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一級為最高級別。
2、應急響應是出現緊急情況時的行動。應急方戶準備的一種,編制應急方案,對一旦出現緊急情況時人員行動作出規定,有秩序的進行救援,以減少損失。所以,本單位的人員對應急方案必須熟悉。應急方案實際就是一個程式,應符合本地區實際,必須有可操作性,有很強的針對性。
3、應急響應的第一步是保護自身,搶救生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3)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4)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5)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安委會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3)跨市、地級行政區的安全生產事故。
(4)省(區、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產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市(地、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7、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一級為最高級別。
2、應急響應是出現緊急情況時的行動。應急方戶準備的一種,編制應急方案,對一旦出現緊急情況時人員行動作出規定,有秩序的進行救援,以減少損失。所以,本單位的人員對應急方案必須熟悉。應急方案實際就是一個程式,應符合本地區實際,必須有可操作性,有很強的針對性。
3、應急響應的第一步是保護自身,搶救生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3)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4)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5)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安委會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3)跨市、地級行政區的安全生產事故。
(4)省(區、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產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市(地、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7、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