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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凌空大鳥28958288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意思是說,不管學文也好,學武也好,學成了就有了自己的立身之本,然後用自己的文才武略去換取帝王家的功名利祿,學的目的是優則仕,而不是白白的奉獻,所以他們的文武藝也成了他們與帝王家討價還價的資本。"貨"也是賣的意思。

  • 2 # 使用者李森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這句古語意思是學會了文韜武略撐握了文才武藝,都會去求得帝王的賞識而得到重用。

    為什麼用貨字,而不用“獻”或“奉”字呢?貨在這裡應做賣字理解。縱有滿身的本事,想得到朝庭的賞識,要去為國家服務,但人家偏偏不買你的賬,就是不用你,也叫懷才不遇。

    這句話還有下句:“學會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帝王不用,賣給識家,識家不用,仗義行俠。”所以用貨字是比較貼切的,賣與買是雙向選擇,“獻”與“奉”則是無條件的,沒有選擇的餘地。

  • 3 # 雜家老高

    這個貨字更真實地反映了中國傳統思維中,人民與帝王之間的關係。貨是交易的意思,這句話用現代漢語來說就是學好本領,用好本領與帝王交換政治和經濟地位。

    這種交換表明人民在人格和人身兩方面都是自由的,是獨立於帝王家的,是沒有義務無償奉獻本領給帝王家的。這是儒家人本思想的傳承。孟子說民為貴,說紂王是獨夫。在中國傳統思維中,帝王統治的合法性來自於天命,如果統治無道,天命不再眷顧這個帝王,他就失去了合法性,人民就可以推翻他。由此可見,人民的人格獨立和人身自由也是來自於天命的。這種獨立和自由來自於天命,不從屬於帝王。

    換一個角度,當帝王需要有人效力的時候,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不能僅僅因為自己的帝王身份而無償的獲得他人的效忠。實際上當我們去考察歷史上那些忠義故事就會發現華人真正推崇的忠實際上並不是忠君,而是忠於民族,忠於信仰,有的時候表現為忠君僅僅是因為這個君是一種民族或者信仰符號。

    從人民的相對獨立和自由,君權合法性的相對性去推敲,我們在寫這句話的時候,應該也會選擇貨而不是獻。

  • 4 # 四川達州人

    古人的思維很直接,但也與今天不同。學成本事就是為了出人頭地用,發展家族的。

    而天下能為庶民百姓提供發展平臺的,只帝王家才有這個資格,實力,和可能。

    當然,分封制下,春秋戰國諸侯國乃至西漢諸侯王還能算是封君,是可投效的物件,之後的帝王家則多指皇帝或者藩王。

    在這裡要看到一個重要問題,宋代科舉真正推進到庶民之前,佔據統治地位的是世家,世家哪怕在隋唐時期也是壟斷社會資源的,尤其是文字書籍。加之採取部曲制,所以庶民想晉升只一條路,主要是從軍搏命,走文官科舉路基本都是虛的。

    即便唐代科舉也是有很高門檻的,想參加進士科,不僅州縣兩級的考試評價必須透過,而且還得有中央五品官爵推薦。因此唐代科舉成功者本身就是豪門世家,少部分是寒門。但寒門可不是窮人,而是祖先做過官,家中目前沒有很多土地的庶族地主(區別於士族),真正出身低下的自耕農家庭是幾乎沒有(讀書可是極其昂貴的一件事)。

    所以,自宋代推進文治之後,庶民階層才真正獲得晉升途徑,畢竟戰場博命獲得軍功的機會很少(習武也從來不便宜)。

    這也就才有元代雜劇《馬陵道》的這句話。

    庶民百姓,想晉升階層,就只有讀書。最終效力朝廷,賣命給皇帝。

    所以,這就是一種交換。再推之前言,李斯這些人,不也是如此嘛?

  • 5 # 許文華

    理解本句話語,關鍵是要弄清“貨”字怎麼解釋。“貨”的意義,不光是指貨物或指貨幣,它還有出賣的意思。

    在封建社會里,國家是皇帝家族的國家。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軍政大事都由皇帝說了算,所有官吏都向皇帝負責,對臣民的給予也由皇帝定論。“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一個“貨”字說明,為帝王效力是有報酬的,或者說是可獲取利益的。學文有成可以考取功名:進士、舉人、狀元等,就可以當官。當官,朝廷即皇家是給奉祿的。學有成就,就是考不起功名,也可以到官府為吏,如師爺,也是有奉祿的。同樣,武有所成,也可以考取武舉人、武狀元等,可以為官食朝庭奉祿;考不取功名,也可以到官府為公差,享皇家賞銀。獲取的奉祿、享賞與學成的文武藝,就帶有買賣的味道在其中。至於為官為吏依仗職權貪腐或敲詐所得的錢財,更加帶有“貨”的意義。

    如果用“獻”或“奉”就意味著不一定有回報,除非是皇上滿意、高興時說“賞”。但賞不定等價,不具有買賣的味道。

  • 6 # 穿越再現彼岸

    孔子待價而沽!

    孔子有一次病的非常重,弟子子路就讓孔子的學生們組成治喪委員會,準備為孔子大操大辦喪事。沒想到的是孔子居然好起來了,聽說為自己去世居然還成立的治喪委員會,大為不滿,為何?孔子最注重“禮”,孔子不是官員,按照禮儀是不應該有“治喪委員會”,於是乎孔子和弟子子貢就有了一番關於文人做官的對話,如下:

    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

    子(孔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出自《論語》)

    子貢將學問比作美玉,出去做官就是把自己的學問賣出去。孔子的意見是不反對弟子做官,賣了、賣了,我也在等待那個賞識我的“商人”!這也是“待價而沽”這一典故的出處。

    不過可惜的是孔子學問很高,但是沒有把自己賣出去;孟子學問也很高,他也沒有把學問賣出去!(孔子教導之貢,該要的錢還是要的。)

    這裡的“文武藝”分別是指文藝和武藝,“文藝”則和現在的文藝有很大不同,主要是指文學、文字、哲學、藝術等統稱為“文藝”,是指這一方面的技能;而武藝則是指習武了,也是技術才能的一大類。(孔子與弟子圖,他自己也是“待價而沽”啊,可惜沒人要!)

    為何說“貨與帝王家”,而不用獻、奉?

    結合孔子“待價而沽”的原始含義,孔子將學習的文化技能以及攜帶這種技能的人比喻做貨物,等待商賈們來購買,孔子沒有說商賈是誰,但非常明顯,君主是最大的商賈。商賈如果購買了,那麼攜帶技能的人就會出仕做官,然後俸祿、配置也就都有了。

    孔乙己也曾經說過,讀書人的事怎麼算的上是“偷”吶,要說“竊”。孔子沒好意思說出口而已!(古代科考模擬現場圖,舉子們都爭著把自己賣給帝王)

    元代的人更講究貼合民生,寫出來的雜居要給普通百姓們看,不能太文言了,所以說的非常直白。人學習了文藝、武藝,最終是要有人賞識,這個賞識需要一個過程,就是科舉考試,一旦考中就好像貨物找了一個好買家,官位得坐,俸祿拿來,和簡單的買賣是差不多的,不過更隱晦了些。俗語說——千里求官只為財,具有文藝和武藝的人也是在兜售自己和自己的才能,求得人生的富貴。

    “學得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就是非常直白的說法,讓人一看就懂。如果用“獻”、“奉”代替,顯得假仁假義,根本不符合實際了。觀看戲劇的人都明白,那些將自己的才能賣給帝王的人絕大部分都是求官、求財的,真正清高的沒有幾個,老百姓最有體會!

  • 7 # 溯路之行2

    謝題主邀。學成文武藝,貸於帝王家和學好本領,為人民服務這是兩個概念,二者既相同又有所區別。帝王欲打理社稷江山,需得倚重文臣武將;而社會主義制度下所培養的人才,是為社會主義為人民服務的。現在還有了智慧財產權保護之類的,這就強調了一個經濟利益的問題。是的,衣食住行是必須的,但不是唯一。這就有了意識形態的區別。效忠帝王、惠及人民、光宗耀祖,是封建時代士子們的理想;今天服務人民、為祖國的千秋大業奮鬥,則是無止境的。這就是奉獻。

  • 8 # 清川流夢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語出元雜劇《馬陵道》,指明瞭一條名利雙收的捷徑。

    封建社會是農耕時代,資訊閉塞,交通不便,財富積聚艱難而緩慢,一夜暴富那是痴人說夢。文藝再好,頂多就吟詩作對、彈琴作畫,揚名鄉里而已。武藝再高,通常就是開館授徒、替人保鏢看家護院罷了。既使有“文可提筆安天下,武能馬上定乾坤”的天縱奇才,沒有得到帝王的贊識,也會終身窮困潦倒。孔子受困於陳蔡之途、韓信早年受“胯下之辱”不是很好的說明嗎?難怪孟郊及第後會發出“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的慨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封建帝王是天下財富的主人,要想功成名就只有把學成的文武藝,“貨給帝王家”,否則就不名一文。只有“貨”給君王才有可能實現文以致相治國,武能為將守邦的宏願。一旦出相為將了,名有了利也有了。表面上看,是貨有所值,君王給了不菲的俸祿,實則是把藝乃至身都賣給了君王,說白了就是一種物物交換,那又何來的“獻”與“奉”呢?

  • 9 # 蒼胡頡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體現了中國封建社會制度下先進的“民法”原則和契約精神。

    這裡的“貨”,作“賣”或“出售”意。具體指交易行為,即一種種類物換取另一種種類物,交易雙方認為價值相當、且合意的行為。

    現代有不少人被狹獈歷史觀洗腦,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人云亦云地認為中國封建社會完全是落後腐朽、一無是處的社會形態。殊不知當今社會最先進的政治、經濟、文化思想理念就植根孕育於封建主義這片肥沃土壤裡。如西方三權分立制度,就發韌脫胎於隋唐時期的“三省六部制”。中央設尚書省、門下省、內史省三省,在尚書省屬下,又設吏、禮、兵、刑、戶、工等六部。這些機構各司其職,互相監督,彼此制約。事關重大,懸而未決的問題才請示皇帝裁決。這樣形成了君主授權,有司負責,彼此獨立、互相制衡的局面,既空前提高了行政效率,大幅減少了行政成本,又防止了一方獨大,專權濫政、損害國民利益的不法行為。

    再說“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的民法精神。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總稱。”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正是體現了這種平等關係。在這裡,帝王和平民只是地位身份的不同,交易主體關係卻是平等的。你君主儘管發出“求賢納士”的邀約,並願意支付合理甚至高價,而基於另一方的平民只要不應約“承諾”,這一具體民事行為就不成立。甚至持有文武藝的平民百姓有主動的選擇權,待價而估,可以把文武藝售予這家,也可以賣給那家。例如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在各國大展身手,或合縱或連橫,或單獨締約,人才在各國肆意流動。這完全恪守並實踐了民法平等自願、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等原則。這些人才,除了一些轉隸成吃公糧的公務官員外,基本按合同履行了各人的權利義務,具有很高的契約精神。至於不能按時履行合同或者解約事項出現,權利義務雙方要麼稟報官府請求法治、要麼按“公序良俗”,公平合理地解決爭端。

    資產階級國家第一部民法典是1804年拿破崙頒佈的《法國民法典》,殊不知中國封建社會的民法原則及精神早在千年以前就已確立存在併合理試用。只不過當時中國法律叫“周禮”,大量法律適用條款充斥周禮秦律。中國封建社會的法治體現於各國各時代具體的法律條文、宗族法統(族規)、家規等約定俗成的“公序良俗”,只是沒有統一編纂成立獨立系統的法典形式。對此,我們每個華人要有滿滿的文化自信。

    至於為什麼不是“獻”,或者“奉”呢?這說明中國古人智慧高超,深知人性,活得明白。他們很早就知道權利義務的相輔相承關係。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書中自有黃金屋”,古人說的就是現在的知識價值交易,即“知識付費”。而無私無利的“奉”和“獻”,那是聖人行為,一般人實在難以長期堅持,只可提倡,不可要求。否則,從古至今,就不會有薪水俸祿這個詞,也不會有管理行為。

  • 10 # 漫譚文史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

    貨,就是買賣關係,就是賣身投靠的意思。既然賣給了人家,你就屬於了人家的人,受人家的支配,讓人家任意使喚。

    “奉”“獻”,那是給與,給與和貨與的差別很大!給與是你可以使喚我,但我不屬於你,我還有我的獨立人格。

    相關知識趣聞連結: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古人把文學,武學,叫作文藝,武藝。古人這個"藝"字用得非常好,不管是文學。哲學,或任何學問,修養到了藝術的境界,才算有相當的成就。學武也是一樣,學到了相當的程度,才稱得上武藝,入於藝術境界,也就是所謂"化境"。不像日本人,有所謂一段,兩段,一直到九段。日本武術的分段法,是由中國佛家禪宗的"浮山九帶"蛻變而來的。上面引用的這句古話,相當深刻,從這句話來看,人都有不滿現實的情緒,儘管學問好,本事大,賣不出去,也是枉然。孟子賣不出去,孔於也是賣不出去,在《論語》中記載著孔子說的:"沽之哉!沽之哉!"結果到了流動攤位上,還是賣不出去,永遠是受委屈的一副可伶相。孟子也一樣,現代和將來的人也是一樣,賣不掉的時候,都很可憐。這就是世間相。過去是將學成的。

  • 11 # 靈明緣覺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

    文武藝,不是分開的文藝與武藝,是指文武雙全,文能提筆安天下,武能上馬定乾坤。

    貨,不是單純售與賣的意思,是待價而沽。待價而沽是雙向性的,有人肯買,有人未必肯賣,所以是件值得商討的事情。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的意思是假如有一天,有了文能提筆安天下,武能上馬定乾坤的本事,不要冒然的把自己出售出去,要看看這位帝王是不是明君,是不是真正的帝王,要待價而沽。

    是的話,就出山輔佐他。不是的話,就立志隱藏。

    所以,能說出“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這句話的,一定是個隱世高人,而不是一個隨隨便便的讀書人就能說的出口的。

    正因此,“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便成了古代讀書人踐行的最高標準,是勵志銘。

    為什麼不提“奉”與“獻”呢?

    歷史上能做到文能提筆安天下,武能上馬定乾坤的,只有少數人能做的到,比如姜維,王陽明,曾國藩等。已經是聖人級別,受後世敬仰,“奉”與“獻”二字,已經不能表達人們的感情啦。

  • 12 # 待曉兒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這是古代絕大多數華人的理想。

    但這句話的精髓就在於這個“貨”字,而不是用“獻”或者“奉”。

    這反映了華人對“人與物”、“上與下”關係的思考。

    人不是物品,不可被歸屬

    中國古代非常注重“人”的地位,將“人權”放置於“神權”之上,凡是涉及到人的事情,都是被重視的。

    比如,在古代就有“殺人償命”的律法,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即使一個兇徒殺了人,那麼他也不是很容易就被判死刑的。需要層層審批,反覆甄定,最終以確鑿的證據認定他殺人的行為是惡劣的,然後才會被處死。

    說得形象一點,一個鄉野農夫殺了人,他的生死連中央的司法部門也無權決定,最終都要放到國家最高首領皇帝的面前,由他御筆親批才作數。

    這反映的是古代對於“人”的重視,最大程度上避免被“冤枉”的可能。

    人的地位是非常特殊的,而他的個人意願也很容易引起社會的尊重。

    如果是一件物品,比如“和氏璧”這樣的寶物,爭奪的時候往往會是“有德者居之”,但一個人是否要為國家效力,他是有選擇權的。不是說君主特別賢明,人就必須要為其效力。

    這一重視“人”自我選擇的觀念在很早就產生了。

    相傳,堯當政時期,有一個賢人叫做許由。堯在禪讓給舜之前,是想將“帝位”禪讓給許由的。結果表達了這重意願之後,許由立刻逃跑了,跑到潁川去洗耳朵,認為堯和他講的話弄髒了自己的耳朵。

    堯是賢明的,許由也是賢明的,但是否為國出力,是否輔佐君主,就像孔子總說自己是“待價而沽”一樣,表現的就是人的這種主動選擇的權力。

    這就是為什麼是“貨”而不是“獻”與“奉”,前者是選擇的權力,後者是不可違背的義務。

    良禽可擇木,賢臣可擇主

    “貨”除了可選擇之外,還要求“回報”。這就是中國古人對“上與下”關係的思考。

    有一句話,一直被人認為是封建等級制度的表現,但其實是誤讀:

    君君,臣臣。

    有人將其解釋為君主和臣子間森嚴的等級制度,其實是不對的。這句出自《論語》中的話,真正的含義是:

    君主必須要有君主的樣子,臣子必須要有臣子的樣子。

    換句話說,如果“君”不君,那麼“臣”也可以不臣。

    這重含義在《孟子·離婁下》中表現得更為明確: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華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

    可見,“貨”與帝王的條件就是帝王能給臣子多大的回饋,這不是無私地奉獻,而是有償地工作。

    上與下的關係從來都是相對的,有下才有上,作為臣子對於君王雖然有著恭敬,但並不盲從。君主有多大的信任,多大的倚重,臣子會根據這些精神上的滿足來做多大的貢獻。

    就像有些君王在位倒行逆施,殘害忠良,那麼死後會有一個“惡諡”在等著他,比如“紂”、“厲”、“靈”等等,這樣的君主是不會得到尊重的,那就更別說“上與下”的等級關係了,最嚴重的就是“獨夫”人人可誅。

    在國家的治理上,賢君能臣才是最好的搭檔,“上與下”是互利的關係,而不是等級的壓迫。魏徵的強諫,屈原的沉江,都是臣子對於君王所表現出來的主動的態勢。

    所以,“貨”與帝王,所得到的的回報不是指金錢等具體事物,而是指精神上的滿足感。如果是“奉”或者“獻”,表現的只是卑微的身份而已。

    “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之所以“不獻”、“不奉”,表現的就是人才對於帝王、國家有著主動選擇的權利,也對君王能給予自己多大回饋而抱有很高的期望。

  • 13 # 無月文化館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這句話,赤裸裸地揭示了君臣之間的本質關係。

    儘管古代封建王朝一直宣稱君王天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但那些話都是用來愚民的,用來禁錮那些草民的思想,讓他們心甘情願為君王賣命,聽任君王與其大臣們組成的統治階層來決定他們的生死。

    因此,當年,陳勝吳廣起義時,發出了那句: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千百年來,多少讀書人讀書以致仕,對於讀書的目的,各人各不相同。

    有些滿懷理想,讀書為國家,為蒼生。

    而更多的人,讀書為自己,為家庭,為家族,這是現實主義。

    歷來就有說法是讀書光宗耀祖,不是說你做了大官就光宗耀祖,而是你做了大官,給家族帶來的影響,讓家族躋身上層社會,有權有勢,這才叫光宗耀祖。

    不然怎麼說,國可滅,家族香火不可斷。

    古代文人一直都有待價而沽的做法,比如諸葛亮,當年一直不肯出仕,直到劉備三顧茅廬,才珊珊然出山。

    這就是待價而沽。

    古代培養一個讀書人是要花很大成本的,不說讀書要花多少錢,一個成年男子不事生產,天天之乎者也,需要家裡人去供養他,這是一筆不小的花費。

    所以說,“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這是一筆交易。

    無月文化,品讀經典,品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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