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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楚牛張

    孝敬母親是兄弟姊妹每個人的道德義務和法律責任,這個勿庸置疑。

    提問者說,孝敬母親是兄弟姊妹平均好,還是隨各人好。根據我們家的經驗,是:既不能平均,也可以隨各人。

    一、先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一是孝敬母親,兄弟姊妹之間不能搞平均,不能分得太清楚。因為兄弟姊妹家境不同,從道義上講對母親的孝敬應有所區別。再說有些地方農村習俗出嫁的姑娘沒分家產孝敬母親也少。但也不能是一筆糊塗賬,不清不楚,有大賬概賬而不是小賬細賬。二是孝敬母親最好不能隨各人(但我家基本是隨各人)。假如有人不孝敬呢?有人很少孝敬呢?這樣兄弟姊妹之間就容易鬧矛盾不親熱了。

    再說,孝敬母親不只是物質層面的贍養,更有精神層面的陪護慰籍,這又怎麼平均呢?

    二、再談談我們家的做法

    我有兄弟姊妹五個,1993年父親病逝了,母親多病,基本喪失勞動力,要靠我們贍養。

    前些年,母親生活能自理。我幫她買了煤氣灶具電飯煲之類,買了電熱毯電風扇移動小空調等,她平時各類藥品基本是我包了,每個月也給點零用錢她,每個月帶上吃的喝的從城裡回農村老家看她。大姐二姐也常去看他,兩個兄弟在農村住近鄰經常關注她,米呀菜呀不需她去愁。她還種點蔬菜,小病小災村前有衛生院,她自己去,特殊情況兄弟或弟媳陪護。

    近兩年,她年紀大了,病加重了,行動不便了。從去年開始,三月份,我把她接進城住在我這裡(我住五樓,她上樓不便,住在一樓車庫),每週在社群醫院打三次針,一日三餐,端茶遞水。病情緩解後,回鄉里老家,主要由二弟媳照護(二弟有時外出短期做手藝),自家的一兩個嬸孃也不時幫忙。八月底,在城裡醫院住院一個多星期,我負責陪護(住院費用是她的私房錢)。九月後,她的生活幾乎完全要人料理,主要是二弟他們。二姐丟下廣州的外孫,回來幫忙料理。大姐多病,也幾次從武漢回來探望。三弟夫妻從廣州回來看老媽,我們商量,我和他給點錢二弟他們,代為照護老媽(以老媽生活費藥費等名義)。春節前,三弟打工回來去鄉里把老媽接到他城裡家照料。疫情肆虐期間,至到2月26日,老媽因癌症故去。

    說到這裡,有點悲傷,好象也囉嗦。只是想告訴有緣看到本文的朋友,孝敬母親,兄弟姊妹各人盡心盡力而為,不攀比,不算小賬。誰有條件和能力,多擔待一些,好好善待風燭殘年的母親,感謝母親的生身之恩養育之恩,珍惜今生兄弟姊妹的手足之情。

  • 2 # 正義仁愛和平

    兄弟姊妹多,孝敬父母是兄弟姊妹平均好,還是隨個人好?

    孝敬父母是每個做兒女的應做到,孝到是自己的美德,也是自己應盡的義務,不要把自己當孝順父母的事分給兄弟姐妹們來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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