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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居君

    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證,那是不能收錢的,所以即便交錢定房了,現在要求退房也不應該被扣錢。

    有些開發商違規收錢後,如果你不瞭解情況,找開發商退錢的時候可能會受到一些阻礙,比如開發商會拿著你籤的認購書要“威脅”你,一切按協議執行,如果退房就是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很多購房者在不瞭解具體規定的情況下就有可能被開發商所“忽悠”,要不就只能選擇不退,咬牙買下違規銷售的房子,要不就是損失一部分錢財,就當買個教訓,退了房子。

    遇到開發商違規收費的情況,被購房者及時發現了。購房者是完全可以要求開發商馬上退房退錢的,如果遇到“不講理”的開發商,也可以選擇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處理,當然我認為大多數開發商都不願意鬧到被投訴,畢竟此類情況是他們理虧,如果有相關部門介入,那可能就不是簡單退房、退錢那麼簡單了。很可能還會受到鉅額罰款和處罰。所以遇到此類問題,購房者可以大膽維護自己的權益。

    當然我們在購房的時候一定要看了解清楚開發商五證是否齊全,五證不全的專案最好是不要去選擇。有些開發商在五證不齊的情況下,可能會用一些優惠去“誘惑”購房者下定甚至付首付。同時也會讓購房者放心,說明“手續都在辦理中了,很快就能辦理好”。一些人一聽有優惠,手續又馬上好久心動了。

    但是五證不齊全的專案後期可能會出現各種問題,比如爛尾,違建等等。如果出現了這些問題最後都是購房者自己承擔了,所以千萬別為了一些小優惠而冒著大風險去購買證件不齊的樓盤。

  • 2 # 小豬房論

    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而銷售商品房,屬於違法、違規行為。這種情況下,與開發商簽訂的認購書也屬於無效的預購協議,因此,以此為由,要求開發商取消認購書、退還定金,合理合法。如果開發商推諉扯皮,可以向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十八條規定,對於開發商的這種違法違規行為,應由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同時可以並處罰款。

  • 3 # 流雲無際

    留好證據,先找開發商協商退房退款,協商過程全程錄音,如果要開發商扣你錢你不要同意,態度要強硬,然後直接找當地住建局、房地產市場銷售管理科,或者撥打市長熱線12345,很快房地產開放商就會主動找你退款,但是退款時間你不要給他們留太久,一週內最好,最多一個月。如果到時不退你去售樓部拿個電喇叭鬧,分分鐘就給你解決了。你有理,他們違法違規,不要怕,態度一定要霸氣,不能慣壞這些房開。

  • 4 # 凌夕子

    你好,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證向你出售該房屋的話,那麼雙方所簽訂的 認購書是屬於無效的。

    按照國家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開發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如果向認購人收取購房定金,屬於違法行為。執法部門發現後,要立即責令開發商停止銷售,返還購房者誠意金、定金和購房款,並進行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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