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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剛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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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品史君
王安石變法又稱熙寧變法,是北宋名臣王安石發動的一場改革運動,主要是為了改變北宋的積貧積弱的現狀,然而卻以宋神宗的去世而失敗。有人認為王安石變法是北宋滅亡的導火線,亦有人持肯定的看法。
我認為王安石變法失敗的主要原因:
1. 變法的超前性與社會現實的落後性差距過 大,變法沒有適應的土壤
2. 新法的"斂財"實質導致社會基礎的喪失
3. 變法的太過急功近利,急於求成,需知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變北宋長期以來積貧積弱的現狀
3. 用人不當,政策執行不力
4. 變法派內部的分裂
5. 保守派的強烈反對,再加上皇帝的不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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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薯條君呀
王安石變法發生在宋神宗時期,旨在改變北宋建國街以來積貧積弱社會現狀的社會改革運動。變法從熙寧二年(1069年)至元豐八年(1085年)。故稱熙寧變法,熙豐變法。
王安石變法是一場盛勢浩大的社會變革運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積貧積弱的局面,增加了政府財政,軍事力量得到了提高。但最終還是失敗,失敗原因歸結以下幾方面。
一,保守派的強力反對
保守派如司馬光,蘇軾,歐陽修等人才濟濟。司馬光當宰相後,新法都被廢掉。
二,變法沒有現實基礎
變法許多。內容都比較早超前,沒有適應的社會條件,導致變法的走樣。
三,變法急功近利,急於求成
在變法中操之過急,忽略了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改革措施幾年間鋪開十幾項,陷入了欲速則不達的困境。
四,政策執行不力
動機與效果的背離,條文與執行的偏差,使一系列變法措施從安民走向擾民。
五,用人不當,內部分裂
王安石的支持者助手的道德層次不齊,宋神宗在變法開始支援就變得不太強烈等。
六,許多措施損害了百姓的利益
變法是站在國家角度上,忽視了好多社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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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彼岸歷史
社會利益的重新分配有兩種方式,一是戰爭,二是改革。第一種在亂世,第二種在治世,但難度都相當,王安石觸碰到的是一個禁區或者說是一塊鐵板。
“世人熙熙,皆為利來;世人攘攘,皆為利往”,這天下的和諧與糾紛、戰爭與和平,均逃不出一個“利”字。自從人類發明了工具,食物就有了剩餘,然後出現了分配不均,再然後就一步步出現階級,有了階級就有了剝削。可以說人類社會除了傳說中的原始社會外,從來沒有過絕對的公平,底層的想重新分配,高層的又不願意放棄既得利益,於是就有了戰爭,就有了王朝更迭,社會利益完成了一種暴力形式的再分配。
王安石走的是第二條路子,但難度絕不低於第一條,因為他觸動的同樣是既得利益集團的乳酪。
中國歷史上成功的變法次數不多,且大多發生在先秦:管仲改革(齊)、李悝變法(魏)、吳起變法(魏、楚)以及最著名的商鞅變法。秦之後比較著名的有唐代楊炎的“兩稅法”和明代張居正的“一條鞭法”。這幾次成功改革的結果都是國富民強:齊國成為春秋第一霸,魏國成為戰國第一雄,楚短暫強大但隨著吳起的被殺而人亡政息,秦國更是從邊陲荒蠻一統天下。楊炎的“兩稅法”在原有按人丁徵稅的基礎上又依貧富分等徵稅,結果大出意外:從建中元年( 公元780年)正月初一到建中四年末(783年十二月),王朝賦稅達到驚人的1300多萬,比之唐王朝的全部財賦收入還多出了一百萬。張居正也不遑多讓,他的第一項舉措就把地主們全得罪了:萬曆六年(1578年),張居正對“天下田畝通行丈量,限三載竣事。”查得天下土地田七百餘萬頃,而在之前國家掌握的數字是四百二十萬頃,也就是說,張居正從地主手裡多“摳”出了近一半的耕地。結果同樣是國家稅多了,百姓負擔輕了,地主們不高興了,但是由於萬曆皇帝的無條件支援(實際上是張居正自己支援自己),他還是成功了。
所有這些成功改革都有兩個關鍵點,一是政策得當,二是皇帝支援,二者缺一不可。
王安石恰恰就輸在最關鍵的第二點上——北宋王朝“三冗”帶來的國家疲弊和宋神宗的年輕氣盛銳意進取給了王安石“變法”的“天時地利”,但同樣神宗皇帝的遊移反覆讓王安石失去了“人和”,僅憑他一己之力根本無法抵擋來自以高太后、司馬光為首的大地主集團的集體反對和反撲,變法失敗。更遺憾的是,從後來的歷史軌跡來看,北宋經歷的不僅僅是一次變法的失敗,更是失去了唯一一次自強和自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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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板藍根999
記得這個問題的第一次、第二次以及第三次出現在我的面前,都是在高中歷史考試中……然後這是這個問題第四次出現在我面前…不知道您是準備備用考試還是單純的想了解。小王同學下面會從考試標準答案和單純的想了解這兩個角度,給出兩個看起來不太一樣的答案。
考試標準答案1.根本原因:王安石的新法變法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部針對北宋統治危機的制度改良,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
2.重要原因是:在新法的推行過程中,由於用人不當,出現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現象。
3.直接原因:宋神宗死後,保守派司馬光當政,新法被廢除。
4.主要原因:觸及到大地主的利益,遭受到保守派的強烈反對,很多地方官員拒絕實行。
小聲bb:幾個點答對了,基本上就給分了…
單純的想了解首先!小王同學先帶大家瞭解一下下,宋神宗為嘛要起用王安石搞一場轟轟烈烈且被後人罵了很多的變法。在宋神宗繼位時,宋朝的經濟和軍力已經大不如前,是真真的內憂外患,而且積貧積弱(太窮了…)、冗官冗稅。內部的土地兼併帶來了巨大的危機,外部的遼和西夏時不時的來個騷擾搞點威脅啥的。宋神宗一看的局面這樣可不行呀,不利於國家的富強,更不利於他的統治(這才是主要原因…)。於是宋神宗經過深思熟慮決定起用賊雞兒優秀,寫詩也賊雞兒牛X的王安石來一場轟轟烈烈的變法,寄希望於這位看起來就很厲害的王大牛。
隨後呢,王大牛帶著皇帝愛的期望開始了變法。他從富國強兵教育著手。在富國方面,他推出了青苗法、募役法、農田水利等政策;強兵方面,他推出了保甲法、保馬法等政策來加上兵力;而在教育方面,他改革了科舉制度,整頓太學,唯才用人。前前後後折騰了足足16年,經過那麼多年的推廣和折騰,也經過皇帝充滿愛的支援,按道理說怎麼著這個變法也應該有點成功的勢頭吧。然而,理想是性感的,現實卻是骨感的。經過那麼多年的努力,王安石變法終於!失敗了……
說到原因,最根本的也就是王大牛的變法是自上而下的,只治本(大地主、大官僚),沒有治根(封建地主階級和封建制度)。而且治本也沒治好,因為根的存在,本就不可能那麼乖乖的束手就擒,大地主大官僚們從內心層面壓根不想理王安石,甚至還很想弄死這個觸動他們利益的王安石,很多政策到了下面根本實行不了。同時他用人不當,一些政策透過這些人到了底下就變味了,變的令農民不滿,令百姓不滿,都不怎麼得民心了,失敗也是必然的。最終隨著宋神宗的駕崩,司馬光當政,王安石這場維持了16年的變法宣告失敗……
小聲bb:宋神宗大大其實並不是英明的皇帝………不管長的帥不帥都不是英明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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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旅途中的歷史
看了這麼多回答,沒有一個說清楚基本問題,即王安石到底變了哪些法?只有先弄明白這個問題,我們才能回答他為什麼失敗。王安石變法的起因是國庫入不敷出,所以我們看看他在財政方面的主要變法:
均輸法:古代運輸不便,同一件東西在不同地方有差價。此法倡議國家在便宜地方採購,販賣到貴的地方,賺取差價。
青苗法:貧農在禾熟前往往借高利貸度日。此法倡議國家貸款給農民,半年後加20%利息歸還。
免役法:古代官府經常拉人免費勞動,是為徭役。此法倡議被拉差的人可以出錢讓官府僱別人出差。
市易法:跟均輸法差不多,不過是同一個地方,物價便宜時政府買入,物價漲起來後政府賣出。目的是控制奸商控制市場。
由上可見王安石的基本思路是讓國家用“看得見的手”操縱經濟,賺取一切可能的差價。這大概會讓所有的當代經濟學家大搖其頭。因為國家機器經營商業的經濟效益及其低下。當代經濟學的主張是把商業這一領域留給企業/商人管理,政府該做的是合理監管。
舉個例子,如果王安石擔心高利貸和姦商,他大可以增大監管力度,杜絕不法奸商和放貸者,而不是一股腦兒讓政府接管過去。
王安石變法的弊端同時代的人已經說得夠多了。其一就是擾民。政策出發點再好,執行上總有各種各樣的偏差。因為政府這個實體天生的不善於直接經營商業。比如青苗法就被強行攤派,不需要貸款的農民也被迫出20%的利息錢。
第二大弊端是剝奪商人空間。本來商人賺的就是地域上或時間上的差價,現在這些錢都被政府賺走了。民間商業自然萎縮。從商人那裡收的稅也減少了。
所以司馬光對新法的評價是中肯的:“。。。欲盡奪商賈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錢於天下而收其利。。。”
新法開創的財源確實能給國家帶來“財源滾滾”的假象。這也是宋神宗堅持了十幾年的原因。但這只是一劑強心針,長久必衰。1085年神宗死後,舊黨復辟,新法被廢止。表面上看是政治的原因,更深層的是經濟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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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意識控制與集體行為
許多人總結變法都說變法政策出發點是好的,執行上總是有各種各樣的偏差,最後導致失敗,這是一句最扯淡的廢話!任何政策的出臺,最基本的要求是基層不走樣的徹底貫徹落實!你進行變法,必須建立一套監督落實的機制,必須保證自己的政策有永續性長期性!否則就會人亡政熄!王安石變法,監督落實機制效果非常差,他自己的監督系統的官員都反對變法,這種變法能有成果?皇帝也會死的,下任皇帝不支援變法,能不失敗嗎?後來的張居正變法,雍正的改革都是皇帝死了就人亡政熄了?為什麼?明朝嘉靖皇帝就對大臣說過,古來多少人坐了皇位,但是現在他們都在哪裡?我當皇帝這幾年能不想天天快活嗎?你們為什麼要整天的煩我?有的皇帝是不喜歡變法的,康熙就曾經下旨說不要改革不要創新,改革創新要生出很多麻煩事的。康熙做為很有建樹的一位帝王都是這種思想,你讓歷任皇帝都支援你變法可能嗎?所以說,變法基本都是失敗的,沒有超級的政治謀略,變法的結局都是一樣的!總結一條變法成功的要素,執政者自己執政期非常長,至少要三十年以上或者更長,沒這個先決條件,結局都是人亡政熄!
回覆列表
一、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
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是多種因素綜合造成的,其最根本原因在於新法變法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部針對北宋統治危機的制度改良,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
1、變法的超前性與社會現實的落後性差距過大,變法沒有適應的土壤
王安石變法主要是應對危機的政治衝動,而不是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對這次變法的經濟內容,黃仁宇評論道:“在我們之前九百年,中國即企圖以金融管制的辦法操縱國事,其範圍與深度不曾在當時世界裡其他地方提出。但現代金融是一種無所不至的全能性組織力量,它之統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與它類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禮。”而宋朝的封建政體是其面臨的難以逾越的困境,結論不言而喻,變法的走樣與失敗是不可避免的。
2、新法的“斂財”實質導致社會基礎的喪失
變法的真正興奮點是富國,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財”,實際上主要是在分配領域內損下益上,奪商人、地主、農民之利歸國家財政,做到的不過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這使他幾乎把整個社會作為“取財”的物件,因而在新法推行時,它損害了社會各階級、階層的利益,導致變法的社會基礎喪失。變法中財政收入的增長主要不是依靠發展生產,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賦”的結果。
3、變法急功近利、急於求成
王安石明知改革“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卻在變法中操之過急。他只認定一個目標,卻忽略了在實現這一目標過程中必然會連帶產生一系列問題。在短短數年間將十幾項改革全面鋪開,恐怕當時的社會各階級都不見得有這種精神和物質承受能力,於是變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則不達的困境。
4、政策執行不力。
動機與效果的背離,條文與執行的偏差,使一系列變法措施從安民走向擾民。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規定為百分之二十,官員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員用更壞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錢代替差役,官員就拼命斂錢。無論哪種措施當初的動機有多好,執行的地方官員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貨塞進去,都完全違背了變法初衷。
5、用人不當
變法派中,除王安石個人操守尚無非議,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與助手呂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呂嘉問、蔡京、李定、鄧綰、薛向等人個人品質多有問題,有的當時就被視為小人。以王安石為代表的變法派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視了活的人事,於是應該由行政技術層面解決的議題便轉化為道德層面的問題。變法派在後一層面上與保守派相比,立即陷於劣勢。
6、變法派內部分裂
首先是變法核心人物宋神宗和王安石不能協調一致。當王安石再次擔任宰相後,宋神宗對他的態度已經有所變化,即所謂“意頗厭之,事多不從”。王安石看到變法停滯不前,被迫再次辭職。其次是變法派內部出現反對派。許多變法派只從自己利益考慮,而不以改革大局為重,結果使
參與變法的人員鬧得四分五裂。
7、保守派強烈反對
以王安石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馬光為代表的保守派之爭本質上並不是權力之爭,而是政策性的爭議;並不是要不要改革的爭論,而是怎樣改革的爭論。保守派人才濟濟,如司馬光、韓維、文彥博、歐陽修、富弼、韓琦、範縝、蘇軾等。元豐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新法幾乎全被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