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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給我相親了一個女孩我們發展的很快是女方主動要求我去提親,當時聊的還可以也猶豫了一會決定去提親,後來彩禮定日子特別順利,可是到拍婚紗照那天我看到了女孩胳膊上有紋身我後悔了,我讓女孩去洗,可是她說洗了三次洗不掉了已經增生了,我很膈應,沒有了任何的興趣,可是錢花了不少我想問怎麼樣才能讓我損失最少,提親買東西1000,餐廳定日子吃飯3000,拍婚紗照3500這是目前花進去的怎麼才能要回來,見面錢和彩禮錢是能要回來的,我們還沒領結婚證,如果協商不成有沒有法律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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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A柚子123

    之前看到過好幾個訂婚又退婚的案例,大多數情況是能要回彩禮就已經很好了。

    說實話一個紋身真的不能代表什麼。但真的發現對方有讓你不能接受的地方,那就要學會及時止損。

    提親買東西這點:正常來說你家裡買1000塊錢的東西,然後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也需要準備一桌飯菜酒水來招待你們去提親的人。所以這算是共同消費。

    定日子吃飯也是兩家人一起完成的,也是共同消費。拍婚紗照也一樣。

    所有共同消費你打算怎麼要回了?而且退完婚之後,你還要繼續找媳婦的,何必為了那些錢弄壞自己的名聲了,想想以後吧!

  • 2 # 情感判官

    一般訂婚都已經 下了好訂婚禮金,給女方親戚買了禮物什麼的,就差辦結婚證和辦酒席了。

    雖說還沒有結婚,但是男方退婚的話一般女方不會給退彩禮、送出的三金、給親戚的禮物等等各項花費,女方退婚是要把男方所有的花費全部退完的,這是約定俗成的規矩。

    如果女方有明顯過錯,隱瞞和他人未婚先育、不孕不育、墮胎史、有重大疾病、有精神病等等,男方可以要求退換所有花費開銷。

    如果男方隱瞞性功能喪失、身體重大疾病、嫖娼、吸毒、違法犯罪,女方可以要求退婚不退回花費開銷,甚至只退回一部分花費開銷,這些都需要與男方協商。

    想要損失非常少,除非想辦法讓女方自己退婚,但是這是不太道德的,一般女的都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好色成癮、酗酒賭博、具有暴力傾向。

    能遇到是一種緣分,單身漢那麼多,樓主一定要想好啊,愛情裡且行且珍惜。

  • 3 # 只有我在演戲

    錢沒了可以再掙,人品和氣度沒了就真的掙不回來了

    當我看到題主說拍婚紗照3500怎麼樣才能要回來的時候,我覺得這小子應該沒救了。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結果卻成了一個人的演出,感覺整件事都是圍繞著男主在轉,提親是你,悔婚也是你。我可以理解相親的兩個人早早結婚,互相感情還不是很深。所以你看到女主紋身覺得心裡不舒坦想悔婚這點沒什麼過錯,甚至也會贊同悔婚,畢竟剛訂婚心理就已經出現裂痕,強行在一起以後一定也會出現很多矛盾,趁早收手還是很明智的選擇。

    提親是你,買東西定餐廳這都是情理以內的事情。現在因為你個人的心理因素不想結婚了,竟然還要對方給你承擔這些費用?最離譜的竟然拍婚紗照還要人家姑娘賠你?這是什麼奇葩思想。拍婚紗照是一個人的事?

    這男主最噁心到地方莫過於,自己搞的事情,竟然妄圖別人給他買單,還想起訴走法律程式?

    就是走法律程式這小子都討不到好吧,悔婚的是你又不是人家姑娘,人家姑娘是騙婚 還是怎麼滴要你這樣詆譭人家。我覺得女主應該起訴男主玩弄感情,惡意悔婚,並且要求男主賠償女主的經濟損失,你家定餐廳了,女方肯定也花錢定了。這個錢就應該讓這種不知好歹的男主出。

  • 4 # 禪茶語惑

    我真的對這種男人的格局豎起大拇指,這就好比做生意,生意不成,請客吃飯,還提出來讓客戶跟你AA制。

    更何況,你這是談情說愛,硬性消費都要算在女方頭上,比生意人還生意人,這種心態,根本不適合結婚,一輩子自己過,絕對不能給自己後悔不甘的機會。

    先不談你跟對方發展到何種地步,也不談女孩子究竟怎麼樣,身為男人,就應該有些擔當,發現不滿意的地方,大家好聚好散,只要不是彩禮和大物件的消費,正常心態的男人都會就這樣算了。

    更何況,按照有些地方的風俗,如果男方悔婚在前,彩禮是完全不退的,你有把握能要回彩禮,已經很是幸運了,還不抱著枕頭,屁顛屁顛的樂一樂,還惦記著吃飯錢,真有出息!

    唉,如果你不改掉這吃一點虧就不甘的毛病,不但是婚姻難搞,估計真正的朋友都很少,沒有讓別人佔便宜的心態,人家憑什麼跟你玩?

  • 5 # 暢言403

    謝謝邀請!

    看了你的帖子,真的是服了你的為人。倆個人已經是訂婚了,現在是你想悔婚。而且,你的帖子上說,見面禮和彩禮錢能要回來。所差的就是提親花了1000.餐廳訂日子吃飯花了3000.再就是拍婚紗照3500,這些你也想要回來。那麼,我問你,人家女孩子陪你談戀愛,就算白陪了。

    怎麼覺得,做為一個男人,你太小氣了。如果,是女孩子有過失,你悔婚想要回這些錢還不為過。現在是你悔婚,而且,女孩子也沒有什麼過錯。你就看人家女孩子在胳膊上紋身了,那能代表什麼?年輕人愛美,紋身也不算啥,況且是她以前紋的。

    如果,這個女孩要是有什麼不檢點的行為。我想你家裡的人是不會同意你們相親的。做人要大度一些,尤其是男人,老話說:“宰相肚裡能撐船。“

    假如,我是女孩的父親,知道你是一個這樣肚量的男孩,趁早跟你斷了。從這點看,你是一個很自私的人,女孩子跟了你,也不會幸福。既然,見面禮和彩禮錢能要回來,剩下的那點錢,是你們共同消費的。你憑什麼要讓女孩子承擔,這不合理吧!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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