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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天天無聊

    古代左為尊

    雖然品級一樣

    但是左都御史是專門管京官的

    右都御史是管地方的

  • 2 # 時光碎落了

    明太祖朱元璋為了集中權利,廢除了宰相,設立了一些新機構,而都察院就是其中之一,都察院是由以前的御史臺改編的,主要職責是監察、彈劾及建議。

    都察院的長官為左、右都御史,下設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又下設十三道,各道分設監察御史,巡按州縣,這樣一來就把全國各地都納入監、範圍。

    左右都御史都是主官,兩者品級相同,但在中國古代,以左為貴,所以左都御史地位更高一些。

  • 3 # 公元前

    左、右都御史是明清時期特有的官職,明朝時屬於正二品官職,到了清代規定為為從一品。

    每個朝代都會設定專門的監察機構,負責權力的監督,從東漢直到元朝的結束,御史臺一直是國家的監督機構,相當於現在的中央紀委。

    明朝時,中央監察機構發生了改變。

    朱元璋建立明朝時,廢除了宰相制度,建立一些新的機構,比如:都察院,還對國家的監察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改御史臺為都察院,主管監察、彈劾以及建議。都察院的最高長官是左、右都御史,然後就是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

    那麼,左、右都御史的地位、品級誰的更高?答案是兩者同級,但左都御史地位更高。

    明朝時期,左、右都御史都是正二品,但在古代左為上,所以左都御史的地位要高於右都御史;副都御史是正三品,僉都御史是正四品。

    在明朝都察院的御史是中央官職,但他們經常被派下去巡查,所以又被稱為“總督、提督、巡撫”。

    時間一長,這些巡查的“總督、提督、巡撫”就成了主政一方的大員,但他們在編制上仍然屬於都察院。

    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制度,監察機構仍然是都察院,而“總督、提督、巡撫”已經成了一種制度,成了真正的地方大員,但他們仍然屬於都察院,特別是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僉都御作為總督、巡撫的專用官職。

    比如:清朝的總督們,他們的本官是正二品,但總督帶右都御史銜,就成了從一品的官職。

    剛開始,清朝實行的是滿漢官制度,如果左、右都御史是滿人,則是一品官職;如果是漢人,則是二品官職,後來經過改革,到了雍正年間左、右都御史都是從一品官職。

    古代為什麼叫左、右都御史,而不叫正、副都御史呢?

    如果設正、副都御史,那麼副職品級就會低於正品級,一切都是正職說了算,那麼正職的權利就會越來越大;設左、右都御史品級相同,雙方都可以相互牽制,防止權利過大而出現貪汙的現象。

  • 4 # 御前帶刀侍衛

    1.定義區別:

    左都御史是封建社會設有專門行使監督職權的機構-都察院的長官;右都御史為明,清兩代的官職。

    2.品級區別:

    左都御史:清代以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其品級幾經變化後定為從一品;右都御史:正二品。

    3.職能區別:

    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左副都御史協理都察院事;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為外省總督、巡撫之加銜。

    出處:《明史》: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清史稿》:外省督、撫,並以右系銜,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僉都御史為督、撫坐銜。乾隆十三年停右都御史銜。

  • 5 # 勇戰王聊歷史

    “左”表示是正職,是都察院的專職主管領導;右都御史是給地方督撫大員們的“兼職”。

    都察院時明清時期的監察機關,以前叫御史臺。朱元璋之所以改名字,是為了平衡朝中勢力。在胡惟庸一案之後,朱元璋發現中書省和御史臺相互勾結了。負責糾察百官的御史臺竟然如此墮落,御史中丞塗節竟然和丞相胡惟庸勾結:監察的人和被監察的人勾結。於是,朱元璋把御史臺撤銷了。

    可是,朝廷不能沒有監察機構,不然,底下的官員不就沒人監督了嗎?於是,老朱設立都察院,並實行“左”“右”兩套體系。以“左”開頭的各級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都是都察院專職官員。而以“右”開頭的各級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大都是地方官員兼職(南京都察院都是以“右”開頭,海瑞就是南京右都御史)。

    總督、巡撫、提督、以及其他地方大員,本來就有“考核群吏”,監督下屬的責任。所以,加上“右都御史”“右副都御使”的頭銜,也只是再給權力正名罷了。等到清朝乾隆時期,正式下旨:

    凡出任總督者,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總河、總漕及各省巡撫,均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其應否兼兵部尚書或侍郎銜,由吏部請旨定奪。

    不過,不用朝廷專門下旨授予之後,就少了一份殊榮和責任感,爛大街了。此時都察院的這些“右”頭銜也就成了“虛銜”,目的是為了提高地方官的品軼。當然,大家(總督)都是“右都御史”,也就誰也別客氣了,該懟就懟。

  • 6 # 鬼谷13407517

    都察院,明清時期官署名, 由前朝御史臺發展而來,主掌監察、彈劾及建議。與刑部、大理寺並稱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亦稱“三司會審”。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御史臺為都察院,長官為左、右都御史,下設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設監察御史,巡按州縣,專事官吏的考察、舉劾。明朝都察院不僅可以對審判機關進行監督,還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權利,為最高監察機關。

    明代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為都察院長官,正二品,明朝以左為尊,故雖官銜相同,但左都御史地位略高。清代改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都察院主官,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專作總督、巡撫的加銜。

  • 7 # 雨哥港歷史

      要了解都明代都察院左右御史的區別,首先就得了解都察院是個什麼機構。都察院是明代的重要監察機構,上至皇帝下至百官,都在他們的監察之中,他們彈劾及建議。跟刑部、大理寺、並稱三司法,凡有重大案情都要有這三個部門,共同會審,熟稱“三司會審”。

    明初設立都察院,長官為左、右都御史,下設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設監察御史,巡按州縣,專事官吏的考察、舉劾。

    永樂八年後都察院御史必須是進士出生,要麼是監生任御史,一定要學識淵博的之人。永樂帝曾說:“用人雖不專一途,然御史為朝廷耳目之寄,宜用有學識通達治體者。”

    永樂以後對御史要求越來越嚴格,三十歲以下的不能任御史,怕他們沒經驗,新科的進士不能任御史,必須歷任三年以上,才能有資格。又有行文規定凡御史犯罪,罪加三等,如有贓物從重論處!

    古代以左為尊,所以左都御史作為都察院的最高長官出任,官階正二品。又設右都御史也是二品,一起掌管都察院。下又設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下又有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

    明朝左御史及左副都御史負責全國範圍的官員檢舉、核查,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專作總督、巡撫的加銜,巡視地方,巡行天下,安撫軍民如,如巡鹽御史、巡漕御史、巡農御史等等;或巡查各省,這時則稱為巡按御史,可以考核比自己品級高的封疆大吏,還可以接受訴訟和信訪,平反冤案。 此後不論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情完畢覆命,即或停止派遣。

    右都御史有時候還要負責地方的軍政要務,民生大事、徵收賦稅等等。

    論官職大小一定是都左御史為尊。

  • 8 # 治病救人的黑山老妖

    首先要了解都明代都察院左右御史的高低區別,就得了解都察院是什麼機構。

    都察院是明代的重要監察機構,從朱元璋建立明王朝起,對於元政府機構的例子,朱元璋將元御史臺改造為都察院:上至皇親外戚下至百官,都在他們的監察之中,他們彈劾及建議。跟刑部、大理寺、並稱三法司,凡有重大案情都要由這三個部門,共同會審,俗稱“三司會審”。

    明朝初設立都察院,長官為左、右都御史,下設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設監察御史,巡按州縣,專事官吏的考察、舉劾。

    永樂皇帝朱棣後,都察院御史必須是進士出生,要麼是監生任御史,一定要學識過人頗有經驗。

    又有行文規定凡御史犯罪,罪加三等,如有贓物從重論處!

    古代以左為尊,所以左都御史作為都察院的最高長官出任,官階正二品。又設右都御史也是二品,一起掌管都察院。下又設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下又有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

    明朝左御史及左副都御史負責全國範圍的官員檢舉、核查,如同今日紀委巡查組。

    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專作總督、巡撫的加銜,巡視地方,巡行天下如同今日巡查調查

    安撫軍民如,如巡鹽御史、巡漕御史、巡農御史等等;則總稱為巡按御史,可以考核比自己品級高的封疆大吏,還可以接受訴訟和信訪,平反冤案。 如同今日高階法院與檢察機關的總結體。

    以封建社會左為尊的習慣,左都御史與右都御史隨同為二品官員,但以左都御史為首,右都御史為輔,來參與政事。

  • 9 # 佐鄰佑社

    《明史‧職官志》記載: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共一百餘人,均為正七品。其它還設有經歷司、司務廳、照磨所、司獄司等機構。 官在外而加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銜者,有總督,有提督,有巡撫,有總督兼巡撫,提督兼巡撫等員。 都御史職專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

    朱元璋在明朝建立初期,沿襲元制,在中央設御史臺,長官為左、右御史大夫,從一品,下設御史中丞和侍御史,早年的劉伯溫就是正二品的御史中丞,洪武十三年因為胡惟庸一案,朱元璋裁撤御史臺,改立都察院,左、右都御史為長官,正二品,下設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都察院與六部平級,左、右都御史與六部尚書們合稱為七卿。

    明朝的左、右都御史都是最高主官,兩人做的事是一樣的,兩人都有各自的副職,也就是左、右副都御史,但古代以左為尊,所以左都御史雖與右都御史官職、品級一樣,但地位要高。因為御史是代表中央巡查各地,掌司風紀,察中外百司之職,於是在明初就有左都御史領總督之職,右都御史領巡撫之職的先例,比如洪武時期的右都御史王彰領河南巡撫,到了清朝時也沿用了此例。

    除“職專糾劾百司”之外,還有兩項重要職能,其一為天子耳目,即所謂的言官,在特定時期特定情況下甚至可以風聞奏事;其二為重案會審,即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三法司就是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 10 # 圖文繪歷史

    明朝都察院左都御史與右都御史的區別,看了底下各位作者的描述,答案均是左都御史為部門主管領導,右都御史為巡撫地方兼職,說的大致為事實,但朱元璋在最初設都察院時,兩班人馬的職責都是一樣的,後來如何演化為“左主內,右主外”,本人作些補充與詳述。

    信國公湯和,明朝第一任左都御史,那時還稱左御史大夫。

    朱元璋時期,改了前代御史臺為都察院,是全國最高的監察機關,長官為左、右都御史,開始是三品,後來升為正二品,與六部尚書平級,下設左副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分別為左、右都御史的副官,為三品,左、右都御史與副左、右都御史均為堂官,下設十五道監察御史,巡察地方州縣,監察百官。

    楊漣,官至左副都御史,東林六君子之一,圖為楊漣故里。

    在明初期,都察院的左、右都御史品級是一樣的,工作內容也一樣,都是掌院事,隨時接受皇帝的指派和平時監察工作,只是古代官制有左、右之分,唐宋時期左為尊,朱元璋建明推行恢復唐宋之制,所以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唯一區別是,在禮儀上有“左尊右卑”的區別,但兩班人馬並行辦公,長久以來影響了工作的協調開展,從永樂開始,左、右都御史在職能上有了變化。

    邢宥,海南人,官至正二品都察院左都御史,今天文昌市保留有大型的邢宥墓。

    比如永樂時期的王彰為右都御史,他的工作內容是隨皇帝北巡、督運糧餉、賑濟、撫卹等,都是在外面跑;宣德時期的右都御史顧佐,主要職能是監察各地的御史,考察各地官員,也是外放,雖受皇命在地方榮耀但也辛苦奔波,而都察院的左都御史一直都是堂官,在京師坐堂掌院事。特別是朱棣遷都北京後,南京成了留都,北京與南京各有個都察院,漸漸形成了“北左南右”的格局,左都御史在北京坐堂,成為都察院第一人,而右都御史在南京坐堂,成為外放官員。

    中國科舉院試博物館,明初為撫使院,後改為都察院,清為學政試院。

    並且右都御史這一支巡視全國百官成了定例,明朝中後期,總督、經略、提督、巡撫等職各自為政,治理地方,為了更好協調工作,總督、巡撫都加右、副都御史銜,比如景泰時期的右都御史李實,職能是巡撫湖廣,成化時期的右副都御史,職能是巡撫山東,後來升為左副都御史,才到北京幫著長官佐理都察院事,萬曆時期的右都御史李維翰,職能是巡撫遼東,所以明朝的都察院,左都御史為第一長官,主內,掌院事,右都御史為外放第一長官,主外,糾外官,清朝延續明制,也更加清晰,左都御史為都察院第一長官,右都御史為地方都督加銜。

  • 11 # 世界全史羅銳

    1·定義區別:

    左都御史是封建社會設有專門行使監督職權的機構-都察院的長官;右都御史為明,清兩代的官職。

    2.品級區別:

    左都御史:清代以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其品級幾經變化後定為從一品;右都御史:正二品。

    3.職能區別:

    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左副都御史協理都察院事;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為外省總督、巡撫之加銜。

    出處:《明史》: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清史稿》:外省督、撫,並以右系銜,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僉都御史為督、撫坐銜。乾隆十三年停右都御史銜。

    左都御史為明朝、清朝官制,都御史之一。清朝品等為從一品。1636年,清朝皇太極即位後,清政府將監察文武百官的職責歸於都察院。1644年,都察院設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右副都御史,負責糾察中國十五道、在京百官。

    清代改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都察院主官,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專作總督、巡撫的加銜。左都御史滿、漢各一人。開始時滿員級別設為一品,漢員級別為二品,順治十六年(1659年),將滿漢兩員均設為二品。

    康熙六年(1667年)升滿員為一品,到康熙九年(1670年)又改為二品。到雍正八年(1730年)將滿漢御史俱升從一品。

    左都御史這個職位,最早誕生於明朝時期,當時專門用來行使監督權,清朝沿用了明朝這項制度,早在皇太極還未入關前就用它來監察文武百官,只不過順治時期“左都御史”這一名字才正式確立起來。 而要了解左都御史,就必須先弄清楚都察院是幹什麼的。清朝的都察院與歷朝歷代的檢察機關都有所不同,它是皇權高度集中的產物,因此對於帝王幾乎沒有約束力,僅僅是用來監督文武百官。

    不過清朝都察院的監督範圍很廣,上至宗人府、內務府、皇權貴族,下至六部九卿、京都官員、地方官員全都歸屬他管轄。 而都察院的職能還遠遠不止是檢舉各級官員貪汙腐敗的情況,官員的禮儀問題同樣由他們負責,上至祭祀天地、祖先這樣隆重的典例,下至日常朝見皇帝,只要有官員的言行舉止不符合禮儀規範就會遭到都察院之人的彈劾。 除此之外,錢糧賦稅、官員選拔、軍政民生、司法刑事、科舉吏治等事務,這些都是都察院的職權範圍。就連文官的政績考核、武將的評定,都察院同樣必須參與其中,甚至於是否按時上班幹活、幹活是否有效率也需要接受都察院的監督。

    為了達到監察的效率,都察院的人在常規監察的基礎上,還會不定期臨時進行突擊抽查,內容包括文書檔案的監察與實地處理。一旦發現貓膩,他們就有權直接處罰官員,將他們逮捕入獄,清朝還規定除了重大刑事案件以外的案件,監察人員可以直接審查卷宗亦或是參與審理的整個過程,換句話說就是“小事自理,大事請奏”,這充分體現出都察院官員的權力有大。 然而最終的boss還是左都御史,都察院所做這麼多事最後都要經歷左都御史的考核,這也就是其監督職權的體現。與此同時,左都御史還位列九卿之一,這使得它擁有參與“九卿議”和“廷議”的資格。 所謂“九卿議”,就是指由左都御史、六部尚書、大理寺卿、通政使司這些人一起對皇帝下達的重大政事進行交流討論,得出結論後送交給皇帝審定的會議。而“廷議”則是涉及邊患軍務事宜,相較之下更具有分量,很顯然,左都御史這一職位擁有很大的權力。 再來看看右都御史是什麼。右都御史是明代及清代前期都察院的職官,在明朝時期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均為都察院長官,並且品級均為正二品;到了清代前期,左都御史執掌都察院的事情,下手左副都御史起協助的作用,而此時右都御史變成外省總督、巡撫的加封頭銜,也就是說某個官員成為一省的總督或者巡撫,他就會自動增加右都御史的頭銜。

    總結一下,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的區別如下: 定義區別。左都御史是封建社會設有專門行使監督職權的機構——都察院的長官;右都御史則為明清兩代的官職。品級區別。起初左都御史的品級是正二品,但是經過一系列升級降級,最後確定為從一品;而右都御史一直都是正二品。職能區別。左都御史除了負責考核都察院的各項工作以外,還負責參與“九卿議”和“廷議”;而右都御史起先相當於都察院的直系副領導(僅僅比左都御史小一級),後來演變為外省總督、巡撫的加封頭銜。

    綜上所述,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最大的區別就是在於前者一直都是監察機構——都察院的直系boss,後者在發展過程中更多是變成一種榮譽職位,而受古代“以左為尊”思想的影響,左都御史的品級是要高於右都御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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