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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隊員308

    如果莎普愛思是完全合法生產的產品,並且獲得了食藥局授予的產品條碼。在廣告宣傳過程中,沒有肆意誇大療效,與說明書嚴重不符,那就不屬於非法代理。莎普愛思從產品定型到食藥局審批核準過程,如果一切程式,技術資料,理化指標都有根有據,符合正常審批申報程式,那食藥局你也是要承擔責任的。郎平做為一個局外人,莎普愛思有藥準號,有國條碼,有生產許可證,她在產品完全合法的情況下,做了廣告代言人,不知哪兒錯了?而且是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的。承擔責任的只有兩個部門,一是生產廠家,二是食藥局。生產廠家要承擔信譽或欺騙患者的責任。食藥局要承擔稽核把關不嚴的失職責任。郎平在做為廣告代言人過程中,是沒有問題的,也是無須向誰道欠的。

  • 2 # 小李子愛體育

    郎平不管是作為球員,還是擔當教練,都曾數次將中國女排帶上榮譽的巔峰,近一年來郎平因為身體原因,已經暫時退出了一線指揮,現在主要由安家傑臨時接替,但安家傑帶隊的能力確實不怎麼樣,接連丟了好幾個冠軍,如果大冠軍盃不是郎平幕後指揮的話,估計中國女排又要再丟一冠。

    但讓人最擔心的事又出現了,繼劉國樑跌下神壇後,郎平也未能倖免。近日,莎普愛思滴眼液被曝出問題,而郎平作為該產品的代言人,一時間受到了很多人的質疑,這也讓郎平站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這幾年來,長期有明星因為涉及虛假代言而受到人們的指責,確實作為公眾人物理應看清所代言的產品,但讓人可悲的是,一些流量明星所受到的影響微乎其微,反倒是郎平受到了被逼道歉,甚至還被要求讓出中國女排主教練的位置。

    郎平的能力不會有人質疑,但這件事有可能將影響她在中國女排的發展,回想當年郎平擔任美國女排的主教練,並率隊獲得了奧運會銀牌,這在當時就引起了很大的爭論,更有人直接辱罵郎平,這麼多年過去了,郎平帶領中國女排又重回了世界之巔,但依然未能逃脫被罵的命運,這真是讓人可悲。

    明年的女排世錦賽,郎平是否會回到一線指揮還是個問題,如果郎平繼續退出一線,那中國女排在安家傑的帶領下能夠取得怎樣的成績,確實讓人擔憂,這次危機不知郎平該如何度過。

  • 3 # 1019824

    不用,否則給E租寶,泛亞站臺的經濟學家,都得去死。一碗水端平,誰都是賣個臉熟。

    作為觀眾你可以不喜歡,但對方沒必要道歉。作為消費者,你可以去告廠商虛假宣傳、而沒必要把氣撒到名人上。

  • 4 # 沙漠王子投資諮詢

    郎平為什麼要為代言莎普愛思滴眼液道歉呢?代言莎普愛思前該產品已經國家食藥監局核准,取得生產許可證,一切證照齊全,而且生產莎普愛司的企業是上市公司,該產品的生產運營合規合法,朗平只是做了行銷過程中的廣告宣傳而已,而且該廣告都是經過有關部門核准的,現在出了虛假宣傳要朗平道歉這不是欺人嗎?該道歉的是政府相關部門和生產企業,一些無知網民一天盡幹些他ma的扯蛋事,閒著無聊盡生事。

  • 5 # 手機使用者79852173888

    廠家,代言人,為宣傳提供平臺的電視平臺三方都有責任,但最後一個把關的電視臺責任最大,若電臺播放前對藥品廣告嚴格稽核,確實做到只播放經藥品上市時認可的治療範圍,怎可出現虛假廣告?除非藥品審批就有問題

  • 6 # 享受0寂寞

    請問有些人,一、如果你是個名人是否會用自己的名人效應賺取更多的利益?當然你非要“酸”著說,那是你的權利!二、假設是你代言某個產品,你如何驗證?當這個產品有各種正規批文,資質甚至還曾獲得某些官方證書及榮譽,我們是否就可以認為此產品是“真的”?三、一個廣告的釋出,是需要審批的,而且審批要求非常“嚴格”,沒有批文是不能媒體刊登或者播放的!想當然,“央媒”是不是更加“嚴格”?!!!

    ......

  • 7 # 鈿130719672

    莎普愛思是透過藥監局批准,工商部門,各級政府部門的批准才上市的藥,要說責任,1,生產廠家,2,藥監局,3,當地政府,4,電視臺,5,最後才郎平是起到名人效應門題,如果說郎平,道歉也是應該的,因為她是這個事件的參與者,但她不是主要責任。

  • 8 # 財仔19

    郎平為中國的女排所做的貢獻有目共睹,我不必囉嗦。

    為莎普愛思滴眼液事件感到羞愧或道歉的,不應該是郎平,而是那些手裡握著權力,為利益出賣良心的貪官。

    郎平在莎普液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做了代言廣告,她並沒有誇大莎普液療效,只是照本宣科的朗讀(其內容還有官印),所以我不贊成郎平道歉,就像播放莎普愛思滴眼夜的電視臺臺長不用道歉一樣。

  • 9 # 褚紅存

    首先,我是很喜歡朗導的,代表了一種拼搏精神,中懇點說商家選你肯定是看中你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代言廣告應該有所選擇,對醫藥類的廣告牽因為醫藥太專業而且牽涉到大眾的健康,應該慎之又慎。對於目前的局面和困擾,朗導完全可以對公眾和媒體坦誠相告,說不上是道歉,是對喜歡自己的華人一個交待。

  • 10 # 戰爭陰影

    百度該為莆田系醫療競價而感到羞愧或者道歉嗎?

    百度身為全球最大搜索引擎,為中國帶出了數萬名最尖端研發工程師,是全球最優秀的團隊之一,擁有全世界最優秀的搜尋引擎技術和AI技術。

    百度在技術上這麼厲害,為國爭光,他也不知道為莆田系醫療做廣告會害死人,所以我們不能懟百度。

    魏則西事件只是偶然而已。

    再說了,白內障拖晚點治療也沒事的。

  • 11 #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郎平作為公眾人物。出現這種事情,難免受到民眾遣責。但明星代言。只會檢視她所代言產品的全部證件手續。但給這莎普愛思發證的所有部門。他們是怎樣監督管理的。又是在那種情況下給他們辦證的。普通老百姓的損失。受害又該誰負責。這些有關部門該負怎樣的責任。試目以待。

  • 12 # 燈影書畫

    郎平作為華人最喜愛的女排運動員和女排教練,為中國爭得了無數榮譽。這次陷入莎普愛思廣告風波,令人遺憾。

    “莎普愛思”生產企業是一家有規模有資質的藥品生產企業,其主打產品“莎普愛思”也早已通過了食品醫藥監管部門的稽核並批次上市,郎平作為該藥品的廣告代理人,在瞭解了該藥品各項審批手續齊全後代為廣告,從法律上講是不須承擔責任的。

    廣告廣告,廣而告之。而要收到最好的廣告宣傳效果,請明星名人代言是最通用最常見的辦法,要的就是明星名人的轟動效應。而作為明星名人,只要事先了解了受代理品牌產品符合法定程式條件等各項要求,一般代理人不予承擔因代理產品的問題而產生負面效應的責任。

    但是,由於消費者很多是出於對廣告代言人的喜愛和信任而購買了該代言人代言的產品,當產品實效與宣傳嚴重不符後,消費者責備的就不只是該產品,還有代言人。儘管代言人從法律上講沒有責任,但從道義上講還是有責任的,名譽上遭到毀損也是必然的。

    鑑於此,即使郎平不一定非要對公眾公開道歉,但也應吸取教訓,杜絕此類事情再度發生。

  • 13 # 手機使用者6090957399

    我是患者我用過,2支沒用完感覺好了就停了。至今巳經一年左右沒再復發。一個有確切療效的滴眼液為什麼醫生要責疑?我要感謝郎導,使我免受動刀之苦。沒有成為醫生刀下的待宰羔羊!!!

  • 14 # 開著飛機摸太陽

    一幫腦癱噴子,讓生產廠家,藥監局,食品安全域性道歉去...他們不透過郎平也不可能做什麼代言!媒體每天拿這麼無聊的事不知道有什麼目的,但願女排別走國乒的路。華人摘掉“東亞病夫”的帽子用了一個世紀的時間,別最後讓有私心的人用短短几年時間把那頂帽子撿起來。

  • 15 # 手機使用者九吾

    想想這些年做過藥品廣告的名人和演員還歷歷在目,有推銷樹林的藏藥的藥酒的膏藥的老年鞋的染髮膏的等等等等,這些涉及吃穿住行的廣告第一責任應該由國家各相關部門嚴格把關,自然也應負有對產品向公眾解釋的義務和負有法律責任,而代言產品的任何人相信也不是無償的代言,運用名人效應來吸引消費者眼球這是廠家和電視臺的盈利手段,否則為什麼不隨意去大街上找個人呢,說到底還是因為名人有名有影響力罷了,既然如此,代言的連帶責任不應該有麼,昨天報道了眼藥水毛利高達百分之九十四以上,而成本僅是1.47元!如此巨大的利潤不就是坑害消費者麼?不單單是郎平,任何名人在做產品代言時確實非常需要慎之又慎,珍惜尊重自己的名聲,尊重消費者的善良的信任和身體健康,這本身就是做人的底線和責任。

  • 16 # 頭領戰士

    明星名人就不應該做商業廣告,專心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兒比什麼不好,別整那麼多商業廣告,惹麻煩不說,敗壞了個人人品是小,損害了消費者是大,濡沫了國格則無法挽回。

    可能郎平自己會感覺很冤,但其實早在她代言鈣片廣告的時候,在這方面出事就已經有預兆了。應該還得是七八年前吧,我就撰文批評過這種現象,原因就是,任何商業廣告,無論怎樣,多少都有適當誇大的因素,要不怎麼總說以實物為準呢。

    尤其是明星,正經自己的專業還忙不過來呢,哪有功夫還後期跟進質量抽檢,沒可能的。可惜的是,這篇文章石沉大海,也沒引起過多的重視,倒是噴子們洶湧而來。

    所以,郎平代言的廣告產品出問題,一點都不冤枉,都是自己作的並沒人逼你。代言,總不能白不呲咧的吧,商業代言不同公益代言,利益等值或者超值交換是一定的。那麼,從商業角度分析,商業利潤中,除了成本之外,很大部分都要付給代言,這樣的話,明星代言也是企業獲利的既得人,企業健康發展都受益,企業出問題,同樣也沒辦法置身事外,她當然也要為消費者負責。

    獲利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是並存的,明星名人尤其應該謹慎。也不是明星不能代言,公益廣告不行嗎,不拿錢不要錢付出點不行嗎,國家和百姓,給了你那麼多,合著光是僅憑自己努力的嗎,不是,難道就沒有點感恩的心嗎。

    凡是明星代言,一律都不要買。不孕不育,股票金融,衣服鞋襪,食品藥品,汽車房產,先不說是不是價格是否虛高是否靠譜,說白了,明星名人代言,有沒有時間為自己代言的專案和產品負責,有沒有時間長期跟進,如果不能專心參與管理,參與負責,最好是不要代言商業廣告。

    人都是會變的,以往的光環只能代表從前並不能代表現在和將來。我贊成這種看法,那麼大的國家,怎麼可能就只有一個人適合帶領女排,暫時性的犧牲一些成績,換來更健康更長久的發現,不比水插不進,針潑不入的要強嗎。

    辛苦,誰不辛苦,誰不是夏練三伏冬練三九的,是個普通人都一樣,每天的辛苦和付出並不比明星名人差,甚至更辛苦。身體不好就治療身體,身體不好還代言商業廣告,別整這些沒用的,道不道歉的,看著辦吧……

  • 17 # 閒人水瓶座

    該不該道歉不知道,深圳衛視廣告還在一直播,但郎平代言換成了卡通,詞還是那些,沙普愛思滴滴。

    另在更早2011.6.3日,廣東食藥監局公佈2011年第四期違法廣告莎普愛思生產的達賴氨酸滴眼液,因2011年3月在深圳都市頻道違法廣告曝光300多次。

    另中國營養保健協會秘書長劉學聰說,莎普愛思是經過國家食藥監局批准上市的非處方藥,經過批准就有存在道理,只不過企業追求利益誇大宣傳,模糊概念,打規則的擦邊球。針對質疑浙江食藥監局5日也迴應了,稱未發現莎普愛思不合格產品,和有違法廣告,也沒有收到國家食藥監總局和外省移送的相關違法通報。

    亂,都亂了,公說公理,婆說婆有理,做為代言人,霧裡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清那個是真那個是假。做為公眾人物,利益,名譽,信譽平衡咋就那麼難,難道你們也是要為二斗米折腰嗎?

  • 18 # 窗下吃茶

    為什麼要說該不該道歉?郎平或許會因為自己沒有認清代言商家主動提出道歉,沒有說該不該這一說。

    1.滴眼液本身質量出了問題,應追討商家或者質疑藥監局,而不應過度針對代言人。

    2.買東西你會在意所謂的明星效應麼?首先,我們買的不是南韓歐巴代言的時尚褲子,也不是籃球明星代言的XX手機,說嚴重一點滴眼液是藥物,要滴進眼睛裡的,所以我們不能隨意憑自己的喜好去買。

    3.郎平,事先她百分之百不會知道滴眼液是有問題的,她沒有傻到要拿自己的生涯或者前景來賭,拿自己的命運去賺廣告費,假如她知道了這個牌子的滴眼液確實有問題,我覺得身為國家教練,公眾人物的她肯定不會代言,不會去賺這個黑心錢。

    總而言之,她也有錯,但我覺得她會主動道歉,而並非逼迫性質的。

  • 19 # 極客尚老師

    應該道歉,這點毋庸置疑

    因為你是公眾人物,你利用自己的公信力來為這個產品背書,輕鬆就能獲得上百萬的廣告費

    而消費者因為你的公信力,相信你,選擇了這個藥品,最後發現並無效果,廣告也誇大事實,所以郎平必須要道歉,也同時要反思,廣告不是隨便就能接的

    另外就是,郎平的廣告與現在莎普愛思的誇大功效廣告是有時間差的,郎平的廣告裡沒有提到特別的療效,而郎平本人並未在廣告裡敘述詳細的療效成果,所以她只能承擔次要責任

    換句話說,要郎平承擔賠償責任的話,是無理無據的,而且莎普愛思的產品是獲得了各種批文的,也是國家准許其銷售的

    同時,莎普愛思的廣告被各個媒體播出也是獲得了工商部門廣告批文的

    那麼,這幾點就可以簡要的得出一個結論,郎平本人是沒有能力和權力去鑑別一個產品的合法性和廣告合規的,既然國家有關部門已經允許銷售,廣告也允許播出

    那麼郎平是無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

    但是郎平應該公開道歉,畢竟你利用了你的公信力向消費者推薦了一款療效極差的準藥品

  • 20 # 蘇小文

    對於有影響力的明星來說,透過自己的影響力代言廣告賺錢是一個讓自己影響力變現的好方法,很多企業也都樂於透過明星的影響力來宣傳自己,這就達到了供需的平衡,也就有了市場,很多人說明星代言就是不務正業,但有這個市場的存在就要有人來做,何況這個市場也是由明星效應產生的,也應屬於娛樂圈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說其不務正業。

    話說回來,對於“莎普愛思”的事件,很多網友在得知情況後都到郎平教練的微博底下批評她害了中國的老年人,讓她承擔應該負有的責任。小編想,對於消費者來說,她的確有誤導消費者消費的責任,但是我們也要想到,她僅僅是這個產品的代言人而已,她在電視上所說的話也都是提前設計好的,對於她自己,對這項產品並沒有太大的自主決定權。

    而這家企業在找代言人時,應該也是出具了相關的證明,沒有證明合格的產品,尤其是在藥品行業恐怕再大的明星也不敢代言吧。而監管部門開出的產品合格證書對於一個從來沒有接觸過這個產品的明星來說,也是唯一一個瞭解這個產品的途徑,而對於是藥品還是保健品的合格證書則很有可能會被忽略,在代言時也就容易被產品企業“下套”,一個僅具有保健品合格證書的產品在廣告上就硬是被宣傳成了“包治百病”,而一旦被揭發,不明真相的觀眾就容易把自己的不信任感和憤怒發洩到影響力更強的明星身上,經過媒體的渲染,這件事就成了一個明星身上的汙點,而對於產品企業的監督的批評就很容易被忽略。

    出現這種事件,郎平教練應該負有對所代言產品疏於監督的責任,但整體上的責任不全在郎平教練,企業對於自己產品的誇大宣傳,和各種媒體的誇大報道也應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老百姓買這款產品除了是由於郎平教練的個人魅力,也是出於對各大權威媒體的信任。如果這種事件常常出現在大眾視野,那麼不光明星的名聲會被敗壞,各大媒體的權威性也會逐漸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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