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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小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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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川妹子阿莉
分手之後有可能會遇到呀,在同一個城市,同一個地區,都有可能會遇到,不過即便分手之後遇到,我也會很高興的打個招呼,不一定分手之後就是敵人,老死不相往來吧,分手之後還是可以做朋友的,打個招呼不會有什麼的,分手不代表兩個人不能做朋友,只能做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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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綰綰青絲
前段時間看了前任3這部電影的觀眾,可能對前任都耿耿於懷,有的人會嘩嘩流淚,會想起一直經歷的事情,一起去的地方,心也就慢慢動搖了,但是如果兩個人回到過去的話,也不見得會有多麼好啊,或許還是會因為之前的瑣事吵架,生氣,到頭來可能還是會和第一次分手的理由一樣,造成第二次分手,如果兩個人已經決定分手了,就不要再去留戀了。
經常說好馬不吃回頭草,我覺得對於前任的話,在我的愛情觀裡,就算是是見到了頂過就是會打個招呼,不討厭,不喜歡。因為是他曾經出現在我生活裡,並且在當時的時候,佔據我生活中大部分的時間,我也會因為她輾轉反側睡的不好,吃的不好,我接受我愛過他的事實,但他只是以前,再也不會看到他心亂如麻了,曾經再好也是過去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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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昕語麻麻育兒
如果有一天偶遇前任,我會裝作不認識。既然已分手,就沒什麼好說的了,說再多都是廢話。
分手意味著一段感情的結束,有些人分手後就很快放下了,開始了新生活,有些人卻久久不能釋懷,前任的影子一直在自己的腦海中揮之不去。
對大部分人來說,忘記當初兩個人相互吸引的瞬間,你儂我儂的情景和一些共同經歷過的事情,是很難做到的,最多隻能在短時間內控制自己不去想,讓自己儘量忙起來,生活充實起來,才會沒有時間去回憶,去難過。
但是有時候生活就很喜歡和你開玩笑,比如在你已經忘記和放下前任的時候,你們就在某一個地方偶遇了,也許是湊巧去了同一個地方旅遊,也許是在大街上毫無預兆的就打照面了,這時候你是會假裝看不見呢還是平靜打個招呼?
大家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遇到前任,有的人會大大方方的和對方說一句好久不見,有的人則是假裝看不見,不想彼此之間再有任何糾葛。
如果是因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和平分手的話,那麼也許大家見面的時候還能平靜的打個招呼,如果是雙方因愛生恨而分手的話,也許再見面的時候就不會那麼心平氣和了,衝上去臭罵一通都是有可能的。
每對情侶分手都是因為兩個人人只能一起走過人生的一段旅程,而不能陪伴彼此走到人生的終點,在必須要分開的路口,只能說再見。
但是,有一點很重要的是,為了分手後不小心遇到了前任,即使分手的時候再傷心,千萬要記得出門的時候收拾一下自己,不要搞得自己一副憔悴邋遢的樣子,萬一偶遇了前任,如果你們是和平分手,就會破壞你在他心中的美好形象,如果是鬧翻了分手,他看到你為了他這樣子傷心欲絕,只會幸災樂禍,得意洋洋。
分手後偶遇前任,你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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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娛說娛
美好一天很榮幸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前段時間看了前任3這部電影的觀眾,可能對前任都耿耿於懷,有的人會嘩嘩流淚,會想起一直經歷的事情,一起去的地方,心也就慢慢動搖了,但是如果兩個人回到過去的話,也不見得會有多麼好啊,或許還是會因為之前的瑣事吵架,生氣,到頭來可能還是會和第一次分手的理由一樣,造成第二次分手,如果兩個人已經決定分手了,就不要再去留戀了。
記得多年前,我遇到我的前任的時候,前任的旁邊還有一個異性,打眼一瞅就能看得出來,那是他現任女朋友。我轉身就走,第一是因為我不想跟前任有任何的瓜葛與牽扯,第二是因為我不想給前任造成任何不必要的麻煩。如果引起他現任的不滿,那就更沒有必要了。
我認為,分手之後,最好連朋友都不要做,相見就當陌生人,沒有點頭之交,更沒有交談這樣就會很棒,既不給自己找不痛快,也不給對方找麻煩。
如果你也有一個現任,那就更不能搭理前任了,糾葛不清會給你的現任造成困擾。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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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GR隨風
你好,我是山東那嘎達,你提出的問題我的看法是
如果是你分手後遇到前任,你會怎麼辦?
經常說好馬不吃回頭草,我覺得對於前任的話,在我的愛情觀裡,就算是是見到了頂過就是會打個招呼,不討厭,不喜歡。因為是她曾經出現在我生活裡,並且在當時的時候,佔據我生活中大部分的時間,我也會因為她輾轉反側睡的不好,吃的不好,我接受我愛過她的事實,但他只是以前,再也不會看到她心亂如麻了,曾經再好也是過去了不是嗎?或許以後,你身邊的人不是我,我身邊的人也不是你,其實這並不是一件憂傷的事情,而是一件值得我去回憶的事情。
前段時間看了前任3這部電影的觀眾,可能對前任都耿耿於懷,有的人會嘩嘩流淚,會想起一直經歷的事情,一起去的地方,心也就慢慢動搖了,但是如果兩個人回到過去的話,也不見得會有多麼好啊,或許還是會因為之前的瑣事吵架,生氣,到頭來可能還是會和第一次分手的理由一樣,造成第二次分手,如果兩個人已經決定分手了,就不要再去留戀了。
也有人說遇到前任就笑了笑,沒啥過不去的,沒啥大不了的,當初放棄了就不要怪誰,承認自己愛過前任,也承認分手後有過留戀,但是如果想想分手的理由或許就不會再想念了吧,分手之後自己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因為之前愛過就恨對方,沒必要,要學會寬鬆。
無論是你們分開的理由是什麼,但是既然當時分開了,自然也就想明白了,或許你的前任會有新的一種生活,那麼就各自安好,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去打擾對方的生活,曾經很愛對方,但是都已經分手了,前任已經開始新的生活了,所以還是在心裡默默祝福吧。但是呢,也有可能會在某個路口,或者某個地點再次遇到,見到了互相打個招呼問好就可以了。能淡然的和對方打招呼,說明對過去已經放下了。我覺得會引起傷心的就是和前任在曾經一起玩過的地方,一起去過的飯店,咖啡廳,一起逛過的超市相遇,這樣腦子裡面會不自主的回憶起曾經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或許一瞬間感覺心特別疼,然後相互打個招呼說聲您好。說你好,其實是再見。再見,曾經的愛情和自己。
如果前任做了對不起你的事,我們是永遠不想交的兩個鐵軌,各有一道,說句話希望我們彼此都好,如果你做了對不起對方的事,請你用一顆真誠的心去和對方言語,因為已經有過一次傷害,不要再往傷口上撒鹽了,可以敞開心扉告訴他抱歉做了傷害你的事,但是真的愛已成過去,前任不是老虎,也不是燙手山芋,他也是人,真誠溝通和平分手大家都會釋然,畢竟時間可以,改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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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沐雲閣主
哪有什麼選擇,當初要是倆人好還用分開,沒空腦補那麼多狗血劇情,大氣得打個招呼,瀟灑走開,我不管,老孃最美,最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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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滿慢兒
分手後,如果還愛。遇到了就很簡單,一起做愛做的事。
分手後,不愛了。遇到了,更簡單。裝作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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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吳可可呀
“我們是最好的朋友。”這是電影《一天》中,德克對艾瑪的評價,在此,我想借用一下。
如果你的前任不是窮兇極惡,對你造成了無法治癒的傷害。那麼我想說,他還是你的朋友。
有些人總對朋友下了很狹義的定義,但在我看來,並不是這樣,當初最愛的戀人後來或許就成了你最好的朋友。
以前的我總認為分手以後沒辦法保持聯絡,維持關係,沒辦法在對方的身邊給自己定義一個位置。
後來,我慢慢懂得。有那麼一個人在特定的時間給了你特別的感覺,當初的愛是真摯的,即使後來的不愛也是真的。那段時間仍然會有快樂,就算後來每每回憶會有痛苦,但是我們沒辦法抹去這段記憶。
我們彼此成就,相伴成長。每一段的戀愛總會教會我們一些什麼,不然,最後與你相伴的人怎麼看得見如此美好的你。我們成長的不自知而已。
再見,再見面。你曾經是我愛的人,現在我也能坦然面對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再見,那就說一句 好久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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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鐲迷迷
這個還是要看看在你自己心裡是如何對待這段感情的!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情況吧!
1.被迫分手,很喜歡對方,介於家庭種種原因未能在一起,自己不堅持,分手再見面時對方很優秀,那會感概自己為何沒有堅持,若不優秀,應該也不會有太大的波動
2.被迫分手,很喜歡對方,介於家庭種種原因未能在一起,對方不堅持,分手再見面時不管對方是否優秀,眼都懶得看一樣
3.甩人,再吃見面應該會正常的寒暄
4.被甩 那真是看見都當沒看見
大概就是這幾種情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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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我是慕慕
劉德華有一首歌,叫做《天各一方》裡面有大量的獨白,我把歌詞貼上來,這大概是代表很多人的答案。
(獨白)繫好耐以前 我聽過一首歌
唔知你仲記唔記得 今日你同我天各一方
你有你嘅生活 我繼續我嘅忙碌
但系假如有一日 我哋真系喺路上咁偶然撞到嘅話
我哋會點下頭 問候一下 然後已經唔知講乜嘢好啦
因為你會發現我已經改變咗
正如我可能會再認識你 但系哽其實有乜嘢關係呢
我只系知道喺呢一剎那
我係幾哽想念你
(唱)誰令我又情深一片令我輕柔如水清澈
令我心靈回覆恬靜令我拋棄來生牽掛
重拾往年純潔美夢讓我心靈重得安慰
讓我安躺於月下
(獨白)其實乜嘢先至系真實恆久嘅呢?
或者我應該就咁儲存住呢一份希冀同埋渴望
俾我相信世上有一幸福系垂手可得㗎
但系永遠系掌握之外
有時激情抓喺手裡面會化為灰燼
反而藏喺心裡面可以歷久常新
貪求思慕只因痴
一切眼淚和思憶都系徒然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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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陳情視界
是共同好友的婚禮,聽到他快到了,心跳開始加速,找藉口離開去平復了下心情,因為自己的慌張和漲紅的臉實在沒法隱藏。
吃飯的時候也故意沒有同一張桌子,各種故意躲避最後還是免不了正面相遇了,在過道,我們相向而行,他面露尷尬,而我則假裝很自然的說:怎麼回事見到我也不主動打招呼,才感覺他放鬆了,笑到:這不一直沒機會麼。然後他側身,向我介紹身後的女子,這是我媳婦兒,我笑著祝福他們,然後像最好的朋友一樣說說笑笑。
看著這個在十八九歲與我最親密的少年,八年後依然跟以前一樣的表情和動作,才意識到十八歲的天空已經很遠很遠,以為只是一次簡單的道別爭吵賭氣分手,最好的朋友後面最親密的戀人最美好的初戀就這樣越來越遠,八年毫無聯絡,以為再見必是驚濤駭浪,但時間多麼厲害,一切早都變了,甚至都不知道該如何感慨,只能說大家都好,就好。
“離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臨別亦聽到你講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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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湘妹子愛生活愛旅遊
分手後一般難以遇到了。沒有分手前,也都不是遇到或碰巧,世上沒有那麼多的碰巧,都是製造出來的。不是他約我,就是我約他。
兩人分手後,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不會在同一平行線上了,兩人也沒有了交集,談不上還會遇見了!都說人是最有感情的動物,但現實中,人又是最無情的動物。今天可能還親密著,也許一轉身,彼此又可能變成陌生人!因為人很現實,沒有誰會為了誰而等待一生,不會在一棵樹上吊死,不合適了就分手,不喜歡了就分手,既然選擇了分手,也就代表了往後不會再相見!
所以分手後大多是遇不到碰面的。如果偶然遇到,也只不過是點點頭,說聲“你好,好久不見”多餘的話不可能再去說,同樣的對方也不會多說。一般遇不上的,有時或者說,對方先看見了你,他會避開你,不會讓你看見他。又或者你先看到他,你或許也會選擇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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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滿玥
再見也是朋友,在曾經的某個時間段彼此是有真心付出的,所以理解萬歲,我不會當對方是陌生人,不會特地見面,也沒有偶遇過,但真遇到了,我會像對待普通朋友那樣面對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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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小莫的生活微記
你說的分手,應該是每個人心裡最愛的那個戀人吧,14年了,沒再遇見過,這樣挺好的,遇見了會尷尬吧,物是人非,不知道說什麼了,如果真的遇見了我也會躲開吧,不想讓他看見我變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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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心得自在
人生何處不相逢,有緣千里來相會。生命中註定相遇的人是因為前世上百次的回眸,所以分手後的再相遇,如果那份悸動還在,就順心而為,經歷了,無論對錯都不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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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靜薇薇
你好,首先如何分的手,你得清楚,如果你們彼此傷害特別大,碰見就當他是空氣好了。畢竟傷疤不能示人的。
其次,如果和平分手,見面還是微笑一下就好,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如果能做回朋友,那是你倆的福分,可是,真正愛過,做回朋友的可能性不大,不管何時,你都會心痛一下的。
當然,看你愛的程度,看你的心理承受程度,你才能決定啊!畢竟我們不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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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唯愛琴酒
日劇《晝顏》中有一句臺詞:“對於全球人口而言,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相遇的機率大概是180億分之一,這是個簡直如同奇蹟般的數字。”這麼微小的機率,我們自然是沒有遇到過。
愛要愛得轟轟烈烈,分手也要乾乾脆脆。不論有多麼不捨,也要將他徹底遺忘,因為在分開的那一刻,他是堅信離開你會過的更好。所以又為什麼要為了一個已經不愛你的人而懊悔痛苦,將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團糟?
人的一生中總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會有不同的人陪你走過不同的旅途。當一個陪你的人要下車時,即使再不捨,也要心存感激,之後揮手道別。
分開了就真的分開了,不會心存留戀,因為他與你已經再沒關係。不會心有遺憾,因為這段感情我曾真正用力愛過。不會心懷怨懟,因為他曾經帶給你很多美好。我會心懷感激,願你餘生幸福安好。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如果相遇,我會心無波瀾地伸手相握,道一聲“你好”。就像我們初次相見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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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想名字是一件多餘的事
看實際情況:
1、如果是老婆、家人與之同行,我會假裝不認識,最好的前任應該像死了一樣,不要去打擾對方的生活,他會理解的,也許還會感激呢。即使我們兩都已經放下,但一個招呼有可能會給他老婆內心埋下肉刺,日後成為戰爭的導火索;
2、他一個人,我會微笑打聲招呼,問候兩句並祝福他,分手了並不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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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路人唐乙丙丁
記得好多好多年前,那時候還很年輕。我們在一起三年,然後分手 。其實雙方都存在感情,只是因為各自家庭的原因,我們不斷爭吵,身心疲憊,做出了無奈的選擇。
這天晚上,和朋友喝茶聊天,他臨時去處理一些緊急的事,把孩子交給我照看一下。是一個四歲半的小男孩,平時跟我很好,長的可愛又懂事。
我帶著他上街去買冰淇淋。無意間走到了那條我和她常逛的小吃街。我牽著孩子,低著頭恍惚地想起了她,我們在一起的美好時光,有些惆悵。就這樣無意中抬起頭,猛然發現她就在我前面不到10米的地方。簡直在做夢一樣。
她的背影我太熟悉了,我絕不會認錯。好像有感應一樣,她停下回過了頭,我們四目相對,卻久久無言。
小男孩看看她,又看了看我,用力抓了下我的手,我才反應過來。我勉強露出笑容上去打招呼。她看到了小男孩,明顯臉色有些變了,摸摸他的頭,笑道:孩子都這麼大了。
我也沒有辯解,孩子看了看我,很懂事說了句阿姨好。又是沉默,尷尬的沉默。行人和時光在我們邊上穿梭,我們卻停留了在這一刻。
最後,我們簡單道了個別,就各自離開了。轉身那一刻,我忍不住流了淚。孩子問,叔叔你怎麼了?
沒事,只是眼睛進了沙。
我們最終也沒有再聯絡過,至始至終,直到現在結了婚生了孩子。有些事情,過去了就回不了頭,不必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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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雖然大,但是我們的圈子卻是特別的小。分手後其實會經常遇到,而且分手後,你會發現越不想遇到對方,越能處處遇見。
記得多年前,我遇到我的前任的時候,前任的旁邊還有一個異性,打眼一瞅就能看得出來,那是他現任女朋友。我轉身就走,第一是因為我不想跟前任有任何的瓜葛與牽扯,第二是因為我不想給前任造成任何不必要的麻煩。如果引起他現任的不滿,那就更沒有必要了。
我認為,分手之後,最好連朋友都不要做,相見就當陌生人,沒有點頭之交,更沒有交談這樣就會很棒,既不給自己找不痛快,也不給對方找麻煩。
如果你也有一個現任,那就更不能搭理前任了,糾葛不清會給你的現任造成困擾。
現在,如果有一天,我在馬路上,遇到我的前任,我會裝作不認識,直接走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