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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貳郎妥協了

    首先羅德曼打了15個賽季NBA,經歷了規則的變化(80年代的NBA比90年代的NBA更兇狠,規則更寬鬆),經歷了身體和位置的變化(從小前鋒改打大前鋒),而始終位列聯盟頂級藍領的行列。還有當他發現自己不可能兼顧進攻防守時,果斷放棄進攻而專攻防守和籃板球,可見羅德曼擁有超高的籃球智商和準確的自我認知以及對局勢清晰認識。

    其次,羅德曼剛進聯盟的時候,各個球員都有角色的分配,比如馬洪就是打手和保鏢的角色,負責保護球隊的當家球星和大家。羅德曼和蘭比爾則是負責用各種手段激怒甚至廢掉對方當家的角色。托馬斯和杜馬斯也是負責得分贏得比賽的角色。這讓羅德曼潛意識裡認為打架就不是自己的活,所以羅德曼很少在場上打架。

    仔細觀看羅德曼的比賽,你會發現,羅德曼的動作都是籃球動作,就算是那些致命的犯規看起來也像是奔著球去的。後期打大前鋒,對位的時候身高體重都是吃虧的,所以更容易造成所做的動作只是為了防守沒辦法的事。這就造成了,羅德曼確實犯規了,但那是面對比自己高大隊員沒辦法的事。

    綜上,羅德曼更像是個爛仔,雖然經常不守規矩,但是並沒有幹什麼太傷天害理的事,配不上驅逐出場。還有羅德曼搞事情是為了贏得比賽而不是單純的為了管不住自己,所以當他發現裁判盯上自己的時候,他會及時收手。所以羅德曼看起來很多犯規,但是很少被驅逐。這就是羅德曼高超的籃球智商的表現。另外基於此,我覺得羅德曼來今天打球,他也會是一個頂級藍領球員。

  • 2 # 周權權

    羅德曼犯渾是戰術,只有對方有解決不了的bug和本方陷入麻煩他才會出么蛾子,而且他分寸把握得很好。羅德曼其實並不是個脾氣暴躁的人,更不是一個很髒的惡漢

  • 3 # 夜間遠光燈

    以活塞五虎為基準,像羅德曼,斯托克頓這種防守大神,每天除了訓練就是看對位球員的錄影,早就出手角度和出手位置,那本NBA裁判培訓資料。他們可以熟悉到比裁判還熟悉。

    對專業人士,吃了五次才是恥辱。

  • 4 # 籃壇碧玉刀

    羅德曼外號叫‘大蟲’,外表凶神惡煞,打球動作很大,也極為地粗暴。

    給我們影響,在活塞,他抱摔過喬丹,跟皮蓬還是冤家,皮蓬的腰傷就是拜他所賜,另外,相信大家對他和馬龍格鬥摔跤的名場面也該不會陌生。

    其實,也不難解釋,2.01米的羅德曼,身高不高, 還打小前鋒,這注定了他是被暴揍的存在。

    不單如此,他速度不快,得分能力始終是存在欠缺。

    從一個2輪秀,逆襲,你看他單單只是靠著一股勁,自然無法實現。

    根本無法實現。

    他勇是一個,硬也是一個。

    但關鍵還是在於他對自己情緒的控制。

    情緒管理的高手,這和阿泰斯特是存在本質的區別。

    他可以激怒對手,但是,自己卻絲毫不憤怒,這才是羅德曼最為牛逼的點。

    他的隊友皮蓬這麼評價羅德曼,“他喜歡大場面,有人指責他會犯低階錯誤被驅逐出場,但是在關鍵比賽的時候,他從來不會被驅逐出場。不管怎麼樣,他總能找到方法來影響比賽。現在球員根本理解不了羅德曼球商到底有多高。”

    這就是羅德曼一個球商超群的男人,雖然,他是櫻木花道的原形,但是,他卻是高球商的櫻木花道。

    這就是為何大蟲可以從也給此輪秀逆襲,為何羅德曼可以拿到212次技術犯規卻才有5次被驅逐,這也是為何羅德曼可以在皮蓬退役後日子不好過反倒是他還可以保持著熱度。

    球商,智商都高,這就是羅德曼。

  • 5 # 氧氣是個地鐵

    羅德曼是王朝公牛的巨頭,作用不可或缺。

    1996年總決賽,羅德曼甚至憑藉特長得到2張MVP投票,以及對手主帥的重磅肯定:羅德曼才是公牛那把開啟冠軍之門的鑰匙。他身體天賦有限,並且19歲還不會打籃球,六年後才入職NBA。但球商一等一,學會打球后就突飛猛進,最終成為一代宗師。這種氣場還體現在對情緒的掌控上,雖然吃過212個技術犯規,但僅被驅逐5次,並且越是重要的比賽越冷靜。用皮蓬的話來說,就是“羅德曼知道如何正確地打球”。

  • 6 # 知閒君

    套用五月天《你不是真正的快樂》裡的一句歌詞:“你不是真的那麼莽,你的兇惡只是你塗上的保護色!”

    作為公牛王朝第二次三連冠的三巨頭球員之一,“大蟲”羅德曼給人的印象是一副放蕩不羈、不易接觸、容易炸毛的浪子形象。在喬丹的紀錄片《最後一舞》中,羅德曼絲毫不介意外界對自己的評價,毫無保留地將過往那段放蕩的歷史呈現在觀眾面前。羅德曼真的如鏡頭裡塑造的那麼不堪嗎?恐怕未必如此,事實上,論球商,羅德曼可以說絲毫不必那些歷史級名宿差。

    羅德曼在1986年第二輪第27順位才被活塞選中,這個起點,可以說相當的低。一般來說,這種順位的球員,逆襲的可能性非常非常低,需要付出的努力遠非長人可比。對於二輪靠後順位的球員,球隊簽下他們,主要看中了他們的廉價,不會著力培養,不給球員和上場時間的保證,相當於讓球員自生自滅。

    這種情況下,這類起點的球員,很早就意識到競爭的殘酷性,他們會逼著自己,去做“討好型”人格的球員。即,像獵物一樣時刻緊盯球隊的需求,像苦行僧一樣打磨自己的,像石縫裡的蒼松一樣汲取養分、野蠻生長。他們很清楚,如果做不到這一切,那麼,等待自己的就只有被淘汰的命運。

    所以,在活塞,哪怕只是一個青澀的小年輕,羅德曼早早地學會了壞孩子軍團的那一套,兇橫的防守,不知疲倦的奔跑,守住每一個籃板。羅德曼知道自己並不擅長進攻,所以,他必須讓自己有一技之長,讓教練不得不用自己。這就是羅德曼在早年就下苦工打磨防守技術,特別是籃板和卡位的原因所在。

    在NBA,防守專家們,無一例外地都有自己的一套絕活。他們都有相似的共性,要麼髒,要麼陰,要麼狠。總而言之,如果你想做一個低調謙遜斯文的防守人,在那個年代的NBA,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為了讓自己看上去不那麼好惹,球員們大多會從外形上下功夫。橫練一身筋是最基礎的要求,紋身、刺字、染髮,帶忍著髮帶等,每一個球員,都有自己的小妙招。羅德曼選擇的是紋身和染髮,這讓他更容易成為全場的焦點。

    羅德曼的蛻變,源於他從馬刺時期開始,和流行天后麥當娜走到了一起。就像貝克漢姆與辣妹維多利亞,體育明星和娛樂明星的結合,多少都會受到後者的影響,在流量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羅德曼著力打造自己放蕩不羈的人設。在這個過程中,羅德曼收穫了很多鎂光燈,他開始嚐到了甜頭。

    可以這麼說,自從和麥當娜交往以後,羅德曼既是一個球員,更是一個演員。演員的最大特點是,懂得在適當的時間用適當的方式表現自己,爭取最大的曝光。鏡頭之外,天知道他們是什麼樣子的。

    這就能夠解釋,為什麼羅德曼的職業生涯,僅僅只有5次被驅逐出場。兇狠只是他的表象,聰明卻是他的內裡。人們只看到了他兇悍的防守,卻往往忽略了他在關鍵時刻的剋制,以及衝突發生的時候,及時置身事外的果斷。甚至,有的球迷可能忽略了,在NBA,還有一種角色,我們叫他“巨星保鏢”。他們在球隊中的定位,就是為打架而生,發生衝突,第一個衝到前面,被驅逐,自然也是隊內重要球員的擋箭牌。

    很顯然,從馬刺到公牛後,羅德曼已經不僅僅是一名防守悍將,而是一名重要球員,球隊更不需要他上前去“打”。

    大塊頭有大智慧,面相兇惡的人內心也可能溫柔似水。別被“演員”羅德曼的外表欺騙了。

  • 7 # 吃貨達人美食臺

    提到羅德曼就不得不說他那桀驁不馴的性格,雖說羅德曼整個生涯獲得了巨大成功,但他也逃不過“另類”的稱呼,縱觀羅德曼整個職業生涯,他對於得分的慾望都幾乎可以說是沒有,籃板球和防守才是他的立足之本,並且憑藉2米01的身高在當年四大中鋒時代仍然可以拿下7次籃板王。外加日本人氣動漫《灌籃高手》裡主角櫻木花道和羅德曼頗為相似,又為他增加了一層神秘感。雖說羅德曼桀驁不馴,但他的球商卻高得可怕,個性中卻不失冷靜,就是羅德曼最大的特點。

    縱觀羅德曼14年生涯,他吃到了無數次技術犯規,但是被驅逐出場的次數僅僅為5場。印象中羅德曼應該是整個賽季就會被驅逐5次的刺頭球員,然而沒料到他整個生涯卻僅僅5次被驅逐。用皮蓬的話來說就是“他喜歡大場面,有人指責他會犯低階錯誤被驅逐出場,但是在關鍵比賽的時候,他從來不會被驅逐出場。不管怎麼樣,他總能找到方法來影響比賽。現在球員根本理解不了羅德曼球商到底有多高。

    的確,羅德曼的種種事蹟都可以體現出他的球商,在喬丹身邊打球成為三叉戟之一,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不過喬丹也不愧為籃球之神,在羅德曼誰也不服,就連波波維奇都沒能馴服的情況下,喬丹征服了羅德曼,說喬丹是羅德曼整個生涯唯一敬佩的球員也毫不為過。羅德曼也是那種越到關鍵時刻越穩的球員,他會用自己的垃圾話去刺激對方,並且自己不會因此而情緒失控,這樣的球員正是目前聯盟所欠缺的。

    現役中情緒容易失控的球員就數考辛斯和格林了,這兩位都在關鍵時刻掉過鏈子,所以羅德曼和他們還是有本質區別的,平時浪浪就算了,關鍵時刻絕不姑息,這就是“大蟲”羅德曼。能在中鋒井噴的時代打出名堂,甚至常年保持場均15個籃板,不得不說,羅德曼配的上名人堂成員的稱號,在當年那支公牛隊,他的球商也是僅次於喬丹的存在!

  • 8 # 威廉Vision

    羅德曼給到很多人的印象是桀驁不馴,球場上惹是生非。不管誰在他的面前都討不到什麼好處,他在籃下硬剛過莫寧,與卡爾馬龍表演過摔跤過半場,與奧尼爾打過架。

    正所謂越是強硬的NBA球員,他越是要去惹他一番。當年的喬丹也是沒少吃過虧,作為活塞隊壞孩子軍團的一員,羅德曼前七個賽季都是在活塞隊度過。他也幫助活塞隊拿到了2次總冠軍。

    只不過這兩次都是踩著喬丹的身體上去的,那支活塞隊創造的喬丹法則,也讓後輩們看的是心驚肉跳。

    只可惜現代籃球不再鼓勵這樣的身體對抗,我們也只能從影片和圖片中感受感受當年的打球風格。

    那麼,講到這,為什麼這樣的羅德曼生涯只有5次被驅逐呢?

    籃板痴漢上場,別看我像櫻木花道,其實我有流川楓的球商

    羅德曼15年的職業生涯總共吃到了212次技術犯規,如此之多的技術犯規,我們可以腦補一下,羅德曼應該是經常被驅逐出場的球員。

    只是整個的生涯,他只有5次被驅逐出場。

    用皮蓬的話來說,“他喜歡大場面,有人指責他會犯低階錯誤被驅逐出場,但是在關鍵比賽的時候,他從來不會被驅逐出場。不管怎麼樣,他總能找到方法來影響比賽。現在球員根本理解不了羅德曼球商到底有多高”。

    喬丹也曾評價過羅德曼,“關鍵的時候從來不掉鏈子”。

    看來羅德曼和你打打架,噴噴垃圾話只是去影響對方球員的心態吶!

    那個年代,NBA鼓勵球員身體對抗

    可能看到現代籃球的打法,特別是,NBA後面出來的零容忍規定。我們現在更多的只能感受到NBA純粹的籃球魅力。

    卻再也看不到了喬丹那個時代肌肉碰撞,狂噴垃圾話,一言不合就開乾的場面了。

    那個年代,裁判判罰的尺度沒有像現在這麼的嚴格,這也造就了球員在場上很多過分的舉動。

    比如前面提到的羅德曼和卡爾馬龍互相糾纏,摔跤過了半場。

    所以,我們雖然看到羅德曼積累了這麼多的技術犯規。只是,不到特別嚴重的地步,裁判很少會判罰驅逐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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