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大窪學者

    如果當時是以借的名義要的,那就還人家,畢竟你們的關係變了。如果沒有說清楚,或者什麼類似“青春損失費”之類的,看你自己的態度,還不還都說的過去。

  • 2 # 小崔的秀

    視情況而定吧,如果這個錢的確是你借的,我覺得還錢無可厚非。如果不是借的,只是兩個處物件時的花銷,那麼給不給我覺的都可以,如果是她遇到困難了,念在以往的情意,在不影響我自己生活的情況下我會給。但若只是心血來潮的抽風,這個錢我想我不會給,畢竟已經分手了,各自都脫離了對方的生活,而且在經營一段感情的時候每個人都有付出,如果這樣算下去也不知道要算到什麼時候。

  • 3 # 7秒的魚

    借錢給你,是因為信任你,喜歡你。別人還指不定願意借給你。分手了,過了半年,人家才找你還錢。你還錢給人家是天經地義,還好意思問怎麼辦嗎?

  • 4 # 蜜獾先生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更何況還是前女友。不要以曾經愛過的名義來當作不還錢的理由。親兄弟還明算帳了,當初借了就應該要想到要還的那一天

  • 5 # 新疆那個丫頭

    是你借的,是個男人,趕緊還。一個老爺們,欠女朋友錢,半年了!!覺得分手了,就不用還了嗎?應該分手時就趕緊還。還得人家追著要。暈倒。

  • 6 # 寧宇萌萌

    前女友:還在嗎?

    我:不出意外的話,未來50年我都在。

    前女友:那就好,我們分手半年了吧!

    我:怎麼?想複合?

    前女友:你還記得我們分手後發生了什麼嗎?

    我:⊙∀⊙!有點迷茫!

    我:難道你懷上我孩子了。。

    前女友:你借我錢了。

    我:哦⊙∀⊙!差點忘記了。多少?你說個數。

    前女友: 3000

    我:我去這麼多。

    前女友: 怎麼你想賴賬?

    我:我是什麼人你還不知道嗎?

    我:錢給你了。

    前女友: 嗯...你為什麼不分期給我呢?你那點工資夠用嗎?

    我: 沒想到你還是挺了解我的嘛!

    前女友: 那個......我.....

    我:還有事嗎?我還要去上班。

    前女友: 我們複合吧!我想你了。

    我: 我他媽等你這句話等了半年了。

    前女友: 那你為什麼不來找我。

    我: 我在你家樓下。

    前女友:這麼快。。。

    我: 之前去魔法學院學了個傳送。

    前女友: 我沒說我再家裡面啊!,我在北京。

    我:等我,我馬上來。

    系統:男主在開啟傳送時遭遇時空亂流,卒。。

    系統:女主得知男主死亡的訊息後,淚流不止,卒。。。

    至此:全劇終。

  • 7 # 泰國人創意廣告工作室

    還錢跟你分不分手有啥關聯?當今年代能借給你錢的都是最信任你的人,不管什麼原因分手都跟你還錢沒關係,兄弟 不要想多了 借錢還錢天經地義沒有任何藉口跟理由去賴賬,做人敞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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