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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隴西當光

    雙重理解:1,讀書人求知心渴,自己無錢買書,拿了別人的書,不能算偷。2,有偷盜習性的讀書人,拿了別人的書被人發現,用這句話為自己找託辭。

  • 2 # 善者天佑勇者無敵

    這句話出自魯迅先生的孔乙己裡面。孔乙己有一次到咸亨酒店去喝酒的時候,別人問將起來。孔乙己。是不是又偷了人家的書,換了錢來買酒喝呀?

    這兒所說的偷書。是因為孔乙己寫的一手很好的毛筆字。過去又沒有印刷機器,很多大戶人家為了書籍的傳承,就是要請人來用手工抄錄出來。再賣給別人。所以孔乙己就經常被人請去幫別人抄錄書籍。但給的報酬很少。根本就不夠孔乙己正常的花費用度。所以孔乙己偶爾的就會把那些抄錄的書偷偷賣掉,換幾塊錢用。也是為生活所迫呀!

    因此孔乙己在這裡就為自己辯解,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我認為這裡真的不算是偷。只能算是順手牽羊罷了。在古代那個社會,百無一用是書生。書生沒有掙錢的能力。又不會精打細算。艱苦度日。同時又要維護知識分子的清高。穿長杉大褂。不屑於與底層的農民混為一體。所以日子就會更加困難。為了維持最低的生活保障。只能做下些有辱聖人斯文的事情來。與小偷小摸不可同日而語。

  • 3 # 宏琪商道

    書中原文: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這裡可以很明顯看出是魯迅先生諷刺孔乙己的迂腐,本來就是偷書,但是硬是要換一個字“竊”,其實就是一個意思。用來體現孔乙己自命清高,實則迂腐而不知自,和現實脫節。

    從孔乙己這個個體,來諷刺整個封建禮教和封建思想對於一個人的毒害。

    另外,從現在來看,也有另外一種理解,說明讀書人應該要不拘於小結,在創作和研究的路上借鑑他人的成果,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畢加索就曾經說過:

    MY海盜說:一個有趣且犀利的毒理文化人~

  • 4 # 子墨說學

    我想起魯迅《孔乙己》裡面的一句話:讀書人的事,怎麼能叫偷呢?大家都是搞藝術的,怎麼能叫抄呢?在看兩杆大煙槍之前,我覺得甯浩的瘋狂的石頭和瘋狂的賽車簡直好極。但是當我知道在十好幾年以前就已經有這麼黑色的幽默電影的時候,我的崇拜點就轉移了。(還有控方證人)。其實這種環環相扣的電影不是很好拍,某一環節敘述不明白就覺得像一個精彩的故事,被一個結結巴巴的說書的說出來。

    電影開場出來的傑森斯坦森讓我發了花痴,以至於完全沒有把配角當成配角,每一個人物都很到位,讓我覺得他們不是為了敘述影片情節而安排到這裡的,而是他們原原本本就是這個情節裡面的主角。這幾天在看一本書《漫不經心的傳奇》,說實話,以我的電影水平和人生閱歷,看這本書有點吃力,相當吃力,只能在腦海裡面意淫哪個廣場往北走是什麼河,河上架著許多座橋,河這邊是什麼,河那邊是什麼。然後假裝我自己真的就在這個廣場裡面了,無視我周圍市場上亂糟糟的討價還價的聲音以及我媽店門口剛下完雨的下不去腳的路。不過我還是失敗了,只能看書裡面講講電影,講講法國咖啡,講講法國女人。

    很喜歡書裡的一段話,法國女人為情而生,卻不為情所困。我寫著寫著是不是又跑偏了?只是想要表達我對法國為電影事業做出的巨大貢獻的感激以及自己又對這個世界又瞭解了一點點。

    我又要去看這個殺手不太冷了。

  • 5 # 黃玉常

    讀書人竊書不為盜。這句話說的妙極了,這個想讀書,而有買不起書的讀書人,多好一張遮羞布。使讀書人拿了人家的書又不歸還一個理直氣壯的讚美和理由,。

  • 6 # 童韻

    忽然想起了高中畢業的時候,幾個同學去老師的宿舍,我悄悄地拿了老師的一張照片,我覺得“竊不算偷”初中的時候特別崇拜數學老師,他從來沒和學生髮過脾氣,高中就特別崇拜我的班主任,記得高一開學初,用了一個晚自習的時間,全班六十多名學生的名字竟然一個不差被老師熟記於心……

  • 7 # 逢君涉侃

    不贊同這句話,而且私以為魯迅寫這句話,其實是有諷刺的意味的。

    讀書人是學了最多禮義廉恥、善惡道德的。然而偏偏總有些學了一點道理的人,就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了,拿著聖賢做擋箭牌,做著蠅營狗苟的事情。

    讀書人書讀多了,狹隘的人最容易用學到的道理為自己的軟弱、自己的私心、自己的不道德開脫。鴕鳥一樣的心理,這是讀書人的恥辱。

  • 8 # 汪星衡

    魯迅先生是諷刺,你如果連這個都看不懂,似乎需要多讀幾本書了。

    讀書人,聽說是氣節的代名詞,但只要看看歷史,無非是自己吹捧自己的噱詞。

    現實中,有一部分讀死書的人,也就是三國中諸葛亮所說的小人儒,尋章摘句,考據經典,皓首窮經,最終百無一是。現在這一幫人搖身一變,變成買書人,窮得“淨球撣地炕響哩”,還美其名曰“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我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者也!

  • 9 # 馬到船頭直

    這是孔乙己的一種自我嘲解,估計沒人當真的!

    如果認真想想,也是魯迅先生對舊社會的一種嘲諷,也是冷幽默!

    生活無處著落的讀書人,不僅生活困難,連靈魂也無處安放,悲哀啊!

  • 10 # 半世飛仙

    我也覺得讀書人不能叫偷,應該叫竊!

    這個也是魯迅開的一個關於臭老九的玩笑!

    頭可斷,血可流,骨氣不能丟!

  • 11 # 大路向前

    魯迅先生給讀者呈現了一個寫的一手好字,卻好喝懶做,迂腐的連秀才都沒有撈到的讀書人。文中寫道:孔乙己漲紅了臉,額頭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孔乙己去偷書又不願意承認是偷,更像是維護自己那一點可憐的自尊。與其說是社會製造了孔乙己,不如說孔乙己這樣的人造就了社會。

    魯鎮的酒店多是短衣幫,只能在外面站著喝,只有穿長衫的才能座在裡面慢慢喝。文中有一句話: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雖然又髒又舊,卻是孔乙己證明自己不同,所謂的讀書人。

    其實時間在變,人也在變,又好像什麼也沒有變,今天的人又何嘗不“孔乙己”呢。

  • 12 # 雲蓋棟

    本人認為,如果他偷書不是為了增長知識。而為了別的目的的。應該稱之為偷。若是相反,學到知識。回報社會。應該不可以認為是偷。

  • 13 # 饒通州

    與讀書人的事,算偷嗎?這句話應該解釋為:“偷書不算偷”…

    本人一生以來沒有幹過什麼偷東西的事情,唯獨小的時候好不容易在新華書店看了一本. “本草存真”的中醫藥書籍,當時身上卻忘帶錢,身無分文,又怕他人買走此書,無奈之中將此書偷了回去。但絕對不是解釋:我在第二天便將此書的錢給書店送了回去。我不認為偷書不算偷,這只是一些歷代的文人為自己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筆下生花而已。

  • 14 # 中華藝術風采

    算。年輕人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實在是十分重要啊!我們的青年一代,已經有人受到這種壞風氣的影響。他們為了個人的私利,可以做任何欺瞞的事情,可以去壓榨他人,可以不講任何信用。這種風氣的蔓延會破壞整個社會的風氣,如果這樣事情再繼續發展下去,我們的民族怎麼得了

  • 15 # 翠儂翡翠

    書中原文: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這裡可以很明顯看出是魯迅先生諷刺孔乙己的迂腐,本來就是偷書,但是硬是要換一個字“竊”,其實就是一個意思。用來體現孔乙己自命清高,實則迂腐而不知自,和現實脫節。

    從孔乙己這個個體,來諷刺整個封建禮教和封建思想對於一個人的毒害。

  • 16 # 費明君

    天下文章一大抄。漢語文字,博大精深。字與字,詞與詞,句與句,不同的組合,產生不同的意境;加上不同的標點符號,又是另一番滋味。孔老先生這說的也沒錯,“讀語人的事,能算偷嗎?”。。。,。。

  • 17 # 木枝名

    這句話出自於魯迅的文《孔乙己》之中,是說竊書不算偷,讀書人的事情怎麼能算偷?其實,魯迅也是很有先見之明瞭,這句話很有諷刺意味。

    擱在現在就是,竊書不算偷,融梗不算抄

    尷尬而不自知,旁人看來卻是無恥的為自己辯護。

    很多事情做了就是做了,盜竊的事情,怎麼說都不會高大上到哪裡去。

    這可能也就是孔乙己的悲哀了。

    一個站著穿長衫喝酒的人,一個說竊書不算偷的人,在那個時代裡最後逐漸被時代所拋棄。說起來,他其實也算是個文青。

    在那個時代,追求功名,雖沒有高中,但是孔乙己一直想走著讀書人的道路。孔乙己雖然貧窮,但還是保留著讀書人的一些習慣,穿長衫,教小朋友學字。

    大家都以取笑他為樂,卻沒有願意拉他一把,最後在生活的逼迫下,鋌而走險,盜竊,聽說後來終歸是被打斷了腿。在掌櫃的嘮叨下,還欠十九個錢呢,大家無從得知他的結局,興許是死掉了。

    所以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算!

    孔乙己無力的辯護,為了自己最後一點尊嚴

    孔乙己是悲哀的,但是偷竊是可恥的。孔乙己窮的連碗酒都要賒賬,但是何家富啊,一櫃子的書。孔乙己就想著偷一本沒什麼?但是他忘了禮教廉恥。也許但是他只是想著,知識就是財富。

    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社會環境下,孔乙己空有一顆想要考取功名的心,但是卻舉步維艱,最後連半個秀才都沒得。

    但是他有自己獨有的尊嚴,和自己作為讀書人的驕傲,在偷書被打之後,遭到眾人的嘲笑之下,而為自己辯護。

    這像極了孔乙己。就像是後來身無分文的他,卻不肯放下身段乞討,去找丁舉人,卻被當作賊打斷了腿。

    這就是他最後的尊嚴了,一個讀書人最後的底線,萬萬不想淪落成乞丐。

    可惜,他終究熬不過這個時代,而被無情的拋棄。

    我同情孔乙己,但是不能給他的盜竊買單,相反的話還要問一遍,讀書人怎麼能偷呢?大概這就是讀書人的悲哀吧。

    多看書多看報,多傳播正能量!(習文動武)

  • 18 # 人定勝天4677

    我認為讀書的人的事是這樣理解,一個人好學文化知識但有些深層次的文化先生不願教你,保留一手怕學生超越先生,如同技術師傅一樣都要留一手怕你學走取代他。舉例:本人曾在工廠當過工人,有次我們的某電源發生故障了,停工等電工師傅來修理,電工師傅來了看了看,把我支走到他的工作室取配件,等我取回來配件,他已把電源修理好了,我問他三分鐘就修理好了,他說這是技術,不能傳的,如傳了我怎麼辦?我舉例是為了引射讀書,所以讀書人在偷學些更深層次的知識就得偷學,我不認為是偷,而是為了更多的掌握文化知識。這是本人短淺的理解!

  • 19 # 星際流浪兒

    窮酸書生的無賴。沒有財務自由,很難實現自身的抱負。做科研,沒有專案,難有經費,現代科學家要麼面面俱到,要麼走偏門拿專案,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專案

    疫情就是對中國文化的照亮,一切都是空空

  • 20 # 老張老武

    這是魯迅的《孔乙己》中孔乙己在給別人抄書的時候偷書被人捉到時的辯解之辭,還借讀書人掩飾:“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能算偷嗎?讀書人的事。”意思是:讀書人的事,你們不懂。不和你們說了,說了你們也不懂。一群土包子!深刻揭露了封建教育思想的腐朽與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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