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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需於2年內完成修正和制定,逾期未完成修法則比照現行婚姻自動生效,最晚2019年5月24日同性就能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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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逆光4716737

    合法了才好呢,消除了那些歧視和偏見。事實證明他們的擔心都是多餘的。不然怎麼會有很多發達國家陸續認可同性婚姻呢?合法了同志之間有了一對一的穩定關係,艾滋病感染率會大大降低。同志們也不用被社會逼著去和女人結婚了。同妻同夫也就不存在了。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嗎?

  • 2 # 臺美大小事

    2017年5月24日臺灣大法官"釋憲",宣佈現有"民法"中,不允許同性婚姻是違憲,立法院必須在兩年內完成相關的修法,如果兩年內沒有完成,同性婚姻自動生效。臺灣大法官的這次"釋憲",等同是同性婚姻宣告合法。

    然而,在大法官"釋憲"之後,臺灣立法院太忙了,並沒有進行相關法律、規定等的修改,所以,"釋憲"七個月了(到2017年12月20日),現行的公證結婚、兩岸婚姻等等相關法規,並沒有修改。故在2018年之前,還沒有臺灣同志、大陸或其他國家的同志,能到臺灣完成同志結婚的法定程式。

    而所謂的在臺灣"結婚登記",主要是指到臺灣公證結婚,取得結婚證書,或是在臺灣以外地方結婚,然後因為其中一方或雙方,在臺灣有戶籍,需要為另一半或雙方結婚登記,以便申請其他的權力,如在臺居留。

    因此,如果不是臺灣的居民(身分證持有人),要在臺灣公證結婚,適用的是:外華人士請求公證結婚的手續。

    外華人(或國外華僑)想在臺灣舉行公證結婚:

    一、法定年齡,必須符合男年滿十八歲,女須年滿十六歲。如果未滿二十歲,還須先獲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另外,如果申請人自己原來國家對結婚有最低年齡的規定,例如說二十一歲,那么也必須遵守。

    二、所需檔案1. 有效護照;2. 三個月內有效的單身證明。單身證明如在國外取得,應經臺灣駐外館處驗證,再經外交部複驗。

    三、聲請登記請至遲於預定結婚日前的三個工作日前來公證處聲請登記,攜帶結婚人雙方之身分證件(外華人為護照)、印章,以及證人二人之身分證件。證人須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

    目前兩岸間的婚姻認定,多數都是臺灣人(或大陸居民)嫁/娶大陸居民(臺灣居民)的兩岸通婚,這有一系列的規定做法,未來,是不是兩岸同志的婚姻也能相同辦理,這牽涉到大陸是否承認同婚姻,而無法確認。

    而兩位大陸居民如何在臺灣結婚,如果依照臺灣公證結婚法,應該是適用於前述外華人的公證結婚手續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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