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永不凋零9

    現在的監控系統讓人無處可躲,應該可以破。以前警察厲害,各種各樣的專家,例如:痕跡專家,槍彈專家,足跡專家等等。

  • 2 # 小明說奇案

    30年懸案真兇出現!面對鐵證他卻設計試探 老刑偵:就是他!01.案發

    上海市靜安區的一個居民樓下面有一個上世紀70年代修建的地下防空洞,上世紀80年代人們把這裡改成了建華旅館。

    如今這裡變成了一個景觀水草養殖場,不過很少有人知道,30多年前這裡曾是一個兇殺案的現場。

    案發31年後再一次走進這裡,老偵查員王學仁已經辨認不出當年發案的42號客房究竟是哪一間了,他上一次走進去的時候是30年前案發的一年。

    1981年8月10日下午,這座地下旅館的走廊裡瀰漫著一種異常強烈的臭味,旅客們向旅館服務人員反映了這個情況。

    旅館服務員巡視後發現,臭味從42號客房裡散發出來的,於是打開了房門察看,一名房客正在熟睡,看著房客睡覺的姿勢,服務員突然想起來,之前來查房,這名房客也是保持這個姿勢,於是發現了不對。

    死者名叫李嘉惠,男,28歲,是山東青島的一名採購員,兩天前他剛住進這家旅館。

    02.四枚指紋

    73歲的馮漢輝退休前是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一名法醫,1981年建華旅館命案發生之後,參與了對被害人死亡原因的檢驗工作。

    經檢驗,死者兩個臉頰部一共有7處燒傷,從燒傷樣的面板反映特徵上,法醫斷定是電擊的。屍體已經高度腐敗,法醫據此推斷死亡時間應該在8月8號晚上。

    馮漢輝推斷李佳慧很可能是在入住建華賓館的當天夜裡被害的。

    此外,現場痕跡也全部都被破壞了。

    案發後的兩天時間裡,服務員進入房間打掃衛生,把地面上的痕跡全部都打掃掉了。

    俞伯源用了整整兩天的時間對這件只有十平方米左右的小房子進行了仔細的勘察。

    俞伯源注意到,房間裡只有一個電源插座,在屋頂的日光燈燈座上。

    他推斷,兇手電擊作案只能從這裡接通電源,於是俞伯源對日光燈管附近的通風管道進行了仔細勘察,結果有一個重大發現。

    在通風管道氣窗孔葉子板,周圍俞伯源發現了四枚殘缺的指紋。

    在發現指紋之後俞伯源開始留意這個氣窗孔。

    緊接著,在氣窗孔裡,他又發現了電線刀具、被害人的兩張提貨單、犯罪嫌疑人帶了一把刀。經過現場試驗,當年的警方推斷,指紋應該是嫌疑人被藏匿作案工具過程中留下的。

    俞伯源提取到的四枚指紋都是殘缺的,然而值得慶幸的是,其中一枚指紋具有辨別和比對的價值。

    這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兇手呢?

    03.失蹤的房客

    42號客房是一個三人間,李嘉惠住進來的時候裡面已經住進了一個他不認識的人,然而令人蹊蹺的是,案發之後這個男人卻突然失蹤了。

    旅館住宿單上顯示,那名男子名叫李義清,單位是吉林省雙陽縣雙河鎮中醫院。

    改名男子自稱是38歲,39歲左右。

    上海警方立即組織警力對李義清展開了追查,警方組織了六七個人,專職負責對上海市的各家旅館的調查。

    與此同時,一路偵查員趕赴東北進行調查。

    警方到了東北才發現,根本沒有住宿單上所說的中醫院,由此警方推斷,這個李義清就是作案嫌疑人。

    警方從李嘉惠妻子那裡得知,李嘉惠隨身攜帶的一塊價值200多元的瑞士手錶,一支鋼筆,一個皮包,一隻鋁製飯盒以及200多元的現金不見了。

    200多塊錢的現金,再加上200多塊錢的手錶,這在上世紀80年代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幾乎相當於很多普通華人在當時一年的收入,再加上裡面還有一條人命,上海警方立即展開了大面積的排查。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就在上海電擊案發生之後16天,在浙江嘉善一家旅館,又發生了一起旅客被電擊的案件,所幸的是這名旅客逃過一劫,但是兇手也跑了,不久之後在江西的上饒和九江又接連發生了旅客在旅館被電擊身亡的惡性案件。

    04.指紋比對

    75歲的吳善昌是上海市檔案檢驗領域的權威專家之一,上海建華旅館電擊案發生之後,他是上海市公安局的一名刑偵技術人員,當年參與了案件的串並分析工作。

    吳善昌和同事們對於嫌疑人,在上海江西三家案發旅館住宿登記單上留下的筆跡,進行了近一個月的分析最終認定筆跡為同一人所書寫。

    警方根據眾多目擊者的描述,刻畫出了嫌疑人的體貌特徵,並製作出了模擬畫像。

    1981年上海浙江江西接連發生旅館電擊案件震驚了公安部。

    1981年10月16日公安部授權,由上海市公安局主持召開了南方八省區偵查協作會議。

    根據各案發地彙總反映的情況,當年的專案組推測,兇手很可能是一名有犯罪前科的人員。

    會議決定將排查的重點區域放在南方,同時要求,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監獄勞改場,所提供任何與兇手有關的線索,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彙集在警方面前,需要比對的指紋人數就超過了40萬人。

    由於指紋技術人員不夠用,當時的偵查員王學仁和法醫馮善輝也被抽調去協助工作。

    人工比對,速度慢,誤差大,而40萬人的指紋在三個月內全部比對完畢,當時每個人的工作強度可想而知,而結果是這40萬人的指紋無一比對成功。

    這讓王學仁他們十分失望。

    05.真兇出現

    1983年8月,連環電擊案發生兩年之後,正當偵查工作緊張進行的時候,由於工作需要,王學仁離開了刑偵崗位,走進了上海第一人民警察學校,成為刑偵專業的一名教師。

    臨走時,王學仁將電擊案的卷宗複製一套,帶在了身邊。

    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刑事科學技術中心指紋室裡建有一套指紋識別比對系統。在這個系統的背後是一個巨大的資料庫,裡面儲存著上海市公安局歷年來,採集的違法犯罪人員的指紋樣本。

    現在這套系統和全部的部分省市進行了聯網,和公安部也進行了聯網。

    1995年,也就是老偵查員王學仁退休的那一天,這套系統建成並投入使用,從那時起人工指紋比對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

    劉志雄對1981年電擊案的指紋特徵再次進行修正,投放到了剛剛聯網的江西指紋庫中進行遠端查詢,沒想到第二天早上江西指紋庫的查詢結果就反饋了過來。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反覆比對,最終劉志雄確認兩枚指紋的確屬於同一個人,而這一枚比中指紋的主人,是一個63歲的江西男子艾紅光。

    1983年,艾紅光被判搶劫,判刑三年,在當地的江西的勞改農場服刑留下指紋。

    06.初次交鋒

    2012年4月23日,在江西省東鄉縣一處建築工地上,偵查員們找到了正在這裡打工的艾紅光。面對警察,艾紅光的眼神一直躲閃,在回上海的路上,他一直沉默。

    當偵查員要採集艾紅光指紋的時候,他流露出一絲慌張,卻又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他故意裝出沒有錄過指紋的樣子。

    在審訊室裡,警方與艾紅光開始了首次交鋒。

    審訊人員:“你自己做的事情你會不記得吧!”

    艾紅光:“不是我的,我是冤枉的,如果是我做的,我絕對性想的起。”

    審訊人員:“你做什麼事情?!你做什麼事情?!”

    艾紅光:“如果我做了,我不會一點記憶都沒有,是不是?”

    審訊人員:“你不記憶沒有,你是不敢回憶?!”

    艾紅光:“還有我不敢回憶的事”

    審訊人員:“那你說你做什麼事情了,你說什麼事情冤枉你,你說說看,我們什麼事情冤枉你了。”

    2012年4月24日,對於犯罪嫌疑人艾紅光的審訊,進入了第二天。

    審訊人員:“1975年到1992年之間還來過,上還肯定來過,百分之一百來過,這些都是科學證明的!印證的!”

    63歲的嫌疑人艾紅光是江西鷹潭人,被捕以來,嫌疑人一直矢口否認,上世紀80年代他曾來過上海,然而警方手裡的那枚指紋卻證明,艾紅光在1981年來過上海,而且懷疑他與1981年在上海發生了一起兇殺案件存在重大關聯。

    儘管上海警方手裡握有艾紅光涉嫌犯罪的證據,但是畢竟時間過去了31年,嫌疑人的供述對查明當年的案情十分重要。

    兩天來,審訊始終圍繞著1981年艾紅光的上海之行展開,當年他來做過什麼,就是偵破整個連環電擊案件的第一步,就在這天下午快五點的時候,艾紅光終於開口交代了。

    艾紅光說,上世紀80年代,他在上海的一家小旅館電擊一名同住的旅客,然而他交代的案情卻大大出乎了偵查員們的意料。

    07.真假案件

    31年前上海發生的旅館電擊殺人搶劫案,案發地建華旅館地處上海市靜安區是一座地下室的旅館,然而艾紅光交代的作案地點卻是在上海的遠郊區金山區。

    作案的旅館是一座樓房,更蹊蹺的是,在警方的資料裡,上海市金山區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類似的案件。

    艾紅光:“想起這個事,我就挺心痛的,現在我說了,心裡輕鬆了,如果他死了,槍斃我都行,一命抵一命”

    從他的經歷來講他不是一個亂做的而且每次說他是必須要三次以後我不會認為她不會脫口而出,輕鬆輕鬆。現在不送了我欺負你進來就是兄弟。

    艾紅光一直想從偵察員的口中能得到一點資訊,好知道他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艾紅光根據警方審訊的口氣、問話,他在心裡在衡量該交代什麼事情。

    審訊員:“你不要減撿輕的講?!”

    艾紅光:“我跟你說的都是實話,再有什麼,就是槍斃我,我都說不出來。”

    艾紅光交代的案情和上海建華旅館發生的電擊案作案手法如出一轍,但是除此之外,其他的案件細節則完全對不上,艾紅光是否真的如他所說的那樣,還做過那樣一起案子。

    是否真的存在?如果真的存在的話,作案地點是否就在上海的金山。

    他交代的是一起31年之前的案子,而且卷宗裡沒有記載,行政人員該如何去調查求證。

    77歲的退休偵查員王學仁,終於見到了31年來他最想見的人。

    眼前的這個艾紅光會是當年那個所謂的李義清嗎?

    艾紅光迴避1981年上海建華旅館電擊案,卻突然丟擲了一個專案組並不掌握的未遂搶劫案件,並聲稱作案的地點是在上海金山區的一家旅館。

    偵查員王學仁肯定上海金山歷史上從未發生過電擊案。

    專案組分析嫌疑人所謂的交代就是一個陷阱。

    08.倖存者

    王學仁統計了1981年82年發生的電擊案件,一共13起。

    這些案件中只有兩起當年已經結案,其餘的案件至今兇手不明。

    王學林推斷嫌疑人艾紅光交代的應該是1981年浙江嘉善的電擊案。

    2012年4月25日,連環電擊案專案組的偵查員趕赴浙江,去面見一位31年前電擊案件中的當事人馮守安。

    根據老偵查員王學仁的回憶,1981年馮守安在浙江嘉善曾遭人電擊,那一年他52歲.

    透過戶籍查詢,偵查員得知馮守安還健在,目前居住在浙江上虞。

    馮守安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全國發生的八起未遂電擊搶劫案中的當事人之一,此刻偵查員迫切想知道的是,當年馮守安見到的兇手會不會就是他們抓到的嫌疑人艾紅光。

    在浙江上虞的一座村莊裡,偵查員們找到了當事人馮守安家。

    31年前馮守安一名採購員,1981年8月26日那天,他到嘉善出差,住在了當地的魏塘旅舍,當天晚上,他便遭到了兇手電擊,當年死神與他擦肩而過的經歷,讓老人記憶猶新。

    馮守安說,當時兇手和他住在同一個房間裡,不過他並沒有看清那名男子的長相。

    雖然馮守安的回憶和嫌疑人艾紅光交代的作案細節多數是吻合的,但僅憑這些,並不能認定艾紅光交代的就是這起案件。

    嫌疑人是在試探警方,如果偵查員們無法確定艾紅光真正的作案地點,那麼下一步要想讓他交代連環電擊殺人案,希望就更加渺茫了。

    2012年4月25日下午上海的偵查員趕到了浙江嘉善縣公安局,然而由於案發年代過於久遠,嘉善的民警對於當年本地發生過的那些案件幾乎沒有印象了。

    在嘉善縣公安局民警的指引下,偵查員們找到了當年發生電擊案的為魏塘旅社所在地,31年過去了,旅館早已不復存在,只剩下一棟殘存的建築。

    就在偵查員們為找不到證據發愁的時候,老偵查員王學仁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這件事讓所有人眼前一亮。

    31年前魏塘旅舍背後有一條小河,當年兇手電擊未遂,被發現逃跑的時候,是翻過旅館圍牆跳入背後的河中,蹚水逃跑的。

    在魏塘旅舍舊址的背後,偵查員們果然看到了一條小河,當年兇手真的是從這條河裡逃跑的嗎?

    當年兇手跳河逃跑的這個細節,王學仁完全是憑記憶回想起來的,時隔30餘年,77歲的王學仁的記憶會不會存在偏差呢?

    63歲的嫌疑人艾紅光又會怎麼交代呢?他會提到旅館背後的那一條小河嗎?

    嫌疑人艾紅光交代的逃跑細節,與浙江嘉善魏塘旅社電擊案完全吻合。

    10.真相大白

    據此專案組斷定,艾紅光交代的所謂在上海金山實施的情節較輕的案子,不過是在試探前方的虛實,這起案件的真正發生地應該就是浙江嘉善的魏塘旅舍,他正是31年前電擊馮守安的兇手。

    警方判斷犯罪嫌疑人在避重就輕,這一發現同時讓警方懷疑艾紅光身上,很有可能還隱藏著更多不為人知的罪行。

    2012年4月26日,對嫌疑人艾紅光的新一輪審訊開始了。

    然而審訊並不算偵查員們預想的那麼順利。

    怎樣才能開啟上海建發旅館電擊案的突破口呢?警方將焦點集中在當年留在現場的那枚指紋上。

    審訊員:“你要信這個科學,世界上沒有一個人的指紋是一樣的,你心裡明白,華人不是外華人,華人講的是什麼,善始善終,不老是這樣講錯就錯,一錯再錯下去。”

    2012年4月27日晚上艾紅光最後的心理防線被突破了。

    艾紅光知道這個事情過不去了,那天上廁所時,突然對辦案民警說:

    “你們不要再這樣下去了,你們放過我吧,救救我吧”

    說完便跟民警跪了下來。

    隨後艾紅光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嫌疑人艾紅光交代的作案細節,與當年上海靜安區建華旅館電擊案的記錄完全吻合。

    在這之後,嫌疑人艾紅光又陸續交代了,1981年他在江西上饒飯店,江西九江東方紅旅館,採用同樣手法,電擊兩被害人搶劫財物的犯罪事實,至此嫌疑人艾紅光交代的旅館電擊搶劫案件總數達到了4起,電擊致人死亡三人。

    經過幾番較量,1981年上海靜安區建華旅館電擊殺人搶劫案終於成功告破。

  • 3 # 朱安磊

    能破。80,90年代科學技術落後,身份證也只是一張紙質證明,有的地區沒有或有很少的攝像頭,指紋、基因檢測都有侷限性。現在社會用的是二代身份證,買各種票都得刷身份證。在刷證的同時留下身份資訊。也可以透過身份證號碼在公安網查詢個人的一切資訊,因為每個人身份證號碼是唯一的。透過現在的科學技術可以進行手機定位、透過高畫質攝像頭可以進行人臉識別。透過監控可以查詢個人的行蹤。透過直系親屬或者旁系親屬的DNA可以直接鎖定你。所以說現在社會只要有人作案,警方根據你留下的血跡或體液就能破案。就算一點證據都不留,現在透過監控也能找到你的行蹤。一但警方鎖定調查你,透過全國公安網大資料比對就能抓到罪犯。還有警方只要鎖定你,往路、海、空售票處把你的身份證號碼一報,你拿二代身份證買票時就能抓到你。所以說在當今社會做個合法的好公民。

  • 4 # 川信小峰峰

    可以的,舉個栗子,1988年五月開始的白銀連環殺人案,作案人高承勇,在1988年—2002年,長達14年時間內犯案11起。其中白銀9起,包頭2起,他專挑年輕女性作為下手目標,採用尾隨盯梢或長期觀察後直接進入所選女子居住地,進行強姦殺害。有的死者,甚至還被刀割去生殖器官、人體組織。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僅8歲。作案手段極其殘忍,造成了長期的巨大的社會恐慌。

    2002年後再未犯案,警方也於2006年確定這個案子為懸案了,直到2016年8月,忽然警方釋出訊息,逮捕白銀連環殺人案兇手高承勇歸案。

    我覺得吧!現今條件比以前好太多了

    1.監控設施,大多數路口,街道都會有攝像頭這些東西,要在城市裡找到一條完完全全不被監控照到的路都不可能。

    2.檢測方式,現今的醫學條件基本可以支援所有的基因檢測,包括DNA,指紋,掌紋等等。

    3.警員素質提高,教育的普及,生活質量提高,國家政策的完善。

    4.手機,,

  • 5 # 鍾克之

    80、90年代的那些未破的刑事懸案,如果發生在現在,雖然,不可能全破,但,我想大部分是可以告破的。

    第一、全國都實行了第二代身份證,現在可以說,沒有分證你寸步難行。夠買車票、租住房子等,都需要身分證。這就給公安刑偵人員破案帶來巨大的方便。

    第三、現在人們的防患意識,與群防群治的自覺性不斷提高。街頭巷尾都有無數的攝像頭,為尋找犯罪現場和逃犯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第四、智慧手機的普遍使用。只要犯罪分子使用智慧手機,就可以精準捕獲你是否出現過在犯罪現場。

    第五、中國公安的刑偵隊伍素質不斷提高。藉助高科技的應用,能引導刑偵人員的思維與推斷能力。

    綜上所述,現在所發生的刑事案件,幾乎都不會像上個世紀80、90年代那樣成為懸案,而且破案的時間大大縮短,準確性大大提高,冤案率大大減少。就是發生在那個年代懸案,也不斷地被告破。

  • 6 # 夢想別辜負

    八九十年代的案件能現在能破案嗎?

    個人感覺應該破不了,雖然說現在的科技比那個時候進步了很多,但是限制於當時的儲存手段。現在有可以查指紋,NDA普遍。這放到當時根本想不到儲存證據。就算有部分證據保留至今也是一個很難的考察手段,比如指紋當時錄入指紋的人很少,不想現在拍身份證都錄取指紋。當今社會可以根據指紋,DNA,腳印,和最重要的監控,部分地區破案率都達不到百分之80。再加上最重要的現場不可能存在了,當時目擊者或者知情人找不找的到也是個問題。只根據當時保留著來的一點點證據真的很難,但也不是百分百破不了,除非指紋,DNA證據都有,指紋庫也有指紋。但是這種可能幾乎不可能吧

  • 7 # 一風2008

    公安的刑偵技術部門破案的方式方法,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形式和內容,能夠區分他們的是:傳統的破案方法靠偵探、採集和推理;現代的破案方法靠科技、資料和分析。

    偵探和推理,是傳統破案運用的最多的一種方法。古有偵探的開山鼻祖福爾摩斯探案法,後有推理大師森村誠一的“三證”《人性的證明》《野性的證明》《青春的證明》。

    科技和資料,是現代破案運用的最成功的一種方法。計算機網路、DNA資料、指紋比對、人臉識別、影片跟蹤、大資料分析等等,為破案插上現代科技的翅膀。

    許多無頭案、陳年積案、疑難舊案、冤假錯案,在高科技的助推下,都能破開雲霧見青天,終於水落石出。

    這裡我說一個發生在我周邊一位朋友的真案子,由於發生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沒用能夠破案,成為死案。如果此案發生在今天,破案的機率非常非常高。

    案件是一件命案,地點就不說了。朋友的妻子40多歲,在電腦上出租房,很快就有人同意看房,婦人獨自一人前往位於近郊的房子。沒有人會想到出租房子會丟失性命。

    案件發生時,朋友在上班,等到公安部門來電話找他時,他才知道妻子出事了。據後來公安資料分析,還原了命案的過程。歹徒在網上看到有人出租房,就約房主看房,目的是搶劫。房主是開車去現場。結果在看房的過程中在新房內被歹徒殺害。婦人錢包裡1000多元錢被搶,手機和汽車未搶。待到鄰居發現報案公安來現場,歹徒已經逃之夭夭。房間裡只發現兩個男人的腳印,其它痕跡全無。後來此案一直未破。

    如果案件發生在今天,破案几率應該很高。

    一是影片探頭覆蓋高,歹徒無處逃遁。。如今“天網”無處不在,尤其是大城市,公安可以根據歹徒作案後逃跑方向和來作案現場的影象找到作案人。

    二是人臉識別系統,發現嫌疑人身份。現代人臉識別系統能夠將影片影象的人臉進行識別,只要稍微清晰就能找出作案嫌疑人。

    三是透過大資料篩選,鎖定犯罪嫌疑人。在確定歹徒身份後,根據他的身份證、電話號碼、朋友、家人、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等資料,找到嫌疑人的藏身之地,實施逮捕。

    當然,我都破案過程只是假設,只是根據目前破案運用的高科技的方式方法紙上談兵,但也有客觀根據,並非空穴來風杜撰的。

  • 8 # 深深的藍色

    如果那時候有天網,我敢說,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案子都能破!比如南大碎屍案,如果天網看到她去了哪或者拍到她遇到了什麼人,這案子還用破嗎?

  • 9 # khl心情愉快

    就算是現在,對付沒有犯罪記錄的人來說,一旦是順手犯案,也將是很難破的(就是所謂的流竄作案),比如,到達一個城市,偶然間發現一個目標(不小心露出貴重物品),尾隨至黑暗處,殺之後迅速離開這個城市,且今後不再作案。而警察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只能從被害人的社會背景、所認識的人,犯罪動機等等開始逐個排查,像這種無目標作案的,怎麼排查也不容易找到,就算是留下了指紋和能夠鑑定DNA的東西,只要不留下身份資訊的物件,基本上就是無頭案,除非全國的人都能留下指紋資訊,否則根本就破不了

  • 10 # 淮北日月升

    80,90年代的那些未破的刑偵懸案,如果發生在現在能破案嗎?(全球)?

    可以說,以前那些因為客觀原因無法破案的案件,如果發生在現在,絕大多數是可以破獲的。

    其原因是:

    第一、警方的破案技術有了很大提高。藉助於計算機和大資料技術,原來很多難以進行的操作,可以高效率地進行。例如指紋比對,原來用肉眼比對,一個熟練的老刑警認定一枚指紋需要反覆比對幾十分鐘甚至幾天,並且難免出錯,而現在藉助於計算機技術,可以在短時間比對無數的指紋,並且準確率大為提高。

    第二、警方可利用的資源有了極大豐富。例如DNA和指紋等素材,全國已經建成了龐大的資料庫,結合大資料技術可以迅速在全國龐大的資料庫中進行智慧比對。

    指紋

    第三、全國警方協作機制有了巨大進步。

    現在發現可以嫌疑人或相關檢材,可以在短時間傳遍全國,在全國警方大協作的機制下,破案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例如,如果掌握嫌疑人的一張照片,可以在全國的戶籍資料中檢索,也可以在全國的天網系統中線上比對,找到有一定相似度的個體,對於以前那種辦一個假戶口就能逃過追捕的嫌疑人,很快就會原形畢露。

  • 11 # 小青娥探秘

    大機率是可以的,現在幾乎每個地方都有攝像頭,而且坐高鐵、坐飛機等一般出行都需要使用身份證實名登記,可以說沒有身份證是寸步難行。比如今年的疫情,根據大資料就可以知道你的行蹤,鎖定你的行動軌跡之後,抽絲剝繭,依靠先進的科學檢測技術和刑偵手段,一般都是可以破案的。

    在現在這個時代,犯罪嫌疑人想要隱藏起來不被發現,除非在深山老林裡做個野人。

  • 12 # 小益哥

    應該絕大部分能破吧!

    以前科技落後,發生了犯罪案件後,警察到達現場後會按程式把現場所有的蛛絲馬跡一點一點的檢查。透過各種現場留下的痕跡來推斷案件。要透過很繁瑣的推理,然後是更繁瑣的調查,忙完之後還不一定有收穫。好多案件查著查著就斷了線索。

    現在,就要好很多,隨著DNA技術發展,可以更快的鎖定犯罪分子。而監控技術的普及,讓犯罪分子無處可逃。第二代身份證的使用,以及車票實名制,都可以有效的防止犯罪分子逃逸。

    再加上現在網路發達,只要是公安機關鎖定那個人,他就無所遁形,因為我們有強大的網友啊。只要把犯罪分子的資訊往網上一放,看他往哪跑。

    以前發生了犯罪事件,只有公安機關的內部人員參與推理各種線索,現在,我們全華人民都可以參與,人多力量大。

    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我們有多少諸葛亮啊。

    所以呢,我們一定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好市民。

  • 13 # 南音語閣

    還有一個是1981年的,沒有攝像頭,也沒有目擊者,現場有腳印,最主要的是有一個指紋,幾代的刑偵人員,經過不懈努力對比,終於找到。

  • 14 # 踏雪尋梅0918

    你問這幹嘛?具體案件具體分析,交給法官去評判吧,不是我們非專業人士下結論的事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勸逃犯早日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 15 # 我眼中的民俗文化

    一、我們對刑偵案件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特別是命案,那就是破案率為30%,並且僅限於美國。這是李昌鈺博士在一次採訪節目中說的。美國的刑偵技術在世界上還是比較先進的,但即使這樣他們的刑偵破案率也僅為20%至30%。未破的案件還是大多數。

    二、如果證據線索多,僅限於科學技術手段不先進,那麼這個懸案可以破。

    美國有一個案例,七十年代有一個塑膠廠的老闆害死一個員工,把她裝在一個大桶裡。二十八過去了,這個房子四易其主放在地下室的這個大木桶,他們都認為重沒有搬動,一直放在牆角里。最後那個戶主因為嫌棄,把這個桶開啟準備拿出去,開啟後,發現裡面是塑封的女性屍骨,並且懷有身孕,這個案子沒有任何線索,一直沒有破,後來DNA鑑定技術出現了,進行了胎兒鑑定,認定胎兒的DNA和塑膠廠老闆的DNA是一致的,當要抓這個老闆的時候他畏罪自殺了。還有就是我們中國的“白銀殺人案件”,也是因為D N A技術的普及和發展,從家族的血液開始查起,找到嫌疑人,這都是因為科學技術手段的現代化,使破案的手段更強了,儘管是懸案,儘管過去幾十年,但也可以破獲。

    三、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刑偵案件在幾十年後,證人的翻供也會使案件有新的轉機。

    就是在偵查、審訊過程當中人證的作用,也是人為的因素。因為在刑偵案件的審查過程當中,除物證以外,人證也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特別是在物證不很充分的情況下,人證有時也起關鍵的作用。美國有一起殺人案件,A先生,在一起殺人案件當中,他女朋友給他做了不在現場的證明,由於案件其他物證不很充分,因此被做無罪推論釋放。12年過去了,他的女朋友再次舉證,說當時她撒謊做偽證,因為她生命受到危協不得已,現在她是他妻子了,發現他又涉及一起殺人案,她良心發現,於是報案,並且告訴警察讓A先生永遠呆在監獄,否則將來她生命也會受危協。

    像這樣的案子也過去幾十年,但是有新的人證,也可以把懸案破獲。

    因此,80年代90年代未破的懸案,如果有重新指證的人證,如果偵破技術水平有新的提升,這些因素都對以前未破的懸案有幫助,那麼以前未破獲的案件是可以出現轉機的,也是可以破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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