更多是偏軍務,而巡撫更多是偏政務,在這種背景下,地方上的政務和財政,實際上更多是由巡撫做出。在這種背景下,總督雖然是地方最高軍政長官,但他的政勸和財權,實際上是被巡撫給分割走一大部分。

    其次,清朝總督雖然是一省或者數省最高級別的軍政長官,問題是,清朝政府又在每個省內設有一個專門的最高軍事官員,也就是提督,它主要負責地方綠營軍隊的管理。

    當時,清朝共設有12名陸路提督和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雖然在名義上,提督是受總督管轄的,問題是,提督的官階卻是從一品,這比不加銜的正二品總督要高一個級別,即便是和加銜的總督比,也是平起平坐。

    更關鍵是,提督也享有單獨奏事權,遇事可直接上奏皇帝,這也就導致總督其實是很難真正有效控制提督的,兩人本質上是相互制約。在這種背景下,總督雖然是地方最高軍政長官,但他在地方上的軍權,實際上是要受到提督的制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清朝的中央邊防軍是不受總督控制的,甚至都不是它能夠染指的。在清朝歷史上,共設駐防將軍十四人,分別駐守盛京、吉林、黑龍江、綏遠城、江寧、福州、杭州、荊州、西安、寧夏、伊犁、成都、廣州、烏里雅蘇臺。

    這四十個將軍,統率的都是清朝最精銳的八旗駐防軍,因此他們也被稱之為旗兵最高長官,其官階除綏遠將軍和伊犁將軍是正一品外,其他都是從一品。

    從這層意義上說,清朝真正的野戰部隊,並不在總督的控制之下,而是由駐防將軍負責管理。並且,駐防將軍在職務上又平均都高總督一個級別,且在身份地位上,由於他們都是旗人貴族出身,也要比大多數總督高貴。

    更關鍵是,清朝還有明文規定,凡將軍與總督同駐一省者,如會同奏事,以將軍領銜。且犯遇戰事,以將軍為首!在這種背景下,總督又哪裡有能力控制將軍呢?

    用我們現在的官職來做比較的話,清朝的總督,就類似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巡撫就類似於省長,提督就類似於省公安廳廳長兼省武警總隊長;至於駐防將軍,就類似於我們現在的軍區司令員。在這種背景下,一個總督想要造反作亂,這和送死有什麼區別呢?

    至於唐朝的節度使,首先它本質就是中央的邊防軍,其地位就類似於軍區司令員。

    其次,當時政府考慮邊防軍都駐紮在比較偏遠的地方,如果只有軍事權而沒有行政和財政權的話,會不利於作戰。在這種背景下,唐朝政府便將當地的行政和財政權都叫交給了節度使,同時還讓它們負責當地的治安維護。

    這樣一來,節度使就相當又是省委書記兼省長兼省公安廳廳長兼省武警總隊長,再加上先前的軍區司令員,它完全成為一個集軍權(邊防軍、地方軍)、財權和政權為一身的封疆大吏。

    更關鍵是,節度使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力,那就是人事任免權。當時的節度使,對所統將領及州郡長吏都有節制以至生殺之權,在這種背景下,他們完全可以將它所在地的大小軍政官員,都換成是自己的嫡系,這樣他們自然更容易造反作亂。

    至於清朝總督呢,就算它搞定了巡撫、提督和駐防將軍,它想要造反也依然很困難。因為總督、巡撫、提督和駐防將軍之下的大小官員,全部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他們會跟著一起造反作亂麼?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理解這一點,我們就應該能夠明白,為什麼清朝的總督不像唐朝節度使那樣容易犯上作亂。

  • 3 # 帝國烽火

    清朝總督與唐朝節度使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性質。前期清朝的總督比起唐朝的節度使,權利小很多,所收到的牽制也多很多,但到了後期,清朝總督就是化妝的節度使。

    唐朝從高宗、武后以來,均田制漸趨破壞,流民、逃戶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也是由此唐兵制從府兵的徵兵制,向募兵制演化。為了控制和管理邊境上的部隊,節度使由此產生。

    節度使產生就是募兵的結果。自開元二十五年以後,各鎮節度使下的軍隊都相繼變成了募兵。這些士兵一般都終身從軍,兄弟相繼,父子相承,世代以軍旅為家。因為藩鎮節度使掌握著他們的生殺、賞罰、升降等權利,士兵們對藩鎮節度使的依賴性也極強,他們“唯知其將之恩威,而不知有天子。”於是,藩鎮節度使們便逐漸培養起只忠於自己的親兵部隊,擁有了軍權。

    唐朝在邊境上養活一直龐大的軍隊也不容易,僅靠政府是遠遠不夠的,若保障後勤供應,就只能用屯田的收入解決軍隊的部分供應,以減輕中央政府的財政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唐政府不得不把防區的財政權力轉給各防區的常備軍將領。後來,唐政府又把食鹽資源的管理權交給節度使。

    所以唐朝的節度使實際上掌握軍隊,賦稅,有錢又有兵,自然有實力與中央抗衡。清朝的總督則完全不同,清朝總督的產生就是文臣、武臣相互鉗制,用總督協調各省、各鎮關係。

    雖然清朝前中期的總督也有提督軍務、兼理糧餉的權利,但是總督權利相對節度使大大削弱,清朝的總督能提調自己管轄中好幾個省的軍務,但實際上總督所管轄的督標,人數並不多,一個督標有三個營,軍隊不會超過一萬。並且做為一方總督,在調動這麼多部隊的情況下,必須有旨意,不然要論罪處理。

    清朝總督與巡撫的關係也直接影響總督的權利。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合稱督撫,雖然督權力較巡撫大,亦有總督兼巡撫者,並且總督轄區較巡撫廣,一般都在一省以上,但總督與巡撫之間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總督和巡撫都是對上直接聽命於皇帝。

    這就說一省的巡撫只有配合總督的義務,但是沒有聽從總督調遣的義務,這就大大的限制了總督的權利。清朝末期湖廣總督張之洞與湖北巡撫譚繼洵就矛盾很多,一天張之洞和譚繼洵等人在長江邊的黃鶴樓舉辦公宴,湖北的大小官員都在。席上,有人談到了江面的寬窄問題,譚繼洵說有五里三分寬,張之洞聽後挑刺說:“這不對,應是七里三分寬。”

    本來一件小事,但是兩人就這樣相持不下。最後,招來管理長江的官員,這個官員想自己既不能得罪總督,有不能得罪巡撫,思前想後他就說:“江面水漲時七里三分寬,水落時便是五里三分寬,你們一個指的是漲水,一個指的是退水,都沒有說錯呀!”,兩位大佬聽了之後都地撫掌大笑,一場僵局就此化解。

    但是從這個故事中我們也能發現,總督與巡撫沒有明確的上下級關係,他們之間可以相互不買賬。

    這種情況下清朝前夕,地方總督是沒有能力與中央抗衡,只是單純的加銜制度以監督地方與統率綠營標兵督導糧餉,職權頗分散。但是後期的總督衙門權力逐漸擴張,行政權與司法權位階提高,另外軍事權、財政權也逐漸統一集中,尤其湘淮團練興起,總督成為地方勢力最大的軍閥。

    太平天國之後,湘軍、淮軍可以說是直接威脅中央的統治,由湘軍、淮軍出生的這些地方總督權利進也一步擴大,到八國聯軍侵華的時候,東南互保,更是說明清朝的中央對地方管理失控,與之相對應的是地方督撫的崛起。

    之所以很多人說清朝沒有出現像唐朝節度使那樣作亂的情況,是對清朝滅亡的實質沒有弄清楚。清朝雖然是在“辛亥革命”的浪潮中被推翻,但其滅亡的實質還是軍閥割據,無論是袁世凱,還是他的北洋,他們的本質都是獨立中央以外的軍閥勢力,如此一樣的還有當時很多獨立的省份。

    故而清朝總督發展都最後,也是走上了節度使的老路,只不過這些總督藉助了辛亥革命的浪潮,換上了新裝,難以發現而已。

  • 4 # 老車伕C

    說到底就是各級官員的任命權在皇帝手裡。總督巡撫官再大,也只有辦事的權力,沒有人事任免權。沒有人事任免權,下面的人就不會效忠於他。沒有人效忠於他,他就造不了反。

  • 5 # 孤竹公子

    清朝做為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他吸取了歷代統治者的經驗教訓,將封建社會的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了頂峰,所以從制度設計上就杜絕了地方官員做大從而威脅朝廷的隱患(清末混亂時期除外),具體來說,我歸納了四點。

    ▲清朝設定總督管理地區

    ①各項地方權力統規中央管理

    總督、巡撫雖然是地方大員,掌管一省或者數省的軍政大權,但是下面的官員任免升遷還是朝廷說了算,大家都是朝廷命官,只是上下級關係,總督只有監察、彈劾的權力,不可能像唐代節度使那樣自己說了算。

    此外,各省的綠營軍隊有專設的提督、總兵管理,而且品級不低,雖然受總督節制,但要想調兵必須有朝廷的委派,總督、巡撫能直接指揮的不過是自己督標或撫標那幾個營的人馬,這點軍隊想造反那不是開玩笑嘛。

    ②地方權力分散控制,相互監督制約

    總督、巡撫下面還有布政使、按察使等地方大員來具體管理民政事務,軍隊有提督、總兵具體負責,而且總督和巡撫之間也是相互制約的關係,所以地方上本就剩的不多的實權又被分散了,不可能出現一人大權在握的情況!

    ▲清朝官制圖

    清朝在全國的重要省份都駐紮了八旗兵,由八旗將軍直接管理,設定滿城,地位高於總督,雖然互不統屬,但是能有效監控地方勢力。此外一些地區如蘇州設有江寧織造,這些織造官員其實也是皇帝的耳目,都是皇帝親信的包衣出任,除了本職工作也負責監控地方大員的動向。還有一個很多人忽視的職位是各省學政,雖然官不算大,只負責各省官學,但是都由朝廷各部衙門選出,定期更換,也有監視制約地方大員的情況。

    ④地方大員經常輪換

    實際上清朝地方的大員,包括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布政使、按察使等,都會經常調換任職,在一個省做了幾年就被調往其他省任職,這樣就避免了長期在一地任職而培養自己勢力的可能。何況這些總督裡大多數還是滿人充任,所以不可能去造反。

    ▲清朝官員老照片

    粗略總結的以上四點就可以說明清朝地方大員要想造反是難於登天,本身自己的實權就少的可憐,和唐朝的節度使不可同日而語,再加上八旗兵及各地方實權官員的相互制約,還造反,恐怕想都不敢想,沒等你造反就被密摺舉報給皇帝了。

  • 6 # 這個歷史很正

    而清朝是我國封建專制制度的頂峰,到清朝的時候,歷史上很多王朝出現過的問題其實都已經被解決了。

    就說回到這裡的總督和節度使為什麼不一樣,清朝的總督是皇帝的提線木偶而唐朝節度使卻可以成為土皇帝。

    因為清朝的總督相比於唐朝的節度使少了三個權力,分別是官員的人事任命權,而財政權,以及物資調動的權力,總而言之要想成為土皇帝就是要有人有錢有物,也只有這樣才能夠打造一支忠誠於自己的軍隊。

    試想一下,如果沒有一支強大的軍隊用作支撐,節度使如何敢反抗中央政府的統治,如何能夠成為地方上的土皇帝,這一切都是要由相匹配的實力的。

    而在清朝,地方上的人事權往往都是由中央直接調派的,算中央空降的,因此毫無疑問,這些官員自然是忠於中央政府的。而且總督也沒有管錢的權力,沒有錢如何養一支忠於自己的軍隊。

    而且清朝的總督實際上被限制更加嚴格,因為在一定程度上他們只有調兵的權力,並沒有統兵的權力。也就是說並不能夠直接統領掌握軍隊的軍官的權力。

    這也是為什麼清朝末年的時候,當時在鎮壓太平天國以後,曾國藩的五十萬大軍頃刻間就被瓦解了,原因就是他沒法反抗中央的意志。

    只是在後來清政府著實是有些不堪,且滿清貴族也無力掌控局勢,最終慈禧不得已放權給漢人官員。

    總之,清朝的總督相比歷朝歷代的坐鎮一方的將領來說,其實算是最憋屈的。

  • 7 # 江湖一點資訊

    清朝的總督權力看起來很高,其實是一種假象,並非手握重權。中央政府的權力明顯高於地方的權力。

    1.清朝總督的權利受到其他地方官的節制,總督的軍事權利其實並不大,而唐朝的節度使屬於一人專制。清朝中央政府掌控著最強的軍事力量,對地方有著極強的控制力度。

    2.清朝的官員任命和排程上會有受到一些制度的限制。像官員不得在自己的家鄉就職。為了防止官員勢力變大,官員還要服從隨時調任!

    3.清朝擁有密奏制度,許多低官位的人可以向皇上秘密奏報。所以高級別的官員就不敢亂使用手上的權力。

    4.總督和巡撫的權力相互牽制。清朝在每個省會安排一個巡撫,這時候倆個職位在行使權利的時候會出現交集,所以總督不敢輕舉妄動。這種制度對於牽制地方官員權利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5.除了清朝末年,坐上總督位置上的人大多數是旗人,旗人們都有居安思危的意識,自知自己的權力受限,也不敢亂來。

  • 8 # 歷史堆中的胖子

    總督的權利是大,但地方上又不是總督一個人說的算,還有各地的巡撫、知府、知縣等官員啊。

    總督們的權利看著很大,但如果與唐朝的節度使相比,那就是小巫見大巫了。總督沒辦法直接任命各級地方官吏,不能招募士兵,不能自己調撥、籌集軍餉,說白了,軍、政、財三塊都被卡的死死的。根本就不存在造反的機會,更何況總督們是管轄者一省或幾個省,但直屬總督的軍事力量是很有限的,並且直屬總督的軍隊認得是“大清總督”這名號,如果這名號一去,這些大頭兵們誰還搭理你啊?

    而唐朝的節度使則是另外一回事,唐朝的節度使可以自己招募士兵,軍中官員自己任命,軍餉也可以自己來搞,就連地方上的政務也是自己說了算。到了唐朝中後期。那各地蕃鎮內的地方官都是節度使自己任免了,朝廷根本就插不上話。說白了,唐朝的蕃鎮那就是一個個小朝廷,並且蕃鎮內各級官吏的利益都與節度使繫結在一起,那節度使要做什麼,自然就是一呼百應了啊。

  • 9 # 朝文社

    比起唐代的節度使來,同樣領兵駐守一方,看上去“位列封疆”的清朝總督們,權力其實小得多。

    有多小?那就要比比唐代時動不動鬧大動靜的節度使們。盛唐年間的唐朝節度使,何止是手握重兵的一方統帥?更是獲賜“雙旌雙節”,也就是軍事指揮可以專斷專行,地方民事財政更是一把抓,連防區內的大小官員,也多是節度使一手任命。轄區大小城鎮堡壘,從士兵到官員百姓,全都要對節度使服服帖帖,幾乎是指哪打哪。甚至安史之亂爆發前,好些節度使更手握數鎮大權,等於幾十萬強兵在手。作亂?也就是下個決心的事。

    以這個意義說,唐朝一直到天寶年間,才爆發了安祿山挑起的“安史之亂”,除了說明節度使制度夠坑,也足以說明安祿山外的大唐節度使們,忠誠度不是一般的高。

    有了“節度使制度”這個坑爹教訓後,唐朝以後的各王朝,自然就長多了心眼。對於肩負領兵大權的要害職務,更是挖空心思設定“防火牆”,必須要把將帥作亂的風險降到最低。放在清代的總督身上,看似指揮千軍萬馬的統帥大權,當然也被百般限制。

    清代的總督,承襲自明朝的制度,全名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權力也看上去很大,號稱可以“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也就是軍事民事吏治都歸總督管。而且大多數的總督,都是一口氣要管兩三個省。理論上說,這些總督大人,很有機會成為權傾一方的土霸王。不過,這也只是理論上。

    首先一條限制清代總督許可權的事實,就是官員人事任命大權。比起唐朝節度使們可以隨時撤換任命治下官員的輕鬆模樣,比如安祿山撤換任命兩千五百多軍官的“快速辦公”場面,清朝總督們若想這麼“輕鬆”,基本就是嫌命長:總督麾下的各級將領官員,基本都是中央任命,總督自己任命的官員,也必須報兵部備案。如果說唐代的節度使與部將,是百分百的“老闆員工”關係,那麼清代總督與部下,卻是實實在在的“上下級同僚”。

    既然關係不同,大家都是在為朝廷工作,總督想要犯上作亂,基本就是分分鐘變光桿司令。

    而更重要的不同,就是指揮許可權。唐代的節度使們,都是權鎮一方的統兵大將,又有絕對獨立的指揮權,幾萬幾十萬大軍在他們手裡,就常像使喚自己胳膊一般。清代的總督呢?名義上麾下的人馬不少,但總督直接指揮的,只有三個營左右的“督標”,人數不過四五千人。而且就這麼點人馬,調動也必須經過朝廷同意,否則必然論罪。

    至於總督轄區內的其他軍隊,照老百姓的話說,則是“各有各的孃家”。像漕運巡鹽這類部隊,都有各地的衙門管著,全都不是總督直屬。綠營部隊更是歸當地提督節制,平日裡總督更管不著,只有在遇到戰事時,經過朝廷委派,才歸總督排程。另外精銳的八旗軍隊,是由清王朝直接委派的“八旗將軍”管轄,甚至從品級說,八旗將軍“會同奏事時列銜在總督前”,比總督的級別還要高。

    這也就是說,倘若真有哪個清代總督,橫下一條心要造反,那麼他能調動的,最多就是四五千“督標”,而且很可能還沒打出什麼名堂,就被聞訊趕來的八旗綠營等各路部隊剿滅。

    而且總督之下又有巡撫,巡撫的品級比總督低,卻不是總督的下屬,而且也掌握一定地方軍政權力,還有自己直接指揮的部隊“巡標”。兩者互相牽制,分散了總督的權力。好些地方的總督,比如閔浙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更是要和當地巡撫在同一個府邸辦公,互掐互撕都是常見事,甚至經常掐到皇帝面前。就算哪位總督心懷造反大夢,放在這鬧心工作環境裡,天天被巡撫瞪圓了眼睛盯著,日久天長也鬧沒。

    ▲湖廣總督張之洞

    至於造反必須的財政大權,唐朝節度使們那富得流油的腰包,對於清代總督們來說,更是痴人說夢。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前,清代總督除了完成朝廷賦稅任務外,基本沒什麼截留錢糧的許可權。招兵買馬之類的“燒錢”大事,基本是有心無力。

    所以說,哪怕有為大清朝統帥千軍萬馬作戰的機會,清王朝的總督們,也都是打完了趕快收工。“圖謀不軌”這類評書裡常有的事情,在清代的總督權限制度下,總督們真心不敢想。

  • 10 # 歷史的皇宮

    翻開史料就會發現,其實清末的各省總督,大多是勤政愛民的好官,他們不僅很有能力,治理地方政績卓越,而且對清廷很忠心。雖然明知清廷腐朽無能,也知道中國遭受著外來侵略,但總督們還是希望中興清廷,如果他們造反,無疑會使中國更加動亂,受苦受難的還是百姓,所以清末的總督不會造反。

  • 11 # 吳鉤的鉤沉

    清朝的總督為什麼不像唐朝節度使那麼容易犯上作亂?主要的原因我認為有兩點。

    第一點,清代總督統轄一二個省域的軍政、民政、財政大權,看起來似乎權力很大,但跟唐朝節度使相比,清代總督的權力其實是受到很大制約的。

    比如,總督能直接控制、指揮的兵力非常有限,只有數千名“督標”,軍事大權還是掌握在皇帝、軍機處、兵部與將軍手裡。而唐朝節度使直接控制著地方軍馬,完全可以不受朝廷節制。

    比如,唐朝節度使控制著地方財權,但清朝的地方財政,一般由布政司負責,且需要上繳中央,地方並無多少錢。鎮壓太平軍時,地方督撫因為沒有錢,只能自行設立厘金的新工商稅。這個時候,也是地方督撫勢力最為強大的時期。

    再比如,唐朝節度使有一個歸他指揮、控制的龐大官僚組織,而清朝的總督衙門卻差不多是“一人政府”,沒有多少屬官與下屬機構。

    還有,巡撫的設定也對總督權力構成了分割,巡撫的地位略低於總督,卻不是總督的副職與下屬,兩者的權力是差不多的,如同督撫同城,往往互鬥。清朝被告的密摺制度更是將所有地方大員都納入到秘密監視網路中,哪個總督膽敢異動?

    上面是從權力分配與制約的角度來談。下面我們再換個角度:

    第二點,出於歷史的慣性,清朝封疆大吏也不敢做出冒天下之大不韙之事。自宋代以降,中國基本上已不再發生地方大吏犯上作亂的叛變,由此形成了一種無形的歷史慣性,以致晚清之時,像曾國藩、李鴻章等地方漢族大吏,其實手裡已掌握著擁兵自立的實力,但他們還是不敢像唐朝節度使那樣立自為主。

  • 12 # 姜令怡

    總督在清代掛尚書銜為正二品或從一品,掛大學士的更高。權力雖大但並不是不受制約!這得益於清代的督撫相互制約制度。總督掌握數省地方軍政大權地位最高,巡撫掛侍郎銜為正二品居多。統轄一省軍政大權與總督權力重疊,且互不隸屬。如督撫同城駐蹕更是相互制衡難說誰佔上風,但清代前期總督滿人擔任居多巡撫多為漢人,前者略佔優勢,清末就基本成為了漢人的勢力範圍。在軍事上如境內有駐防的八旗軍,有從一品的駐防將軍統領總督無權調動。綠營兵有總兵直接統領稱為提督級別甚至高於總督,巡撫有自己的親兵叫撫標,總督能直接指揮的只有自己的督標。人事和錢糧有布政使直接管轄,司法有按察使管,科舉有欽差學臺。還有鹽政織造銅礦河道等朝廷專屬部門,地方如有重大事總督還需與駐防將軍等聯名上奏請示。因此總督實質上屬於一種督察官員政績政務牽頭總協調人的角色!本身也受到各方的牽制,幾乎不可能有作亂的機會!

  • 13 # 吉月文

    首先,總督的權力其實沒有節度使大。原因在於節度使一人專制,但總督的權力實際上受到其他地方官的節制。大部分總督是與巡撫共同治理的。巡撫不是總督的下屬官員。總督雖然地位高於巡撫,但並不能完全控制巡撫。除了文官系統之外,清廷在地方上另設一套武官體制。總督的軍事權力其實不大。

    其次,清代設立了密奏制度。很多低品級的官員也可以向皇帝秘密奏報。這對於高級別的地方官是一個很大的權力制約。比如江寧織造,蘇州織造等,他們的品級不高,但是有密奏權,所以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都對他們非常忌憚。

    最後必須要指出的是,中央政府對於地方官員的控制也和政府本身的執政能力密切相關。晚清時期,中央政府內外交困,地方督撫的勢力開始做大。以曾國藩為首的中興名臣,幫助滿清穩定住了局面。但是,曾國藩提拔出了李鴻章,李鴻章又提拔了袁世凱。最後是袁世凱將滿清送入了歷史。袁世凱曾經擔任過山東巡撫,直隸總督。如果這麼看的話,說滿清滅亡在地方實權大臣的手裡倒也不為過。

  • 14 # 張賜宏

    清朝的總督權利力比起唐朝節度使來,同樣是領兵駐守一方,其實權力是很小的。唐朝的節度使,軍事指揮可以專斷專行,地方民事財政更是一把抓,防區大小官員也是節度使任命的。好些節度使手握數鎮大權,等於幾十萬強兵在手。若要犯上作亂,是很容易的。

    清朝的總督,權力看上去很大,也就是軍事民事吏治都歸總督管,各級將領官員,基本上是中央任命的。清代總督與部下,就是上下級同僚。如果總督想要犯上作亂,調動的兵只有身邊的幾千人,等於就是一個光桿司令。還有就是總督之下有巡撫,天天都盯著總督,總督那還有心思去犯上作亂。

  • 15 # 夏有涼風61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回答,清朝的總督是監管軍政事務,只有管理監督上報的權力,沒有調動軍隊的權力。

    唐節度使就不同了,節度使的節度二字,就是朝廷賜予旌節,全權排程的意思,故稱“節度使。

    低下官員犯上作亂靠什麼呀?那肯定得是軍隊,節度使有旌節印信,是完全可以調動地方軍隊的,相當於軍區司令。地方大員。

    清朝總督,不管總督倆個省也好三個省也好,他都屬於中央差遣“派出”地方性質的官員,有權治理軍政民政,但無權調動軍隊。清軍隊一般由清初的中央國議和後來的軍機處才可以調動。

    所以清總督雖然權力大,但只能管理出政績,想犯上,手中無兵。

  • 16 # 魏博鎮節度使王前策

    有太多不懂歷史的裝懂了。解釋一下清朝末期的實際情況。

    事實上,清朝末期確實是藩鎮割據的,這個既成事實許多地方都可以看得出來。比如說華人永遠的痛——北洋水師。北洋水師如果按照清人的看法,北洋不是國防軍隊,而是私人武裝。也就是說,在當時人眼中,李鴻章才是北洋水師的主人,清廷就算真的調動不了北洋水師也是現實的。而北洋水師的經費來源或者說當初的建軍費用,就是由李鴻章安排的“內部人員”從海關等收入中積攢的。

    不僅李鴻章,更早之前的“刺馬案”的糊塗處理,說到底,就是北京方面無法遙控江南地帶的廂軍勢力而總結的。

    如果追溯起來,這種情況的發生,還得益於大名鼎鼎的太平天國運動。在太平軍被逐漸剿滅的過程中,地方督撫的權利已經達到了藩鎮割據的事實了。在鎮壓太平軍過程中,北京方面在事前既不能拿出臨時軍費的開支,也不能在事後完全報銷地方在事前的軍餉消耗。以1865年為例,這一年戶部僅僅存銀20萬兩(幾乎就是1644年的皇宮存銀)。在圍剿太平軍的過程中,朝廷下達了很含糊的命令,要求地方軍隊自籌軍餉。也就是說,如果要招募軍隊作戰,朝廷給的軍餉不僅有限,還不知道能不能真的下放,如果真的要獲取經費,朝廷不得不默認了地方稅收的大權落到了各地的督撫之手,而且朝廷就算想派新人到地方去,也是要看地方他人的臉色,就像我們知道的北洋水師中,有幾個太后身邊的紅人?

    當時地方割據發生的事情,就是按照現在眼光來說,一旦發生,也是很讓人詫異的。在北洋水師覆滅後,廣東水師的軍艦曾經和北洋水師並肩作戰,廣東方面竟然派人對日本海軍說,你們和北洋作戰與廣東無關,請放回被俘廣東水師軍艦(這當然是免談的)。

    然後到了庚子國難的時候,不管這麼說,李鴻章,張之洞幾人的所謂的東南互保,就是犯上作亂。而事實就像我們知道的,那幾大佬,清廷不敢追究。

    後來在1911年的時候,袁世凱的行為,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這小子就算軍前正法,也沒人敢求情。但清朝後來被袁世凱推翻的原因,說到底就是袁世凱徹底掌握了地方實權,以至於清廷無法遙控,還要滿足袁世凱的要求。說袁世凱是清廷的節度使,估計沒人反對。

  • 17 # 青年史學家

    唐朝節度使,那是完全的獨立王國,不論是人事權、財權還是軍權都牢牢掌握在節度使的手裡,皇室無權過問。基本上在轄區之內,就是有實無名的皇帝。

    而清朝總督的權力雖然也很大,隱隱掌握一省乃至幾省的軍政大權,比明朝的權力要大很多。但牽制的力量太多了,軍權方面,杭州將軍、西安將軍才是掌握帝國真正精銳的八旗和綠營,總督是無權調動這些軍隊的;政治權力方面,巡撫雖然品秩略低於總督,但卻不是其下屬,隱隱與之相爭。在財權、司法權、檢察權等方面,清朝自上而下都有自己的系統。尤其是學政一職,更是清要之選,皇帝欽差,掌管帝華人才的選拔和教化,為天子育才,不是總督可以染指的。

    更有奏摺制度等各種複雜的制度相互制衡,所以總督之權與節度使相比就相去甚遠了。

  • 18 # 雲中史記

    要造反就得有兵,節度使手下的兵都是私家軍隊,自行招募,自負糧餉,朝廷不管,士兵們吃的是節度使的糧,自然效忠節度使。大清總督治下的軍隊都是國家的八旗軍隊,兵部統一管理,吃的是皇糧,自然不會效忠總督了。

    從宋代開始,中央王朝就逐漸建立了文官節制武官的體系,國內發生軍事叛亂的風險大大降低,當然文官治軍也削弱了軍隊的戰鬥力。

    大清國下設九大總督,管理一省或幾個省的軍政事務,品級為正二品,不過為了讓總督能節制地方武官,皇帝會授予總督兩個從一品銜: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以便讓總督擁有調兵和考核官員的權力。

    以兩江總督為例,他管轄的範圍包含今天江蘇、上海、安徽、江西三省一市,全稱是“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操江、統轄南河事務”。他作為軍政之首,政治經濟軍事等等事務一把抓,權力非常大。

    清朝對地方政務進行了複雜的制度設計,使得地方官員彼此牽制掣肘,相互制衡,無法形成一家獨大的強權。

    大清每一省的最高軍事武官是提督,級別也很高,從一品,統轄省內的綠營兵,不過雖然級別和總督一樣,但得服從總督號令,即使發生爭執,最終也得以總督的意見為準,即使有啥事向皇帝彙報,總督的署名也在提督前面。

    而在省內高官排序上,總督第一,巡撫第二,提督只能排老三。

    而在軍事層面,雖然皇帝授權總督能調動兵馬,並有權節制提督和提督下面的總兵(正二品,僅次於提督的地方武官),但總督卻沒有統兵的權力,更不能指揮提督總兵以下的各級軍官,而提督雖然被總督管著,卻能節制總兵以下的所有軍官,而各級軍官均有權統領指揮自己下轄的軍隊,但他們是沒有調兵權的,這樣層層設定,交叉制衡,軍隊無法形成兵變所需要的合力。

    而軍隊的糧餉主要由朝廷兵部負責發放,總督雖然幫皇上收稅收糧餉,但還得送到中央去,由中央去調配,士兵們吃的是皇糧,自然就不可能為總督賣命。

    當然,太平天國之後,漢人軍頭迅速崛起,並逐漸掌控了多個省份的大權,從前相互制衡的體系被摧毀,地方總督從陽奉陰違到公然違抗朝廷命令,比如八國聯軍侵華期間,劉坤一、李鴻章、張之洞等5大總督以及山東巡撫袁世凱等人單獨和外國簽訂了“東南互保”協議,拒絕承認慈禧的宣戰決定,最後大清國也只能預設。

  • 19 # 小馬談古今

    清朝的總督權力如此之大,為何不像唐朝節度使那樣容易造反呢?

    清朝的總督和唐朝的節度使一樣,是真正的封疆大吏,地方最高權力的執行者。他們手握兵權,駐守一方,有的甚至兼任幾個地區的總督,如兩廣總督、陝甘總督等等。

    唐朝的節度使和清朝的總督哪個權力更大呢?

    比起唐代的節度使來,清朝總督們權力其實小得多,這也是他們不容易像唐朝節度使一樣造反的原因。

    盛唐年間的唐朝節度使,何止是手握重兵的一方統帥?更是獲賜“雙旌雙節”,也就是軍事指揮可以專斷專行,地方民事財政更是一把抓,連防區內的大小官員,也多是節度使一手任命。轄區大小城鎮堡壘,從士兵到官員百姓,全都要對節度使服服帖帖,幾乎是指哪打哪。甚至安史之亂爆發前,好些節度使更手握數鎮大權,等於幾十萬強兵在手,就是地方的土皇帝,春秋時的諸侯。

    要想作亂,也就是下個決心的事,所以才有後來的安史之亂。

    有了唐朝的教訓,後來的王朝當然要吸取教訓。清代的總督,看似指揮千軍萬馬的統帥大權,當然也被百般限制。

    清代的總督,號稱可以“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也就是軍事民事吏治都歸總督管。而且大多數的總督,都是一口氣要管兩三個省。理論上說,這些總督大人,很有機會成為權傾一方的土霸王。

    不過清朝對總督的權力做了很大的限制:

    1、限制官員人事任命大權

    比起唐朝節度使們可以隨時撤換任命治下官員的輕鬆模樣,清朝總督麾下的各級將領官員,基本都是中央任命,總督自己任命的官員,也必須報兵部備案審批。

    這樣,總督身邊的朝廷官員都限制著總督的權利,也讓總督們受到了很多的監督,大家都是在為朝廷工作,總督想要犯上作亂,基本就是分分鐘變光桿司令,清朝歷史上更有許多總督被下屬參倒的例子。

    2、軍隊指揮權

    唐代的節度使們,都是權鎮一方的統兵大將,又有絕對獨立的指揮權,幾萬幾十萬大軍在他們手裡,就常像使喚自己胳膊一般。

    清代的總督呢,名義上麾下的人馬不少,但受總督直接指揮的,只有三個營左右的“督標”,人數不過四五千人。而且就這麼點人馬,調動也必須經過朝廷同意,否則必然論罪。

    調動其他軍隊,更是要向朝廷請示批准,有嚴格的調兵程式。否則,總督麾下的督軍也不會同意。而且總督轄區內的其他軍隊各有所屬。像漕運巡鹽這類部隊,都有各地的衙門管著,全都不是總督直屬。綠營部隊更是歸當地提督節制,平日裡總督更管不著,只有在遇到戰事時,經過朝廷委派,才歸總督排程。另外精銳的八旗軍隊,是由清王朝直接委派的“八旗將軍”管轄,甚至從品級說,八旗將軍“會同奏事時列銜在總督前”,比總督的級別還要高。

    這也就是說,倘若真有哪個清代總督,橫下一條心要造反,那麼他能調動的,最多就是四五千“督標”,而且很可能還沒打出什麼名堂,就被聞訊趕來的八旗綠營等各路部隊剿滅。

    3、總督巡撫相互牽制

    清朝總督之下又有巡撫,巡撫的品級比總督低,卻不是總督的下屬,而且也掌握一定地方軍政權力,還有自己直接指揮的部隊“巡標”。兩者互相牽制,分散了總督的權力。

    4、總督無財政大權

    想要造反,就必須有軍餉支援。唐朝節度使掌握著一個地方的財政大權,一地財富都為其服務,可謂富得流油。

    清代總督,手裡只有軍權,卻無財政大權,雖然可以稍微插手一二,但想要招兵買馬,卻是有心無力。

    所以,清王朝的總督們,在清代各種制度的限制下,想要和唐朝的節度使一樣造反,只能是想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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