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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蟈蟈和大能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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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星光點點
我認為:彩禮和房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彩禮是男方為了結婚,給女方出嫁時的聘禮。這個是根據地方不同,多少不一。房子是個人的產權,不管是自己花錢蓋的,還是用彩禮錢蓋的。
在農村,往往有些人在彩禮問題上,出現了攀比心理。像6萬6,12萬8等等,有的甚至還多。在這種情況下,彩禮成了雙方觀注的焦點。如果把結婚用的彩禮錢蓋成房子,那真不知道女方的父母怎麼想的。雖然彩禮給你了,但一般都是女兒出嫁時再返回去。甚至有的女方父母,為了讓女兒風風光光的結婚,另外再多陪送一些東西。
所以說,結婚是兩個人的大事。不要因為一些纏絲不清的事,而耽誤了兩個人一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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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軍abc
用彩禮錢蓋的房子屬於誰?(好傷心啊!明明自己花錢,總感覺別人並不把自己當回事!心酸得很!我該怎麼辦?)
題主好!你說,好傷心啊!明明自己花錢,總感覺別人並不把自己當回事!心酸得很!我該怎麼辦?
我的理解是:你已經成為了男方的妻子,而且,男方蓋房用了你的彩禮錢。但男方(包括男方的父母等家人)並不待見你,不把你當回事,讓你傷心,讓你心酸,你希望找到解決辦法,也希望瞭解用本應該屬於你的彩禮錢蓋成了房子屬於誰的。
下來,我以我的理解為基礎,說說你該怎麼辦?
第一、不要糾結於用彩禮錢蓋房了這個問題。
畢竟結婚成家了,一家人過日子不要太計較,不能因為你的彩禮錢蓋的房子你在家就要求別人高看或自己感覺硬氣,當然也不能因為沒有用彩禮錢蓋房在家庭生活中感到理虧或低人一等。
既然是一家人,在家庭裡你們應該是平等的地位,只是家庭角色不同,分工不同,各自幹好各自的事情,分工合作,共同建設幸福美滿的家庭。
別人怎麼看你不重要,你自己應該怎麼做才重要,只要你心存善念,為家庭付出了,做出了貢獻,而且善待了家人,日久見人心,相信別人(家人)是會理解你的,而且會逐漸尊重你待見你的。
第二,正確對待你那彩禮錢問題。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又稱定親彩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古代娶親,一般都是三媒六聘,大戶人家把女兒風風光光嫁出去,臉上也有顏面,對於那些普通的老百姓來說,或者結婚陣勢小,但只要孩子幸福就行,當然了,在古代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能還會因此而犧牲了孩子的幸福。
隨著社會的發展,如今提倡男女戀愛自由,不再受父母的干涉,因此能嫁給心愛的人的機會也大大增多。
而在結婚時,最離不開的就是彩禮,對於女方父母來說,要彩禮是給女兒未來生活的一份保證,而對於男方父母來說,結婚後都是一家人,給點彩禮也無所謂,但不能把感情當成籌碼,從而獅子大開口,各有各的想法,但最終的目的也都是為了孩子好。
其實彩禮也只是面子上的一種形式,給的多少都是一點心意。雙方父母都希望孩子婚後家庭幸福美滿,彩禮在愛情面前也就顯得不是那麼的重要。
對於相愛的人來說,彼此的感情是無價的,有些人還直接選擇裸婚,因為相愛所以不會計較,也不讓彼此難堪,在他們的心目中,結婚是一件很神聖的事情,婚姻不是兒戲,也不是過家家,需要彼此真誠相對,讓對方知道是值得用一生去珍惜的人,所以彩禮歸誰也不會太在意。
你的彩禮錢而今蓋房用了,也算排上了大用場,你應該高興和心安,更不應該用此劃分彼此(或在內心糾結)讓一家人感到生分,影響家人團結,甚至最後毀了夫妻感情。
最後,我還是要祝福你,從你提出的問題來看,你目前只是感覺和想法而已,並沒有做出什麼,請你三思而行,你的家人會改變對你的看法的,你在家裡將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你的家庭會很合睦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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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常見的問題在於解決
不好意思,彩禮錢屬於女方,蓋的房子當然屬於女方,就算不合適分手了,退的也是彩禮錢不會退房子,提出這個問題無非是蓋成房子彩禮增值了,反過來拿彩禮買了股票,虧成狗了,你要錢還是要股票?心態放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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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預枳當歸
彩禮自古以來就是對於婚姻約定而贈與女方家的東西,既然錢在女方手裡,就說明這是家裡給女方的,此時男女雙方還未正式結婚,就屬於婚前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證上卻沒女方名字,這就要看房子是結婚前購得,還是結婚後的了。
如果是婚前的,自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要修房,有自己也是要住在一個屋簷下的,應該出些錢,不過不過就原話來看,男方修房也不和女方商量,女方覺得很酸,夫妻兩人關係應該不是很和諧,而且修房也要看怎麼修,如果是幾乎把房子重建,女方可以出錢,但房產證上應該加上女方名字;如果只是稍微修復,女方出一點錢就好了,不要熱臉貼冷屁股,不然以後沒錢的時候很難的。
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子卻沒女方名字,女方應該強勢一點,如果在這點上都不同意,那兩個人在一起就沒什麼意義了,結婚是因為兩人相處愉快,可以互相包容,男方連共同財產都獨佔,那說明他對女方也是沒有多看重的,不如分開。
男方既然不和女方商量,女方如果心裡過不去也可以出些錢,但個人以為,男方這麼做是以為女方無足輕重,既然如此為什麼自己還要主動拿錢修房?
結婚的彩禮錢蓋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但房子名字卻沒有自己的名字!彩禮是屬於女方的還是夫妻共同的?如果是夫妻共同的,那麼拿出來修房子合理,如果屬於女方,女方有義務拿出來修房子用,如果修房事宜丈夫不跟妻子商量,那麼女方應該不應該拿出錢來共同修房!好傷心啊!明明自己花錢,總感覺別人並不把自己當回事!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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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明白,用彩禮蓋的房子,你這是要了別人多少彩禮?
你這下手也太狠了吧。這個問題,說實話,用彩禮蓋的房子,屬於你。但是,你住得安心不?良心過得去不?
彩禮在法律上來說,是算贈予,別人是可以走法律途徑要回來的。所以呢,你最好不要做那種過河拆橋的事,這樣到時候你啥都得不到。
兩個人都結婚了,還要分那麼清楚,房子是誰的?估計你這個婚就是衝著別人彩禮去的啊?兩個人,彩禮要別人那麼高,好好過日子,別在乎房子到底屬於誰。這又是何必呢,自己蓋房子,你結婚前要求別人有房子,別人自己蓋了,你直接住多好。還非要拿錢自己蓋,你不覺得別人會很看不起你?讓別人覺得你就是個財迷,只認錢不認人。
好好過日子,別考慮房子是誰的,吵架了,也別說什麼房子是你的,讓別人滾的話。真的別人又法律途徑,你就等著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