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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ewg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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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閒坐靜品不落愛憎
我覺得是你接手崗位時有無人交給你清單,上面點明物料是多少,如果本身都沒有存貨單據接手,又無24小時值班制度、倉庫無鎖的原料地方,不管怎樣公司不能直接將責任推給你的:這是其一。如果還有別人有匙,而且倉庫出入登記清楚,即使東西清點缺少了,公司仍需進一步核實清楚㧓鎖匙人的共同責任,光是由你一個人承擔損失的確有不妥!你可寫份保證書,或者報案,待查清事實真相告訴你後,願意接受處罰和依法追究責任。只要你是清白的,就一定要堅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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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家面孔
1、如實向公司反映整個事情的發生過程,並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態度一定要誠懇,並表明自己願意承擔責任(要找能做主的領導說,這樣才有效果),公司處理事情一般來說都是看個人態度的;
2、你自己沒有做過這種事,正常的公司是不會不認同你的說法,你最好就是要求供貨商把送貨單給你傳過來,送貨單上面肯定是有簽名的。然後你再找到車間的人幫你做個證明,最好是書面的。所以講偷竊的可能性基本不會。
3、你態度好,主動承擔責任賠償是不會的。
4、罰款的話,我預計是少不了的,一般在公司遇到這種情況,罰款一般在100——300元左右。
記住自己錯哪,態度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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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娛樂星
肯定不可能原價賠償 這是權責相當的。你領取的工資承擔不了這麼大的責任。就像集裝箱碼頭有些貨櫃出了意外 提錯櫃或損壞了 幾十萬的貨 不可能讓員工承擔 員工大概也就罰款幾百塊錢 但是以後升職就難了。幾個人共同保管鑰匙 責任也是平分的。沒有出庫手續就出庫 肯定製度是有問題的 只要你在崗時要求了出庫手續 就沒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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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喝喝酒上上網聊聊天
你這種情況不用賠償。從責任上面來說,你上面有領導,他負主要責任。其次,倉庫物料少,只是帳面上少。因各種原因沒做到準確流水帳而已,無論是被盜還是被用。交接時,告訴接手人和領導,因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你無法完成公司給的任務,倉庫貨物進出報表不準確,造成帳物不對。請後任盤點並完善倉庫制度。以上交接以書面形式儲存一份,以備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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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_薄_荷
這個你不需要負全責,管理責任還是要負的,罰款避免不了,根據你講的有可能東西在產線,解決方法:要求產線盤點,看產線是否有多餘物料,如果有,補出庫單。最後,實在搞不定,罰款金額比較大的話,還交接屁啊,拍屁股走人,最多按自離處理,罰3天工資而已,只能幫你到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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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侃三侃
賠是必須的一一除非你沒拿庫管員這份工資。庫管員的職責就是管理倉存物資,因此,公司才會給你那份工資。倉存物資丟失,庫管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賠償多少,那要看你和公司籤的合同上責任的劃分,一般不會是全額賠償。賠償的前提是丟失的物資不是你拿的,如果是有你拿的,那就不是賠償的問題,而是刑事犯罪。處罰的不僅僅是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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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夢遊子
1.你入職時有沒有交接清單?
2.倉庫有沒有明確的管理制度或者必須走系統才可取貨?
3.失職是有的,就如你描述所言倉庫鑰匙幾個人都有也無法定責;
4.小小處罰扣個幾百是有的畢竟自己有失職,離職建議正常交接,趨利避害(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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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cap冇t
從你的敘述得知,你的倉庫管理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1.制度問題。你管轄的倉庫,你沒有絕對控制權,比如鑰匙的配置的問題。這是問題的源頭,導致職責不明確。
2.自身的問題。車間領料不開單,除了領料流程有問題,倉管員自身不夠負責任是主要因素。
綜上,制度的原因,你的直屬領導要負70%的責任,倉管員需承擔10%~30%的責任。不用擔心,主要責任在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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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0分百分享
不會。就算是你拿去賣了,也只能算是侵佔公司財務罪,如果公司不能證明你拿了,就你沒辦法,如果能證明是你在職期間由你造成的,最多算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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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紅寅
你都說生產部的人拿東西都不找你提貨。。。 小夥子知道啊,叫防人之心嗎?默默拍下照片,留下影像,留下證據。這個時代,多簡單啊你自己買個針孔小探頭那裡也行啊。什麼時候?公司管理不嚴格,不規範,你這樣默默地留下證據。給自己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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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淡水嫣然一笑
別傻,那些說找領導承認錯誤的人,估計不是太愚蠢就是太天真。
作為一個日企剛離職3個月的倉庫保管員,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這錯誤絕對不能承認,因為你絕對負擔不起。我跟你性質差不多,都是原料庫跟五金備件庫,鐵機器,電氣用品,數目龐大,也是3個人一個工作崗位。部門領導不管是威逼利誘還是調崗離職就是想讓我們承認這個庫存存在的差異,責任由我們三個人一起承擔。首先我說一下我們為什麼不妥協。
1.這個工作我們入職的時候他就沒有徹底的清算庫存,存在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問題為什麼讓我們承擔。
2.部門主管對這個倉庫完全是放養狀態,不管不問不解決問題,還製造問題,整個倉庫的管理都是我們三個人摸索著自己進行的。我們當然是盡力做好,但是跟公司其他部門領導溝通這些事情我們實在無能為力,以至於我們一直處於被誤解狀態,員工跟領導都不得人心。
3.庫存本身就有問題的前提下,可以有獎罰,但是你控制差異的百分比不能是故意為難,3500百種的物料只是五金庫的卻給我們整個倉庫5%的差異率,這種事只有傻子才會答應。
說一個事實,我前面的一個保管員因為車禍導致大腦受傷有點不太清醒,公司人就故意給他使壞,領料不開領料單,導致最後他離職的時候金額數目高達20萬,公司領導卻讓他自己解決,他自己沒辦法就求爺爺告奶奶的找那些維修工讓他們給開領料單,最後剩下的一點金額公司才出面解決。
你離職如果公司給你清算庫存,讓你承擔損失。你就直接問他你為什麼讓我承擔損失,東西我沒用,也沒給你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的錯誤。東西肯定是公司用了!他們不給開領料單我頂多有個監督不嚴的責任,每個人素質不同,我素質好不代表我能要求別人跟我一樣,我能做的就是做好我自己分內的工作,不監守自盜!如果你非要說是我的責任,那麼請你們出示證據,不管是人證,物證還是其他的,必須給我一個!不然你憑什麼汙衊我?就因為我在這個公司工作就可以連人格都沒了嘛!
態度一定要強硬,不能妥協,不能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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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寂靜之夜19
竟然你管的東西,別人沒有經過你同意就給人拿走?每個月沒有盤點平帳的嗎?逮住一次車間擅自拿料的事情,向上提議要手續方可出庫,同時建議每月盤點清算,看有多少沒有經過手續直接出庫的。整個過程不要表現出自己已經知道這個事情的,盤點完,平完帳就可以正式辭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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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nergybear
我感覺你知道倉管是做什麼的嘛?你根本就不知道倉管員的職責,估計是被坑了吧?哪有倉庫出入庫不登記,隨便就可以繞過倉管出庫的?你們沒有盤點嘛?沒有臺帳嘛?這些怎麼整得平?臺帳不平,公司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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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四葉草11341661
一定不能認,責任這種東西,一認就代表你監守自盜,工作能力不足,到時任由公司處置,賠多少還不能由自己說,我建議不認等到時間就離職,不放人就直接按天算工資,或直接要求公司報警~只要不是自己盜了,就一定在公司,這個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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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滾呀滾呀滾
傻子才去主動承認錯誤。庫房賬目不對,庫管員有一定責任。但你說的這種情況屬於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一般就是罰點款而已。你主動承認了錯誤還是一樣的結果,搞不好公司領導會認為真的錯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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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待俺來也
我曾先後做過大公司(一間上市公司)及一建築公司的倉管員及主管員多年,經我手簽收和發出的物資有上億元之多。有些公司和廠企的財務制度及倉管出入登記制度並不嚴格規範,往往會出現帳物不符。只要你是真正問心無愧的,自己從未貪盜過公司的財物,或從未勾結過外人貪盜過,只是帳物不符,不應承擔"損失″責任,不必賠償。但要追究的話,只承擔工作失誤責任或不稱職,處分處罰或開除,由公司根據章程廠規處罰。當然別人藉故或故意整你是另一回事。帳物不符就要賠償,那麼盤點倉庫多出來的物資是否歸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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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都君
我就在工廠呆過,出來錯誤,都在想著怎麼把自己摘出去,你這個時候主動承認錯誤,到時候別人什麼事情都推到了你的身上了,還有就是不要相信領導工作上的指示,我在工廠的時候就遇到好些,出了事領導不承認!到最後受處分的還是你!後來都學聰明瞭,領導有指示都是要求白紙黑字,簽上領導的名字!所以,在工廠上班一切都要按程式走!根據我在工廠,看到的經歷的經驗,像你這個事,庫管不是你一個人,那就好辦多了,這就是管理漏洞,制度漏洞,如果到時候要追究責任,那麼就多強調客觀原因,儘量把自己的責任推出去,實在不行,如果一定咬著你不放,那麼就把事情搞大,越大越好,到時候牽扯的人太多了,那麼你的責任相應的就小了!如果你能把這個事情搞大到連領導都感覺很棘手,那麼這事情多半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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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人生小白
物料每日進出都必須登記的,而且每隔一段時間也要盤庫的,怎麼會少很多呢,你還是先仔細核對下是否那次漏登記了。
如果真的少了,按一般程式都是要賠償的。就看你們老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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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多情山人
說句很不負責任的話,你只有據理力爭,把責任降到最低,倉管貨物短缺很正常,有幾個原因,一,你管理能力不到位,這是主要,二,公司關鍵混亂,不排除內外勾結,我公司就出現過內外勾結這樣的事,你已經辭職了,即使你原價賠償,你可能也賠不夠,每個倉庫有幾個點的誤差率,既然少了很多,說明問題很嚴重,但罰款是免不了的,賠償你不能承擔這個責任,首先你要保持清醒,不要在做法律法規條款外的事,這是你能力和公司關鍵的體現,不是你賠償短缺物品的藉口,辭職了沒必要背這黑鍋,沒人領你的情,
如題,倉庫的鑰匙不止我一個人有,兩個倉庫,原料庫和五金庫,原料庫裡是鐵料,沒有鎖之類的,生產部的人領走了有時候居然不找我出庫,少的物料肯定是用在生產上了,如果我辭職了,這些少的物料公司讓我照價賠償。合理我,我在公司一針一線都沒有拿過,剛畢業,也沒有錢賠償,如果公司堅持讓我照價賠償,我該怎麼辦,因為是鐵料,涉及金額也比較大,我該怎麼辦?
回覆列表
從追責上來說,首先要看單位有無相關制度,如果沒有,您主觀又沒有這方面的行為。您沒什麼責任。
這件事的主觀是您有無利用職務便利給自己或者他人提供便利,使單位資產造成損失。關鍵是如果將來發生糾紛您如何自證。
一般離職都會做相關的資產清點,之後在調查一般都是資產損失巨大,才會進行司法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