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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穿插游擊隊

    四川人快來發表下感想。

    有沒有考慮過四川人民的感受?

    川人有必要站出來表達下自己的意見。

    ……

    這種吐槽,主要針對的,是張獻忠身上最重要的一個歷史標籤:屠蜀

    關於“張獻忠屠蜀”,曾有過兩種截然相反的說法。一種盛行於清代,許多人說他“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四川一省之人被屠戮殆盡,以至“千里如煙,空如大漠”。另一種盛行於數十年前,稱屠蜀之說不可信,張獻忠所部殺的只是“地主、官僚以及從屬於他們的反動武裝”。此外,鑑於清軍入關後,有許多殺戮百姓的劣跡,民間也有很多人認為,屠蜀的主力其實是清軍,張獻忠做了“背鍋俠”。

    上述說法,均與史實存在一定的偏差。

    四川人口在明末清初之際曾大幅減少,引發“湖廣填四川”的移民潮,是一件確鑿無疑的事情。這種結果,是由四川數十年戰亂所造成,張獻忠及其大西政權,則是這戰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崇禎年間,張獻忠數次入川;張獻忠敗亡後,大西軍殘部、南明軍、清軍及其他農民軍間,仍在四川境內不斷相互征伐。直到順治十六年(1659年),清軍才在征伐中勝出,大致平定四川。但到了康熙十二年(1673年),四川又被吳三桂佔據,再度成為拉鋸的戰場。

    也就是說,明軍(包括南明軍)也好,清軍也罷,包括張獻忠軍、吳三桂軍,都參與了屠蜀。

    明軍方面。比如崇禎十七年(1644年),明軍趙榮貴部被張獻忠所敗,退往茂州。茂州百姓沒有開城,趙榮貴遂在攻入後屠城。再如南明總兵王命臣,他佔領順慶後,要求每家交銀子,買“免死牌”、“牛票”,如果拒絕,就“掠其人,掘其糧,焚其室”。再如南明曹勳部,在雅州搜刮民間存糧,百姓只好吃草根、樹皮,致使“殭屍滿路”。

    清軍方面。比如豪格等人統帥的部隊,在順治四年(1647年)被迫撤出成都時,驅趕數千百姓北上,到了綿州後又將其全部殺死。清軍在簡州乏糧,於是抓捕百姓,“有糧即放,無糧燒死”。豪格還曾下令,對於不肯歸順的抗清者一律誅戮,在潼川,清軍殺了“不計其數”的降而復叛的川兵。

    吳三桂軍方面。比如吳的部將譚宏,他同清軍作戰失利後撤,拆掉浮橋劫掠保寧,致使“男女溺死無數”。譚宏還在轄區內殘暴勒索百姓,致使當地人紛紛逃亡,十室九空。戰事平息後,四川已殘破不堪,安嶽、遂寧等縣“絕人跡,少煙火者二十餘年”。

    與戰亂相隨而至的,還有旱災、水災與瘟疫。崇禎十年(1637年),劍州因洪災“兩岸軍民漂沒者千餘家”;順治二年(1645年),重慶因瘟疫“駢死連村”;順治三年(1646年),峨眉“大荒,餓死者日無記數”;順治五年(1648年),鹽亭“人多餓死”,內江爆發瘟疫,百姓逃亡各地,數百里沒有人煙。

    圖:連環畫《張獻忠》封面

    與上述“屠蜀”暴行相比,曾在四川建立政權的張獻忠,對川人的壓榨有一些不同尋常的特點。具體說來,有如下幾點:

    (1)以嚴刑峻法造就恐怖氣氛。大西政權律法嚴苛,實行連坐,一家犯罪株連九家。犯罪者輕的被割耳割鼻、砍手斷足,重的斬首凌遲。甚至還效法過朱元璋,復活了“剝皮填草”這種酷刑。

    (2)高度依賴特務統治。大西政權嚴格限制百姓的行動自由,並監視轄下民眾的言論。成都各門嚴查百姓出入,出城人必須呈報姓名、事由以及歸期,逾期不歸,出城人的家眷及鄰居會被處死。大西政權還派出密探,裝扮成商人或乞丐,在城內暗查,若發現有人私下詆譭張獻忠,就用炭在其家大門塗上記號,方便軍隊抓捕訊問。大西政權末期,因無法對郊野民眾實施有效的控制,張獻忠擔心他們會倒戈幫助敵軍,一度頒佈了“除城盡剿”命令,針對郊外百姓,“不論男女老幼,逢人則殺”(城中百姓容易控制,故可歸入良民)。

    (3)高度依賴暴力“打糧”。大西政權禁止民間持有金銀,私藏超過一兩,誅殺全家,達到十兩,就要剝皮。雖然建立了政權,但張獻忠並沒有執行按土地或人口徵稅的制度,而高度依賴靠沒收財產和“打糧”,來籌集軍餉和滿足政府支出。富戶被搶光後,“打糧”物件就成了普通百姓。

    (4)控制、屠殺讀書人。張獻忠對開科取士非常感興趣,每攻佔一地,即舉行科考,強迫當地讀書人參加,張甚至親自出題閱卷。不過,對被錄取的知識分子,張並不信任,他錄取他們,只是為了用虛職將他們控制起來,防止他們回到地方上聚眾“作亂”(讀書人多數出自地方上較為富足有力量的家族)。因為目的在此,所以張獻忠的開科取士,錄取率非常高。大西政權末期,自覺局勢失控的張獻忠,曾假借科考名義,在大悲寺一次性屠殺了數千名士子。

    上述暴政,激起蜀人的劇烈反抗。內有反抗,外有清軍,大西政權最終無法在四川立足。自成都撤離時,張獻忠曾下令“剿洗全城,不留一人”。軍中傳教士記錄下了當時的情況。先是成都人被騙至城外:

    “無罪百姓齊遭慘殺,息靜無聲。真是屍積如山,血流成河,逐處皆屍,河為之塞,不能行船。錦繡蓉城頓成曠野,無人居住。”

    然後,張獻忠又下令將皇宮和成都城焚燬:

    “(張)下令將皇宮焚燬。在城外見隆煙騰起,火光燭地,大為狂喜。復令全城四面縱火,一時各方火起,公所私地,樓臺亭閣,一片通紅,有似火海。大明曆代各王所居之宮殿,以及民間之房屋財產均遭焚如。轉瞬間,川中首城已成焦土,實屬可惜”。

    成都遂成一片廢墟。撤離前,張還帶走了搜刮到的巨量財物,部隊沿岷江南下行至彭山江口河段,遭遇明將楊展襲擊,船隻被焚,大量財物沉於江底。2017年度的全國十大考古發現之一“江口沉銀”,出水了大量的金錠銀錠與金飾銀飾,證實了這批財物的切實存在。其中那些金耳環、髮簪、金戒指、手鐲等,明顯直接掠奪自民間。

    圖:彭山江口鎮出水的“西王賞功”金幣

    圖:“江口沉銀”出水的銀錠

    圖:出水的各種金飾

    約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史學界對張獻忠的“屠蜀”之事漸有較為嚴謹客觀的研究。1980年3月舉行的“張獻忠在四川”學術研討會,重點討論了“張獻忠在四川殺人”這個問題。有學者在會上指出,“被張獻忠所殺的人當中,不一定都是反動派,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無辜的,實屬錯殺”(田培棟《對張獻忠“屠蜀”應重新予以評價》)。也有學者強調,“記載張獻忠‘戮民’過多的史料不下百種,憑空一概否定,全然抹殺,是難以令人信服的”(李三謀《明末大西軍在四川“屠戮生民”之問題》)。還有學者提出,一方面不能說張獻忠“見人就殺,把四川人殺光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他殺人時“也往往殺了他的全部家口,打擊面很大,殺的人相當多”(胡若曦《“張獻忠屠蜀”考辨》)。

    進入2000年之後,對張獻忠的研究開始進入到精神分析層面。有學者透過梳理史料還原“成都大悲寺屠戮士子事件”,認為張獻忠的性格上有一種“暴戾成性,反覆無常,目光短淺,缺乏起碼的人道主義和見識”的弊病(耿法《張獻忠的一樁公案——從成都大悲寺屠戮士子事件說起》)。還有學者從心理學的角度切入,認為張使用“騎木驢”之類殘忍的刑罰殺害女性,可能是因為他精神上存在異常,“表現出比較嚴重的知覺障礙,出現憤怒、憂傷、驚恐、逃避及攻擊的情緒和行為反應”(張位東《張獻忠屠蜀原因新論》)。

    張獻忠“屠蜀”究竟殺了多少人,如今已是一個無法考據得出確切結論的問題。按四川學者任乃強的意見,“當時蜀人絕滅之原因,蓋死於饑饉者什七八,殺於獻忠者什一二而已”。任是一位對張獻忠總體上持肯定立場的學者,反對“張獻忠屠蜀”之說。所以,他的這個看法,可以視為學術界對“張獻忠屠蜀”資料的一種較為保守的估計。當時全川約有300萬人。如此,直接死於張獻忠之手者,較低限度也有30-60萬人。同時還要看到,對四川的饑饉,張獻忠也要負相當程度的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學術界研究的深入,初中歷史教科書也已選擇將張獻忠的相關內容移除。使用至2016年的人教版初中歷史教科書七年級下冊中,只講述了李自成的相關內容,沒有再提張獻忠

    圖:使用至2016年的人教版初中歷史教材只提了李自成

    最新啟用的統編本初中歷史教科書七年級下冊,以相當大的篇幅敘述了李自成起義與明朝滅亡的關係,也沒有在正文中提及張獻忠

    圖:現行初中歷史教材只提了李自成

    註釋:

    ①胡昭曦:《張獻忠屠蜀考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頁,第55~59頁。

    ②王綱:《論明末清初四川人口大量減少的原因》,見於《張獻忠在四川》,四川省新華書店1981年。

    ④耿法:《張獻忠的一樁公案——從成都大悲寺屠戮士子事件說起》,《書屋》2006年第9期。

    ⑤(法)古洛東:《聖教入川記》,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8、39~40頁。

    ⑥馮廣宏:《民心向背問張營——張獻忠帝蜀實情考之六》,《文史雜誌》2010年第5期。

    ⑦馮廣宏:《張獻忠屠蜀人數疑案》,《文史雜誌》2009年第6期。

  • 2 # 陳悅漫步海邊

    明末張獻忠率領的起義軍在四川建立了著名的大西國政權,由於大西國自身的檔案文獻基本沒有留存,所以關於大西政權的史料,多以野史、筆記等為主,這些史料中普遍地反映了一件史事,即大西政權曾進行過規模很大的屠戮活動,比較典型的史料包括有《紀事略》《蜀難敘略》《蜀龜鑑》等。

    《蜀難敘略》

    《蜀難敘略》為明末曾在四川任職的官員沈荀蔚所撰,其內容多涉及大西政權在四川的行政情況據其所載,大西國成立之初,對明王朝宗室進行屠戮“令各郡縣起送王府宗室暨家口數萬人,皆殺之”。由於當時四川很多地方對大西政權有抵抗情事,張獻忠遂“有剿絕蜀人之心”。

    《紀事略》

    《紀事略》為佚名所記,作者應為時人,其內容中有大量關於大西政權屠戮行為的描寫,令人觸目驚心,其中比較突出的幾次為:

    順治二年七月十三至十八日,在成都進行屠戮。

    順治三年正月十日至十五日,屠戮大西軍中的四川籍將士。

    順治三年正月十六至五月,節節搜殺反抗者乃至婦孺老幼。

    《蜀龜鑑》

    清初劉景伯編纂,記述了清末明初的川中大事。

    其中提到張獻忠撤離成都時,屠戮婦女老幼,劫奪財寶等事,“財貨婦女累兵心,令有婦女必殺……有金銀必繳,藏一兩者斬,十兩剝皮”。而後將財寶埋入江中,名為“錮金”云云。

    另外還提到了張獻忠撤離成都時縱火焚城,以及對所部軍隊進行清洗等事件。

    上述這些古籍現代都有出版,有興趣可以找來一看。

  • 3 # 中國歷史探索者

    張獻忠入川不到兩年就死了,領地有限,他在川東部。其他地方是還是明朝勢力範圍。歷史學者的研究,四川被害者不下五百萬人,而被張獻忠殺害的至多隻有十四萬人,連同其它非正常死亡,最多隻有三十到四十萬。他死以後經過清軍屠殺十三年,四川剩下六十萬。過了幾年平靜日子,平三藩又是八年,四川剩下九萬。

    順治六年刑科給事中陳調元上奏。“不得已而動大兵剿之,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全城俱殲,或殺男留婦。”如果說張獻忠是無序屠殺的話,滿清就是有目的有次序的屠殺,類似希特勒對猶太人。

    順治三年,康熙三年,康熙十二年至二十年三次大屠殺,康熙二十年“仁君”康熙下了一道“就地打糧”的上諭:“惟蜀路運糧,最為重要,宜於所復城池,村落,遍訪賊積米穀,悉行察收。”實際上就是暗示入川的清軍,搜掠財物,荼毒百姓。老百姓沒了糧食都餓死。而康熙甚至沒有為軍隊調撥軍糧,將領申請,回答就地解決。

  • 4 # 看遍山川

    張獻忠屠川是沒錯,但是他屠到什麼程度這是值得探討的。根據他身邊的義大利傳教士回憶錄裡的記載,他殺人如麻,趨於各種變態以殺人取樂。他們也曾經目睹張獻忠在成都城內殘酷殺害近二十萬居民,回憶錄《聖教入川記》在1917年被翻譯出版,這種沒有和大西政權有利益關係的私人筆記,其記錄的真實性是相當高的。

    但是張獻忠在四川的屠殺,絕對不會如《明史》所寫有“六萬萬”之多,並且明末四川三百多萬人口銳減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的九萬多也不能全部讓張獻忠來背鍋。

    其實道理很簡單,《明史》的資料純粹瞎編,全華人口當時都沒有六萬萬。另外張獻忠是在1647年初中箭身亡,直到18年之後的1665年整個四川戰事才結束,全蜀才完全歸於清廷的統制。如果張獻忠在他身死前大肆屠殺,如某些書上所寫將四川人幾乎屠戮乾淨,那麼在他之後,清軍進川應該是入無人之境,怎麼會要花那麼長時間來平定四川,這段十幾年時間四川人口的減少應該算在誰頭上呢。

    況且在1665年之後,四川沒消停幾年碰到了吳三桂三藩之亂又遭兵禍,所以四川真正能休養生息要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三藩之亂被平定之後,這一段人口的減少又應該誰負責呢。

    不否認張獻忠在四川令人髮指的濫殺無辜的行為,但《明史》的記載明顯有摸黑的成份。《明史》這方面資料主要來源於《綏寇紀略》和《蜀碧》,這兩本書首先是野史,前者的作者吳偉業和大西政權有矛盾,而後者的作者彭遵泗更是乾隆朝的進士翰林院編修,他們都有立場問題。

    《明史》主編是三代老臣張廷玉,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再加上在清初文字獄的恐怖氣氛下,張廷玉攀附聖意,迎合主子想法,將四川人口巨減的責任全部甩鍋給張獻忠也是順水推舟成了自然的事。

  • 5 # 天涯看點歷史號

    在後世的印象中,明末農民起義領袖張獻忠的形象就是一個殺人魔王,關於他暴戾、以殺人為樂的記載在正史和野史中數不勝數,而在他的這些“惡行”中又以屠殺四川而最為著名。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七流賊》中記載道:“獻忠黃面長身虎頷,人號黃虎。性狡譎,嗜殺,一日不殺人,輒悒悒不樂……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次,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

    張獻忠

    除了正史的記載,民間野史對於張獻忠的“殘暴”也多有記載,王家楨《研堂見聞雜錄》中記載:“張獻忠之破蜀也,赤地千里,殺戮無遺……積屍至與峨眉齊。流血川江,數百里不絕。”還有記載說:“賊(張獻忠)嗜殺成天性……一日不流血滿前,其心不樂。”

    總之,在明末清初官方和民間的共同“努力”之下,張獻忠成了殺人惡魔的代名詞,“張獻忠屠四川”的說法也流傳至今,那麼張獻忠是不是真的屠過四川呢?他在四川又殺了多少人?殺的都是些什麼人呢?這些問題都值得探討。

    張獻忠沒有機會屠殺這麼多人

    首先,先要對《明史》中記載的 “六萬萬人”這個資料進行澄清。其實相對於張獻忠的其他“屠殺行徑”,這個數字更加容易闢謠,根據《明史》的記載,明朝人口的最高峰在明神宗萬曆六年,當時總人口為6069萬,這與《明史》中記載的張獻忠屠殺人口自相矛盾。

    另外,從常識的角度來說,“六萬萬人”之說不值一駁,整個明朝都沒有六萬萬人,遑論四川一地?

    張獻忠沒有屠川的動機

    那麼張獻忠在四川是否真的濫殺無辜,或者無區別地屠殺四川百姓呢?或者究竟殺了多少人呢?我認為,我們可以先拋開數字,來看看張獻忠是否有“屠殺”的內在動機。

    張獻忠兩次入川,第一次是在崇禎十三年(1640年)春,到第二年(1641年)初出川。當時,四川地區的階級矛盾突出,民間自發開展“除五蠹”運動,所謂“五蠹”指的是衙蠹、府蠹、豪蠹、官蠹和學蠹。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張獻忠這一次沒有對四川進行大規模的屠殺,否則就不會有張獻忠在1644年初的二次入川,因為一個赤地千里的四川對張獻忠沒有任何意義。

    張獻忠第二次入川的目的就是以四川為根據地,並在此建國與李自成、明朝分庭抗禮。1644年初張獻忠率軍入川,六月二十一日攻破重慶,八月九日攻破四川首府成都,十月十六日張獻忠正式稱帝,建立了大西政權,改年號為大順。

    形勢圖

    可見,張獻忠二次入川是想認真經營四川,以圖天下。在古代,一個國家的國力與人口的多少成正比,人口是兵源、農業生產的基礎,試想一下,如果殺盡百姓,無人耕地、無人當兵,這對張獻忠有何益處?所以,從邏輯上講,張獻忠不具備屠殺四川百姓的動機。

    那麼,有哪些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張獻忠沒有屠殺百姓呢?這就得從張獻忠建立大西政權之後的政令和行政來找證據。張獻忠建立政權後,施行了幾項政策。

    張獻忠要求轄區內的居民順從大西政權,大西軍來到簡州後,發給當地居民帶有印信的四個字“西朝順民”,只要他們將字貼在背上,則“兵不敢亂”,此舉說明大西軍入川並非濫殺無辜,至少對於順從他們的當地居民採取了保護措施。

    張獻忠入川后注意約束軍紀,現存的“大西駮騎營都督府劉禁約碑”碑拓片中記載了六條約束軍紀的條例,對六種情形做了明確的規定,其中明確載有不許“擾害地方”、“妄害良民”。如果沒有張獻忠對於軍紀的重視,是不可能出現這樣的碑文的。

    明末傳教士

    另外,史料《聖教入川記》中也記載:“(張獻忠)僭位之初,假施仁義,以博民心。” 《聖教入川記》是在張獻忠入川時期在四川傳教的西方傳教士利類思和安文思的作品,因為二人是外華人,沒有明顯的傾向性,所以《聖教入川記》的記載較為客觀。

    而從史料記載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張獻忠是實施了一些惠民政策的,儘管是為了穩固自己的統治,但是至少說明“屠殺”並不是張獻忠穩固統治的唯一手段,也並非張獻忠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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