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老人超市偷東西被抓,受不了刺激住進醫院,家屬:必須賠償20萬在幾十年前物資很稀缺,老一輩人吃了不少苦,直到現在生活物質提高了,他們也是捨不得吃捨不得喝,還有一部分喜歡佔點小便宜,最後往往因為這些小便宜吃了大虧,日前就有一位老人因為超市偷東西被抓,結果被店長說兩句,這就受不了刺激住院了,家屬卻向超市要求賠償20萬醫費,我們一起來看看合理嗎?
4
回覆列表
  • 1 # 記憶中的猹

    光說合理,肯定沒有任何責任是合理的,因為是老人有錯在先(偷東西),而店主行為是合理合法的(抓住老人,並沒做過激行為),而老人病了,完全是因為自己行為導致的,所以不需要負任何責任,只要店主沒有做過分的事,過分的話(如果話太過分可能會有責任)。只要他自己行為百分百合法,那他就百分百不要負任何責任。

    但是具體肯定家屬會鬧,壓力會很大,但是我相信如果有時間,頂得住壓力,應該是沒有任何責任的,但是如果抓住老人後說的話太過分,可能會有點點責任,雖然情理上沒有任何責任,但是20萬肯定不合理。

  • 2 # houdezaiwu厚德載物的

    病發跟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顧客人身傷害,不是一回事,況且你有偷盜行為,實施偷盜時老病發作,去世,跟商家沒有關係,如果不是去世,人家報警送警局,由警察處理!

  • 3 # 瞳孔215277642

    這個的確夠刺激,老人偷東西,可以是太大意,被抓了現行。如果隨意評說我還認為這是一個局,偷東西是假,索要賠償是真。如題所述,排除其他可能,店家的言語內容和聲調成為了關鍵,如果只是報警處理和批評教育沒有人身攻擊侮辱言辭,店家不負任何責任;如果人身攻擊侮辱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禁止情形,則要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由此產生的連帶民事責任;還有一種可能情形就是店主以報警相要挾進行所謂的罰款,實則是敲詐;老人如果因為當時自身心理原因導致的病情發作碰巧是在店家言語發生時,這個不太好鑑定,但也不無可能。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以當前材料無法下結論,只有等待具體受理的部門出具的權威結論。

  • 4 # 董金塘

    有些事不能聽見一面之詞就胡說老人家,商場說他偷東西你看見了嗎?他在商場出門了嗎?你咋知道他不買單呢?新聞我看過,老人家沒有出商場,工作人員懷疑他拉辦公室,他氣的嘔吐導致住院,按照正常來說,不是長期以偷人家為身的人,是不可能氣成這樣,長期偷習慣的人遇到這事還真的不叫事,習慣了反過來不害怕了,他這樣的行為是被氣嘔吐的,一把年紀了一輩子沒有偷雞摸狗,這你媽冤枉了臉放那裡啊!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 5 # 南別

    我看過這個新聞,他們把老人帶到了一個房間詢問,沒有肢體衝突,但肯定用語音刺激了老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老人病發了。

    我覺得,超市存在一定的過錯,首先不應該把老人帶到一個密閉的房間,在陌生的幻境裡,別說一個老人了,普通人也會緊張。

    在那樣的情況下,老人是孤立無援的,就算你好好說話,他也會感覺很害怕。

    更好的做法是,先打報警電話,可以讓老人在大廳裡坐著,讓他能看到其他人,人是群體動物,這樣讓給他一種精神上的安慰,有這麼多人在,沒人可以傷害我。

  • 6 # 把遺憾掩埋

    怎麼認為是偷東西的時候發病?老人拿的東西,沒付款出超市門了嗎?若還在超市裡面,不管貨物怎麼放身體上,你能認為老人是不付款,是小偷嗎!這個時候你把老人當小偷抓,恰巧老人在這個時候身體出了問題,超市必須賠!反之,警察也斷定老人是小偷,超市對老小偷也沒有過激的行為,只是正常的抓小偷而已,小偷在被抓中發病,超市完全沒有責任!堅決不允許道德敗壞的老人,倚老賣老幹壞事而不受懲罰來敗壞社會風氣!我認為對壞老人幹惡事時,在正義的干涉中,哪怕稍有過激的行為,也支援正義無責!邪畢竟不能勝正!

  • 7 # 香久28

    老人偷東西還不能過問了?是不是需要備茶點菸在安全送出店門?這個社會怎麼了?偷東西也能偷出真理嗎?按這道理警察抓人怎麼辦?遇到犯病的,裝死的是不是就不抓了?法官宣判時罪犯受刺激暈倒了是不是也可以索賠了?自己有錯在先,就該接受懲罰,不管你是老人還是孩子。法律進步了,完善了,但絕不會是惡人的保護傘!

  • 8 # 小貓咪225521021

    沒有責任,不然這些老人沒法沒天了,仗著自己是老人就無理取鬧,以後別的老人會學習的,到時候誰還治的什麼都慣著還有法的存在嗎?就像現在每個殺人犯都有精神病一樣,都是慣出來的,必須要了他們啊!嚴懲,沒有什麼老人精神病之分!

  • 9 # 知足常樂1284922

    我也是搞超市的。關於有些老年人偷盜超市商品不買單的事,經常碰到過。也不知是那些老年人還沒有適應,現在超市那種寬鬆、自由選擇商品卻裝有監控的購物環境?還是有些老年人過去的苦日子過怕了,看到超市裡這麼多琳琅滿目的商品,總想著去順手牽羊?又或者是有些老年人本來就素質不高小偷小摸慣了,總喜歡在超市裡順手偷些商品放進口袋,裝瘋賣傻的不想買單?……

    不過還好,我還從沒有碰到過,有發現老年人偷東西想跑單的行為後還不承認,需要叫到辦公室去苦口婆心的協商的;更沒有碰到過不以偷盜為恥,反以偷盜為榮,還能倒打一耙的小偷家屬。

    在當今現會,我們開超市的最怕的就是那些難纏的老年人來購物了,我們不但怕他們在購物中的相當挑剔卻不敢說他們;更怕他們在超市裡無故摔到和發病;當然,在發現他們偷盜商品不買單的行為時,也只敢善意的去提醒,他們如果能配合著把那些偷盜的商品拿出來買單,當然是最好的;如果碰上不配合的也只能算了吧!因為,你又不能強行去搜他的口袋或採取什麼過激的行為。不過,現在這種不配合的老年人還是極少數的個別,一旦碰上,也惹不起!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只是不明白,現在的社會怎麼會出現這種有違常理的事:明明是老人偷盜超市商品違法在先,卻還能在遇到超市方執行正常的“自助行為”中發病後,反訛上超市。這是什麼行為?難道人老了後,就可以不顧及社會上的良知、道德和國家的法律嗎?如果,這個事真要判定超市方去給與老人賠償的話,顯然是亳無道理的!也必定得不到大眾的支援吧!?

  • 10 # 無痕5702

    小偷家屬找錯物件了,你應去找生產商品的廠家,他們不生產那有超市,;還有去找你祖爺祖奶,他們要是給你爺生個強壯的身板也沒事,他們要是教育你爺不能做小偷太缺德也沒事等等

  • 11 # 孤獨的人是可敬的

    首先,即便老人涉嫌偷盜,超市方也無權將老人帶離案發現場;並且超市方將老人帶至一個房間內,這就涉嫌控制老人的人身自由了,也就是涉嫌侵權了;如果超市方又不能出示相關證據來證明在和老人交談過程中的語言並不存在過激過分之處,那麼超市方鐵定要承擔責任了!最後,提醒一些超市商場:如果發現涉嫌盜竊人員,可在案發現場撥打報警電話,等待警方到達現場,由警方依法對涉嫌盜竊人員進行盤查!

  • 12 # 福建萬景001

    這個就是典型的惡人先告狀,不能說你年齡大,你就是一定要尊重你人的尊重,不是靠年齡大而是靠你的實力。你真正的德高望重,年齡大是有道理,但是你年齡大,為非作歹,你是個老禍害。自己偷盜在先,導致這樣的結果還要讓人家賠償,難道你所有的殺人放火的人都要去讓被害者來賠償嗎?

  • 13 # 馬尾辮500

    以後老人體弱多病,最好把他們往家門外趕,無論天寒地凍,雷電交加,大雨滂沱,萬一死在超市,你可以找老闆索賠一筆錢,即使死在公共廁所裡,你也可以告環衛部門!如果命大不死,能偷回一些東西也是收入!我們的社會怎麼了?

  • 14 # 她大叔521

    抓小偷之前為什麼不給小偷體檢一下再抓。賠吧!20萬不多。要是死了至少200萬。如果你不服去找法律偽專家說理去。

  • 15 # 秋天的第二個禮拜天

    老人偷東西一定要問問,東西夠不夠用,不夠用咱家還有,再派倆人幫著拎袋子,別把老人累壞了,再送到家,再問問還需要什麼,超市可以送上門,不要老麻煩老人自己去偷,摔死在超市也要負責,再問問老人有沒有心臟病,別送的東西太多老人一高興死了,超市也要負責,總之要把老人伺候好,這是個祖宗

  • 16 # 使用者7548114739711

    過去偷拿人一棵菜,一根蔥,被抓住了自己都不好意思到人多的地方去,嫌丟人抬不起頭來。若做了賊,死了都不讓進祖墳。現在,呵呵,還要臉不?

  • 17 # 萬里飛310

    當今這個世界上這些人連臉都不要了,自己父親做賊偷超市商品,突發病去世,反而要超市賠償,當對自己有利就用法律大旗下唬別人,連臉都不要,要那麼多錢值嗎?

  • 18 # 柚子妖妖

    應該把這些人設定為敲詐,都是中國法律專家書讀少了的緣故,莫辦法,中國人要尊老愛幼,遇到偷東西的老人要拿個袋子幫她打包,好方便帶走省的待會累著了,又來找你算賬

  • 19 # 盧玉君

    老人偷東西被抓,首先要好言相向,然後再報警。而不能讓他感到孤立無援,帶進一間陌生的環境產生恐懼,被店長說了更覺掃面,發病了。

    既然這樣有自尊,就不該偷拿超市的東西,如今獅子大開口,要賠償20萬醫藥

  • 20 # 法重情深

    小偷家屬簡直是無理要求,嚴重的應該以敲詐勒索罪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老人是在超市偷東西的時候發病的,這與超市的行為無關。偷東西本來就是一種不光彩的行為,偷東西的時候發病,也許是偷的東西太多了,拿不動了自己累得病發;也許是自己本來身體就不好,偷東西又緊張導致病發。

    但是不論因為什麼原因引起的?這都是由於老人的過錯行為造成的。自己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偷東西病發也是活該。

    即使是由於顧客的自己正常的買賣行為造成的損傷,也與超市無關,更何況該老人是偷盜行為呢?

    第三,小偷家屬要求超市賠償,這明顯是訛人的表現,沒有一點法律和事實依據。偷東西還有理了是不是?

    超市、旁人沒有義務對小偷的身體健康負責。所以小偷家屬要求超市賠償,法律是不會支援的,只能會自取其辱罷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男人為什麼會嫌棄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