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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逆天而行唯我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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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開富貴幸福來
王安石變法是宋神宗時期,王安石發動的旨在改變北宋建國以來積貧積弱局面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主要內容有
富國之法
青苗法、募役法(又稱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輸法
強兵之法
保甲法、裁兵法、將兵法(又叫置將法)、保馬法、軍器監法
取士之法
改革科舉制度、整頓太學、三舍法、惟才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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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寒雁
王安石變法內容如下:
1、青苗法:這個辦法是他在鄞縣試用過的,現在拿來推廣到全國實行。
2、農田水利法:政府鼓勵地方興修水利,開墾荒地。
3、免役法:官府的各種差役,民戶不再自己服役,改為由官府僱人服役。民戶按貧富等級,交納免役錢,原來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錢。這樣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減輕了農民的勞役負擔。
4、方田均稅法:為了防止大地主兼併土地,隱瞞田產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實土地數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稅。
司馬光之所以反對,首先因為他是保守派,祖宗之法不可變的思想在他腦中根深蒂固,不可改變。其次,他代表地主階級的利息,王安石變法是利萬民而有損地主階級利益的改革,因此司馬光反對。最後,王安石變法具有超前性,司馬光並沒有認識到它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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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紙上游心
王安石天資聰慧,博學多才,考中進士第四名而踏入仕途,從小志向非凡,從政當官之後一直在關注和思考著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琢磨著應當如何變法,與宋神宗對談治國之道,兩人對於變法的認識不謀而合,於是宋神宗大力支援王安石進行變法,這便是著名的“熙寧變法”。
當時宋朝的情況不容樂觀,國庫空虛,財政收入和支出不斷增長,整個國家暮氣沉沉缺少活力。王安石推行新法旨在富國強兵,公私兩利,新法也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變法內容總體上分為四類:其一是財政方面的,方田法、均稅法屬於此類;其二是農村農業方面的,青苗法、水利法等;其三是前兩者兼而有之的,免役法、均輸法等;其四則是軍事軍備方面的,保甲法等。
王安石的新法並非一時衝動,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但一經推出卻遭到無數反對,以致最終一敗塗地。反對派中不乏司馬光、歐陽修、蘇東坡這樣德才兼備的重量級人物,司馬光為什麼反對新法?其實司馬光本身也是有改革的想法的,但相比王安石的動機至上和一意孤行,司馬光更注重方法和實效,他對於宋朝自身的弊病看得比王安石更加明白透徹,司馬光主張穩健的漸進式變革,反對不顧實際效果強行推廣新法。並非動機良好的做法最終就會取得好的結果,譬如青苗法,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真正實行起來,由於貸款利息高、手續繁瑣、強行攤派指標等諸多問題,加之各級官員以改革為名行腐敗之實,最終加重了老百姓的經濟負擔,搞得民怨沸騰,新法不但未能挽救宋朝的頹勢,反而加速了它的衰落和滅亡。
司馬光與王安石雖然政見不同,但兩個人的道德品質都是過硬的,雙方高風亮節,互相欣賞尊重,一心為國為公,這在中國曆朝歷代都是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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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作家牛佔龍
王安石變法時間有著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王安石變法時間是從1069年至1076年,歷時7年。另外一種說法是1069年至1085年,這段期間是宋神宗重用王安石起至宋神宗去世結束,歷時16年之久。
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沒有錯,只是站的角度不同。
第一種說法:1069年,王安石深得宋神宗的器重和信任,王安石任參知政事,這是一個副宰相的職位,主要工作就是協助宰相處理政務。就在這個階段,王安石向神宗提出了變法,改變風俗,制定並確立法度,神宗大力支援。為了讓變法能夠順利推行,提拔派遣了一大批新人,王安石被任命為宰相,開始了一系列的社會改革,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新法透過“理財”和“整軍”兩個方面進行,頒佈了青苗法,均輸法,農田水利法等新法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推行保甲法等來提高軍事能力。
但是王安石變法遭到了保守派的強烈反對,因為變法嚴重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新法推行不足一年,保守派與擁護派就發生了激烈的鬥爭與辯論。大家將矛頭紛紛指向王安石,王安石兩次被罷相,於1076年,王安石離開朝廷,王安石變法最終失敗。
第二種說法:基於第一種說法的,王安石之前提拔了一大批的擁護者,王安石離開後,這些新法擁護者有了自己的想法,以蔡京等人為首的新法擁護者,繼續打著王安石變法的噱頭,推行著這些新法,這些新法到了這群人手中就成為了斂財擾民的工具,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百姓生活的名不聊生,最後隨著宋神宗的去世,變法才得以結束。
書回正題:司馬光為何會反對王安石變法?
司馬光曾在宋仁宗時期就提出了免役法,照理說其思維模式和想法與王安石是接近的,其次司馬光曾支援范仲淹改革,不算是因循守舊之人,到了真正變革的時候為什麼會反對呢,其原因各有說法,眾說紛紜。
說法一:司馬光認為這場變法推行的新法弊大於利,弊處要比好處多,就覺得沒有變法的必要了。、
說法二:司馬遷生活於封建社會,從小熟讀四書五經,深受儒學的影響。生活在封建社會中,要想接受新思想,新思維顯然是不太可能的,司馬光就是屬於守舊派的一員,故而反對變法,屬於理念差距。
說法三:司馬光為了自身利益,王安石變法受到最大程度傷害的要數官僚地主。北宋中期,官僚集團臃腫而龐大,在這個體系中,官員人數眾多,享受國家的俸祿優待,有錢拿還不用辦事,文武百官的生活可謂是相當幸福的。王安石新法推行,首先針對的就是官僚地主,且很大程度的抑制了官僚的特權及損害了其經濟利益。
司馬光當時正在寫《資治通鑑》,他花費了近30年的時間才完成了這本著作,寫完他已經是個66歲的老頭子了,司馬光一心就想編修史書,對政治沒有野心,他反對變法是因為出於私心。當時當官俸祿高,事情少,自己要想無後顧之憂的寫書,又有錢養家,那麼當官是最好的選擇了,每月有錢拿,又能幹自己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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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歷史上那些人那些事兒
1069年,北宋神宗開始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實行變法。王安石變法的內容分三個方面,富國之法,強軍之法,取士之法。
富國之法包括六項青苗法,就是在青黃不接的時候,貸款貸糧給農民,然後在收穫時償還,收取一定的利息。作用就是增加了政府的收入,限制了地主高利貸的盤剝,緩和了階級矛盾。
募役法,就是改原來的按戶輪流服差役,為官府僱人服役,由農民交納免役錢。作用是保證了生產時間,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
方田均稅法,就是下令丈量全國土地,核實土地所有者,並將土地分為五等,作為徵收田賦的依據。作用就是增加了政府的收入,部分免除了農民的賦稅。
農田水利法,就是鼓勵墾荒,興修水利,費用按當地住戶貧富高下,收取,也可向政府貸款。作用就是增加了農田面積,有利於農業生產,增加了政府稅收。
均輸法,設立發運使,掌握東南六路的生產情況與政府宮庭需要,根據徒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統一收購和運輸。作用就是降低了開支,減輕了納稅戶的負擔。限制了大商賈的盤剝。
市易法,在東京設立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的貨物,短缺時賣出。作用,限制了大商人的控制,有利於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收入。
強軍之法為分四個方面保甲法,就是將民戶分成十家一保,兩丁以上抽一丁為保丁,閒時集中軍事訓練。作用就是強化農村的統治,維護社會治安,節省了軍費。
將兵法,就是廢除更戍法,將各路駐軍劃分成若干單位,設將與副將一人,進行軍隊訓練,提高軍隊素質。作用就是加強了軍隊戰鬥力。
保馬法,就是讓農戶養馬,可以免除徭役,但是如果死了,要賠償。作用,提高了馬匹的數量和質量,節省了養馬的費用。
軍器監法,監督製造兵器,嚴格管理,提高武器質量。作用就是武器生產數量增加,質量有所改善。
取士之法,有三個方面。改革科舉制度,就是頒佈貢舉之法,廢除明經,而進士科的考試以經義策論為主,增加法科。作用 就是為國家改革選人,選真才實學之人。
整頓太學就是將學生分為上中下三等太學三舍法制度,編寫《三經新義》作為教科書。設定武學、醫學、律學,培養專門人才。
惟才用人,就是重視中下級官吏的提拔和作用,使下級官員提供了施展才能的機會。
以上說到了王安石變法的內容,下面我們再來看司馬光為什麼反對王安石變法。我們說王安石變法,他的重點是理財,他的背景是三冗造成的財政危機。也就是說,他要為國家理財。對於財這個字,我國古代思想是個什麼觀念呢?
孔子說,重義輕利,孟子則義利兩分。墨子也貴義尚利。也就是說,都在強調義的更加重要性。那司馬光針對當時的情況又有什麼主張呢?他一方面說,求利以養生,強調利的重要性,而另一方面,他又說,
衣食貨賂,生美之 具,爭怨之府,甚至民常以利喪其生,強調過於重利唯利是圖帶來的弊端。所以他又說,
義是必要的。要利以制事,以義制利。古之王者,藏之於民,降而不能,乃藏於倉廩府庫。故上不足則取之於下,下不足則資之於上,此上下所以相保也。也就是說他主張不要擾民,讓藏富於民,讓老百姓過上富足的日子,國家自然就會富足了。其實是民本思想的體現。無論農工商,只要他們有了,國家強盛。一句話,富民。那這裡,我們就看到了王安石所強調的與司馬光是不同的。一個是國,一個是民。
論語說,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司馬光也是這麼想的。他說,
善治財者,養其所自來,而收其所有餘。故用之不竭,而上下交足也。不善治財者,反此。看到了吧,王安石就是他眼裡的不善財者。他怎麼能不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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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讀點正史
首先看看王安石變法的內容是什麼?這些內容在電腦上可以查到詳細內容,我簡單概括一下。
王安石變法因為發生於宋神宗熙寧年間,又名熙寧變法,宋神宗希望透過變法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變法主要內容有:
一、經濟方面的改革,主要目的是“富國”:
1方田均稅。“方田”是進行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為五等,“均稅”是以“方田”丈量的結果為依據,制定稅數。
2.青苗法。規定以各地倉庫所積存的錢穀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收成後,隨夏、秋兩稅,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歸還穀物或現錢。
3.農田水利法。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建立堤坊,對修水利有成績的官吏,按功績大小給予升官獎勵
4.募役法即免役法。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衙前等州、縣差役的辦法,改由州縣官府出錢僱人應役。
5. 市易法。在東京設定市易機構,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
6.均輸法。要求發運使必須清楚東南六路的生產情況和北宋宮廷的需求情況,依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必須在路程較近的生產地採購,節省貨款和轉運費。
二、軍事方面的改革,主要目的是“強兵”。
1.裁兵法。整頓廂軍及禁軍, 規定士兵五十歲後必須退役。測試士兵,禁軍不合格者改為廂軍,廂軍不合格者改為民籍。
2.將兵法。廢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漸推廣的辦法,把各路的駐軍分為若干單位,每單位置將與副將一人,專門負責操練軍隊,以提高軍隊素質。
3.保馬法。神宗時,宋朝戰馬只有十五萬餘匹,政府鼓勵西北邊疆人民代養官馬。凡是願意養馬的,由政府供給馬匹,或政府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
4.軍器監法。宋代武器原歸中央三司胄案和諸州將作院製造,質量粗劣,嚴重影響戰鬥力。為了改善這種狀況,設軍器監,負責監督製造武器;並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5.保甲法。鄉村住戶,每五家組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有兩丁以上的農戶,選一人來當保丁,保丁平時耕種,閒時要接受軍事訓練,戰時便徵召入伍。
再看看司馬光為什麼反對變法?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1042年,王安石進士及第。
司馬光(1019-1086),北宋政治家、史學家、文學家,1038年,司馬光進士及第。
北宋仁宗嘉祐年間著名散文家王安石、司馬光、呂公著、韓維,史稱“嘉佑四友”,他們之間關係友善。司馬光比王安石大2歲,中進士比王安石早4年,兩人同年病逝。
司馬光反對變法原因:
第一,司馬光的性格保守,受儒家思想影響,認為祖宗之法不可變。他缺乏政治遠見。他這個人有點頑固不化,在變法還沒有開始,人們還沒有看到變法的危害時,他就堅決反對變法。但是有一點,司馬光做人為官,人品很好,他反對變法絕對不是從個人利益自私方面考慮的,也不是他與王安石有私人恩怨。
第二,變法的危害使他反對並且廢除了新法。下面我以青苗法為例分析變法的危害。
青苗法的利息較之於高額的民間借貸少了接近一半,對於貧困戶應該有吸引力。但是新法頒佈很久,無人來貸款。經過調查發現,老百姓不相信政府的好意,認為天上不會掉餡餅。這時候按常理政府該加大宣傳,讓老百姓知道變法要富國強民。可是地方政府是怎麼執行的呢?
把鄉村貸款人按照貧富組合,五戶或者十戶為一保,福戶(本來不需要貸款)不但要貸款,還要為貧困戶擔保,如果貧困戶還不上貸款,就由福戶來還。這樣就不是自願貸款,而是強制攤派,確實增加了財政收入,國庫裡比原來有錢了。
福戶以前是高息貸款給貧困戶獲取利益,現在王安石變法切斷了福戶的發財之道。福戶不僅僅是不能發財,還必須貸款還利息,還要為貧困戶擔風險,你說他們高興嗎?王安石變法直接觸動了地主福戶的利益。
青苗法本來是在農村推行,可是很快在城市也強制推行,因為城市也有需要貸款的貧困戶。這樣王安石變法就在城市裡直接觸動了官僚權貴的利益,斷了官員放高利貸的財路。
變法得罪了地主福戶和官僚權貴,他們想法搞破壞。一些地方官員與地痞無賴勾結,“散青苗錢與官廳,而置酒肆於譙門,民持錢而出,誘之使飲(酒),十費其二三。”地痞無賴設法讓貧困戶很快把錢浪費掉了。更有甚者,讓娼女站在廳門外,引誘借貸人花錢行樂。還有的官員要農戶預支青苗錢,價格非常不合理。
貧困戶沒錢還貸款,福戶擔保還了錢,就去向貧困戶逼債,手段很殘忍,貧困戶賣房賣地,甚至賣兒賣女還錢。
青苗法本來是按照自願原則在農村執行,可是在全國徹底歪曲推行了。地主福戶,官員權貴,貧民百姓,大家都是受害者,唯一得利是國庫裡銀子多了
對天下事物的認識要一分為二,堅持辯證思維,司馬光沒有看到變法給國家帶來了財政收入,只會頑固反對新法推行,這難道不是他的缺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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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遊途道標
司馬光是商業互吹出來的傑出人物,如小時候的砸缸之後的斬大蛇,就差沒起義。王安石是務實派,講實幹不互吹。所以他倆立場是對立的,所以司馬光要反對王安石的所有變法,不管好壞,一切都要廢除,回到他夢想的商業互吹環境,即使王安石是對的也沒事,他們可以吹到你懷疑人生,扭曲你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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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倒翁
王安石變法
宋朝時期,自范仲淹提出的慶曆新政失敗以來,宋朝的危機依然存在,由於大宮僚地主兼併和剝削越來越嚴重,很多農民失去土地變成了佃戶,農業蕭條,田賦收入沒有保證,可是朝廷的開支卻成倍的增長,再有每年付給遼國和西夏的銀絹也在增長,財政入不抵支,各種社會矛盾不斷惡化,宋神宗即位急於改變這種垂危局面,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這樣王安石主張改革就應運而生了。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今江西臨川)。公元1021年出生在一個地方官吏家庭。青年時代曾隨其父遊歷大江南北,對民間情況有一些瞭解。二十二歲考中進士,以後在地方作官。
王安石擔任鄞縣知縣時,曾視察當地的農業生產和水利設施灌溉情況,由於河道淤塞給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他組織農民興修水利,在青黃不接時把縣倉的糧食借給農民,到秋後加少量的利息償還,這樣既解決了農民眼前的困難又避免了地主對農民的高息盤剝,也利於縣倉糧食的更新。王安石變法的青苗也是這樣逐步形成的。
王安石在地方任職二十餘年,瞭解了民間疾苦,宋朝的各種弊端,王安石的變法主張也在實踐中有了大致框架。宋神宗早聽說王安石很有學問,很有才能,先讓其任知府,隨後提其到京城任職。宋神宗詢問王安石治國之策,王安石經過認真思考,寫了一篇奏疏,說由於政治經濟軍事方面存在問題較多,這種局面不可能繼續維持下去,要有所作為,要幹一番事業。王安石利用儒家的經典思想來進一步堅定宋神宗變法思想。當時的朝廷中樞大都是元老重臣年齡偏大安於現狀的人居多,大家辦公只是在頤養天年,致於改革云云統統不在考慮之列。所以王安石成立了變法機構,叫制置三司條例司,新法主要內容有:
一青苗法,就是王安石早年在鄞縣採用的辦法。
二是免役法。就是政府向不服役差的人家收取免役錢,不負擔差役的地主官員也要出錢,這樣就減輕了農民的負責人。
三農田水利法,政府鼓勵開墾荒地,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生產。
四方田均稅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好壞規定納稅數目,官員地主也不例外。
五是保甲法。農民十家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地主充當保長,大保長和都保長,每家兩丁以上出一人為保丁,農閒時練習武藝,平時維持治安,戰時編入軍隊。
新法的推行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全國興修水一萬餘處,灌溉的土地三千六百多萬畝,農民得到了好處,國家增加了稅收。
可是新法觸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既得利益,他們紛紛攻擊新法,咒罵王安石,甚至把地震山崩也是新法觸怒上天。王安石根本不信這一套,後人把王安石的三句話概括為,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顯示了王安石的變法決心,王安石的外號拗相公也是在這時形成的。
反對變法的大都是元老重臣,仁宗的曹後英宗的高後又向神宗哭訴反對變法,這個場景是否似曾相識,慶曆新政就有太后向仁宗哭訴,關鍵時刻太后就來哭訴了。
由於反對新法勢力十分強大,王安石被迫兩次辭職,新法推行不下去,宋神宗死後,髙太后執政,反對新法的司馬光掌握大權,新法就被一個一個廢除了。
司馬光年幼時曾有司馬光砸缸救人的故事,這次是司馬光在宋朝這個缸砸了洞,讓宋朝這個在走下坡路的朝代得到的加速度快速走向了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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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達州人
王安石變法的核心要素就是掠奪民財,以充實國庫。
三無畏宰相王安石:
變法有必要嘛?
確實有必要。北宋三冗問題積累多年,已經是不得不變。
但變法如何變,誰來主持變,是否需要監督變法過程及評價,都沒有達成一致,變法就倉促進行。
正因為如此,變法過程倉促、變法條文基本無效,無操作性,就是第一個笑話。
此外,變法過程中幾乎所有新黨成員除王安石個人之外,包括王安石的兒子,弟弟、侄兒,學生,女婿等人,均撈取了大量不義之財,這是變法的第二個笑話。
因為變法侵害了河北地區官僚集團利益,同時王安石利用變法打擊反對派,所以舊黨基本團結起來反對變法。
司馬光為何反對?
因為王安石變法操切,掠奪殘害百姓,不能容納批評,獨斷蠻橫專行。
北宋常年財政收入7000萬貫石,變法最高達到1.2億,加上過程中的損失,百姓負擔最少增加一倍。所謂民不加賦而國用足是變法的第三個笑話。
為了逃避保甲法,百姓自斷手腕,可見新法殘害百姓之烈。
鄭俠,王安石學生,八品小官的安門上監寧願承擔罪責,也要透過銀臺司快遞非法向宋神宗呈遞流民圖,這說明王安石變法已經徹底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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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夕夕的監護人
說到王安石,總繞不開三個話題,第一是他的詩詞和文學成就,第二是他的變法,第三是他的政治生涯,尤其是他和老“對手”司馬光的是非。王安石和司馬光,關係到底如何呢?
公元1021年的冬天,天降瑞雪,那一年的雪花特別大,最大的雪花能蓋住一朵完整的梅花。臨川王家的第三個兒子出生了,這個孩子的哭聲很大,簡直響徹了整個寨子,後來,他變成了“神童”,他就是以“折騰”為名的王安石,他用17年的時間,給宋朝勾畫一個“華麗”的藍圖,可惜最後無疾而終。
早在王安石出生的2年前,也是一個冬天,不過沒有雪,光山縣縣令家也出生了一個男嬰,這個男嬰生下來就是天才,詩詞文章無所不通,曾因為砸了一口水缸救出小夥伴,而名震京洛,後來又因為編了一本編年體的史書,人皆盡之,這個人就是司馬光。
兩個神童之間,是沒有交集的,有交集的是他們都成為政治家之後。不得不說,宋朝,尤其在宋仁宗前後,堪稱文化盛事,除了早年的晏殊歐陽修等前輩,後來的名人如雨後春筍,遠超盛唐時期。王安石的文章寫得特別好,仕途還算順利。仁宗嘉佑三年,47歲的王安石進京述職,上書詳細闡述了變法的想法。他多年在地方任職,對國家經濟、國防和民生的病根瞭如指掌。因為胸懷家國,才提出如此想法,可惜,宋仁宗沒有采納,但他重用了王安石。
王安石為人太耿直,凡是以“法度”來行事,得罪了很多權貴,因此他趁著老母去世,辭官回家守孝。宋英宗時期,王安石拒絕了朝廷的徵召,理由是身體有病。到了宋神宗繼位,他親自給王安石寫信,王安石因此才回京赴任。當時西夏和遼國讓大宋朝不堪襲擾,宋神宗一心想改變現狀,王安石這時又提出了變法,宋神宗認為“大有所為”,開幹吧!
王安石的變法,本質上是好的,但是帶來了3個問題:
第一,他提出的涉及土地等問題的改革,觸動了貴族的利益,因此推動起來很難。他彷彿是一隻勇猛的蚱蜢跳到了螞蟻窩裡,被眾人撕咬。上層階級,除了宋神宗,包括太后在內的人,幾乎都是反對者。
第二,王安石也是有人支援的,支援他的,都是一些“胸懷大志”的書生,這些人政治經驗薄弱,在那些老江湖面前,簡直不堪一擊。王安石為了獲取更多的支援,不得不更多地啟用新人,難免有一些投機者,他們在執行的過程中,中飽私囊。最後造成王安石用人不當,其實,王安石大膽起用新人,也都是無奈之舉。
第三,王安石的變法策略,本質上是改變宋朝孱弱的現狀,說直白一點,就是為了富國。但實際上,他並不是為了富民。這就是古代變法的侷限性,最後不管是商人還是士大夫,哪怕是農民,他們發現自己的利益都被“王安石”拿走了,談何支援?
透過變法,宋朝確實強大了,再此期間,王安石面臨太多的政治鬥爭,他都挺了過來,可惜的是,宋神宗去世了,沒人能罩著他了,太后為了廢除新法,請來了另一個大神——司馬光。因為司馬光從一開始就反對變法,而且在宋神宗面前,他和王安石曾激烈的爭論過。司馬光上位後,逐漸廢除變法,王安石的心在滴血。滑稽的是,在司馬光廢除新法的時候,原本一些反對變法的人,逐漸看到了變法的好處,開始為王安石說話,但已無能為力。宋朝轟轟烈烈17年,最後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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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山谷大師
司馬光砸缸的故事可以說是婦孺皆知了,所以司馬光不但在文學史學上的才能,而且他的膽識也是有口皆碑的,從砸缸這件小事能看出他的博大的胸襟。
但是他為什麼極力反對王安石變法呢?神宗繼位後,勵精圖治,決心使國家富強人民安居樂業,就把主張變法的王安石招進京城,負責起草重大召令,準備變法。熙寧元年(1068)八月,河北發生了災荒,國用不足,於是司馬光和王安石在朝廷展開了一場爭論,王安石認為:國有不足,是因為朝廷沒有任用善於理財的人,善於理財的人,能做到不增加民間賦稅而使國用充足。
司馬光反駁:天下的財富,有一個固定的數目,不在民間,就在官府,不增加百姓賦稅而使國用充足,不過是想方法暗奪民力,害處甚大,甚至比增加賦稅還要大。
兩種觀點針鋒相對,爭論不休。
熙寧二年王安石擔任參知政事,開始變法,司馬光在《上體要疏》全面批評新法,總的一句話:祖宗之法不可變。他認為,如果夏商周三代君主都能遵行禹湯文武之法,他們的統治就能延續到現在,又舉出漢武帝漢元帝更改前朝法度致使國家動盪不安的舊列子,證明祖宗之法不可變,對他加以批駁。最後不歡而散。熙寧三年二月,神宗任命王安石為樞密副使,王極力推辭,又堅決不肯罷青苗等法,也不接受任命。九月,司馬光看到皇帝支援變法的主張堅決,請求到外地任職,最後定居洛陽。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是,均輸法:供應國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均輸法奪取了富商大賈的部分利益,同時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納稅戶的額外負擔。
市易法:收購滯銷貨物,待制市場需要時再出售,商販可以向市易務貸款,賒購貨物。
免行法:根據各商鋪盈利多寡,每月繳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供應官府。
青苗法:廣惠倉所積存的錢穀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所積現錢每年兩分期,按自願原則,農民向政府借貸,收成後隨夏秋兩稅,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還穀物或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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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慕蓉小意
北宋神宗即位,國庫空虛,神宗立志要強大北宋,承認趙光義死於西夏箭傷,以每年要用錢糧去買大宋平安為恥。他想收復失地,消滅西夏。於是這就有了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一、關於國家財政經濟上的改革(1)均輸法:就是國家設轉運使,負責平衡各地和中央政府的產品需求。說到底就是,朝廷等於出資辦了一個買辦公司,京城需要什麼,各地都出產什麼,由國家買辦公司決定用什麼價錢到什麼地方去採購,然後再向官員,人民出售。國家就在賣與買中賺錢。這一條實際上讓原來的富商的利潤變成了國家的利潤。
(2)青苗法:各個地方政府在每一年的正月和五月兩次貸錢,谷給農民,然後利息為二分,一年是四分。這個最主要是幫助農民解決青黃不接的問題。就是國家拿錢借給農民,解決農民吃飯問題,好了,等莊稼豐收了,再加兩層利息還給國家。青苗法實際上救濟農民,殺富戶。道理很簡單,原來是富人放高利貸賺錢,現在由國家放貸,這個就掐死了那些大富豪的財路了。青苗法的出臺,變法和守舊派就出現了你死我活的鬥爭。青苗法非常有名,幾乎成了王安石變法的代名詞。
(3)農田水利法:有各地大力興修水利工程,需要的人工和材料則由當地的居民按等級分派。這項工程如果單靠民辦是不行的,所以不足部分由政府借貸,利息為一分。這個新法允許任何人去開墾荒地,任何對農業有好處的,比如修堤、挖渠、蓄水等等,國家都鼓勵。農田水利法組織人力開荒種田,擴大收入,對當時的農業生產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4)募役法:就是把原來的按照主戶戶等充當差役的辦法,改成由州縣政府出錢募人應役。募役的費用就由主戶的戶等高下來分配。原來有差役的人家就負擔人家要的“免役錢”,原來享受免役特權的主戶就要按照等級出“助役錢”。比如,你是上等戶,想逍遙,對不起,拿錢來。這個新法這樣可以使農民免除苛刻的差役,保證了農業生產的生產力。但是也是王安石變成了全體特權集團的死敵。
(5)市易法:由政府出資金,在開封設:市易務。平價收購不容易脫手的貨物,等到市場缺貨時再賣出去。這個改革打擊了當時的大商人的利益,讓他們失去了壟斷市場,平價了市場經濟,但是卻遭到當時的反對派的激烈反對。
(6)方田均稅法:方田對土地進行測量,將畝數、主人的姓名、土地的好壞都登記在測;均稅是將清查後的土地分為5等,然後再定稅率高低。這項法令對大量隱瞞田地的大地主不利,因為遭到他們的堅決反對。
二、軍政方面的改革。1,置將法:這是針對宋朝以來一直“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局面,中央把禁軍分成若干個管轄區,然後由固定的軍官去訓練。這樣,使兵知將,將知兵。置將法的改革加強了北宋的軍隊建設。
2、保甲法:把農戶加以編制,十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農閒時集合,練習武藝,夜間輪流值班。以大保為單位,巡行鄉里,捕捉盜賊,用民間的力量來維持當地的治安。而且,他們每個人都會盡心盡職。巡邏抓人就得有功夫,所以他們會定時定期訓練,戰鬥力不斷增強,國內治安更加得到安全保證,為裁軍做好準備。這個改革還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三、教育和科舉上的改革1,在教育上,主要是廣建學校,在太學實行“三舍法”。初入的為外舍生,外舍生經過考試升為內捨生,內捨生經過考試升為上舍生。上舍生成績優異的,可以直接參加省試,殿試。
2,頒發《三經新義》作為學校統一教材。此書由王安石對《詩》《書》《周禮》重新註釋,故名《三經新義》。
3,在科舉改革方面廢除了明經,諸科,只以進士科取士:舉人不再考詩賦,帖經,而考經義和策,論。
王安石的變法對於北宋的生產和經濟上都有一定的推進作用,但是由於變法觸動了帝國大官僚,大貴族,大地主的利益,因而收到了他們猛擊,新法實施舉步維艱。
司馬光反對新法,第一他很守舊,他認為祖宗之法不可動。第二,王安石的新法也衝擊了他這一型別計程車大夫,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第三,由於新法步伐過急,讓他看到了弊端,所以他為首堅決反對改革。直到他廢除新法,使本來稍有好轉的大宋,再次積弱積貧,最後走向滅亡,我認為司馬光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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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國史春秋
王安石是繼商鞅之後,古代歷史上最傑出的政治家,他在後半生致力於改變宋朝積貧積弱、暮氣沉沉,社會矛盾突顯的整體面貌。於是在開明的神宗皇帝(趙頊)支援下,主持了轟轟烈烈的變法革新,史稱王安石變法。由於變法開始於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結束於神宗去世的元豐八年(1085年,因此又稱熙寧變法或熙豐變法。
然而,變法過程雷聲大雨點小,1069年新法開始艱難推行,1075年王安石第一次遭貶謫,1076年被剝奪宰相之位,整個變法遭到舊黨及士大夫、豪強、顯貴們瘋狂抵制。隨後,在王安石下野到去世的九年裡,新法實施“餘音嫋嫋,不絕如縷”,又如一隻迴游產卵的鮭魚,拼命的逆流而上,去完成延續後代的使命。但觸碰多數人利益的新法如同一條纖細的螳臂,最終被保守派(舊黨)拙重的車輪碾碎。
王安石的變法雖然失敗,但他的政治理念卻在歷史樹起了一道永恆的豐碑。因為他的出發點無孔不鑽,涵蓋了宋朝社會的方方面面,如同一劑治病祛根的猛藥,勢必讓病入骨髓的大宋王朝來個脫胎換骨的改變。所以,他憂國為民的務實態度更被後人奉為精神圭臬,斯人已去,悠悠餘思,千年不絕。那麼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概括總結如下。(王安石畫像)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十條一、確立預算制度,控制預算。王安石創立“計劃部”,分設度支司、戶部司、鹽鐵司,並將三個司總攬於一身。對行政管理做合理改進,嚴厲制止私人挪用和吞沒公款,這樣每年可為國家省去四成“肉飽子”開支。
二、建立政府儲蓄糧食制度。過去,地方行政區每年需向中央定額上繳以糧食為主的稅賦,定額的弊端是豐年與欠收不能互補,而千里轉運,耗費甚巨。王安石頒佈“均輸法”,以貨幣代替實物納稅,免去運輸成本。另外在當地設行政中心設立專用倉庫,每遇豐年購入糧食儲備,杜絕欠年對百姓的搜刮。
三、建立政府貨款制度。每到青黃不接的季節,政府主動為農民提供低息貸款,只需田中青苗做為信用保證,以助他們度過難關,收穫之後,如數歸還。這樣一來,農民可以繞過地主豪紳高利貸的盤剝,這套項制度又稱“青苗法”。
四、清查漏稅耕地和整理田賦。宋朝土地兼併現象很嚴重,而士大夫豪強又故意隱沒田籍,逃避賦稅,雙重獲利。王安石對全國耕地,加以清查,共查出三百六十萬畝之多,數額之巨,觸目驚心。後用頒佈“方田均稅法”,重新評估全國土地,依照肥瘠程度分為五等,肥地多稅,貧地減賦。
五、建立平抑物價制度,專設“市易務”機構。此法首先在首都開封實施,物價低廉時政府買入屯積,物價上漲時平價賣出。另外“市易務”還兼營銀行,百姓只需絲綢或不動產抵押,即現實便捷貸款。
六、建立公平勞役制度。王安石頒佈“免役法”,規定每一個成年男子,不論身份高低貴賤,都有為國家服勞役的義務。如果想免除勞役,必須交納代金,再由政府僱人充當。
七、加強國防訓練,淘汰老弱殘兵。宋朝國防駐軍由首都到邊疆做不定期更調,目的在於造成兵將不熟的局面,防止叛變。國防軍數目龐大,每年所需費用開支佔去全國總收入的三之二。可是每遇戰事,又不堪一擊。王安石強迫老兵退役,廢止“更戍法”,國防軍也不再輪調,而且要永久分屯到重要地區,由專屬將領加強訓練,互相瞭解,做到如臂使指,機動高效。
八、更新武器,實現裝備現代化。王安石設立中央直屬的軍器監,徵求新式武器圖樣設計,不斷推陳致新,淘汰全部落後武器。
九、頒佈保甲法,建立加強人民基層組織。集合“管”、“教”、“養”、“衛”於一稱為“保”的單位,“保”有大小之分,由組成“保”的家庭數量決定,一般十戶可為一“保”,五十戶為一“大保”,五百個家庭為一個“都保”。職能是守望相助,及時糾察亂紀之人。並且由一家有兩個青年的家庭選出一個充當“保丁”,農閒時集中訓練,以加強職業素養。
十、改進考試科目和學校課程。取消至唐朝以來的由詩賦及帖經組成對“五經”的填空白試法,改為考試議論文,培養青年獨立思考的能力。另外,王安石除了將本人所著《三經新議》做為主要教材外,還教授地理學、經濟學、史學、法學、醫學。(司馬光畫像)
變法圖強,國之大計。然而,變法就意味著直接或間接分食既得利益者的蛋糕,因此會被這部分人視為洪水猛獸。於是,他們會挾著諸如引發天災、觸怒他國等層出疊見的“正當理由”,群起而攻之,最終將新法淹沒在他們“大義凜然”的疾呼與吵鬧中。
那麼司馬光為什麼會反對王安石變法呢?原因並不複雜,因為司馬光無法儒家思想束縛,缺乏政治遠見。不可否認,司馬光是一位卓越的文學家,他那部通天鉅著《資治通鑑》,洋洋灑灑記載了從公元前403到公元后959年共計一千四百多年的政治編年史,但是他還算不上一個合格的政治家,他的治國境界止步於傳說中的用石頭砸大缸。司馬光反對所有古代沒有的東西,拒絕任何改變現狀的措施。司馬光曾與神宗皇帝有過一段生動的對話,很能說明問題。(宋神宗畫像)
一日,神宗問司馬光:“公元前二世紀的西漢王朝,如果一直守者它第一任宰相蕭何制定的法律規章,不加改變,你認為可以嗎?”司馬光不加思索,滔滔不絕回答說:“當然可以,豈止西漢可以,即令公元前二十三世紀的那些帝王和他們的夏、商、周王朝,所制定的法律規章,一直用到今天的話,也都是完善的。西漢皇帝劉徹(漢武帝)改變祖宗的法,盜匪遂遍中國。劉奭(漢元帝)改變父親的法,西漢王朝因之衰弱。所以,祖宗所制定的法律規章,絕不可有任何改變。”
王安石為宰相期間,為了推行新法,將司馬光貶斥到洛陽。神宗去世後,十歲的兒子趙熙即位,對新法耿耿於懷的高太皇太后馬上召回司馬光,並委任宰相之職。其實,司馬光只當了一年宰相就去世了,但是卻他利用有限的時間,將新法全部停止,所有的新法新制度,全部撤銷,一切恢復原狀。因此,司馬光反對待新法的態度,遂成了那部分目視新法而如坐針氈、慌恐不安人的形象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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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諸葛不孔明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青苗法。這個辦法是他在鄞縣試用過的,現在拿來推廣到全國實行。
2、農田水利法。政府鼓勵地方興修水利,開墾荒地。
3、免役法。官府的各種差役,民戶不再自己服役,改為由官府僱人服役。民戶按貧富等級,交納免役錢,原來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錢。這樣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減輕了農民的勞役負擔。
4、方田均稅法。為了防止大地主兼併土地,隱瞞田產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實土地數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稅。
5、保甲法。政府把農民按住戶組織起來,每十家是一保,五十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家裡有兩個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個當保丁,農閒練兵,戰時編入軍隊打仗。
王安石變法,是在北宋宋神宗熙寧年間進行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於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欲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
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為原則,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北宋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
司馬光反對變法的原因:
事實上,王安石新黨大多是南方人,比如,呂惠卿是泉州南安水頭鎮樸里人,曾布是 江西南豐人 。 章淳是浦城(今屬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人 ,蔡京是 興化軍仙遊縣慈孝裡赤嶺(今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楓亭鎮東宅村)人 。
而司馬光舊黨則是北方人居多。韓琦相州安陽(今河南安陽)人, 程顥 、程頤是河南洛陽人 。舊黨中的洛黨、朔黨本身就是北方人組成的黨團。
其中特殊的是歐陽修和蘇軾。歐陽修是 吉州永豐(今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人 ,蘇軾是 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 。但是此二人本身是想改革的,蘇軾介於新舊黨之間,歐陽修和范仲淹搞過慶曆新政。只是因為改革分歧,才被王安石排斥。
總的來說,北宋南人主改革,北人重因循。因為宋初多用北方謹重之士,甚至據說拒絕使用浮躁的南士。北方大族某種程度上壟斷朝政。後起的南方文士要想出頭,就要打著改革變法的旗幟。而他們的改革無論名義如何,實質是加強政府權力,擴充國家財稅。這也迎合了宋朝皇帝富國強兵、改變現狀的想法,反而容易被年輕氣盛的君王快速提拔。這在保守的北人看來,就是躁進,輕易變革國本,擴充政府權力,甚而荼毒百姓。對於銳氣的南人看來,這是改變當前政經危機的必須手段,利用輿論和皇權上位的最好方法。就是說,政治位置決定他們對改革的立場,南北差異又激化 他們的政治分歧。最後憑藉相權開始黨爭,黨爭又加劇了南北人之間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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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跪射俑
司馬光思想保守,不願銳意進取。歷史上司馬光曾在與西夏戰爭中貽誤軍機造成宋軍重大損失,是他的上司龐籍主動代他受過。
王安石變法觸動了士大夫階層的利益,而司馬光一心維護士大夫階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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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黑馬讀史
為了改變北宋建國以來積貧積弱局面,在宋神宗時期,王安石發動了一場社會改革運動 ,這在歷史上被稱為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王安石變法的內容主要分為富國、強兵、教育三個方面。下面為大家做一簡單的介紹。
富國之策主要包括: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輸法。
強兵之法主要包括:保甲法、裁兵法、將兵法、軍器監法。
教育改革主要包括:改革科舉制度、整頓太學。
這一變法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對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非法漁利也進行了打擊和限制。
但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並且新法變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後來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
變法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司馬光也是其中之一。那麼司馬光為什麼要反對王安石變法呢?原因有以下幾點:
思想認知不同王安石主張開源,司馬光主張節流。開源是以增加政府收入為主,節流主要是以節省政府費用為主。
變法不符合司馬光的政治主張他尊孔稱儒,主張以仁義禮信來治國治民。他主張對百姓實行仁政。他認為農民是天下衣食的直接生產者,如果不讓農民休養生息,維持生活再生產,那麼,不但農民活不下去,國家也將貧窮衰亡。
變法中頒佈的“青苗法”損害了百姓的利益,這與司馬光的政治主張不符。他才表示不同意見,他認為縣官靠權柄放錢收息,要比平民放貸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現了強烈不滿。
南人不可當政司馬光曰 :“閩人狡險,楚人輕易,今二相皆閩人,二參政皆楚人,必將引鄉黨之士,天下風俗,何由得更淳厚!”
總結,王安石和司馬光都是為了改變宋朝積貧積弱的局面,但因在思想認識和政治主張上的不同,司馬光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
18 # 王義祥778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是什麼?司馬光為什麼反對。
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到了宋神宗時期統治者陷入了危機,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突出,當權者不得不考慮進行變革。王安石為了緩和這些矛盾開始實行變法。這此變法對緩和矛盾維護北宋政權起到了一定作用。王安石(l02|一1086),字介甫,出生於今江西撫州,世稱臨川先生。他曾被封為荊國公,所以也稱為王荊公。他出生於宦官世家,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小時候隨父親周遊各地,對北宋社會中存在的問題有所瞭解。1042年他考中進士,當了地方官,這個時期北宋危機四伏。慶曆新政遭遇挫國弱吏治問題的嚴重,機構臃腫,人浮於事,導致這種局面有三條,一是、官制不合理,二是透過科舉進入仕途的人過多,三是門蔭治度使許多中高層官員的子孫出生之前就有了官位。同吋軍隊不斷擴編人數比宋建立之初增加六倍,國庫財政極困難,透過賦稅形式轉移老百姓身上,從而導致社會矛盾不斷激化。
宋神宗當政後,打算大幹一翻,於是在1068年,把王安石召回了朝廷,王安石總結宋朝歷年施正概況。指出累世因循末俗之弊端,提出維新變法主張,宋神宗非常支援,任命他為宰相,展開了聲勢浩大的熙寧變法。
王安石帶領變法新派制定了一糸列新法,開始了廣泛變革,涉及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場、免行錢、礦稅抽分制等諸多方面,涵蓋了農業、手工業和商業,影響了城市和農村,他還著手進行軍事改革,力圖提高軍隊綜合實力,同時改革教育制度,撰寫了新教材《詩義》《書義》《周禮義》,後人稱為《三經新義》。
由於變法侵犯了一些達官貴人的利益,加上新法本身存在一些問題,改革進行不順利,斷斷續續勉強維持幾十年後,新法最終廢除,期間王安石宦海起浮很大。這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社會的矛盾,鞏固了北宋政權,為政府實現了財政增收,其負面影響在使政府壟斷加劇,不利於經濟長遠發展。另外、新法使農民手工者利益收損,這也是導致變法失敗的重要原因。保守派在朝中據絕對優勢,全面廢除新法。
王安石在神宗後期漸受冷落,神宗開始自己主持變法。|085年神宗病危,其六子趙煦為皇儲,神宗死後趙煦登基,改元祐是為宋哲宗。實際掌握權的是高太后,高太后一直不支援王安石變法,稱變法敗壞祖宗,坑害百姓,她掌權後,馬上把堅決反對新法的司馬光召回朝廷。司馬光以高太后為名大力廢除了新法,恢復舊制,史稱元祐更化,這一行動遭到變法派強烈反對,但司馬光精心部署,提拔被王安石趕下臺的官員,使變法派官員在朝中無立足之地。這期間朝中混亂,官員相互傾軋,人心惶惶,最終反對派獲得勝利。一些反對變法派的官員內部也有分岐,不贊成司馬光對新法一刀切的態度,要保留一些有效措施,司馬光位高權重不聽取別人意見。
1086年新法廢除后王安石落下了心病,最後抑鬱中死去,沒過多月司馬光去世了。
其實王安石和司馬光私下裡曾經是互相敬仰的好友。他們的政治鬥爭與私人感情個人得失沒有什麼關係,只是政見不同罷了。司馬光曾經這樣評價王安石,介甫一人享有天下大名三十多年,他才華橫溢,學識淵博,淡泊名利,志向高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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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李老師講共運
王安石與司馬光同在群牧司任判官期間,一次正逢衙署院內牡丹盛開,群牧使包拯便著召集下屬飲酒賞花。司馬光素來不喜飲酒,但在上司的相勸下也勉強喝了幾口,而王安石自始至終滴酒未沾,就連以作風強硬的包公也無可奈何。因此,司馬光不但反對王安石政府管理經濟的方法,更討厭王安石這個人。
回覆列表
王安石變法主要分為三個大的方面:富國,強兵,育才。其中最主要的方面是富國。按照王安石的話說就是‘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富國的主要政策主要為農田水利法,方田均稅法,免役法,市易法等等。一方面,新法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另一方面新法損害了封建大地主的利益。而司馬光作為封建大地主,當然要維護自己的利益,而王安石的用人不當也給了司馬光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