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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最後一支多巴胺

    其實這個問題,我經常遇見。

    第一:從倫理上應該為患者輸液

    因為醫院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替患者解決疾病帶來的痛苦,就是以救死扶傷為目的為存在著的。

    而且患者也正是因為各種各樣的現實問題而不得不尋求醫院幫忙輸液的。

    第二:從現實考慮中醫院又不可能幫忙

    這種現實的考慮主要是基於安全的問題,而安全的問題又包括以下幾種

    1、藥物的安全

    雖然患者不可能自制藥水,但是沒有人能夠保證藥物的安全性。

    如果藥物已經過期怎麼辦?

    如果有人在藥物之中做了手腳怎麼辦?

    如果患者在使用藥物的過程中出現了併發症怎麼辦?

    如果醫院幫忙了,而患者卻和醫院發生了糾紛怎麼辦?

    以上問題絕不是杞人憂天,而都是發生過的血淋淋的經驗教訓!

    我甚至聽說過有家屬往家人的藥物之中注射洗衣粉,也親身經歷過因為藥物正常反應而發生爭吵廝打的場面,甚至經歷過因為療效差而懷疑醫院偷換其藥物的事情。

    2、病人的安全

    人體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即使是我們認為最普通的疾病,有時候也可能會發展成致命的隱患。

    如果是患者從外院帶來藥,只能說明是外院醫生對疾病的診斷。

    每一個醫生的水平都有差異,每一家醫院的技術也有不同。

    舉個例子:曾經有一個18歲的少女,因為發熱就診。外院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而事實上患者卻是急性白血病!

    還有一個30歲青年,因為頭痛就診,外院診斷為偏頭痛,而事實上是腦出血!

    為什麼外院不做血常規、頭顱CT就直接輸液?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確實發生了!

    你說:如果這樣的病人拿著藥水來尋求幫忙,你怎麼辦?如果患者在輸液中途死亡了,到底是誰的責任?

    3、醫院的安全

    這是一個現實的問題,現在醫院裡是不能死人的,否則必定要出現糾紛或者醫鬧。

    這不僅是因為人民群眾缺乏基礎醫療常識的原因,更加是某些不良媒體長期造謠的後果。

    醫院為了自保、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只能將患者拒之門外了!

  • 2 # 繼續努力的蒲公英

    實習時候帶我的老師幫熟人用外帶藥物打針,一針下去,老師的“熟人”立即倒地,當場搶救都沒救過來。最後家屬告老師醫療事故,老師冤枉,真的冤枉,藥是死者自己帶來的,又每讓她交費用,幫忙還出事。家屬說:既然你不知道藥物是否是正品,是可以拒絕的。你要是拒絕了,死者就不會出事了。工作後到現在,外帶藥品一律不執行,即使被罵也不執行。院長說也不做,因為出事是你擔著,與他們無關。

  • 3 # 盧大同

    首先你要明白醫院是幹嘛的?為什麼存在醫院這樣一個機構?醫院是國家的,是營利性組織,醫生可以給你看病、制訂治療方案,但是你自帶針水到醫院就不對了,先不說你帶的到底是針水還是其它東西,這也不符合程式呀!另外出了問題這責任可是誰也承擔不了的,尤其是在醫患關係,這麼緊張的今天。

  • 4 # waterboy14359393

    我們這兒本地最大一個三甲醫院,有個癌症晚期的病人,想輸點兒白蛋白,因為這個報不了帳,醫生想著他自己外頭買還能便宜點兒,就給了他一個賣藥的電話,病人家屬在那兒買藥,後來病人因病去世了,病人家屬就說醫生推薦給他的白蛋白是假的,去衛生局把醫生告了,醫生停執業資格半年。從那以後,這個醫院所有病人不允許外購藥品拿到醫院使用。

  • 5 # 醫生心聲

    首先,做為大夫我明確的告訴大家,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我會拒絕;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醫療糾紛,我會拒絕;為了維護醫院和醫護人員的安全,我會拒絕!在醫療糾份層出不窮的現在,有些患者帶著一些所謂三級醫院專家開的藥,到一級醫院輸注,護士開啟包裝一看,發現一支針劑破損及時告知患者,卻引來了患者無情的辱罵和索賠,甚至還要包括來回購藥的路費。面對此情此景,你覺得醫院該不該幫忙呢?藥物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在生產、運輸、貯存等各方面都有著特殊的藥求,哪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藥物變質、失效甚至出現毒副作用,如果此時醫院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忙輸了,後果可想而知。尊重科學,是做為醫療衛生機構、做為醫護人員、做為患者及所有人都應該做到的,如果理解了這一點,我想做為患者就不應該帶著注射用藥離開就診醫院,做為接診醫護及藥劑人員就不能允許病人帶藥離院把病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推給別的醫院。

  • 6 # 西京BS

    醫院不是餐館,餐館可以自帶酒水是因為酒水喝了出現生命危險的機率極少,即使有問題也與餐館關係不大,病人自帶針水,針水需要醫生開醫囑,需要護士把針水注入病人體內,出現生命危險的機率不少,並且醫生護士都參與了針水注入病人體內的過程,出了問題醫生護士說不清,自帶的針水有沒有問題醫生護士也說不清,也沒人負責任的,而醫院自己的針水,是可以查清來源的,

  • 7 # 一夢千秋溯天機

    醫生沒法鑑別是否偽劣假冒藥品,或者是否因運輸儲存不當導致過期失效或變質,法律上也不允許醫生私自採用未經政府和醫院招標及醫院藥學科稽核的產品,所以不宜使用。如果使用,一旦出現不良後果,哪怕正常副作用,法律上必須擔全責。

  • 8 # 十萬個為什麼大為

    不應該!首先中國二甲以上的醫院所有的藥品(包括各種西藥片劑、各類針劑和中成藥片劑、針劑及各種耗財)是根據國家和各級政府規定統一招標的〈包括藥品的規格、劑量、單價、質量、生產廠家等)。也就是說醫院每次進藥品等是統一生產廠家、統一藥品國家批准文號、統一質量、統一規格、統一藥品一藥生產批號、統一生產日期、統一有效期等。醫院購進藥物入庫前要驗收稽核、藥品要逐一照章登記入冊和出庫逐一登記等、相關負責人員也要逐一簽名。所以為了用藥安全對患者健康負責是不使用自帶藥品(主管醫生指定將外)。

  • 9 # 阿里郎37087641

    那年還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同仁幫很熟的朋友打青黴素針(他住院後帶回來的),一針下去!立馬過敏性休克,要命的是身邊又沒有付腎素之類的急救藥品,病人很快就去見馬克思了。家屬這時就是六親不認了,也不是朋友了,死纏爛打硬是要人家賠了近十萬元。同仁是腸子都悔青了!那時的八九萬相當於今天八九十萬哦!所以謹慎謹慎再謹慎!小心駛得萬年船!!

  • 10 # 高考道德加分同盟

    哈哈,這可不是自帶酒水哦,不會吃死人的,不明針水有過敏反應,輸液反應等等,稍有不慎是會出人命的,不是醫生護士願不願意的問題,是他們敢不敢的問題。萬一出問題,誰能擔負這責任?所以說不能怪醫院,只能說這行業特殊,多多理解醫生吧

  • 11 # 活的自在點

    這個問題主要是確認藥物來源,如果藥物來源方願意承擔責任。我說的這個責任是指是經過類似GMP認證後正規藥廠出廠,並在有效時間內的藥;再經過正規處方後。二級醫院以下可以幫著注射以及輸液。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目前兩票制後,很多“新特藥”還必須透過藥房網訂購,反而不能在醫院獲取。為了利於中國藥物線上線下網購等,從各種渠道獲取有效藥,而不是透過必須就診才能獲取藥物。所以我比較支援,二級醫院以下可以代為輸液注射。但必須滿足必要條件。我希望衛計部門擬訂一套完整合理操作程式,以方便患者。目前這種行為絕對不行,對藥物來源渠道不聞不問,對處方不看就輸液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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