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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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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萬物輪迴
徵信上黑名單,貸不了款,辦不了信用卡,不能高消費,不能坐飛機高鐵等,諸多限制。想辦法還錢吧,這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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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律12
欠債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可是如今欠錢不還的老賴開始“一統天下”了:1、拒絕接聽電話;2、態度蠻橫;3、惡意轉移財產;4、人影不露,玩失蹤。我們法律對這種囂張的賴賬不還錢的人只有三種強制執行措施:1、查封老賴的存款賬號,對此事實上是沒有任何實質意義的,因為一般意義的老賴,是不會“傻”到有錢不還,等待法院查封、凍結的地步;2、限制高消費,老賴不還錢就被拉黑,列進黑名單,從此以後不能坐飛機、高鐵一類的交通工具,不能住星級酒店;3、司法拘留,這是最嚴厲的一種措施,限制自由時間為15天。多數老賴在這個環節都會或多或少的拿出點錢應付一下。至於惡意轉移財產的,將會觸犯刑法,這是會判刑坐牢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因為“欠錢”被“送進”監獄裡的老賴,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們在呼籲:如果送進監獄是老賴們的第一措施,恐怕老賴就不會那麼多了!更不會那麼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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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賴
題主是否真正想問的是:欠錢不還,欠1萬元和欠5萬元,是否需要承擔不同的責任呢?
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在民商領域中的一類債務人,其擁有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但是基於某種原因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債務。即:衡量“老賴”不是以欠款金額為標準,考慮的是欠款事實。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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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幸福一生155101609
如果給公家幹活不給錢,你們怎麼說,去年四月份,我們鄉打zao衛生清除拉圾,有好多人,到現在還沒有給錢,老百姓也不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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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個不容易的農民
無論多少錢,只要法院判決生後,拒不履行判決書的,直接抓進拘留所,啥時候家人把錢還清,啥時候放出來。看看誰還敢欠錢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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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東友律師團
“欠錢五萬以上的人,會承擔哪些法律後果?”在約定的期限內不會有任何法律後果,因為借貸合同還未到期,所以只有在到達約定期限未還款才會產生法律後果。
如果是正常的民間借貸欠錢五萬以上,債權人起訴要求還款,這個時候債務人把錢還了並且多給一點利息以及滯納金就可以了,並不會有其他的法律後果。
但是如果債務人在法院判決後,15日後並未上訴且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那麼債權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合法財產,有錢執行錢,沒錢執行房。並且如果債務人有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其情節嚴重的行為,那麼有可以觸犯拒執罪被判刑。
如果是非正常民間借貸欠款五萬以上,其中涉及到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就需要按照情節的嚴重程度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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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悟法析律
欠錢五萬以上,並不是多大的數目,現代人隨便拉一個出來,哪個不是欠銀行幾十萬上百萬的房貸。假如欠錢五萬以上,又沒有按期還款,在法律上根據不同的情形會面臨不同的後果,下面我們分析看看:
01欠民間借貸五萬以上未還款面臨的法律後果如果是民間借貸,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間形成的是民間借貸的法律關係,如果欠款到期後,借款人未如約還款,如果對方沒有起訴是不會存在法律後果的。
如果對方提起了民事訴訟,這時就會面臨敗訴,需要依據判決書確定的民事責任去履行義務。如果沒有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那麼將會導致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後果。
民間借貸欠款不還主要引起的法律後果來自於訴訟解決過程中的司法介入後,依法判決所明確的義務,以民事責任為主。
當然,判決生效後,如果有財產可供執行卻又拒不執行的,是可能面臨以拒不執行生效的判決罪進行刑事追究。
02欠銀行五萬以上未還款面臨的法律後果因為題主並沒有明確欠款的原因,假如是一般的銀行貸款,其面臨的法律後果等同於上述關於民間借貸法律責任的分析。
假如是信用卡欠款,性質就不一樣。因信用卡透支50000以上,逾期不還的,經銀行三個月內兩次有效催收,仍然未歸還的,將會面臨極大的法律風險。
欠款人可能會面臨以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偵查。這是一種可以由民事責任演化到刑事責任的欠款情形,所以需要引起重視,小心承擔刑事責任。
結語欠錢事雖小,但關係出借人的財產權益和身心健康,儘早還錢才是正道。如果因此占上了刑事責任就非常不划算。
總的來說,因為欠款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會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就是所有法律責任都有可能會面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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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2679255993066
信用卡5萬判刑,實在困難可協商還本金,不過都是愈期幾個月後,跟銀行協商免罰息,還本金,千萬不要借網貸,網貨不講良心的,沒有還本金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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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朋認識頭像這個人嗎
以後大家看好自己的錢袋子,遇到借錢的都當心
我就認識朋友浙江人王華林,隱藏的很深。在生意即將做不下去的時侯。就開始以生意週轉或者家裡急需用錢向親友借錢,當錢無法再騙到就整個家人都外逃。,讓你無處可尋。現在社會這樣的人很多,很會偽裝。所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樣的老賴就該曝光,他躲在哪裡都會重操舊業。怕你更多善良的人上當受騙。
回覆列表
1.欠款糾紛,在民事上,叫做財權債務關係,借錢的叫債務人,被借錢的叫債權人;
2.無論借款是5萬,還是10萬,又或者是更少,一分兩毛,其實都是產生了債務關係,債務人還錢就是義務;
3.如果債務人不還錢,需要承擔以下法律後果:
其一,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還錢;
其二,債權人在要求債務人不還錢之後,或者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沒拿回錢的時候,就可以去法院起訴;
其三,法院會以債權債務糾紛立案,此時債權人轉化成原告,債務人轉化成被告;
其四,如果法院判決原告勝訴,被告債務人敗訴,案件就進入了執行程式;
其五,此時,不還錢的真正的法律後果才會顯現出來。
4.執行階段依舊不還錢的法律後果。
如果說上訴階段,對不還錢的債務人在實際生活上沒有產生什麼影響,但是一旦案子進入執行階段,那麼後果,有時候就是債務人無法承受的了:
其一,法院會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開展一個徹底的調查。債務人的銀行卡、工資收入、房子車子等有形資產,法院都有權利調查和查封,甚至可以直接將債務人的銀行卡上的錢,直接要求銀行轉移支付,或者拍賣債務人的房子汽車;
其二,如果債權人依舊不配合執行,還有隱匿、轉移資產的行為,那麼等待他的,是法院的司法拘留,甚至是移送給公安機關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立案;
其三,法院還會將不配合執行的債務人,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名單。進入這兩個名單以後,基本上債務人在社會上的信用,都沒有了,影響可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