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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淑敏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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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極目楚天S
所有不夠判刑的孩子,一律由監護人代為受過。讓孩子終身銘記,自己的過錯連累了最親的人。法律是無情的。父債子還,子過父償。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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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之塵12
個人覺得應該是從犯罪的程度和性質出發最為重要,而不是首先想到年齡。因為現在的網路太發達隨便一個小破孩兒都可以到處學到好的東西和不好的東西,好不好很多東西他比大人還清楚!所以建議不要年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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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JW5566778899武哥
現在孩子生活條件好了,發育成熟的更早,所以國家法律應該調整到年滿10週歲以上的孩子犯罪都要負法律責任,這樣就可以大大減少社會上的小惡魔事件發生[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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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霧悟人生851
當今網路遊戲不良社會風氣,過度食物新增劑,家長學校教育缺失,使孩子性早熟人性冷漠無法無天導致慘案。這不是一個單獨的個案,應予社會綜合分析總結教訓,找出犯罪根源堅決糾正,未來才有希望,否則會後患無窮危及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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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13377216409
社會應以尊師重教、"人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遵紀守法,違法必懲,人命關天,珍惜生命,殺人償命是天公地道,法律不得成為犯罪殺人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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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五生27
我建議一是凡是年令小不夠判刑的兇手,法律追究其監護人的同等刑事責任!
二是沒有監護人的,等兇手到十八週歲時,在追究相等的刑事責任。
三是不能讓小年令犯,犯罪逍遙法外,胡作非為。這才叫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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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宜昌孫龍1974
沒有哪個孩子一出生就是惡魔,主要是和父母的言傳身教有關係,父母教的好,看到的就是豔陽高照,父母教不好,看到的就是烏雲密佈,孩子犯了罪,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能因為年齡小就可以逍遙法外!為什麼要制定法律,就是要大家知法守法,如果因為年齡的問題而可以減輕和逃避法律的處罰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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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甜馨812
我感覺應該早點講一些案例給孩子看看,課本上的知識有限,真實的案例最有說服力,孩子也感興趣,什麼是違法犯罪,一點點滲透,否則等長大了就晚了…10歲就應負責任,因為人命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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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相逢是緣8888666
小孩子犯罪不管多大,如年令不到,可以先寄下,不能一輩子無事。如十六歲就等他到十六歲服刑。本來十四五歲殺了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他跟好人一樣一點不受影響,一奌懲罰不受,死的人白死了,這合理嗎?一個正常的孩子從八歲基本大道理就都懂了,象偷東西,欺負人,打架能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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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漢盛世
我認為,孩子再成熟提前,刑事責任年齡也絕對不應降低,犯罪低齡化是國際大趨勢,沒有一個發達國家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這是社會文明發展的必然結果。一百多年來對犯罪問題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都表明,“十座監獄不如一座學校”, 用刑罰懲罰未成年人等於製造更多、更嚴重的罪犯。如果以社會上很少出現的帶有極端性、特例性的事件作為依據來制定將普遍通行的法律,缺乏理智,後患無窮,社會效果會極其糟糕。
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只能一時解決突發的低齡少年犯罪問題,不是長久之計,甚至於是飲鴆止渴。主要理由:一是,呈現低齡化趨勢的未成年人犯罪,無法依靠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有效解決需要社會的、學校、家庭、社會區的聯合治理。二是,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不意味著未成年人認知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提升。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不可同日而語,不能因為民事責任的下降就要求刑事責任同樣下調。三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實際上是“一關了之”,無法避免交叉感染,不利於預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所以,我認為應該維持現狀。 -
12 # 使用者1876047255145
我覺得十歲以後,負責任,四年級的孩子以後已經開始懂了,欺負別人了,欺負別人了或校園暴力可以進少年管教所,真正的行兇,一般應該在12歲以後,這個時候的孩子什麼都懂了,膽也大了,12歲以後,如果殺人就應該判死刑,這種殺人的孩子,垃圾留它有什麼用,將來也是禍害社會,而且我發現12歲左右的孩子,現在看網路什麼都懂了,為什麼殺人一再出現,肯定是他明白16歲才能判處死刑,反正殺了也白殺,白殺,還不用負刑事責任,這個是有根據的,因為我女兒12歲,她曾經問我多大需要負刑事責任,殺人必須償命,這可能已經是他們同學之間在討論這個問題了,不到年齡,每個人殺人都不用嘗命的話,那他們看誰不順就可以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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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嫦娥奔月3630
未成年人犯罪,先收容,等到了負刑事責任年齡時,再宣判。總之,不能讓未成年人為所欲為地犯罪,不能讓未成年人打人、殺人什麼事都沒有。這樣肯定對未成年人有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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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玉玲瓏999666
既然下的了手拿刀殺人,就已經超出兒童的認知範圍了,其殘忍,冷酷等等一系列的處理問題過程,已經不是一個幼稚的思維了,應該承擔相應的後果!否則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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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社會你tony哥
前有男孩弒母!今有男孩姦殺!無一例外都被無罪釋放!!無規矩不成方圓!無節制不懂操守!!國之綱紀,豈能坐視不管!這事不做出處理,以後破窗效應,就會出現第n個隨意殺人的小孩!因為他們認為:殺人無罪!
從現在來看,個人認為,10歲以上就可以與成年一樣判刑!小於十歲(之前不久有兩個小孩殺死六歲女孩其中一人八歲),其監護人負責!監護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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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流星旅
只要是強姦犯,哪怕只有8歲,也必須忽略年齡按強姦犯嚴懲!故意用致命兇器——包括磚頭——殺人,只要8歲以上,一律按殺人犯嚴懲!其他的刑罰降到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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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bolinx
未成年人犯下的惡,往往比成年人犯下的還要惡。
不應該按年齡,應該只分兩種情況:
1.過失犯罪,取得被害人原諒的,法律酌情從輕量刑,這種還可以給個機會改造。
2.故意犯罪,一律按照後果量刑,該抓就抓,該斃就斃,性質特別惡劣的,監護人承擔連帶責任。
這樣既可以震懾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必須樹立敬畏思想,又可以更大程度的保護受害人,近期仁壽一名15歲男生因為門衛勸阻不能騎車進校園無效,班主任老師教訓了幾句,該男生就愚蠢地拿磚頭故意死命砸傷自己班主任老師,將老師砸成重傷,這種悲劇今後就有可能儘量減少,這種故意犯罪就應該繩之以法,應當嚴懲,不能以未成年人去遷就去縱容。
今早上的新聞已經播報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即將進行修訂,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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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踏雪無痕問道中醫
應該看犯罪行為和惡劣程度吧!嚴重的惡劣得犯罪,支援10歲負責任,12歲負完全責任!
理由是,能夠策劃和冷靜殺人的惡性案件,此未成年人的心智不同於普通孩子,既然有能力策劃和實施,說明他的思維比同齡人成熟,能夠犯下大罪,就要有承擔責任的考慮!
雖然,普通的孩子,14歲甚至18歲,或以上,也是不可能殺人的。
殺人者與眾不同,那麼他需要擔的責任也必然不同。
而一般的孩子,把刑罰年齡降低到10歲,對他們也是毫無影響的。只不過他們早早的知道,不能做壞事,做壞事要被抓被關押,要受到法律處置。
降低刑罰年齡,受影響的是誰?一是有犯罪意識的未成年人,二是他們的家長!孩子知道有責罰,很多人會心存畏懼,不敢輕易犯罪。家長不可能再用“他還是孩子”推卸家長的教育責任。否則刑罰會幫他教育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最重要的是保護正常孩子不受侵害,絕不是保護未成年人犯罪不受懲罰!
別忘了還有法庭,法官律師,去避免誤傷那些確實不是惡意犯罪的孩子,維護他們的權利。而罪犯,必須受到嚴懲!
當年中國研究原子彈氫彈,也不是為了毀滅,而是保持威懾與維護和平。法律不當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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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小李子宅在家
我覺得這要看犯的過錯是什麼性質,如果造成的傷害還有挽回的機會,比如受害者沒有死亡或者沒有嚴重殘疾,還可以考慮從輕發落,年齡可以往上提一提,如果造成的傷害無法挽回,比如受害者死了,那麼對不起,無論多大的歲數都要判刑,年齡太小的話,可以讓他在自由受限的情況下再活幾年,夠年齡了再審判,又或者交由受害者的家屬決定是否寬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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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風流人物紅勝火
個人覺得刑事案件不需要考慮年齡限制,取消年齡限制反而可以促使監護人對孩子的教育,也是對低齡犯罪分子的有效震懾。強烈呼籲取消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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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他有法律監護人,就是他的父母,逃脫不了責任,如果年滿18歲,他就可以完全負刑事責任,如果他犯罪,是逃脫不了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