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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沐沐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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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67381213
走法律程式吧!如果女方說青春損失……那麼男方也不是沒有青春嘛?但是如果是男方甩了女方那就自作自受了!女方甩男方的話禮金必須退還,不然誰能保證不會甩男友上癮…習慣成自然變成婚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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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又見葉飄零的飄零驛站
從內容描述來看,女方對男方沒半點感情,這半年依靠微信電話溝通的接觸,對於感情的培養沒什麼幫助,這種透過相親認識後又在異地生活,原本就沒有感情基礎,即便是再接觸半年、一年,結果恐怕還是一樣的。而這半年期間女方經常無故不接電話,接了電話也是忽悠幾句就催掛電話,從開始就已經告訴了男方要取消訂婚,如果不是女方家人的勸阻,也不至於會等到男方提出退婚。原本被動的男方一下子變成了主動提出退婚(事實上是女方提出的,然而不得不說女方很有心機),成為“違約”方,在女方甚至女方所在村村幹部也認為不應該退還,這確實讓人很難接受。
這讓我回想起我當年相親時候,慶幸的是沒發展到禮金這一步,女方不喜歡我,但是對我家房子很感興趣,我也不喜歡她,只是為了不想讓父母難過,主動聯絡人家,也是愛理不理,經常不接電話,不回簡訊(我承認不應該違背自己意願去主動聯絡人家,可是看到父母為自己婚事操心操勞而我總是找不到女朋友的時候,不忍心再看他們這樣下去),後來她跟媒人(媒人是我們一個村的,女方是外地的)說是我不主動聯絡人家,人家挺喜歡我家家人的(就相親見面時見過我母親一回),條件也可以,很滿意,就是不滿意我不主動聯絡她(呵呵,感謝你的不滿意),如果當時也送了禮金,那麼恐怕我也會遇上類似的事件。
回到這個事件上來,女方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將禮金退給男方,這個錢放在手裡不覺得燙手嗎?男方和你接觸半年,一直是異地相處,沒有實質性的相處,說粗俗一些,男方連女方身體都沒碰過,這一大筆錢就打了水漂,男方的錢也不是刮來的,女方要拿這錢也要拿出點讓人信服的理由來,否則就有騙婚之嫌(從女方家人勸阻來看,男方家裡條件可能好於女方),男方可以起訴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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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潮釣魚神
中國如果政策允許,搞一個2--50萬的代孕機構,(包括正常受孕,人工授孕)。能解決了男女不均衡問題,又解決了貧困人口娶不起老婆,父母抱不了兒孫問題,既能讓坐地起價的女方彩禮金有效抑制,也能讓這笑貧不笑娼的及社會尖銳的貧富兩極得到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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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恬美妞的大大妞
從法理上來說,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法律法規,禮金是必須退換的。因為沒有共同生活這個重要特徵。
從道德上來說,沒有共同生活,沒有履行過任何妻子的義務和責任,不退還禮金基本就是無賴行為。身為女性,我唾棄這種行為。
但是基於現實中這種案例的發生,一個巴掌拍不響。男方如果喜新厭舊,反悔承諾騙婚,或者在女方履行一定義務後始亂終棄,還想要回禮金……臉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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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菁菁1956
沒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長期分居兩地沒有共同語言和很深的感情,一方覺得談不來,就可解除這種沒感情的婚姻,在兩位沒正式結合的時候收的財禮,女方應自覺退還它不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是你們婚前的一個約定,即然男方提出不在結合了,女方應主動退回,為什麼女方還耍糾結呢?不是你的財請不要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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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雪姐姐
我想這個彩禮錢,如果不是女方本身出錯的話,在正常的情況下,男方主動提出退婚,彩禮是不應該退回的。因為你給女方下了聘禮,就等於是你認可了你二人的夫妻關係。親朋好友也會認為將來你們二人會組成一個家庭。但是你無緣無故的退婚,本身就己經給女方帶來了不好的影響。使其今後的出嫁都有陰影。確切地講,你出而反而毫無理由的退婚本身就是對女方造成一種傷害,你還有什麼條件來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呢!除非女方自己答應給你。否則我看你還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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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橙子玉米和荔枝
我們這邊是女方退婚,要把一切男方花在女方家的禮物什麼的折現成現金加訂婚的錢還給男方,我一個朋友就是,訂婚快一年了,男方給他買了一條項鍊,一塊手錶,還有一個蘋果手機,這些她都用了,因為聯絡的少,又異地,培養不起來感情,最後退婚的時候全部折現返還給男方了,女方主動退婚男方,女方歸還男方訂婚花的一切開銷,因為怕別人說男方被退婚了以後不好找。男方主動退婚,女方須歸還百分之八十的物品還有訂婚錢,剩下的是女方的名譽損失費,因為女方如果被男方主動退婚,會遭人嫌棄的,就不好找物件了、我們這邊是這樣的,不喜勿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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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生姓谷
我曾經遇到過一個相親的女的,就是和人相親讓後相處一段時間定親,定親要彩禮就是八萬多,之後各種不滿意,反正就是不結婚要這要那的,男方拖不起只能結束,她透過這種方法不是一次坑別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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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強子哥4
中國的風俗就是他媽扯淡,還事歐美人好,家裡人不摻和,覺得能過一起了就過,雙方有獨立思考和人格,建議婚姻法廢除彩禮這一項,不就不信,女的真不嫁,男的真娶不來,她要不嫁,就當個老尼姑吧,男的有劇院,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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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聆風一夢
這種情況是符合法院建議的退回禮金的三種情況!具體的可以網上搜著看看,如果商量不成,女方家不退回禮金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由法院強制執行執行!當然如果不想兩家鬧得很僵,最好還是以商量為主,起訴是最後實在沒辦法了,說不通了的最後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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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滴篤
國家如果不能用法律制止這種習俗的行為,但是完全可以提倡彩禮協議,提供協議範本說明禮金的意義和將來之用途,有付款人,收款人,身份證號和時間地點,雙方簽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義。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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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Mr慕容小公子
其實我個人一直反對結婚拿聘金和禮金的,21世紀結婚和戀愛一樣說分就分,不像古代離婚的人很丟人之類的,大家都知道賺錢很辛苦,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信任是什麼?這年頭有多少人有信任,感覺來了我們就戀愛,感覺走了我們就分,結婚也是一樣,婚前什麼什麼都挺好,婚後由於都是獨生子女誰都沒受過委屈,誰都不遷就誰,離婚就離婚誰怕誰,離了再娶再嫁就是,離婚就會談到聘金禮金問題,等等。。。。這事說不清楚,舉例,福建三明部分地區結婚聘金10萬起步,這個聘金是贈送給女方父母養育之恩的,同樣女方家哥哥或弟弟娶老婆,也要拿10萬給兒媳婦爸媽的,這是一種風俗,這種事看人品和運氣,有的結婚半年就離婚了,聘金一分不退,那是贈送,就相當於買衣服買手機買水果那種贈送了,打官司也沒用,有些地方結婚三年離婚聘金一律不退,結婚半年至一年退70%,清官難斷家務事,各種風俗不同,至少現在大家都必須遵守,否則就別娶媳婦,哎!(個人看法是相親結婚的,結婚聘金隨便給(畢竟是閃婚,有風險),吉利數字就夠了,要麼結婚前兩人籤協議,比如婚後不幸福離婚了,聘金全退或退%多少兩人去衡量,不要扯感情,相親就是閃婚哪來的感情,其二就是女方聘金必須大部分拿回自己小家,舉例男方給了10萬彩禮,女方拿了5萬買傢俱佈置新房,剩下5萬存在自己小家用,不能帶走給女方父母,又不是買斷子女關係為什麼要給錢,以後岳父岳母一樣要贍養不是麼,現在女兒也是半個兒子,跟兒子義務一樣,給大家講個故事,有一對夫妻也是相親結婚,女方彩禮拿了4萬,另外酒席、衣服戒指項鍊男方全包,結婚花了12萬左右,這個4萬女方給了自己爸媽,新婚2個月後老婆懷孕在家養胎無工作無收入,老公貸款分期買了10萬塊的車(婚前老公家有房沒車),每個月還車貸2000,問題是這老公工資就2000多,開始幾個月公公婆婆幫老公還車貸,老公每月都上交1000多給老婆用來去醫院檢查,或淘寶買衣服,幾個月後公公婆婆覺得這樣不是辦法,應該讓兒媳婦把禮金拿出來養家餬口養寶寶啊,然後就沒有替兒子還車貸,就這樣老公工資還車貸2000,剩下幾百加油吃早餐什麼的,老婆一分錢都沒有了,在家有吃的,去醫院檢查幾百塊都是公婆另外淘,最後老婆受不了就網上發帖,抱怨生活太苦等等。。。。。。下面網友也是議論一片,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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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紫蘇子tynlgd
作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如果在婚前賦予女方禮金,在未發生事實婚姻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女方退換所有禮金,如果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訴對方,如發生事實婚姻,就是同居一段時間,禮金可不退回,或者不全額退回。每一件民事案件都伴隨著很多細節,如果詳細說明,請找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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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輕語流年3312
看來我是傻,相了個媽寶小氣男的,談了快一年最後沒成。而且是他自己不聯絡我的。我還主動把他送的東西都還給他了。他卻到處黑我要求過分所以才沒成的。本來很生氣,後面想想這種人分了應該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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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空氣空心空
我覺得吧,兩個人合不來談不攏,別人給你的什麼東西都還給人家,這樣至少不會被別人說三道四,不是你的拿了心裡也不安穩,之前兩個人都是心甘情願的想要了解才會表示,結果發現不行,就還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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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哼哼哈哈121
很簡單,先把一萬塊錢收著,入手為安!然後告她家!判決下來,如果不給錢,那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至於那錢執行不執行的回來那另說!相信你提這茬關鍵不是為了這六千塊錢!關鍵是在談物件結婚這件兩家人一起的事上只有你們這邊付出了,他們家那邊啥誠意都沒有,在這個事情上你家各方面受傷害了!所以想找點回來,也應該找點回來!所以我的建議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這一天強制執行行為最好鬧得鄰里都皆知,這樣他還不還,你六千塊錢都無所謂了!老子讓你無所謂臉皮,老子把你衣服扒的光光的!讓你光著身子見人!看你以後還要不要結婚要不要嫁人了! 我們需要大家知道這一點,這樣後面的人就不會被坑了!至少會被坑的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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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這些年不孤單
可以不退!跟你睡了半年你也好意思問人家退錢?人家可還是個女孩子,從生理心理出發她都受到了傷害!一個女孩給人家保養一年起碼5至10萬!而且還會不會有人知道!但是現在跟你在一起半年,附近的人都知道她訂婚了,如果是個男人,這些錢也不會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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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伶伶媽媽
為什麼我們這訂婚就沒有什麼禮金,但是訂婚時女方請親戚吃飯大部份菜酒都是男方買的,然後結婚的前一天才給的彩禮給女方父母親戚(舅姥爺這些)包紅包,至於三金這些我跟我老公是訂婚後自己去買的,都是他掏的錢我就買了個項鍊戒指也沒要多,然後拍婚紗照,快結婚時買了對銀耳環,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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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愛在哪裡6692238665
幾千塊錢就算了。不要也罷,我跟他結婚她老找藉口不領結婚證。慢慢的暴露出本性來。還天天不回家,兩個月後,分開了,彩禮錢也不退,還不讓進他們家門。最後沒辦法起訴,法院判決書,給錢一萬。我總共花了8萬,最後給我一萬,其他不給。你幾千塊我覺得不算什麼
在接觸的半年內,沒有生活在一起,兩人都是用異地溝通,如微信電話等,女方經常無故不接電話,有時接了也是忽悠幾句就催掛電話,而且女方也幾次主動提出取消定訂婚,但因為女方家人的勸阻,沒有退成,現在女方突然要求回家辦理婚禮,男方基於這段時間的認知,經過深思熟慮發現婚後難和諧的生活在一起,沒答應結婚,現在女方抓住此理由,說問題在男方,不同意退還禮金,對方的村幹部也說不應該退還?這種情況下,有什麼好的解決方法嗎?請大家幫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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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首先相親這種事情,不是說看著覺得合適,就立馬下禮金,最好是相處一段時間看看,如果雙方都合得來,確定關係了,雙方家裡都同意,在下定金都不遲,現在怪女方不退禮金,那也只能說是當初自己看錯了人,有點感覺女方是那種耍賴的人。就當是吃一塹長一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