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今朝只為你共我

    永遠分不到房子的話:

    第一,婚前公證

    第二,不結婚一起過日子

    第三,別生孩子

    第四,天天換新郎,日日做新娘

    四種方案隨便選,

    說句實話結婚怕離婚乾脆不結,

    還沒結婚就抱著這種思想,

    我認為發問者心理畸形,人生處處是陰暗、陷阱……

  • 2 # 華夏神序

    跟女兒去做公證,有條件贈予:房子只給女兒一人,如果女兒有任何意外,房子只可由你們夫妻繼承,如果你們夫妻也不在了,只能由女兒親生的孩子繼承,只要你們健在,這個房子就不能用於抵押和出售,除非得到你們的同意。如果女兒同意以上條款,責贈予有效,如果女兒違反協議,你們有權隨時收回房子

  • 3 # 使用者97978455089

    這個問題只是你自已的想法,你女兒在沒有任何外力作用的情況下,主要是你的壓力,還是尊重她的意見,因為,一,你出錢給女兒買房,寫在女兒名下,你是自願的。二,即然是你自願給女兒的房產,那就是女兒的,你不得干涉。三,相信有情人能走進婚姻,成家立業,也是不容易的,你應該祝福她們百頭到老,而不是隻惦記你給女兒的房產。最後送你句話,萬里長城猶尚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你又何必多心?

  • 4 # 傲雪凌霜177518105

    當今,離婚率居高不下,有這種想法的人比比皆是。因為,人是最善變的,誰也不能保證陪你到老。只要是婚前財產,不用擔心,都是你女兒個人財產,即使離婚了,別人也得不到的。還有一種情況,假設女兒不在了,這個房子是你和女兒的共同財產,女兒那部分,三分之二給你和老伴,女婿能繼承三分之一。怎麼能避免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提前立遺囑公證。

  • 5 # 石家莊律師劉進澤

    你可以將房子登記在你一人名下,你自己立遺囑由你女兒繼承。如果登記在你女兒一人名下也可以,也是你女兒的個人財產,你女兒立遺囑由你繼承。

  • 6 # 和順柔然

    這個母親是對的。法律規定,夫妻婚前財產歸各自。婚姻是配偶關係,夫妻實質就是性關係。一旦感情破裂,立馬可分開!兩人財產都不受損,可另找配偶!

  • 7 # 周小白歷險記

    作為一個有閨女的媽媽,我非常理解這樣的想法。

    我肯定是希望我女兒以後可以過得很好,找一個靠譜的疼她的老公。但是如果過得不好,可以一腳踹了渣男,不必為了經濟或者其他原因委曲求全。

    給女兒買房子就是為了女兒有一個後路。肯定希望這個房子完完全全屬於女兒,遇到渣男的時候,一分一毫也不讓渣男佔到便宜。這是父母對女兒的厚重的愛意。

    女婿首先是女兒的丈夫,然後才是女婿。如果不是因為女兒,誰認識他是誰?萬一是個渣男,女兒想要離婚,房子還要分他一半,那豈不是要氣死的。

    我覺得可以寫你和你女兒的名字,如果賣房子的話必須兩個人一起簽名,可以預防別人哄騙你的女兒,然後把房子賣了,把錢拿走!

  • 8 # 風疏竹

    我全款給女兒買了房,婚前加我名或者立遺囑,什麼方法男方永遠分不到房子?

    讓男方永遠分不到房子是可以的。注意以下的方法:

    一、如果現在女兒還未前往民政部門辦理結婚手續,你全款給女兒買房,屬於你女兒的婚前財產。女婿是無該房產的所有權的。

    根據2018年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財產歸其所有,除非書面約定,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你的女兒未結婚的情況下,既然該房子你是準備給你女兒的,建議該房子直接寫你女兒的名字就可以了,免得將來還需要轉名等手續。

    二、如果現在女兒已經前往民政部門辦理結婚手續,你全款給女兒買房,你可以選擇往公證部門作書面約定,對該房產的所有權作出直接的指定,女婿也是無該房產的所有權的。至於書面約定具體怎麼做,可以前往當地公證部門諮詢。

    三、父母對子女的愛永遠深厚,想護她一世周全,你的心情我很理解!

    《新婚姻法》也根據民意於2018年對相關房產的問題進行了修改,取消了以前的“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層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一規定,所以,你只要注意上述兩個關鍵時點進行操作,男方永遠分不到房子。

  • 9 # 快樂魚K

    你婚前全款給女兒買的房子,那麼即便結婚,也屬於你女兒的婚前財產。如果女兒和女婿離婚,女婿是沒有資格分這套房子的,所以你不用擔心,不用加你的名,也不用立遺囑。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夫妻,只有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擁有的財產,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共同支配、平等處理。例如,婚後買的房和車,或者婚前買的房,婚後還貸款的那一部分。

    所以,只要這套房子是你們幫女兒全款買的,那就屬於你女兒的婚前財產,女婿沒有資格分。只不過,這套房子的收益,也就是房租,在婚姻法裡一般算作“經營性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你們要約定的話也行,可以把這套房子連同房租收益約定進去,房子的收益你們也收著,等百年之後連房子帶收益都給女兒。

    具體怎麼操作最保險,建議去研究一下新婚姻法,或者去諮詢一下專門的律師。

  • 10 # 西湖一隻船

    婚前財產好像現在有明確規定了,你可以查一下。

    但你的做法我不贊成!!!

    我就是一個女婿,父母早亡。畢業後從西北來到四川這個城市。後來面臨結婚生。

    和我媳婦認識後,在婚前,我全部只有3萬塊錢在工資卡里,但是有個屬於自己的98平正在還貸的房子和10多萬的車子,還有一個正在還貸的車位。條件不能算太差,但也不算太好。

    女方是獨生子,銀行工作,婚前時收入高於我。男女朋友關係確定後,我就把工資卡交給了媳婦。說,就這麼多錢,你看著辦吧。

    老丈人和丈母孃,也讓我住他們家,以便飲食規律,好吃的都等著我。自始至終,老兩口沒把我當外人。

    後來想換房子,第一套房子,是老丈人媳婦付全款。後來買第二套房子,便於我上班,在鄰近的城市。我把自己的房子賣掉,老丈人也把自己多年的積蓄拿出來。前後房子戶口本上寫的都是我和媳婦兩個人的名字,我的名字在前面。

    後來,我自己賺了一些錢,讓媳婦存了20萬給老兩口,以備其不時之需,畢竟老了。

    剩餘的錢讓媳婦存起來,畢竟兒子慢慢長大了。

    現在我們在一起生活。

    其實人性,都經不起惡意的考驗,經不住卑鄙的揣摩,不該用惡意去中傷未來可能的美好。如果開始就含有偏見或敵意,相信我,一定不會有美好的結果。

    人的情感是流動的,溫情一定會得到迴應。所以你該做的是,用理解和愛去化解未來可能的不如意。

    相信我,善良的愛是世界上最美好的風景,永遠會在你身邊閃光。

  • 11 # 家鄉氣象

    最保險的辦法是讓女兒先離婚,再給她買房,並囑咐女兒永遠別跟男人打交道,否則,女兒頭腦一熱,轉身就把房子贈送給了男人也不奇怪。[偷笑][偷笑][偷笑]

  • 12 # 日辰水雨

    這樣防著女婿有意思嗎?

    我覺得你太累了。的確是要以防萬一,但不要想的太多,如果換位思考一下,你是你女婿的話,你會怎麼想?

    現在人把財產看得比感情和親情還重要,說白了只相信錢。我覺得你還是在你女兒談物件的時候就早點把好關吧,學會看人比看著自己的錢更重要,省的自己總是睡不好覺,即使保住了錢和財產,也保不住女兒和自己的幸福。如果你女婿心裡有芥蒂,他能對你女兒和你好嗎?留下了錢財還有啥用?再說,不管怎麼弄,也不一定保險,說不定遇到一個厲害的女婿,不小心落得個人財兩空!

  • 13 # 本就正義為何歡呼

    最好的方法是讓你女兒永遠不要接觸男人(也包括你,對,就是你母女倆生活),那麼你們的房子也永遠不會讓任何男人分走!

  • 14 # 睿治333

    很簡單的方法,把買的房子做成代持的方式!就是你的房產讓你女兒代持,也就是下你女兒的名字!保留好代持手續的所有證據,名字正式落到你女兒的名下後再做一個債權抵押!抵押給你,那房子的事情還不是你一句話的事!房子要出售解壓需要你配合!你肯定會知道,你女婿要爭房產你甚至能把房子拿回到你個人名下!

  • 15 # 泉泉

    你兩眼一閉、兩腳一蹬的時候,你還能管這麼多嗎?那時候你女兒跟女婿也是老夫老妻了吧,你有什麼不放心的?除非你陽壽太短[呲牙][呲牙]。你也不要擔心你女兒是白痴,你也不想想你女婿也有父母,你親家的家產到時候不也是你女兒有份嗎?所以淡定一點過日子,一把年紀了成天想這些,想多活幾年都活不成了[大笑][大笑]

  • 16 # 使用者7663115973233

    只要你女兒在婚前(領結婚證之前)全額資金買的房子,都屬於你女兒的婚前產財,就是受法律保護,如你不放心,可以去公證,現在男方騙女方財產的大有人在。

  • 17 # 淡如水103165006

    讓男人也買一套等同價值的房產,即使以後都作為共同財產,男女各一套,然後離婚分割財產,一人一半!剛好各自的房子各自帶走!更何況婚前財產不會作為婚後的共同財產!還有個更保險的方法,要你女兒別結婚,想生孩子的話就去借個種,國外的更好生個混血寶寶!生完孩子自己撫養,這樣女兒、房子、孫兒都是你們的!

  • 18 # 名字長易中獎一縷蒼傷

    最簡單的方法,別讓你女兒結婚,當一輩子老姑娘,等你死了你的遺產只有她一個人繼承,別人誰也搶不到,都是你女兒的,她在摟著你的遺產過後半輩子,不過等她嗝屁了就不知道是誰的了![摳鼻]

  • 19 # 使用者8830399905098

    這個好說,你怕男方爭房,男方也怕你爭人家的房子,各自的房產證上寫自己的名字,反正是婚前財產,誰也搶不走,誰都別惦記誰的房子,心裡坦蕩什麼也不怕。

  • 20 # 77776765

    拉著女兒女婿去公證,房子只能是女兒使用,如女兒本人操作出現過戶,抵押,轉賣,則女兒喪失一切權利,出現意外,繼承歸外孫外孫女,規定同上,如拆遷,老人在歸老人,老人不在全歸女兒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你大膽的描述,結婚以後夫妻之間有什麼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