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蕭武

    秦朝的崩潰就意味著郡縣制的失敗,在陳勝吳廣起義之後,六國貴族就已經紛紛復國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就控制了自己原來的地盤。到陳勝吳廣死後,就更加如此了,連首先舉起反秦大旗的楚國也恢復了原來貴族為王的狀態,原來一些陳勝所立的諸侯王也很快紛紛被殺,大體上就回到了秦滅六國之前的狀態。

    到劉邦和項羽奉命北上救援趙國的時候,就已經完全是六國之前的格局了,章邯在擊敗楚軍,擊殺項梁以後,大體上就是沿著之前秦滅六國的路線,繼續向東進攻,只要擊敗當時相對實力比較強的趙國,關東各國抗秦就沒有主力了,只是在鉅鹿之戰中項羽破釜沉舟,擊敗了秦軍,又迫使章邯的二十萬人投降,情況才逆轉了。

    之後按照楚懷王的約定,先入關者為王,項羽率軍與章邯的秦軍對峙,劉邦則率兵直接進攻秦國關中故地,最終成功突破秦軍的防線,進入關中,秦王子嬰出降,秦國滅亡。按照之前楚懷王的約定,那麼就應該劉邦為秦王。項羽卻表示不服,率兵擊敗了劉邦派到函谷關的守軍,並且拆毀了函谷關,進入關中,大肆焚掠,之後又大會諸侯,調整了各國封地。

    因為項羽調整各國封地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其它各國,所以原來各國都被拆分了,而他留給自己的是楚國比較核心的地盤,他自己為西楚霸王,所以導致他剛一回到都城彭城,其它各個諸侯國就開始相互攻擊,天下再次大亂,而項羽則先率兵北上進攻齊國,劉邦乘機從漢中返回關中,消滅三秦,派韓信率兵進攻趙國和齊國故地,他本人則率兵直奔彭城。

    在楚漢相爭的過程中,各國諸侯也在項羽和劉邦之間選邊站隊,劉邦一邊拉攏那些反對項羽的諸侯,一邊消滅仍然站在項羽一邊的諸侯,最終連項羽自己分封的九江王英布等諸侯都背叛了項羽,眾叛親離的項羽最終在垓下之戰中被韓信擊敗,他本人在逃到烏江邊後自殺。楚漢相爭最後以劉邦的勝利告終,而這時候仍然保留了大量之前的諸侯,以及他自己冊封的齊王韓信等諸侯。

    所以,在擊敗項羽之後,劉邦接著就開始進攻異姓王,最終消滅了韓信,英布和彭越為代表的異姓王,而將他自己的子侄派到各地作為諸侯王鎮守,並約定非劉氏不得王,否則就天下共擊之。這時候劉邦分封的諸侯王,越往東南,地盤越大,而大多數諸侯王的地盤都是隻有之前項羽分封之後的地盤大小。

    劉邦定都關中之後,能夠直接控制的關中地區和中原大地上的一些地區,主要是南韓和魏國的一些地方,能夠直接控制的基本上都採取了中央直轄的管理方式,也就是郡縣制,而其它那些中央當時還鞭長莫及的地方,則保留了分封制,但是諸侯王都是劉氏子侄,以保持全國的穩定。也就是說,漢初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的局面並不是劉邦設計的,而是歷史遺留問題。

  • 2 # 魏青衣

    為何漢朝要實行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的制度?這樣的制度,自然是劉邦在權衡利弊之後做出的決定,相對而言,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的這種制度,在某種程度上還是漢朝的立身之本。

    從歷史的發展規律來看,郡縣制明顯是先進於分封制的制度,秦朝的時候,秦始皇就已經確立了以郡縣制為國之根本制度,郡縣制下,諸侯沒有爵位也沒有領土,或者說,壓根就沒有諸侯,而在楚霸王滅秦以後,分封制成為了項羽統治時期實行的制度,項羽認為,郡縣制是導致秦國滅亡的重要原因,因此,項羽算是開了歷史的倒車,退回到了分封制。

    而劉邦在打敗項羽以後,認為無論是郡縣制,抑或是分封制,都不能算是完美調解社會矛盾的制度,因此,劉邦採用了郡縣制於分封制並存的制度。

    如何並存?劉邦的並存,簡單來講就是在實行郡縣制的前提下,依舊分封諸侯,諸侯擁有封國。

    在周朝時期,分封制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周王室掌管全國最富庶的領地,諸侯國則負責拱衛王室,在拱衛王室的同時,諸侯國也能夠開疆拓土,開墾荒地,分封制在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的情況下卻是發揮過重要的作用。

    而秦朝時期,分封制的作用已經越來越小,秦始皇正是在看到了分封制導致周朝最終分崩離析的結局下,才最終採納了李斯的建議,採用了郡縣制。

    在劉邦的想法中,分封與郡縣並存,不僅能夠讓中央掌握實權,還能夠透過諸侯拱衛中央,特別是在劉邦剷除一系列異姓諸侯王以後,劉邦的目的就更加明顯,劉邦一開始的目的就是透過半分封的制度躲避異性諸侯王起兵作亂的可能性,同時還可以利用諸侯拱衛王室,維護劉姓王室的統治。但劉邦的想象很美好,現實卻是骨幹的,即使是同姓諸侯王,依舊不可能真正一心一意的拱衛王室,若非如此,也不會發生七國之亂這等禍事。

    郡縣制,根本上來講也是加強中央集權的一種制度,郡縣制的優勢在於,地方掌管雖然擁有權力,但卻沒有封地,不會像諸侯那般起兵作亂,同時,中央也能夠調配地方政務,更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

    七國之亂爆發以後,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又推行了推恩令,推恩令的釋出,直接導致諸侯國越來越弱,最終諸侯國淪落到了無法威脅中央的地步,這時候,雖然明顯上講漢朝依舊屬於分封與郡縣並存的王朝,但實際上分封失去了作用。

  • 3 # 七錄書齋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所謂的分封制與郡國並行制的區別。

    分封制: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分封領地。

    郡國並行制:西漢初年,在地方上繼承秦朝的郡縣制,同時又分封諸侯王國,郡國兩制並行。郡縣制: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盛行於秦漢。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它形成於春秋戰國時期。以上的三種制度,從上到下,是一箇中央集權由弱到強的對於地方管理的政治制度。

    分封制有著血緣關係作為紐帶的,比如周王把自己的兄弟啊(當然也有功臣什麼的)放到地方去管理,而這樣的一種官位是世襲的,並且具有很大的權力,甚至可以組建軍隊。——那麼這樣就容易造成一家獨大什麼的,威脅中央。分封制在王畿之內是有官僚系統的,但是在王畿之外的廣大領土全部都由透過分封諸侯國來進行管理。

    漢代初年的郡國並行制度其實可以從原因來分析:

    1.流氓開國皇帝劉邦出身寒門,和他打天下的都是一些好兄弟什麼的。劉邦為了拉攏人心,分化項羽的陣營,早就立了韓信啊,英布一些人為王——即異姓王,那麼開國之後肯定要給予這群和自己打天下的兄弟好處了,於是就封王,但是他們後來一個一個被搞掉了。2.還記得漢初的時候是遵循黃老之學麼——“無為而治”,來修生養息,其實無為的準確來說是中央,中央給予了地方足夠的權力和自治自由讓地方能夠休養生息,恢復經濟。3.秦朝郡縣制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官僚系統,課本上應該有提到,透過皇帝任免非世襲的專業官僚人員來進行國家的管理,這是一個很好的強化中央集權的方式。

    那麼漢初皇帝在吸取西周和秦朝滅亡的基礎上,於是乎整出了一個這樣郡縣/封國同時存在、並行的一個折衷的政治制度,可以比較好的達到需要的效果,為後來的七王之亂埋下了禍根。

    -後來在文景的眾建諸侯(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削藩弱國(晁<chao>錯)的政策之下,封國的地位權力慢慢減少,隨著漢武帝推恩令實施,逐漸被廢除。

    元朔二年( 前127),主父偃上書武帝,建議令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為列侯。這樣,名義是上施德惠,實際上是剖分其國以削弱諸侯王的勢力。這一建議既迎合了武帝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諸侯王武裝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為武帝所採納。同年春正月,武帝頒佈推恩令。推恩令下達後,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為列侯,不少王國也先後分為若干侯國。按照漢制,侯國隸屬於郡,地位與縣相當。因此,王國析為侯國,就是王國的縮小和朝廷直轄土地的擴大。這樣,漢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其後,王國轄地僅有數縣,徹底解決王國問題。

    在這一種情況下,所謂的王國根本就只剩下一點點的地方,難以組織起與中央相抗衡的力量,郡國並行制早已名不副實,逐漸走向終結。其實對於這樣的一種政治制度的平衡,李峰教授《西周的滅亡》一書中有提到一些很棒的觀點,可以參考。《劍橋古代中國史》的結語接近末尾的時候,英國漢學家魯惟一(Michael Loewe)寫道:

    帝國必需尋求一種靈活的折衷方案,而這幾乎很難做到:即在一個嚴格的和紀律嚴明的政府模式和對人性的道德價值的重視之間求得一種可行的平衡。從一開始,他們就面臨著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在帝國的黎明降臨之前已經出現了,但在以後的兩千年內依然沒有完全解決。每一朝王室都要在決定其政府方式的兩種不同原則之間進行選擇。帝王們或者可以依賴連線他們祖先的血緣紐帶來確保臣子的忠心以對抗個人野心,或者可以基於才能的原則透過控制主要官員的任命來運營自己的政府。沒有哪種原則是完全有效的。

    當我們用長遠的眼光來看待中國歷史時候,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窘境”:——圍繞兩種政府的搖擺,一種是以血緣紐帶為基礎的政府,而另一種則是透過紀律嚴明的官僚機構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搖擺對王朝的政策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並且引導著歷史的程序。我們可以把西周和秦朝作為這樣的兩個極端。

    當206年劉邦攻入咸陽的時候,龐大的秦帝國幾乎在一夜之間消亡,除了業已癱瘓的官僚體制外,沒有其他的東西把人們和帝室聯結在一起,在這裡,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魯惟一所描述的“人性的道德價值”的重要性。

    於是在漢代皇帝的面前就有著兩種國家政府模式,一種來自秦,一種來自周。所以漢代的制度就變成了一個混血兒:在東半部,漢帝國主要沿襲了秦帝國的基本行政管理結構(郡縣),而在西半部,又增加了西周的特徵。

    1.剛開始時這些諸侯王國很多是異姓諸侯王國,有些是劉邦所封,有些是戰國的貴族後裔在反秦的戰爭中佔地割據建立的舊王國。——有點像回到東周時期諸侯林立的樣子。 2.後來因為這些諸侯存有異心,劉邦“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將很多的異姓諸侯換成了漢室的人——有點像回到了西周以分封王室親屬為特徵的“封建”制度。3.後來發現人心可畏啊,就連自己的宗親也有反叛的意圖——在景帝採納晁錯削藩的意見引發的七國之亂應該可以看得出來。於是乎漢武帝推行了“推恩令”,分割分割再分割——結果就是所謂的地方諸侯王國變成了只有幾座小城和一些稅租的收入——沒有王國的王,徒有虛名。這種“沒有王國的王”幾乎成為了後代中國每一個王朝帝國的結構規範。它不但滿足了加強帝國官僚政治統治的需要,同時又建立了貫穿了帝國的血緣紐帶。透過封賜皇室親屬比所有的官吏都要高的諸侯王地位,一個上等特權階級由此誕生,這個階級又反過來保障了皇室家族的統治地位。

    李峰教授認為在這個時候:

    用魯惟一的話說:一個紀律嚴明的官僚機構與”人性道德價值“之間便達成了一種一致。或許更重要的是,在秦朝旨在實現政治統一的法家政策與西周的血緣策略之間形成了一種平衡。

    這種平衡的達成歸功於西周的歷史經驗,並且在以後的歷史發展中得到了充分體現。漢代以後:很少有王朝是因為不斷增長的地方主義而走向衰弱的(唐朝除外)。相反的,地方勢力的膨脹通常是王朝衰弱的結果。

  • 4 # 沒眼皮的蚊子

    分封制是從夏朝就開始了,商周時期,分封制的弊端顯現出來,最後導致王權被分解,全國進入了軍閥混戰。

    分封制的弊端是,王的權利取決於受封的人。受封的人對王尊敬,對王順從,王的權利就大。如果受封的人不把王放在眼裡,王的權利 就會越來越小。

    郡縣制是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實行的,郡縣制適合於中央集權,適合於政令的釋出,法律的執行,因此後來的歷朝歷代, 都實行郡縣制。

    但是郡縣制並不是沒有弊端,尤其是在當時交通非常不發達的年代。郡縣雖然設立了,但是王權很難達到,邊遠郡縣有了事兒,往往請示朝廷解決。等朝廷的命令到了,已經誤事兒了。

    郡守縣令的任務,是替皇帝看管人民,他本身的權利受限,往往有大事兒的時候,他們很容易成為牆頭草。

    劉邦在建立大漢之後,有不少兄弟和他出生入死,為建立大漢立下了汗馬功勞。

    劉邦這個人小氣,但是不吝嗇,他知道,要用人就得給夠好處,不然誰給你賣命?

    劉邦吸取了西周和秦始皇亡國的教訓,認為有必要兩種制度都 實行,以此來平衡各種力量。同時,又有分封功臣的需求,因此他才郡縣制和分封制一起實行。

    大漢建立初,劉邦封了大量異姓王,這些人到了自己的封地之後,確實為穩定大漢王朝的穩定統治,做出了貢獻。

    到了劉邦晚年,他發現呂后專權,子嗣羸弱,他開始擔心自己死後,大漢王朝會落入呂后手裡。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 有兩種,一種是殺呂后,一種是大分同姓王,用他們來打擊呂氏家族的實力,遏制呂后的權力。

    呂后和劉邦是結髮夫妻,劉邦還是個混混的時候,就開始跟著他。

    同時,呂后對建立大漢以及建國後誅殺有反心的臣子,都立了大功,因此劉邦下不去手。

    大分同姓王,就成了遏制呂后權力的唯一辦法。

    如果大漢建國後只實行郡縣制,劉邦死後,呂后就一手遮天。劉家的子孫後代,都會被她殺光,大漢天下也就姓呂了。

  • 5 # 方圓論壇

    分封制最早誕生於商朝,只不過商朝時期分封制還處於雛形,只有侯和伯這兩個爵位,到了周朝時期,才把分封制進行了完善補充,使其正式成為了王朝統治天下的一種政治制度。分封制的誕生源於古代封建社會,交通不便,社會生產力低下,中央朝廷無力掌控幅員遼闊的疆土。所以便開始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說白了,分封制的初衷就是要諸侯替天子牧民,而中央朝廷只要管控諸侯就可以了。雖然在早期分封制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生產力以及科技的進步。分封制就開始顯得雞肋了。正所謂天高皇帝遠,原本替天子牧民的諸侯逐漸成為了國家尾大不掉的威脅。

    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名存實亡,此時更多諸侯們也意識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郡縣制的雛形也就開始誕生了。據史料記載,“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當時正是楚武王熊通時期,而“郡制”起源於秦國,當時正是秦穆公嬴任好時期。後來經過法家的不斷完善。郡縣制的雛形終於誕生了。秦始皇時期,秦國平滅六國一統天下。秦始皇改元稱帝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後,秦始皇深感分封制的弊端。所以秦始皇又開始深入改革郡縣制。並且完全廢除分封制,改為全面實行郡縣制度。也因此郡縣制成為了秦漢之後國家執行的政治體制。

    郡縣制的優勢就在於中央可以垂直管理地方,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統一。如果國家統一,但執政制度還是按分封制來執行的話,那麼統一的國家遲早有會分裂。地方勢力尾大不掉,中央政權日漸低沉。那簡直又是周朝的翻版。春秋戰國時期是怎麼來的?不就是因為分封制導致的地方政權尾大不掉,中央權柄丟失的結果嘛。

    劉邦擊敗項羽建立漢朝之後,漢朝的一切制度完全照搬了秦朝的制度,所謂“漢隨秦制”就是這個意思。郡縣制在秦末被起義軍認為是暴政。但事實上劉邦很清楚郡縣制的好處和分封制的弊端。原本劉邦要是聰明的話,那他就該嚴格的遵循秦法。但劉邦畢竟是草根出生,他的出生決定了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他需要藩屬來保護中央,保護自己。而且平民崇尚“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們認為自己成功了,自己的家人也應該受益。但劉邦又害怕完全的分封制會毀了漢朝的國運。所以劉邦就想了一個笨辦法,那就是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劉邦根本沒有秦始皇的大氣魄。劉邦以為自己的決定很英明,但事實上,就因為劉邦的搖擺不定,這才導致後來漢朝皇帝全都擺脫不了削藩的命運。

  • 6 # 柳樟筆劍

    很簡單,就是吸取前朝教訓,綜合兩種制度的利弊來的。夏商周三代都採取分封制,可謂源遠流長,這樣中央比較省事,當然權力也就沒那麼大,封國只要每年朝貢一下即可,打仗出點兵,其他的才自己說了算。這樣就導致各國各自為政,剛開始宗主國強大,控制力強還好點,隨著時間推移,宗主衰落,控制力弱了,方國之間就會相互攻伐,逐漸坐大,最後把宗主國都不放在眼裡,戰爭始終不斷,想統一非常困難。

    郡縣制是戰國時期才逐漸出現的,以秦國最為完備,是法家思想的產物,郡縣沒有方國那樣的自治權,也就是說沒有所有權,只有管理權,就像現在的職業經理人那樣,老闆隨時可以把你換掉。郡縣的長官也不能世襲,只有任期,更沒有軍權,很難形成固有勢力。這樣中央就有絕對權威,下面像木偶一樣,比較好控制。弊端是中央必須全面管控,事情很多都需要上面出面解決,把地方治好的積極性沒有方國那樣高,而且一旦有人造反,郡縣力量有限,也難以撲滅,必須中央出手,中央負擔比較重。

    由於秦朝試行郡縣制,法律又苛嚴,結果到處揭竿而起,郡縣跟中央是連為一體的,對抗郡縣就是對抗中央,地方力量又很薄弱,不像封國那樣能調動大量資源,中央難以應付那麼大攤子,結果很快被攻破,15年就亡國。

    所以漢朝成立後,就綜合兩方面的情況,主體實行郡縣制,但又在邊上保留一些封國,作為帝國的屏障。當然對封國還是很不放心的,怕他們越做越大,控制不住,於是劉邦時期就殺了一些功臣,收回了一些封國,並決定非劉氏不得封王。這樣不管哪個王國造反,反正都是劉家的種,肉爛在鍋裡。後來雖然呂后當政,封了幾個呂姓的王,但很快就被消滅了。後來又出現了七國之亂,於是劉姓王國也逐漸被削弱,封國越來越小,再也掀不起什麼風浪了,到了武帝時期,分封制和郡縣制才比較完美地結合起來了,一直貫穿整個封建社會。

  • 7 # 海中巖haha

    因為找不到更好的解決辦法。從心裡講皇帝都喜歡郡縣制,但大臣百姓都喜歡分封制。秦統一15年就亡國,除了秦國殘暴外郡縣制不得人心也是重要原因。從春秋起,分封制就是中國的主流制度,對於調動下層官員積極性起了重要作用。每個人建功立業的目的也就是取得一點分封,為國家立功求得一塊封地就是有才能人的最高理想。而沒有才能的公子們也可以分得一塊土地過上不錯的生活。秦國搞郡縣制各級官員都成了打工者,乾的再好也不過是領個工資,而從前乾的好可以封塊地世襲,吸引力不可同日而語。對百姓情況就更不一樣了,對百姓來說,誰當皇帝,搞分封和郡縣都無所謂,重要的是減輕百姓負擔,能少交稅少服勞役就是好的。秦統一後江蘇的陳勝要到北京以北的地方修長城,這才統一以前是不可能發生的,在統一以前他只要在他家鄉附近服勞役就行了。所以人民並不想在一個大國生活,除非這個大國可以免除勞役制度。皇上把兒子分封到某一個縣當王,這個縣就是這個王個人的財產了,只要不是太混蛋,一般不會壓迫太狠,他也會希望自己的封地人都富起來,他可以細水長流的收稅。而一個首都派過來的官只有幾年任期,出於自己的利益考慮,要麼加緊貪汙撈點錢就走,要麼自己不貪,多搞形象工程,多收稅多上交,讓皇帝看到自己的成績,早佔升官調走,對百姓都沒有好處。

    上上下下各級都喜歡分封制的情況下,劉邦如果硬要學秦始皇搞郡縣制說不定也和秦朝一下很快就亡國,從長計議是正確的選擇,慢慢過度,區域性的分封穩住人心,大部分地方搞郡縣保住皇權,以後再慢慢改,用了幾十年的時間,大家慢慢習慣郡縣制了,分封制就沒了

  • 8 # 讀出歷史中的不得已

    如果你是劉邦,大機率也會做同樣的決定。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

    一、封韓信、彭越、英布等異姓王,韓信是因為功勞太大,且在劉項爭霸中形成了屬於自己的勢力。彭越、英布本來就不是劉邦的部屬,是劉邦的同盟者,是獨立的山頭,在劉邦與他們合作之前,肯定就他們將來的地位達成共識。劉邦戰勝項羽之後,必須尊重他們的利益,否則戰爭又起。這是分封異姓王的現實基礎,迫於形勢,不得不封。

    二、分封劉家子弟為同姓王,是有鑑於秦始皇的教訓而有意為之。漢初針對秦朝的得失做了許多針對性的改變,這裡只說關於權力制度不同:秦始皇透過郡縣制,把權利集中在自己手上,本人能力足夠且勤政,當然沒問題。可當他死後,趙高、李斯聯手,長子扶蘇死了,軍方大佬蒙氏兄弟死了,始皇其他兒女,除二世外都被殺了,全無反抗之力。劉邦為避免這種事情發生,才分封同姓王。這樣,朝堂權力由皇帝掌握,如果皇權被亂臣賊子竊據,地方上還有勢力雄厚的劉家子弟來制衡,這就是劉邦的初衷。

    我們不要只看到七國之亂,就認為劉邦錯了,您想想,呂后專權時,如果沒有劉家在地方上的王爺,會是什麼結果?宗室可能會被殺的十不存一,國家改姓的可能性也不能說沒有啊!從這個角度講,劉邦分封同姓王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是成功的。

  • 9 # 暗夜思考

    這個應該是劉邦在充分考濾了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優劣後做出的決定。

    先來說說分封制

    分封制指的是帝王為了統治廣闊的土地而分封諸侯國的制度。分封制始於商朝,後來在西周之時便開始了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給王室子弟或有功之臣!

    分封制的好處

    在商周那個極其不便利的時代,中央王帝要想親自管理與統治廣闊的疆域是極其困難的,而分封制的出現剛好解決了這一難題!

    周天子做為天下共主,將比較遠的統治區域分封給自己的王室子弟與有功之臣,讓他們去獨自治理,從而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

    且每當中央王室有難,則通知各個諸侯國前來支援,以此來確保大周的長治久安!

    分封制的壞處

    我們知道,每個人就會有自己的私慾與野心,擁有自己領地的一方諸候更是如此!

    隨著時間的發展,周王室的實力與影響力漸漸變弱,各方諸候的野心也開始膨脹起來,慢慢不再受中央王室的控制!

    東周的春秋戰國時期,自諸候國之間為了各自的利益而互相征戰,周天子天下共主的身份名存實亡!!

    再來說說郡縣制

    秦國一統六國之後,正是看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始皇帝嬴政聽信了李斯的建議,改分封制為郡縣制。

    採用郡縣制的秦朝,中央高度集權,地方不曾擁有任何勢力,從根本上消除了秦皇室被地方勢力架空的危險。

    然而,楚漢反秦之時,面對劉邦與項羽的攻秦大軍,咸陽危難之時,秦國的地方政府卻沒有任何實力對中央施以援手!!

    正因為如此,惜日強大的秦帝國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崩塌!!

    分封與郡縣並存

    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在決定使用何種管理制度之時肯定有做過全面的思量。他深知周朝的分封制使東周陷入了春秋戰國的混亂局面。

    同時,大秦帝國中央危難之時,因地方無力救援而迅速敗亡的過程也給劉邦敲了一記警鐘!!

    正是出於各方利弊權衡之下,最終漢代選擇了讓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的統治方式!

    事實證明,也正是因為兩種制度並存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救了漢朝:

    劉邦建立漢朝不久就駕崩而去,之後就是呂后專政,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呂后正是因為對各個劉姓諸侯的忌憚,才沒有將大漢江山的姓氏由劉改成呂!!畢竟,每一方諸侯都手握重兵!

    後來呂后過世,掌握了一定兵權的呂氏家族也正是因為擔心其他劉姓諸侯的討伐而不敢篡位!!

  • 10 # 精粹劇集

    漢朝初期因國家未穩定,百廢俱興。為了保障漢朝江山的穩定,採取了“郡國並行制”,將領土分給劉姓的王爺們或者功臣,這在初期有利於穩定國家安全。郡縣直接隸屬於中央。分封王有了實權,權利過大,直接威脅到了朝廷安全。所以後來就逐步解決了王國問題,統一實行郡縣制 。

  • 11 # 老秦來煮歷史百味

    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一方面來自歷史繼承,一方面處於現實。

    先說繼承, 司馬遷對於分封就說過:

    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於魯、衛,地各四百里,親親之義,襃有德也;太公於齊,兼五侯地,尊勤勞也。武王、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過百里,下三十里,以輔衛王室。

    分封制是從周開始就繼承下來的一項制度,這是有深厚的歷史繼承的。至於郡縣制,則直接繼承於秦,《史記》說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

    那麼另外一面,從現實來說,郡縣制肯定比分封制更有利於維護統治,但是《史記》中也說

    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廣彊庶孽,以鎮撫四海,用承衛天子也。

    意思是劉邦平定天下後,天下疆域如此之大,而骨肉同姓劉的人太少了,所以沒辦法,不得已廣封異姓王以鎮撫四海。

    但是另一面,皇帝針對分封的諸侯不斷調整取消,

    吳楚時,前後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梁、楚支郡名山陂海鹹納於漢。

    這裡說的是透過削藩,在漢朝開國百年之後,終於解決了諸侯割據的問題,使天下統歸於中央。

  • 12 # 老朽無名i

    劉邦為了分化項羽的陣營,壯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韓信、英布等為王,這些人因為非劉姓,故稱"異姓".由於異姓王非劉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後數年之中,他們相繼被誅除殆盡.與此同時,劉邦又大封他的子弟為王,稱為"同姓王",高於列侯.

    當時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國,他們在封國內是國君,權力很大,其政權與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級官吏,都由諸侯王自己任命.諸侯王還有一定的軍權、財權等.史稱"郡國並行制".

    漢代實行的是郡縣和封國並存的制度,一方面,漢高祖為了獎勵幫他打天下的功臣還有親屬,往往分封給他們一定的土地,在他管轄的範圍內實行郡縣制度,可以概括為郡國並存,這也為以後的統治帶來了隱患

    其主要就是為了穩固漢朝和後世 事實也足以證明劉邦的能力。

  • 13 # 經典守望者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但是答案可能和歷史教材中給出的有些不一樣。劉邦之所以選擇郡國並行制,主要還是受到了形勢的裹挾與推動,與他的本意可以說是截然不同。劉邦自從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正式參與角逐天下之後,就一直想要恢復秦王朝的郡縣制,建立一個大一統的王朝。他打下三秦地區,便在這裡實行了郡縣制。他向東討伐,消滅了西魏國建立了河東郡,兼併了河南國,建立了河南郡,可以說在這一階段,劉邦根本沒有考慮在自己的國家內進行分封。可是隨著戰爭情況的不斷轉變,韓信、彭越、英布紛紛以王位、土地為交換條件和劉邦討價還價,不分封土地他們就不出兵幫助劉邦。所以劉邦不得不把大片土地分封給他們建立王國,漢朝也就開始並存兩種制度。

    隨著劉邦統一全國後逐步剪除異姓王,劉邦也發現了郡國並行的好處。劉邦的高明之處在於,他吸取了周天子和楚霸王的教訓,在分封時將疆域最大、人口最多,地勢最險要的一部分留給了自己。史書記載:“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可以說是囊括了天下所有的軍事重鎮,中央得以長期享有優勢地位。

    加之當時正處在十字路口上,秦始皇實行郡縣制不過數十年就亡了國,項羽實行分封制不過數年就身死國滅。可以說,兩種制度都難以保證國家能夠長治久安。而且當時的漢朝立國未穩,北面的匈奴是心腹大患。而中央難以將觸手伸向邊境的基層社會,地方勢力又難以整合集中力量,所以必須依靠諸侯國作為中央的屏障在第一線抵擋匈奴。所以,西漢早期的諸侯國大多都設立在北方和沿海地區。可以說,在一定的時間和歷史階段,郡國並行制對於西漢王朝的穩定與發展是做出過貢獻的。

  • 14 # 大師兄翡翠原石

    漢代在建國之初的時候,對秦國的速亡進行了一場激烈的討論。當時作為漢帝國的最高統治集團,以及劉邦本人所得出來的結論是,秦國實行的是完全的分封制,沒有進行分封藩王進行拱衛。也就是說當國家出現動盪的時候,沒有藩王能夠及時的來拱衛他們自己家的一箇中央王權

    在總結吸取了秦國速亡的經驗以後,漢朝建立之初就進行了一個分封。區別在於,一開始呢分封了很多的異姓王。那麼在漢高祖劉邦時代,為了更加鞏固劉家的天下,他對異姓王進行了剪出,並立下了非劉姓不得為王這樣的一個祖訓。雖然後續呢也出現了呂姓為王,但這只是一個歷史的插曲。

    漢朝執行分封與郡縣制並存,但在景帝時期,分封的諸王對中央政權形成了威脅,併發生了七王之亂。後來平叛後,特別是在漢武帝時期進行了轟轟烈烈的削藩,不斷的加強中央集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b站一直虧損為什麼還在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