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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峰海

    大筆大單直接封板,這是二級市場股票交易範疇的一個名詞。它的意思是說,連續大筆的委託資金,將股價直接封死在漲停板價格。使得當天的交易只能有賣出行為,其他交易者排在其後的交易委託單都無法成交了。按照正常理解,這樣的現象是市場對於某個價格明顯低於價值的股票的哄搶行為。是投資者都想買入的一種意思表達。

    但是實際上並未如此,理論上的事情放在實戰中都是非也。漲停板是吸引大量跟風買入資金一起拉抬股價,是主力資金就是能夠最大限度影響股價的資金,有意圖的在指揮市場資金跟風進行某種行為和達成某種價格目的。漲停板是最容易出貨的股票實戰情況。

    這裡的問題是,封漲停板是否屬於股價操縱?其實關於這個問題也一直困擾著所有的投資者,不僅包括機構也包括大戶和散戶,原因是操縱股價至今只停留在管理當局的處罰文書中,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到底什麼樣的行為屬於操縱股價。如果短期拉昇股價就算操縱股價,那麼任何一個投資者都可能在實際操作中出現違法的現象,比如說很多股票成交非常清淡,那麼隨便一個大戶1000萬的買入委託,就可能在短期將股價拉昇至漲停,因為很多股票一天的交易額都不足1000萬元。

    所以這個問題,也迷茫所有投資者的一個定義----操縱股價。如果按照教科書上的理論界定: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鉅額盈利,透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資訊,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資訊優勢、管理優勢等,其他投資不具備的特殊條件,達到使股票價格可持續的改變,為自己獲得不正當的鉅額利潤的行為均屬於操縱股價。

    這個界定也是非常模糊的,沒有任何認定標準,都是模糊不定的,也就是說你操縱就非常容易找到規定對應,說你不操縱,也說的過去。

    這是我的理解,不見得正確。操縱股價不能用金額認定,也不能以拉昇幅度認定,也不能以賣出和買入來認定,那麼究竟什麼事操縱股價,可能連管理者自己都不能給出一個確切的回答。

  • 2 # 工程諮詢男

    對於真實的搶購行為,證監會一般不會查,那什麼是假的呢?很簡單,比如透過連續掛單和撤單,製造虛假的搶購或拋售假象的,如果給證監會大資料分析出來了,就會處罰。所以,真實的交易行為不必害怕,假的交易行為證監會一直有AI在分析,幹了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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