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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典財稅

    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1、要撤出的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人,公司不登出,繼續經營下去。

    在股權轉讓時,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果其他股東無意購買,才能轉讓給原股東之外的其他人。

    如果股權最終轉讓給了原股東之外的其他人,有新的股東加入,可能又會面臨一個新老股東間的磨合問題。

    2、如果原股東股權最終沒能轉讓成功,可以採取減少公司註冊資本的方式來解決,原股東股權登出,其他股東股權不變,公司繼續經營。但這種方式操作起來可能比較麻煩。

  • 2 # 壽豬觀社會

    遇到這種情況,各股東之間最好協商解決,是直接退股,還是把股權轉給其他人。根據本人的處理過的案例,具體分以下三種情況處理:

    1.撤股股東可以把股權轉給他人。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這又會涉及兩種情形,即對內轉讓還是對外轉讓?撤股的股東可以把所持有的股權轉給現有其他股東中的一人或數人,這種內部轉讓一般不需要再單獨召開股東會;如果現有其他股東都不願接收,或者只能接收一少部分,那就只能引入外部股東來承接了,這時候需要召開股東會審批一下是否接納新來的股東。

    2.撤股股東可以透過公司定向減資的方式退出。

    如果老股東都不願接收股份,同時也找不到外部股東來接盤的話,可以透過公司定向減資、減少股東的方式來達到撤股的目的。採取這種方式需要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履行相關的審批、通知債權人、公告、驗資、登記備案等手續,程式相對複雜。

    3.由公司回購這部分股份,留作庫存股備用。

    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為了進行股權激勵、收購其他公司或資產等,可以回購股份。這種方式也可以解決撤股股東的訴求。但公司回購的股份,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做出相應處理(轉讓、置換、贈予、登出等)。

    相關處理建議:

    1.不管是轉讓、減資還是回購,都要關注轉讓方的註冊資本是否已足額繳納?是否還有未了結的債權債務?是否存在未解決的損害公司利益的事務?……如有,建議在退出時間、轉讓價款及支付進度上著重考慮;

    2.轉讓價款怎麼定?對於股權投資,投資人往往看好企業未來的成長價值。因此,股權轉讓價格(1)一般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協商確定,或(2)按照股票的市場交易價格確定,或(3)按照持股比例所對應的淨資產值確定價格等。

    3.不要忘了納稅申報(無論有無增值)。尤其是個人股東轉讓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一定要向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且不管有沒有增值。這一點對交易雙方都很重要:對轉讓方而言,如果不進行申報,可能會構成偷逃稅行為,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對受讓方而言,如果轉讓方沒有取得完稅證明,那麼,受讓方再次轉讓股權的時候,單憑與轉讓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和轉款憑證,來證明取得股權時的成本支出,是很難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的,這種情況可能要承受更多的稅費。

    以上,請參考

  • 3 # 溫妮女巫

    通常兩類方法可以讓公司繼續存續:

    1.股權轉讓,將撤出的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股權轉讓方式流程及過程比較簡單,涉及利益相關方較少,容易實施:籤股轉協議(+現行股東書面確認放棄優先購買權),股東會決議,簽訂公司章程;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2.減資。涉及到所有公司債權人,整個過程更復雜且可能較長。減資流程:股東會決議;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通知或公告公司債權人(公司自減資決議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並按債權人要求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變更登記。

  • 4 # 財說得明白

    一般來說,在企業成立的時候,就應該理好相應的章程,對於在經營過程當中,股東要撤資進行約定。

    過年前跟4位其他合夥人一起,我們成立了一家公司,一共有5位股東,後來因為經營過程當中的意見不合,陸陸續續都想退出。

    還好我們事先有約定,所以退出過程沒有鬧出太大的問題來、按照最初的約定,如果有股東退出,首先看看內部有沒有人願意接手,如果有人願意接手沙發協定好轉讓的價格就可以了。

    假如內部沒有人接手,則按照企業已建立的年份,來計算股權的價格。最初約定的是5年時間,如果第1年內退出,可以獲得原投入資金的60%,第2年退出可以獲得70%,直到第5年之後退出可以獲得投資的本金。

    這樣設計一個折價收回股權的方式,就是為了在一開始的時候約束股東不要輕易退出。

    因為有了這些設計,所以雖然後來出現撤資的行為,但是,沒有影響公司的運作,也沒有影響股東之間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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