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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七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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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橋故事
重與不重這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反正個人總是不太信服那個“沒有利益輸送”,在jf的位置上,總覺得很難說得清楚。而且現在的處罰也沒有剝奪他的職務,jf依然可以行使權力,今後風頭一過,拿回曾經的一切恐怕也不是什麼難事。
畢竟,jf又不是靠人設吃飯的明星,他是憑本事憑能力得到今天的地位。更何況,對於阿里來說,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一個品行高潔的書呆子,哪兒有一個能創造價值的混蛋對企業重要。
個人立場上,對什麼婚內出軌啊,小三之類的事物是深惡痛疾的,總覺得渣男落得什麼下場都是咎由自取。
不過,還是覺得其實原配現在的處境更難吧。畢竟小三是有自己的事業的,原配不過是個歲月靜好的闊太太,在這場較量中,除了撕破臉,原配又有什麼籌碼呢?氣勢洶洶的背後,暴露的是軟弱和狼狽。
手撕小三其實也並不能讓男人的心踏踏實實留在家裡。更何況,那個小三也沒得到什麼實質性的打擊,依然逍遙自在。
私心真不想在今以後看到賢妻良母被迫給心機小三讓位的狗血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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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犀牛
【蔣凡被除名合夥人,明貶暗保】
4月27日,阿里公佈了蔣凡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
阿里在2016年投資如涵電商的決策與蔣凡無關;蔣凡對如涵電商、張大奕所有淘寶、天貓店鋪的經營活動並無任何利益輸送行為。但調查組認為,蔣凡在公司重要的崗位上,因個人家庭問題處理不當,引發嚴重輿論危機,給公司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經阿里巴巴管理層討論決定對蔣凡作以下處分:
1⃣管理層提議並得到合夥人委員會批准,即日起取消阿里合夥人身份。
2⃣記過處分。
3⃣降級。職級從M7(集團高階副Quattroporte)降級到M6(集團副Quattroporte)。
4⃣取消上一財年度所有獎勵。
根據網友分析,此次處罰蔣凡至少損失上億。
‼️作為阿里最年輕合夥人,號稱阿里“太子”的Quattroporte蔣凡無疑具有非凡的能力。這份處罰結果也能明顯看出明貶暗保,這也體現了蔣凡在阿里的不可替代性,畢竟2019年4月美團老總王興就預測未來五年電商之爭就看淘寶天貓的蔣凡和拼多多的黃錚之間的較量了。拼多多前不久宣佈打敗京東成為第二大電商,在當前死磕拼多多的重要節點上,阿里確實承擔不起失去蔣凡的後果,更別說辭退後可能會站到對立面。
‼️企業終究是以盈利為目的,會向利益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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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鄧振懷
處罰是這樣的:
4月27日,阿里巴巴公佈對蔣凡和張大奕的調查結果,雖然雙方沒有利益輸送,但蔣凡因為個人問題處理不當,引發輿論危機,給公司帶來了嚴重負面影響。 經管理層討論決定,阿里對蔣凡作出了一系列處分:
1、即日起取消蔣凡阿里合夥人的身份;
2、對蔣凡記過處分;
3、蔣凡降職,職級從M7(集團高階副Quattroporte)降級到M6(集團副Quattroporte);
4、取消蔣凡上一年所有獎勵。
分三個層面:
1.就事論事;
2.公司層面;
3.商業倫理角度。
就事論事
對於這件事情,阿里巴巴的調查結果是什麼?
定性
(蔣凡和張大奕)雙方沒有利益輸送
問題點在哪裡?
個人問題處理不當
帶來什麼結果?
引發輿論危機,給公司帶來了嚴重負面影響。
結論:沒有利益問題,僅僅是個人私德問題,只是影響太大,處理的是“輿論危機、負面影響”
我們對照一下之前阿里巴巴的兩件事情
搶月餅事件
定性:獲利客觀上,有獲利的意圖和事實結果在;
阿里不認可這麼使用技術
阿里安全的攻防技術要用來對付黑灰產。
結論:獲利,且在阿里內部這麼使用技術的方向錯了
中供衛哲事件
1107名供應商涉嫌詐騙 公告中,公司董事局主席馬雲表示“誠信是阿里巴巴最重要的價值觀之一,這包括我們員工的誠信,以及我們為小企業客戶提供一個誠信和安全的網上交易平臺。任何違揹我們文化和價值觀的行為都不能接受”。 阿里巴巴B2B公司發現從2009年底開始,平臺客戶的欺詐投訴有上升趨勢。近一個月前,B2B公司董事會委託專門的調查小組,對上述事件進行了獨立調查,查實2009、2010年兩年間分別有1219家(佔比1.1%)和1107家(佔比0.8%)的“中國供應商”客戶涉嫌欺詐。上述賬戶已經被全部關閉,並已提交司法機關參與調查。 在調查環節中,有跡象表明B2B公司直銷團隊的一些員工,為了追求高業績高收入,故意或者疏忽而導致一些涉嫌欺詐的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臺。先後有近百名銷售人員被認為負有直接責任。這些人員將按照公司制度接受包括開除在內的多項處理。 公告中董事會認為,這種組織性的問題需要本公司繼續強化價值觀才得以解決。“基於對客戶第一的使命感,和阿里人為了組織健康的責任感”,公司CEO衛哲、COO李旭輝主動承擔責任向董事會申請辭職。原淘寶網CEO陸兆禧將接任衛哲出任B2B公司CEO。同時,公司也嚴肅處理了近百名負有直接責任的銷售人員。
定性:1107供應商欺詐
查實2009、2010年兩年間分別有1219家(佔比1.1%)和1107家(佔比0.8%)的“中國供應商”客戶涉嫌欺詐
銷售負有直接責任,故意或疏漏
直銷團隊的一些員工,為了追求高業績高收入,故意或者疏忽而導致一些涉嫌欺詐的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臺。先後有近百名銷售人員被認為負有直接責任。
結論:違背公司使命和價值觀
對比一下
從結果上看,處罰的輕重與阿里巴巴判定是否觸碰“價值觀”相關;所以,蔣凡事件的核心就是:是否觸碰了阿里巴巴的“價值觀”?
阿里巴巴價值觀
因為信任,所以簡單; 認真生活,快樂工作。
但是非常可悲的是,哪怕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蔣凡和對方沒有利益輸送,這樣的判斷是很難下的。
公司層面
蔣凡事件處罰的重不重?
公眾:不重,參照“月餅事件”,得辭職。 阿里:很重了,降職、扣錢。
處罰四條:
1、即日起取消蔣凡阿里合夥人的身份;
這條是重的!!!
2、對蔣凡記過處分;
要看制度怎麼說的,一般來講到這個層面,意義不大了。
3、蔣凡降職,職級從M7(集團高階副Quattroporte)降級到M6(集團副Quattroporte);
依然掌控天貓,依然是集團副Quattroporte,意義不大。
4、取消蔣凡上一年所有獎勵。
一是不知道扣多少錢,二是對於這類人來說錢影響大不?
總結一下:
1.對於阿里來說是不是夠得上辭退?
夠不上
2.除此之外還有哪一點讓公眾不滿意的?
掌控天貓。
這裡頭涉及到對於同一件事,阿里和公眾在認知上的不同:
1.婚內出軌
公眾:大事!!!不重罰,這是什麼價值觀和導向?!!
阿里:個人問題。
2.出軌網紅店
公眾:又當裁判又當運動員?!!!中國足球搞不好就是這股風氣,必須得殺一殺!!!
阿里:無利益輸送。
公司考慮問題往往是功利的、理性的。
獎罰是一件定方向的事情,任何獎罰都是對外表達:我所鼓勵的和不認可的。
中供衛哲事件對內、對外傳遞的是什麼?
誠信!!
月餅事件傳遞的是什麼?
內部要簡單,技術該用在哪。
阿里巴巴對於蔣凡的處理表達了什麼?
“婚內出軌”、“找淘寶店主”如果不涉及到“利益輸送”,這是個人問題,希望大家處理好;如果給公司帶來“輿論危機、負面影響”,會降職、扣錢,但不會辭退。你認可嗎?
商業倫理
聊到這裡,事實上已經進入了大企業、企業家、領導者應該思考,但往往想不起或者故意忽略的問題:商業倫理。
德魯克在1973年出版的《管理:使命、責任、實踐》中提出了企業的“社會責任”,其中探討了關於商業倫理的內容。
對於“坑蒙拐騙偷、行賄受賄”
這個問題涉及個人、家庭以及學校的道德價值與道德教育。商業倫理既不是一個孤立的道德意識,也不需要做刻意的區分。
對於“給客戶提供性賄賂”
比如僱用應召女郎來款待顧客這等事,人們認為這不是道德問題,而是美學問題。但真正的問題在於:“當我對著鏡子刮臉時,我希望看到自己是一個皮條客嗎?”
對於企業中的商業倫理問題,他表述非常悲觀
但可嘆的是,具有嚴格品行要求的領導者在領導團體中從未得到推廣,無論是國王、伯爵、神甫、將軍,抑或文藝復興時期的畫家與具有人文主義精神的“知識分子”,抑或是中國傳統的“文人雅士”,也都無一倖免。
最後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一些重要的管理領域,許多管理者,尤其是那些企業管理者,仍然沒有意識到:為了維護自主權與獨立性,他們必須遵守行業道德的責任,嚴於律己。他們必須學習去查驗各自的言談舉止、行為習慣,以便確定他們不會明知其害而為之,這也是他們的工作。
最後這句話是非常鮮明的態度:遵守基本的道德倫理,“尤其是哪些企業管理者”,“這也是他們的工作”。
這句話就像郭德綱每次說于謙家人,然後解釋的時候都說:給的錢包括這些工作。
所以蔣凡不是“個人問題”,因為他收的錢裡面包含了“遵守道德”的工作內容。越大的公司,越高的層級,這份錢給的越多,越不是個人問題!!!倫理責任
在費雷德約翰的《商業倫理:倫理決策與案例》中將社會責任分為四個方面:
社會責任的倫理方面指組織成員、社群和社會期望或禁止的行為和活動,儘管這些行為和活動未被寫進法律。社會責任觀點中的倫理責任包含反映主要利益關係人,包括消費者、僱員、供應商、股東和社群所關心的標準、規範或期望。 高層管理必須堅持不斷地示範守法和倫理行為。
商業倫理是一個在利益關聯方權衡博弈的決策過程。
比如汙染問題,是選擇股東所期望的利潤最大化還是社群、社會的責任問題;
比如是否給小孩銷售菸草?
比如是不是要賄賂客戶?
蔣凡的事情有兩點涉及到倫理問題:
第一,是不是可以與利益相關方發生情感和身體的關係?
第二,是不是可以婚內出軌?
重點說說“與相關方發生關係”
記得剛剛畢業的時候,各大區總監回來總部培訓,在下班的路上看到一個職能部門一把手和一位總監抱著走,腦海裡的第一個想法是:這個總監真賊!!!
下意識的就覺得這個事情跟利益有關。類似的還有夫妻在同一部門,職場中的上下級超友誼關係,與外部的關係。
這種關係一旦發生,就像打開了潘多拉魔盒。有人說,我們沒有利益關係——沒有利益輸送。
其實從商業治理的角度來考慮,有沒有利益輸送僅僅代表了是不是已經產生了事實損失,並不代表風險已經解除。
做和尚的,要戒酒戒葷腥戒色,然後在把寺廟開成酒吧、肉鋪、妓院,然後說寺廟沒有盈利、沒有和尚犯戒。
所以,大部分企業有書面或者大家達成的共識是:不與利益關係方發生精神、物質、肉體等任何關係。
商業倫理的尺度與當下的商業倫理環境有關
1.中國的傳統文化講究的是“德治”
就是評價一個人往往是品德的高低,品德越高,平價越高。而且理所當然的認為,社會地位越高、品德越高。從選拔機制、到高層人設、到民眾期望都在這方面達成了共識。
在西方的價值觀中,個人奮鬥、叢林法則很重要,中國不同。
雖然過去一百多年,但這樣的基因依然在我們血液裡。
2.事實上的“笑貧不笑娼”
公司一大,都會有流言蜚語、官僚、欺騙,還有利益關係方的肉體或利益關係,或是內外,或是上下級。離婚率甚至會隨著公司發展提高。
不用拿資料、舉例子,這一點差不多算共識了。
背後是一種利益、物質、效率導向的邏輯。我們憑藉的這股精神創出了前30年,既收穫了勝利的果實,也需要面對這伴生的荒草。
比如職場中的35歲現象,比如提前到來的中年危機,比如疫情之下的種種。
3.移動網際網路技術讓群體情緒不斷放大
網際網路時代把群體的情緒放大,就像一桶桶火藥,但凡一丁點火星,都會熱到爆炸。
在集體心理中,個人的智力差異削弱了,個性也消失了。異質淹沒在同質中,無意識的特點佔了上風。
站在這個角度,我們再來看看阿里巴巴對於蔣凡的處罰:1.蔣凡德不配位,不離職也應該退出核心崗位;
降職、罰錢,依然掌控天貓
2.阿里的做法還不如一家不懂管理的公司,不知道背後是無人可用還是根上面爛掉了;
蔣凡與利益相關方發生關係,這是紅線,與是否輸送利益無關;
3.阿里的做法是中國企業枉顧商業倫理的代表,這是逆潮流而動!
中國企業享受了30年效率的紅利,當我們說產業升級的時候,企業的經營管理也需要升級——不僅僅是效率、成本、品牌等,最核心的是社會責任。在社會責任中,我們履行了法律責任,創造價值履行了經濟責任,很多也投身於慈善回報社會,但沒有一個人在意“倫理責任”。
看上去這是全社會的問題?從哪裡開始?前30年誰得利多誰先開始!!!
是商業,是大企業,是阿里巴巴、騰訊、華為!!!
由於蔣凡的家事影響了阿里的聲譽,對公司造成了影響。
經阿里巴巴管理層討論決定對蔣凡作以下處分:
1、,管理層提議並得到合夥人委員會批准,即日起取消阿里合夥人身份。
2、,記過處分。
3、,降級。職級從M7(集團高階副總裁)降級到M6(集團副總裁)。
4、,取消上一財年度所有獎勵。
大家覺得這個懲罰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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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蔣凡與頂級網紅在本次微博情感糾葛模因門事件中,徹底暴露了電商網紅與電商科技界的巔峰糾葛。在巨大利益場裡,發生這樣的事是偶然也是必然,阿里巴巴管理層迅速出手對當事人做出調查並做出處罰決定:
1.踢出合夥人團隊。2.級別由M7降級到M6。3.取消上一年度所有獎勵。4.記大過處分。處罰結果中規中矩,沒有揮淚暫馬謖,還是留有情面的。
蔣凡因為家庭沒有經營好,爆發了微博情感模因門,對於未來最有可能是阿里接班人的蔣凡來說,無論是名譽、權利和利益都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這次事件調查完畢後,首先就是阿里的合夥人團隊發威了,對於這樣一個連家庭都無法經營好的阿里高管,集體對蔣凡報以非常不信任的態度,很難再將阿里的未來交於他,將他踢出合夥人團隊是正確的決定,蔣凡在阿里內部受到記大過處分,在競爭激烈人際關係複雜的阿里代表升遷基本無望,甚至有可能會在後續的操作裡被清除出阿里體系。蔣凡事件對於阿里的“價值觀”是一次最沉重的打擊,前車之鑑有京東的創始人劉強東,因為一次花邊新聞,發酵到今天的結果就是幾乎卸任了所有的職位,儘量避免由於自己的錯誤影響京東整體的口碑與發展。蔣凡在阿里只是一個快速升遷能力比較強的人,無論有多重要,對於阿里這樣一個巨無霸企業一定會想辦法將後續的損失降到最低,蔣凡要是有自知之明就應該交接過渡後自己辭職,因為他存在一天就會一直打臉阿里引以為傲的“價值觀”!
在這次令人震驚的網路發酵事件中,蔣凡的經濟利益損失可能會以億為單位。阿里的管理牛人級別基本都在M7到M9之間,馬雲為最高階M10。到達M7的年薪應該在500萬到1000萬,加上一年獎勵十二個月的薪水。阿里的處罰結果是取消上年度所有獎勵,這一部分有500到1000萬的損失。
合夥人最大的利益是每年會從阿里得到鉅額的分紅,至少上億。蔣凡真是可憐見的,被一條几十字的微博打敗了,現在後續實錘還沒有出來就已經損失了這麼多,這也成為了中國最貴損失的一次網路模因緋聞的受害者。
當一個人在社會上走到巔峰的時刻,更應該很好地回饋社會,遵守阿里的“價值觀”,與社會的規則。歷史告訴我們,自己混好了千萬不要去得罪女人。女人也要記得,不愛就好聚好散,何必毀人一生!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