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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博上一位非常偉大的準媽媽感動眾多網友。湖南常德一名懷孕3個多月的女子在家做飯時,因煤氣洩漏燃爆,全身燒傷面積達18%。為了不傷害腹中寶寶,女子忍住劇痛,主動要求不使用任何麻醉藥和止痛藥。對此你怎麼看?孕期使用麻醉藥、止痛藥是否真的會影響胎兒發育?母親強忍極致疼痛,是否也會對孩子產生不良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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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衣奶爸

    1.首先像新聞裡面的這樣子的一個案例,應該對於很多人來說可能都不會遇到,所以像這樣一個案例,對我們公眾的思考,應該更重要的是,在孕期如何保護自己,以及在懷孕期間如果有生病或者遇到意外,我們更能該怎麼尋求一些比較安全有效的用藥或者治療方式。

    2.那麼回到我們的這個案例,說實在話,從我個人的角度出發,我不推薦,不建議這位母親不用麻醉或者止痛或者其他的必要用藥。

    3.為什麼呢,首先這個母親她是懷孕三個月內發生這樣子的事情,那麼三個月內母親的嚴重燙傷,本身疾病就已經可能引起小朋友生長髮育方面的問題,而且更加重點是,如果母親自己這次意外,沒有好好的治療好,她根本很難保證自身的安全,更加不用說怎麼撐過來,接下來的七個月,加起來整整十個月的懷孕,這段時間。

    4.我們知道普通的燙傷可能不會導致有什麼生命危險,但是如果是比較厲害的燙傷燒傷,區域性的創面沒有消毒,或者是透過藥物來治療好的話,是很容易造成全身的感染的,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那麼如果全身的感染沒有控制住,別說小孩子沒能保住,這個母親,肯定也有危險。

    5.我們再來說說麻醉,還有這個疼痛的問題,如果本身疼痛並沒有止住的話,那你想一下,這個寶寶在肚子裡面才三個月,他隨時有可能流產,也就是疼痛,本身就很容易導致小朋友流產。

    因為害怕一些藥物的作用,然後反而不用讓我一直忍受這些疼痛,對於母親來說可是一件比較危險的事情,對於寶寶來說也不見得是安全的事情。

    6.女子本弱,為母則剛,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簡直是淚流滿面,但是我總感覺這個事情還是不應該由母親或者是丈夫或者其他的家屬一意孤行,這個事情還需要集合全院醫生的專業意見,進行綜合分析,綜合判斷,再應用一些合理的應用藥物,我想這才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7.只要我們以母親的生命為主,兼顧肚子裡面的寶寶,合理的用藥,合理的治療,我想這才是我們社會所希望看到的,這才是符合人類倫理的一種醫療行為。

    我是一名新生兒科醫生,我希望寶寶能夠順利的降生,但是我更希望這位母親能夠安安全全的度過這場意外,能夠順順利利的繼續走完她的人生。

  • 2 # 麻醉醫生小康

    首先我很佩服和尊敬這位準媽媽。為了孩子父母往往都可以做出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和常人難以理解堅韌。

    很多麻醉藥可以透過胎膜屏障進入胎兒體內。三個月的胎兒還是容易受到外界藥物的干擾而產生一些不可預知的影響。

    麻醉性鎮痛藥:嗎啡,哌替啶,芬太尼等都極易透過胎盤,對胎兒產生抑制。曲馬多也可以透過胎膜屏障進入胎兒。全麻藥:氯胺酮可以迅速透過胎盤進入胎兒,丙泊酚雖然對胎兒影響小,但是可以透過胎膜,對胎兒的影響也是讓人顧慮。吸入性麻醉藥:恩氟烷和異氟烷明確不能使用,七氟烷和地氟烷也容易透過胎膜進入胎兒,但是影響小點。目前常用的麻醉藥大多還是可以進入胎兒,對於3個月的胎兒會產生多大的影響不好下結論。主張不使用為好。

    目前大多麻醉醫生不能保證麻醉藥對3個月的胎兒的沒影響,不論藥物是不是透過胎膜屏障。況且燒傷病人的病情比較複雜,往往都有吸入性肺炎和肺燒灼傷。日後要度過感染關,度過肺水腫關,度過內環境紊亂關。每一個關卡都對孕婦都是威脅,同樣對胎兒也是威脅。因為孕婦威脅因素暴露太多,給胎兒帶來了很多致畸因素,特別是胎兒還在容易受外界影響的關鍵期。

    臨床上我們也碰到過類似情況,比如,懷孕早期做全麻手術(不知情時),往往不會再保留胎兒。我很敬佩該孕婦,我也不主張使用麻醉鎮痛藥,有些麻醉藥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還要針對孕婦得其他病情才能得出結論。對於3個月的胎兒能被影響的因素還是有很多,產婦不穩定的病情就是最大的威脅。期待她們有個好的結局。

    如果你是孕婦你怎麼做?

  • 3 # 生殖科的手札君

    母愛的確是偉大的,看了這個新聞心情很沉重。孕期用藥需要考慮藥物對胎兒發育的潛在影響,所以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孕期用藥有嚴格的規範。

    妊娠期關於止痛藥FDA有沒有警示?有的,2015年FDA對已發表的相關研究進行了評估如下:

    1、妊娠前半期服用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如布洛芬、萘普生、雙氯芬酸和塞來昔布),有流產的風險。

    2、妊娠早期服用阿片類藥物(如羥考酮、二氫可待因酮、二氫嗎啡酮、嗎啡、可待因),其嬰兒有大腦、脊柱或脊髓出生缺陷風險。

    3、妊娠期間服用對乙醯氨基酚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品可導致其所生嬰兒注意力缺陷/多動症風險。

    同時,孕媽媽們還要知道一個小常識: 孕早期有一個特殊的“全或無”時期,指的是停經後4周以內的胚胎(孕40+天)無論受到什麼樣的外界刺激(藥物或輻射),只會有兩種結局,要麼胎停育自發流產,要麼繼續維持正常的妊娠狀態。

  • 4 # 普外科曾醫生

    湖南常德,一懷孕3個多月的女子在家做飯時,煤氣洩漏燃爆,全身燒傷面積達18%。為不影響胎兒發育,孕婦主動要求不用止痛藥和麻醉藥。看到這個新聞,我挺難過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感想:

    然後,其實我想說,妊娠早期,止痛藥是可以短期使用的,止痛藥主要有兩大類,分別是阿片類和非甾體抗炎藥(NSAID)。多數的鎮痛藥並不會造成自然流產,使用阿片類藥物和非甾體抗炎藥(NSAID)後,僅觀察到致畸風險很小的增加。

    相比較於阿片類的藥物,非甾體類的止痛藥更加安全,有研究表明,對乙醯氨基酚是比較安全的止痛藥,孕婦可以使用。

    而且,疼痛會對全身產生影響,不利於身體恢復。同時,疼痛的刺激可能引起子宮收縮,有可能引起流產,反而得不償失。

    所以,我建議這個孕婦,在醫生的嚴密監測之下,使用止痛藥物。由於燒傷還會合並感染,休克等嚴重的併發症,還需要使用抗生素抗感染,妊娠期使用抗生素也需要非常的小心謹慎,而我們常用的青黴素,頭孢類消炎藥物,一般都是可以放心使用的。

    萬一由於病情的惡化,需要在保大人和保小孩之間做出選擇的時候,肯定是要毫不猶豫的保大人,女孩還年輕,以後還有的是機會懷孕做媽媽,希望她能夠早日好起來,母子平安,讓我們共同為她祈禱。

  • 5 # 蔡珠華大夫

    首先,應應該科學認識妊娠期用藥,而不是無知的去抵制藥物。要綜合分析妊娠期用藥的利和弊,而不是去怎麼樣堅持不用藥。

    根據妊娠期用藥美國藥物和食品管理局( FDA )頒佈的對妊娠的危險性等級標準為:   

    A 類: 對照研究顯示無害。已證實此類藥物對人胎兒無不良影響,是最安全的。 如多數維生素類藥物,但維生素A不宜大量使用。

      B 類: 對人類無危害證據。動物實驗對胎畜有害,但在人類未證實對胎兒有害,或動物實驗對胎畜無害,但在人類尚無充分研究。

      C 類: 不能除外危害性。動物實驗可能對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類尚缺乏有關研究,但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

      D 類: 對胎兒有危害。市場調查或研究證實對胎兒有害,但對孕婦的益處超過對胎兒的危害。

      X 類: 妊娠期禁用。在人類或動物研究,或市場調查均顯示對胎兒危害程度超過了對孕婦的益處,屬妊娠期禁用藥。

    A B類是妊娠期可以用的藥物,比如抗生素中的頭孢類和青黴素類,還有阿奇黴素,止痛藥裡有布洛芬 小兒退熱栓,還有靜脈麻醉中也有B類藥。現在廣發開展的無痛分娩應用的硬膜外麻醉藥全身吸收少,也是可以用。

    首先來說一下燒傷患者用和不用麻醉藥的利和弊。

    燒傷植皮不用麻醉劑,這種疼痛是一般人無法忍受的,這個疼痛可能對人的一輩子都留下心理陰影。其次,在疼痛刺激下,體內會釋放很多不良細胞因子,比如腫瘤壞死因子 白介素等,本身對機體會有傷害,其次容易刺激宮縮,引起流產或早產。

    而麻醉劑和止痛藥中有B類藥物,比如丙泊酚,即使B類藥物止痛效果不好,用一次劑量的C類藥物又不會說就會引起胎兒畸形(正常人群就有5.6%的胎兒出生缺陷),短時間,小劑量的C類藥物對胎兒經過母體的血液迴圈,能到達胎兒血液迴圈的幾乎微乎其微。可以說幾乎也沒有影響。

    為什麼要強忍疼痛刺激和疼痛可能引起流產的風險去抵制可能影響很小的麻醉藥物呢?

    所以個人覺得這個孕婦是及其不科學的去忍耐疼痛,不應該去宣傳,而應該藉此機會,瞭解妊娠期科學用藥的重要性。

    之所以,有上面的勇敢的媽媽,還是跟沒有科學認識妊娠期用藥有關。之前,有一個闌尾炎的孕婦,醫生告訴她要打抗生素,但她和她家屬的第一反應就是對小孩子有沒有影響,但闌尾炎對她的危險可能更大,她並沒有認識到。所以她和她家屬拒絕了用藥,結果妊娠期闌尾炎加重,發展成化膿性闌尾炎,腹膜炎,最後誘發子宮收縮,難免流產。當再做闌尾炎手術時闌尾已經穿孔,差點兒連子宮都保不住。

    所以,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科學妊娠妊娠期用藥,而不是聽到妊娠期用藥就抵制。出生缺陷本來就有5.6%,也不要把用藥後出生缺陷就歸結為用藥引起。科學認識很重要。

  • 6 # 婦產科醫生畢一鳴

    看到這則訊息時,讓我再一次被母愛的偉大而感動。先祝願堅強、勇敢的準媽媽及早康復,並祝願寶寶能安然度過這一次艱難的考驗,在未來的人生路上順利、平安!

    然而作為一名婦產科醫生,我並不贊同這位準媽媽的選擇。原因如下:

    1、日常生活中人們都知道藥物、酒精、輻射對胎兒有害。很少有人知道,不良的精神、神經刺激同樣對胎兒有害,而且隨著不良刺激的增加,危害程度將成比例增加。這種不良刺激就包括劇烈疼痛、驚嚇、恐懼等。

    2、懷孕期間不是任何藥物都被完全禁止的。比如青黴素、胰島素等都在被廣泛應用。只是在應用的劑量、時間、藥物種類上醫生要認真斟酌。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應用。經過多年的臨床論證,孕期用藥按對胎兒的致畸型作用,將藥物分為(A、B、C、D、X)5級。孕12周後,前三級即A級、B級、C級的藥物在需要時,可以應用。

    3、當面對用藥與否的抉擇時,我們需要考慮的是,哪種選擇傷害最小。正常情況下,當人們有準備的面對劇痛時,最先出現的不是疼痛而是內心的恐懼和焦慮。無論疼痛、恐懼還是焦慮,當程度達到一定量時,都將對體內的寶寶造成傷害。

    4、孕12周以前(即孕3個月以內)是胎兒神經管發育至關重要的時間。而我們提到的這位準媽媽,懷孕3個多月(已經超過了12周)。此時用藥相對於孕12周以內是安全的。

    母愛是偉大的,我們為偉大的母愛致敬!

    但面對醫療問題時,請一定要坦誠與醫生溝通。就如同我們無法找到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一樣,病人疾病的發生、發展、變化也各不相同。因人施治、因病施治才是治病的最根本之道。

  • 7 # 麻醉超人鋼鐵俠

    湖南常德一名懷孕3個多月的女子因煤氣洩漏燃爆,全身燒傷面積達18%,為了不傷害腹中寶寶,女子忍住劇痛,主動要求不使用任何麻醉藥和止痛藥。

    作為一名麻醉醫生,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母愛的偉大,用怎樣美麗的詞彙去讚美都不為過,母愛,是不求索取、不溯既往、不求回報的愛;母愛,是人世間最無私的愛;母親為了兒女,是可以忍受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母愛是人世間最崇高、最偉大的愛。

    為了自己懷孕3個多月的胎兒,湖南女子忍受巨大痛苦,拒絕使用麻醉藥和止痛藥,任何人聽了也會為之動容!

    這位準媽媽為什麼要這麼做?

    該女子全身燒傷面積達18%,而臨床上成人燒傷面積在10-30%為中度燒傷,這種情況需要立即治療,可能需要手術,清除壞死面板、植皮手術等,而這種手術一般都是在全身麻醉下進行。

    3個月孕期的患者如果要施行全麻手術,很多麻醉藥都會給腹內的胎兒造成影響。

    首先是止痛藥,絕大多數非甾體類藥物如布洛芬、吲哚美辛、塞來昔布等;阿片類藥物如嗎啡、可待因、哌替啶、芬太尼類等藥物都可透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給胎兒帶來危害。如果該女子需要做全麻手術,包括鎮靜藥、吸入性麻醉藥都很容易透過胎盤,如目前臨床上使用最廣泛的鎮靜藥——丙泊酚,如果在孕早期母體使用了丙泊酚,很容易對胎兒造成傷害,導致胎兒發育不良或畸形,吸入性麻醉藥對胎兒也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從這位女子拒絕使用止痛藥,就可以看出她的堅韌,我們知道,在疼痛分級裡,燒傷疼痛甚至超過了分娩時候宮縮最厲害時候的疼痛(宮縮疼痛為7-8級而重度燒傷疼痛為9級),可見,這位準媽媽為了腹內的胎兒,忍受了怎樣的痛苦!

    當然,我們僅僅從問題簡單的描述還不能確認這位準媽媽的病情到底如何?是否需要全麻手術?不論怎樣,一位中度燒傷的孕婦,今後將面臨抗感染、清除修復創面、植皮等一系列較為複雜的治療,這些治療措施會否對胎兒造成傷害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如果該女子出現了危及生命的情況,如大出血、窒息、開放性氣胸、吸入性肺炎、中毒以及其他需要儘快手術搶救、治療的情況,本人的觀點:還是要儘快的手術搶救,畢竟,如果自己的生命尚受到威脅、安全得不到保證,那她還如何去維護自己腹內胎兒的生命、保護胎兒的安全呢?

    我們還是一起為這位準媽媽祝福吧!

  • 8 #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看了這個新聞,我很感動,但是對這位母親的做法的並不贊同,也不提倡。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那則號召大家都向猝死醫生學習的那個新聞,還有前陣子“無麻醉剖宮產”的那個產婦,下面的評論都是一片稱讚母親真偉大的聲音,卻很少有人考慮到當事人為此遭受的痛苦。這篇媒體報道,也是同樣流露出一種“越苦痛越偉大”扭曲的價值觀,讓人很不舒服。

    而且。很多人對於“懷孕了就不能用藥”“是藥三分毒”的誤解,讓很多孕期女性孕期病了都是硬抗,忍受了不必要的痛苦不說,還可能延誤治療造成病情加重,本來可以治好的小病拖成了大病,反而真正影響到了胎兒。

    在妊娠期,並不是所有的止痛藥都不能使用,比如對乙醯氨基酚就是相對來說比較安全的藥物,醫生可以在斟酌情況下控制好藥物的劑量,既能夠緩解痛苦,也能儘量避免對胎兒造成影響。

    孕婦是媽媽,媽媽是偉大的,但是孕婦首先是一個人,我們只看到腹中胎兒被母親保護,那麼誰來保護痛苦的母親?那麼大面積的燒傷,疼痛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了的,日日忍受疼痛並不利於情緒穩定和休息,還有可能誘發宮縮,對胎兒更是不利!

    如果病情出現意外加重,自己的性命都不能保證了,還哪裡來的胎兒的性命呢?

    保護自己,不是自私,只是在保護胎兒的時候,也要把自己當人看,也要聽醫生的建議。

    為什麼我國的無痛分娩到今天都沒有廣泛實施?

    因為很多人都覺得,女人生孩子,受罪是天經地義。

    我們經常遇到產婦痛的死去活來,想要打無痛,

    結果老公說:生孩子不都是這麼生的嘛?

    婆婆說,誰生孩子不疼,怎麼那麼嬌氣!

    好吧,忍!

    明明可以減輕痛苦,又比較安全,但是就是不用,硬忍!

    我自己生孩子的時候打了無痛,少受了很多罪。

    目前中國有千千萬產婦受益於無痛分娩,難道沒有痛的死去活來的媽媽就不偉大嗎?

    難道選擇更舒適的方式分娩就不夠愛孩子嗎?

    難道孕婦在保護孩子的同時不應該考慮首先得保證自己的安全,才能順利妊娠嗎?

    也許將來,生孩子根本就不會再痛。

    也許,慢慢我們都會明白,少一些“偉大”的的道德綁架。

    最後,希望這位媽媽和腹中寶寶都可以平安度過劫難!

  • 9 # 莉莉愛音悅

    看了這則新聞,我首先還是特別佩服這位母親,為了腹中的孩子竟然有這麼大的勇氣。母愛的力量真的是無限大的,你永遠無法想象一個母親可以為了孩子可以有多堅強。但是我覺得燒傷後用不用藥的話具體情況應該遵循醫生的建議。但是這位母親的做法還是很偉大的,出了事後還是隻為了孩子考慮,哪怕自己在痛,也一直強忍著。母愛真的太偉大了。但一直強忍著極致疼痛,心裡肯定也是很不好受的。寶寶在媽媽肚子裡多多少少會有些影響的吧。不管怎麼樣希望這位堅強的母親早日康復!

  • 10 # 壹父母

    為保胎兒拒用麻醉藥, 看得我真是不吐不快,一方面覺得母愛很偉大,這位媽媽也很無私也很勇敢,同時還擁有強大的意志力;另一方面,卻覺得哪裡不對勁,尤其是聽到孕婦家人說,也希望這樣做(不用麻藥止痛藥)的時候,又暗暗地為這位準媽媽有點傷心、有點心寒。如果孕婦在這些時候要求用麻藥,甚至因為不想再忍受身體上的病痛,希望人工流產,來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是否就要遭到家人乃至社會的道德譴責,被怒斥自私?

    首先,我們現從科學的角度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一方面,現代醫學已經證明,很多藥物在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對孕婦和胎兒都是相對安全的,止痛藥和麻醉藥也有評估過對胎兒的影響;不僅如此,相比於用藥,孕婦本身的疾病給胎兒帶來的風險可能要高得多。因為身體劇烈的疼痛,會導致人體分泌出很多神經遞質,引發一系列的生理反應,透過神經、內分泌、免疫網路,給全身的組織器官造成複雜影響,當然也會波及到寶寶的健康。拒絕正規治療或許反而會弄巧成拙,違背保護胎兒的初衷。

    有人會說,這是孕婦自己要求這樣的啊!好的,我們並沒有否認這一點,我只想說,希望將來如果還有類似的事情,準媽媽選擇堅持,我們支援但不宣傳(因為醫學上明明是可以做到不影響胎兒的),如果準媽媽選擇使用藥物或者中止妊娠,那麼從家人到輿論,也應該支援並且照顧好她,僅此而已。

  • 11 # 兒童骨科姚京輝主任

    全身面積的18%燒傷,且多是深2度的燒傷,這應該屬於很嚴重的燒傷了。疼痛之劇烈,令人難以想象,非常人可以忍受。而這位偉大母親,為了腹中胎兒的平安和健康,卻能夠忍受如此痛苦,令我發自內心的敬佩。

    是什麼能夠讓她如此堅持?是偉大的母愛!

    我相信,每個人都希望母子平安,既希望減輕母親的痛苦,又希望孩子平安健康。但面對實際的病情,我們尚需要更加理性的處理。

    懷孕3個月,相當於孕12周左右,尚處於孕早期的後期階段。胎兒大約有7釐米左右長,重約20克,已經初具人型,用多普勒聽診儀可以聽到胎心。藥物對胎兒的致畸作用已經減弱,不過胎兒腎臟的排洩功能還不完善,藥物對胎兒依舊有副作用,主要是對肝臟及泌尿系統的傷害。

    爭議的還主要是用止痛藥和麻醉藥對胎兒影響大還是小的問題。從這位母親的病情來看,屬於中度燒傷。治療上應該早期及時的補液,維持呼吸道通暢,糾正或預防低血容量休克。早期手術切除深度的燒傷壞死組織,消滅感染源,控制感染。防止多器官功能衰竭。以保障孕婦及胎兒的生命安全。

    具體的治療方案,我認為尚需注意以下幾點:

    1、懷孕期間因為缺氧很容易造成孕產婦的流產或早產,也易導致胎兒死亡。所以燒傷的治療期間必須保證孕婦的呼吸道通暢。給予吸氧,密切觀察孕婦血氧濃度的變化,使孕婦的血氧濃度達到95%以上,避免出現缺氧。

    2、懷孕的燒傷患者補液不要不間斷的一次全部輸完24小時的輸液總量。通常傷後的24小時之內,在前8小時給予輸液總量的50%,中間休息8小時,然後再輸輸液總量的50%。一般要使孕婦尿量維持在每小時50毫升以上,以滿足胎兒足夠的血流量。

    3、燒傷創面及時處理,每天需應用生理鹽水反覆沖洗傷口,多次換藥。換藥時要認真觀察燙傷的創面,如有壞死組織要及時清除,消滅感染源。還要特別注意創面是否有感染,如有感染也要及時處理,防止感染加重。

    4、穩定孕婦情緒,做好心理疏導。在治療方案和用藥上要和患者及家屬充分的溝通,權衡利弊。在患者及家屬的知情同意下儘量應用對胎兒影響小的止痛藥和麻醉藥,減少孕婦的痛苦,保護胎兒的安全與健康。最後祝母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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