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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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智慧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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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七35341
謝邀:這有什麼奇怪的?講給你們真實的故事;二十多年前,縣文化館副館長同農村結髮妻子離婚(已有兩個孩子)。又同縣醫院一位護士結婚(她有一女兒),發請帖正規辦婚禮。我也去吃了兩頓飯。不知何故,又分開了。原來兩個參加工作一二十年的人,再婚時公然沒領結婚證!來了個說走就走的正式婚禮。現兩人都退休了。好笑的是,各人自找原配生活。世界上什麼事情都會發生。哈哈。
痴長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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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子木小哥vlog
這個現象在放下的社會中,是很普遍的!因為發生這樣的情況,原因有幾種!
第一種就是沒有達到領取結婚證的年紀,屬於早婚,沒有達到國家規定,是不允許領取結婚證的;
第二種情況就是未婚先孕,趁肚子還不是很明顯的時候,先把婚宴擺了,等忙完結婚後,再去領取結婚證!
第三種情況就是,現在年輕人再去領取結婚證的時候會挑選一個好的日子,有寓意的日子,比如5月20日,5月21日,11月11日,2月14日是民政局最忙的時候!但是他們結婚的日子正好跟領證的日子不相符,所以就先擺婚宴,然後等到這些日子再去領取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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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孤獨的老火雞
兩個人的婚姻,猶如一輛汽車,不論你是否審領行駛證,這輛車都能行駛在路上。問題的焦點在於領證即合法,無證上路有風險。
社會上確實有一部分對法律意識淡薄的人,但從中不難發現有幾種原因,一個是末到結婚年令的,末婚先孕的,只要滿足了娶騁之禮雙方認同的,也有女方家長不同意而結不了婚偷偷舉行婚禮的,等等。其實有這一種思維的人不少,但他們都忽視了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權益。有很多因夫妻關係不和,無法主張自己的權力,甚至有的因此而導致人財兩空的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