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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兵叔叔

    先來看一下法律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貨車停在村鎮的路邊雙閃開啟後被酒駕的人追尾,貨車打開了雙閃,但是沒有放置三腳架,被人追尾,存在一定的過錯,這種過錯一般是次要責任。後車未注意到路邊停車追尾,加上自己酒駕,一般會認定為主要責任。

    貨車次要責任,就不涉及 刑事責任,那麼只需按照民事責任進行賠償即可,次要責任的貨車主,也要承擔小几十萬的賠償,雖然這和死者的年齡有一定的關係,但是正常情況下賠償20萬至50萬是很正常的。

    當然,貨車也遭到了撞擊,也有車損,也要向對方的車輛保險公司主張賠償。當然,這只是根據大體情況來判明的,一般情況下,交警會根據現場勘察、道路監控、詢問證人和當事人等來綜合判明,以此做出事故認定書的。

    有網友認為:對方喝酒了就是全責,其實不然,酒駕雖然是違法駕駛,但酒駕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負全責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這說明飲酒駕駛機動車,屬於過錯,但不是全部過錯。最後提醒大家:酒後駕車害人害己,為了自己的家人,請不要酒後駕車。

  • 2 #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先分享一個案例:

    傍晚時分,一臺貨車停在路邊,但不是完全停在路肩上,而是騎在主路與路肩中間,沒有開雙閃。一臺中巴車行駛時,對向來車,剎車不及,造成中巴車追尾。

    劃分責任時,貨車30%,交警責任認定書記載:貨車未按規定停車,沒有開雙閃。

    那麼本題答案就清楚了。

    貨車停在路旁,被一醉駕摩托車追尾,並造成摩托車駕駛人死亡。

    有以下幾種情況:

    1,貨車停在路肩上,那麼摩托車全責。

    2,貨車佔道,有開雙閃,摩托車主責,貨車次責。

    3,貨車佔道,未開雙閃。貨車有可能主責,至少同責。

    一般在責任劃分時,摩托車屬弱者,貨車即使無責也會要劃分次責。而酒駕摩托車不是決定因素。由於駕駛人已死亡,不再追尾摩托車駕駛人責任。

    那麼,本題責任劃分:貨車30%,摩托車70%。最多同責。

    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一切交警劃分為主。

  • 3 # 貓眼看車

    交通法規定機動車在故障或者無法移動時,停在道路上需要開啟報警閃光燈和擺放反游標,但是這個案例中並沒有提及大車停車原因,所以直接套用法規並不合適。

    後車是酒駕肯定是承擔主要責任,甚至承擔全責也是正常的,接下來就看警方對事故起因的調查結果,是臨時停放還是故障停放,在禁止停靠的道路上停放也存在違規行為,關鍵看最終調查結果,單純憑藉簡單事件描述很難判斷。

  • 4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我們在敘述一個案子的時候,有的時候會忽視某些細節。造成在判斷的時候會出現偏差。但是對方是追尾事故,而且有酒駕的嫌疑。那麼在這起交通事故中,酒駕酒駕的人應該是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

    為什麼大貨車可能會被定次要責任呢?

    首先我們要學一個知識。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46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時的責任。

    交警部門在接到報警會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調查,並根據調查得到的事實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作為大車司機將車輛停在路邊是否有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原因,大貨車司機將車輛停在的位置是否 可以確保其他車輛的正常安全通行。因為交通事故的發生,大貨車司機的停靠位置和所採取的措施,將直接導致這起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是否存在,也是交警在調查取證中要考慮的。如果存在,那麼會給大貨車司機以沒有確保安全原則定責。

    我舉一個相似的例子,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去年冬天的晚上11:00左右。一輛運動狀態小轎車追尾了一輛前方正在行駛的大貨車尾部。由於是晚上,在事故現場辦案民警傾向於定後車全責。因為兩車都是運動狀態。前車是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的。所有的監控都能顯示小車由於速度過快直接追尾的大車後方。第二天早晨,在事故停車場。辦案民警經過對大貨車技術鑑定,發現大貨車尾燈上面灰塵過多,並且大貨車的後面的反游標識已經嚴重的損壞。交警大隊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對大貨車是否和事故有因果關係做了技術鑑定。綜合各方面的證據材料,經大隊民警會議研究決定,定前方大貨車次要責任。

    這個案例可以告訴我們前方的大貨車,它的尾部標識不清和這起交通事故也是有一定因果關係。

    現實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的敘述。只是對自己有利的說,對自己沒有利的一律不提。造成了我們大家對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總認為裡面有些不對。

    現在我們道路上的車輛是越來越多了,時不時的會發生一些交通事故。辦案民警的工作量每年都在遞增。希望大家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配合好辦案民警的工作。讓每一個案子都能及時公開公平公正的處理。

  • 5 # 想有多難何必繼續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今小孩都明白這道理,難道你連小孩都不如嗎,何況是個司機,理論怎麼考的??駕照怎麼來的??

  • 6 # 不惑棄子

    首先,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事故重大或責任不清,都需要打電話報交警處理,因為只有交警才能劃分責任。

    交警介入以後,需要對事故的發生進行檢查、勘察、鑑定等,然後分析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斷雙方的過錯程度,最後作出事故責任的劃分決定。一般劃分責任首先要看事故雙方是否有違法行為,有違法行為一方的必然負全責或者主責。

    此次事故中追尾方司機有醉酒駕車的違法行為,應該是負全責或主責;而停車的貨車司機方雖然打開了雙閃,但是否有按交通法要求在車後方放置三角警示牌不得而知,而且停車地點是否有禁停標誌也不清楚,這些都將影響最終交警做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相關法律引薦:《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 7 # 李SIR2

    貨車沒有責任,酒駕司機全責。剛不是也發生一起這樣的案例,瑪莎拉蒂逆向停車,還沒開雙閃,被別克車擦了,交警判別克車全責。你的車有損傷嗎?比如掉漆等,可以要求酒駕司機賠付。不過你的車要接受違停罰款,計三分,200元。

  • 8 # 奕洋

    首先酒後駕駛屬於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酒後駕車分為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果你屬於正常駕駛是完全沒有責任的。但是,你說你把車停在村鎮的路上,雖然打開了雙閃,卻影響了其他車輛正常通行,這也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一般條件下村鎮道路只有雙向車道或雙向四車道,甚至有的是單行道。在這樣的情況下是不允許停車或長時間停車的,最終結果就看交警部門怎麼判責了。

  • 9 # 青山行

    這種情況如果是真事發生的話,那貨車司機肯定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畢竟是有人死亡。我記得曾經我有個遠方親戚,他家就一個兒子房子是買在縣城,那天是從鄉下吃完飯回城裡,中途路過一個鎮上也是一輛貨車停在路邊,司機下車去吃飯去了,結果我那親戚的小孩就直接就開車撞上去了,還鑽進貨車尾部了結果可想而失。後面處理那貨車也承擔一部分責任,但是責任不大,因為馬路邊不能違停車輛的!所以任何交通事故一涉及到死人的話就比較麻煩!

  • 10 # 開啟車窗看景色

    這起交通事故很有可能交警判貨車次責,追尾車主責,依據是:

    1、貨車臨時停放要看時間的長短,短時間內開啟雙閃燈沒毛病,如果長時間停放,開啟雙閃的同時,也要在車後邊50一10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

    2、將貨車停在路邊處,這是個極易出現危險地方,村鎮路面比較窄,停放一輛貨車可能要佔據路面的1/3或一半,給道路行車、錯車造成一定困難,選擇路邊停車要十分的加小心。雖然農村與城市有所差別,也不違法,但把車停在哪是安全的,做為一名司機應該知道;

    3、鄉鎮路邊不足4米寬的窄路是禁止停車的,停了就算違法,責任就相對大了。

    不管怎麼說,貨車存有一定的過錯。而追尾車輛屬於酒駕、追尾,負主要責任是肯定的,而貨車則是次要責任。

    這麼認定,公平合理。

  • 11 # 愛生活的小豬

    酒後駕駛在事故責任認定中並不是一定全責,事故責任的認定劃分是看各方的違法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

    這個事故責任的認定,根據您的描述情況,我認為貨車應該承擔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原因如下:首先根據停車規範要求,應當在車後一定距離擺放警示、反光標誌,而且村道一般路幅較小,無車輛損壞,拋錨的情況是不允許停車的,您的這個停車行為與事故有因果關係;其次後車駕駛員酒後駕駛不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主要原因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導致追尾事故發生。

    另外,由於事故導致一人死亡,所以在經過詳細的勘查和檢驗鑑定後才會進行責任劃分。

    同時提醒一下,酒後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酒駕一方的保險公司是拒絕理賠的,損失由個人承擔。因此,牢記一點,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12 # 汽車新司機

    如果是某個司機因為酒駕發生事故,那麼很多人可能想當然的會認為是酒駕的全責,但實際事故發生的時候,交警判定責任還得清楚到底是什麼原因引發的事故,以這個例子來看,貨車停在路邊打雙閃。

    首先這個行為確實是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但是是否有在車尾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如果沒有的話,那麼很顯然這是貨車司機處置不當,如果判定責任的話,至少或者司機會承擔部分責任。

    第二,貨車司機停車的地方是否允許停車,如果明顯有警示牌不允許停車,貨車司機屬於違停,那麼可能面臨事故主要責任,而且貨車後面一般都需要貼反光貼,如果沒有張貼的話,那麼這也屬於貨車違法,同樣要承擔責任。

    因為這個是貨車司機不規範的操作,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那是不酒駕司機就沒有責任?這個肯定不是的,就單單酒駕這一條,就已經違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那麼酒駕需按酒駕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

    那雖然可能是貨車司機因為違停、未放三角警示牌或者未張貼反光貼引發事故在先,但是酒後駕車,導致車輛追尾,這裡面也有酒駕車主的責任,貨車司機的車損可以讓對方保險進行賠償,而追尾事故則可能酒駕車主承擔主責。

  • 13 # 中原強子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酒駕全責,你停在鄉村道路開啟雙閃,不出現死亡的話可能一點責任都沒有,畢竟鄉村道路可以臨時停車。一旦出現死亡你就要負責人,你沒有在車後方設定警告標誌,就這一條死亡家屬就會抓住不放,會說你不停在路邊他的人可能就不會出現死亡,你最少要佔30%的責任。

    酒駕害人害己,開車不喝酒,喝酒別開車,喝完酒坐在駕駛位時想想你一旦出現事故,你的老婆孩子和家產都是別人的了你就不會開車了。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 14 # 天馬行空飛行萬里

    我發表一下看法,貨車停在路邊,首先看一下你是不是違章停車的位置,是不是在停車位上,如果你的車輛效能完好,不在停車位上,你有一定的責任,雖然責任不在你,如果不是酒駕呢,你停車本來就是錯誤。

    酒駕司機可以說有百分百責任,不然我國交通法可以說,無用武之地了!首先要看法律的恆量,要已法律準繩解決。我國有五千年文明歷史,孔孟之道是有的,法律也介建了一些,協商確實就是一種吧,朋友們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警鐘長鳴!

  • 15 # 墨鏡小明哥

    貨車停在路邊並且開著雙閃,您描述的這種情況可能無責,也有可能責任很小,我不是傳業人事不敢下一個比較準確的定論。

    還是看交警如何認定,這種出現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交警判定起來會非常謹慎,一起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有很多種因素,並非想象的那麼簡單。

    主要有以下兩情況:

    其一。醉駕在特殊情況下並不一定代表全責,

    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並不是所有醉駕就一定是全責!

    其二,就是如何認定您是否是亂停,如果是亂停的話有一定責任的,停車未按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貼上車身反游標識的載貨汽車,未按規定在後方擺放警示標誌,違規停靠在路邊,對其他車輛的通行造成妨礙,為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對本次事故的發生具有一定的責任!

    所以不是所有的酒駕都負全責的。

    最後給大家鞏固一下交通安全知識:

    開車不飲酒、飲酒就不要開車,因為飲了酒的人頭腦多多少少都不是十分清醒和靈敏的,開車也不知快慢的了,我就試過一次喝酒後開摩托車,本來用十五分鐘的路程,我只用了五分鐘就可以了,回想起來內心都有點發抖了,好在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從那以後喝酒都不敢開車了!怕遇到緊急情況措手不及、惹岀大鍋。

    還有就是不能疲勞駕駛,疲勞駕駛的話,開著開著就睡覺了都不知道,有很大的安全隱患。還有就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能亂停亂放更不能闖紅燈和不按實際交通時速行使。

    最後送大家幾句話,遵守交通規則,人人有責,愛護他人的生命也是愛護自己的生命,生命來之不易,開車安全要緊記!緊記。

  • 16 # TheJoker495

    如果當時貨車停放位置在公路上,那跟酒駕司機一樣同等責任,但是如果在劃線的合法停車位上停車的話嚴格來說不承擔責任,但是按照中國的道交法跟交警的處理亡人事故的慣例來看,一般會具有一下兩個可能,可能會貨車主要責任因為大貨車保險公司會理賠的金額較多,第二種也是常見的貨車承擔次要責任,因為多數都是各打五十大板,跟行人闖紅燈一樣性質

  • 17 # 愛剪輯娛樂部

    我曾經跟你一樣的情況,停路邊打的雙閃,然後被摩托車速度過快追尾,我車屁股維修花了三千多,對方有人員骨折,他幫我修車,我幫他看病,37責

    你的情況應該是小車子追尾的,而且對方酒駕,酒駕危害社會安全很大,但是他是小車,人又死了,以前的案例什麼保護弱食群體呀,人命也沒有了呀,這樣的事情多有發生,你應該有10%的賠償

    我倒希望你作亂停亂放處理

  • 18 # 淮北日月升

    貨車停在村鎮的路邊雙閃開啟後被酒駕的人追尾,酒駕車主死亡,貨車有多大責任?

    這種案件,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的。

    先看看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根據這個規定,貨車停在路邊,主要注意的問題是:1)不能亂停車;2)如果停,應當靠邊;3)開啟雙閃;4)在前方放置告警裝置。

    具體到本案,交警應當根據雙方過錯程度以及過錯和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綜合判斷雙方的責任劃分。

    現在看雙方的過錯:貨車開了雙閃,但是可能沒有放置警示裝置。

    小車一方:注意不夠,很可能超速,酒駕。要注意酒駕與本事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需要單獨處罰。

    因此,綜合上述各種因素,一般情況會判貨車一方次責,小車一方主責。

    這樣的話,雖然有人死亡,貨車一方駕駛員一般是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

    至於其酒駕,理論上需要單獨處罰,但是因為駕駛員已經死亡,無需再處罰了。

    以商會的供參考。

  • 19 # 雪蓮之都

    貨車和小車同等責任,因為路面你當時停車那個位置是不是畫了停車線的?你就應該負50%的責任,站在主車道上開啟應急燈,是車出故障了,還是小便還是休息?關鍵是出交通事故死人吶,你那個地方是臨時停車,出了交通事故就得按交通法規來處理?車停在小區裡面,一個小孩兒騎車拌到了骨折這個小車都得負全責,小孩他是弱勢群體,找保險公司吧。

  • 20 # 喜歡不一樣的風景

    這種情況中國的法律就要看雙方的過錯了。大貨車停在路邊開啟雙閃不一定就沒有過錯,比如是否放置警示牌、停車位置是否允許停車(好像只有車出現故障了才能臨時停靠)等。如果是大貨車正常行駛被酒駕的車輛追尾,大貨車是不應該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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