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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被李自成煮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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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風明月話歷史

    有民間傳說這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義軍捉住後,熟食了,那麼這個故事到底是真是假呢?下面我給大家仔細講一講。

    福王朱常洵,乃是明神宗第三子,是寵妃鄭貴妃所生,明神宗對其青睞有加,差點奪了明光宗的太子之位。萬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愛子為福王,一次就賜田四萬餘頃,並在洛陽修建王府,此王府規格十分高達上,花費竟超出一般王府十倍之多。可以說,明神宗執政期間,億萬錢財皆入福王藩邸。

    福王朱常洵終日花天酒地,遍淫女娼。河南連年遭受旱蝗大災,到了饑民相食的地步。有人勸朱常洵開府庫賑濟饑民,建立功德。可是,福王嗜財如命,不但不聞不問,而且加重收斂賦稅。洛陽軍民無不憤恨。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親率農民軍攻破了洛陽。福王朱常洵得知後,紛紛與女眷們一起躲入郊外僻靜的迎恩寺。其世子朱由崧棄城逃走,而福王很快就被農民軍尋跡捕獲,押回城內。

    說那福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大呼饒命。李自成看著堂下淚流滿面,跪地求饒的三百斤肥王爺,靈機一動,便有了一個主意。他讓手下人把他綁起來,去掉毛髮,剝去指甲,全部剝光洗淨。然後又斬殺了幾頭鹿,放在一個巨鍋中同煮,取名為“福祿宴”,與手下將士們同享。

    待眾人吃完“福祿宴”,李自成命手下搬出福王府中財寶及錢糧。數千士兵人拉車載,數日不絕。李自成命人開啟糧倉,賑濟當地饑民。饑民無不感激,紛紛加入農民軍,李自成聲勢日盛。

    我個人認為這個故事不是很靠譜,主要來自於明朝遺老計六奇所著《明季北略》 的記載:

    “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明季北略》)

    意思是說福王身體肥大,重三百多斤,李自成等反賊擺設酒宴大會,用福王和鹿肉一起煮食,號稱“福祿酒”。

    可是,《明史》中的記載,卻不相同。

    “兩承奉伏屍哭,賊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

    意思是說福王朱常洵時候,兩名承奉(福王身邊的侍從)趴在屍體上哭,李自成的義軍揪住他們,讓他們離開。承奉掙扎著喊道:“福王已死,我們也不願再活,只求一付棺木收容福王屍骨,我們就是粉身碎骨也無怨言。”李自成義軍見他們如此,便答應了他們的請求。用一副桐棺裝殮之後,放在一個破爛的架子車上……。

    很顯然,《明史》上雖然說福王死於李自成之手,但是並沒有被煮食。我個人也比較贊同《明史》上的記載。因為我認為,倘若李自成真的把福王和鹿一起煮食了,滿清政府可以以此來醜化李自成的義軍,從而彰顯自己的正統,試問又怎麼可能不記載呢?

  • 2 # 愛看愛思考

    關於福王,朱長詢的死史書中沒有詳細點的記載。只是知道他是死在了,李自成之手。野史和民間傳說,都說他是被李自成煮著吃了?個人對於這個傳說的態度持保留意見,鼎斧加身,是形容人的殘暴,這個有意醜化李闖王的形象的傳說。本身就有不少的漏洞,畢竟是吃人肉,(當然了在萬般無奈時也有過)但是,打開了洛陽城物資,至少是不是特別的匱乏了,怎麼還會吃人肉?畢竟是人!吃人肉的都是被逼無奈才會作出來的!這樣的描寫除了加深李自成的殘暴以外?還能夠有什麼?個人認為,這個就是為了抹黑李闖王的。

  • 3 # 論史

    關於這個事情可以多方面史料對比一下,不少人說《明史》沒有這個記載,其實這個真有,《明史》在流賊傳李自成中有記載,其文曰:“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附圖。

    根據談遷的《國榷》中的史料,貌似沒有被煮著吃,上面寫著“自成數責其失,遂弒之”,看來談孺木的史筆是相當的謹慎的。當時承奉崔升“守屍慟哭,乞賊一棺瘞之”,如果當場就被剁碎了,也就不用守什麼屍了,不過不排除事後做福祿酒的可能。附圖。

    關於福王被做成“福祿酒”的事《明季北略》和《明史紀事本末》也有記載,談遷的《國榷》沒記載,但也不排除有這種可能。我更傾向的觀點是福王確實被做成“福祿酒”了。

  • 4 # 青史老哥

    遺憾的是,朱常洵確實被煮食慘死。

    ↑福王朱常洵可比這畫像胖多了

    先說正史:

    《明史·卷三百九·列傳第一百九十七》: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也就是說,在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陷了河南洛陽,殺掉了朱常洵和前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福王朱常洵宮邸內的一百餘人妃嬪及僕人要麼自殺,要麼被處死。這就是亂世,跟著福王未必享福,但卻一起奔赴了黃泉。

    當然,最慘的是朱常洵,李自成把他殺死後,命人割其肉,與皇家園林裡的梅花鹿一同烹食,並和下屬將官一起分食,美其名曰“福祿宴”,又稱“福祿酒飯”。

    再看一些雜史記載,《明季北略·卷十七》詳細描寫了朱常洵守城及城破後的情況,當時李自成大軍進圍洛陽,福王朱常洵富有天下,耗巨資招募死士力戰死守,殺傷闖軍眾多。然而總兵王紹禹麾下有幾百兵士當了內應,殺死守城門的兵將後大開城門,結果闖軍湧入,城破。

    李自成派兵找到了朱常洵和呂維祺藏身之處,呂維祺告訴朱常洵:“請你自重身份,不要受辱”,暗示朱常洵自殺殉國,然而朱常洵怕死,卑躬屈膝向李自成投降,李自成大罵朱常洵犯下的各種罪過,命手下人處死朱常洵,劊子手拍了拍朱常洵的一身肥肉,笑著說:“真是一塊好肉啊!”

    死後闖軍給朱常洵稱了體重——重達360斤,然後把朱常洵肢解切割成塊,和皇家園林裡的梅花鹿一起,燉了一大鍋“福祿宴”。

    其他史料記載相差不大。

    ↑ 萬曆皇帝寵壞了他最愛的兒子,慈父多敗兒的典型代表

    值得一說的是朱常洵這個人。

    朱常洵是明神宗萬曆皇帝的三兒子,其母是萬曆皇帝寵愛的鄭貴妃,萬曆皇帝本打算立福王朱常洵為太子,但遭到大臣們的強烈反對,最終不得不立皇長子朱常洛(即後來的明光宗)為太子,但作為怨念和報復,萬曆皇帝幾十年時間裡拒絕上朝,哎,就為了這個360斤的胖兒子,鬧的這麼驚天動地。

    朱常洵的兒子朱由崧在崇禎皇帝自殺之後,在南京即位,改元弘光,建立了南明政權,然而在位僅僅一年,就被清軍俘獲,送往北京處死。

    萬曆皇帝寵朱常洵,常常大手筆賞賜,再加上朱常洵自己橫徵暴斂,搜刮民膏,幾十年來積攢財富無數,民間對此非常有怨言,稱是先帝(萬曆)耗天下以肥(福)王,洛陽富比皇城。

    到最後,一切化做一頓福祿宴,算是咎由自取,報應不爽吧。

  • 5 # 歷史密探

    明神宗三子朱常洵,被封為福王。其實明朝後期的藩王根本沒有任何權利,朝廷給錢給地,讓他們在封地自生自滅,如此偏安一隅,倒也落得個清閒自在,但是偏偏有一些人,貪婪無度,與民為敵。

    朱常洵就是這樣的人,在洛陽附近,朱常洵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姦淫擄掠,樣樣精通,總之,地痞流氓會的他都會,地痞流氓沒有的後臺他也有。在位期間,民怨沸騰,都說他來了,天高了三尺。

    1641年,李自成打到這裡,福王帶領女眷逃跑,只留下世子守城,世子也不傻,一看都跑了他也棄城而逃。不久,福王府便被攻破,李自成大軍很快就找到了嚇得瑟瑟發抖的福王朱常洵。

    此時的福王大約二百來斤,嚇得磕頭如搗蒜。看到這個平時無惡不作的福王,眾人怒火中燒,提議把他剝光了煮了吃。於是,架起一口大鍋,把裡面放上各種香料和鹿肉,把福王放進去煮了吃了,名曰“福祿宴”。

  • 6 # 農村小學日記

    明朝末年的福王被李自成煮了,這個事只是傳說,沒有記載。怎麼看這事呢?

    其實,明末不只是福王,朱元璋的後代都被屠殺的差不多了,那時的農民起義軍,所到之處,先屠殺當地的朱元璋後代,然後屠殺官府。所以,朱元璋後代數以萬計或者更多的大小王爺,有的不是王爺,都被屠殺了。所以,福王這樣名氣很大的王爺,被殺是很正常的。

    至於福王是不是煮了,或者是其他什麼死法,在那個亂世末世,什麼都有可能。

    至於福王是不是被吃了,要知道,李自成的起義軍大多是饑民,饑民即使不參加農民起義軍,也是什麼都可以吃的,因為饑民沒有吃的,都是隨時餓死的人,所以,這些饑民組成的隊伍,吃人吃福王也是正常的。

  • 7 # 國家人文歷史

    明末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陽,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福王朱常洵被起義軍殺死(沒有煮食),享年五十六歲。

    傳說福王是被李自成煮食而死的,並且野史中把這一過程描述的繪聲繪色:福王被起義軍生擒活捉後,因貪生怕死不斷求饒。李自成坐於大殿之上,親自審問朱常洵,斥責他“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然後砍下福王的頭顱,剩下的屍體也充分利用,“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

    1986年,孟津縣文管會徵集到了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此志系1924年於該縣被盜出土。其中對福王朱常洵的死有這樣的記載:“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民軍逃竄,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二十一日遂死難焉。一時宮眷內官相率赴義,冒刃投繯者百餘人。王享年五十六歲,妃鄒氏子一人訃。……予祭葬從優,一切喪禮視諸蕃倍,厚賜,諡曰“忠”,更為之立廟、建坊、賜額,以表其烈,樹碑以紀其事”。打破了“福祿酒”的傳統說法。

    《明史》中的《福王常洵列傳》中也有相關記載:“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寧、宜陽。明年正月,參政王胤昌帥眾警備,總兵官王紹禹,副將劉見義、羅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將入,賜宴加禮。越數日,賊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矛入賊營,賊稍卻。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笑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

    能夠看到,在《明史》和《壙志》之中,福王的確是被起義軍殺死的,但是屍體仍然存在。之所以有被煮成湯的傳言,李獻奇、張欽波在《明福王朱常洵壙志》中指出是因為“幾百年來,站在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立場上的文人,在福王屍體的去向上大做文章,大肆汙衊攻擊起義軍”的緣故。

    參考資料:李獻奇、張欽波:《明福王朱常洵壙志》,《中原文物》1987年03期

  • 8 # 布夫舟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做成了“福祿酒”,直到1986年明朝福王朱常洵的壙志(墓誌)被發現,這個謎團才最終得到解決。壙志大概如下圖所示,上面記載了福王朱常洵被殺的經過。當時,李自成的農民軍攻克了所在的府城,軍民逃亡,福王挺身而出,指賊大罵,慷慨就義,府中還有百餘人一同赴死。

    不過考慮到碑文是福王兒子南明皇帝弘光帝朱由菘所撰寫的,很多內容肯定是美化他爹福王朱常洵的。朱常洵平時依仗是皇帝的至親,到處作威作福,兼併土地,危害地方。不過碑文的記述其實解決了福王最後是如何死亡的,以及是屍首的去向。

    再看看正史中是如何記載的,《明史》中記載朱常洵藏到迎恩寺,最後被發現而被殺。他手底下的兩個僕人願意以自身的性命來換取收葬福王,農民軍覺得他講義氣,所以就答應他了。明史雖然被篡改了很多,但是大部分的東西還是翔實可信的。

  • 9 # 歷史長流水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是明光宗朱常洛的同父異母弟弟,生於萬曆十四年(1586年)正月初五,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就藩洛陽,卒於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

    福王一生可用窮奢極欲來形容,崇禎時更是地近位尊,朝廷尊之以禮,最後卻落個身首異處。崇禎十四年(1641年),農民起義軍李自成部攻入洛陽,活捉福王朱常洵,後福王被起義軍殺死。

    關於朱常洵怎麼死的,《野史》和《正史》都對其有記載,但描述卻不盡相同。其中比較有爭議的一種說法就是福王被起義軍煮食了,這種說法還比較“流行”,一度讓很大多數的歷史愛好者都這樣認為。

    然而,真相終歸是會浮出水面的。在1986年出土的福王朱常洵墓誌,是由其子朱由崧所寫,上面記載了李自成起義軍攻克洛陽城的日期及處死福王朱常洵的經過,而且《明史》中也有關於福王處死的細節記載。

    從上述記錄中可知,福王朱常洵為義軍所擒,苦苦乞活,李自成對他厭惡至極,遂將其帶到宴會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塊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作為下酒菜,讓他看著吃完(或許還逼他吃了點),之後處死,但沒有吃掉屍體。兩太監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許他們辦理福王的喪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地的。

  • 10 # 張生全精彩歷史

    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的第三個兒子,15歲被封為福王,封地在河南。

    1641年3月,李自成率農民軍攻破河南洛陽,朱常洵被活捉,隨後被處死。

    關於朱常洵是怎樣被殺的,民間一直有多種說法。甚至有傳言說,朱常洵是被李自成的軍隊煮熟,製成“福祿湯”,讓眾人分食的。

    那麼,朱常洵究竟是怎麼死的呢?

    (朱常洵劇照)

    要探究其死因,我們有必要先來了解一下朱常洵其人。

    一、朱常洵差點成為太子。

    朱翊鈞的皇后王氏,是他的原配,但膝下無子。朱翊鈞在一次情不自禁的情況下,寵幸了一個宮女,結果這個宮女就懷上了孩子,也就是後來的長子朱常洛。

    按照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 “有嫡立嫡,無嫡立長” 的祖訓,朱常洛理所應當成為太子。由於朱常洛出身卑微,雖身為長子,朱翊鈞根本就不打算立他。

    而朱常洵的生母鄭貴妃極得朱翊鈞的寵愛,朱常洵在朱翊鈞的眼裡,也比朱常洛賢能(實際上遠不如)。因此朱翊鈞遲遲不立太子,暗自打算立朱常洵。

    為此,還和內閣大臣較勁,導致自己30年不上朝。

    後來在祖訓和大臣的雙重壓力下,朱翊鈞迫不得已,才把朱常洛立為太子。封朱常洵為福王。

    (朱常洛畫像)二、朱常洵隆恩優渥,驕奢淫逸。

    按照規矩,朱常洵成年後就應該前往封地任職,但朱翊鈞仍然把朱常洵留在身邊多年,直到大臣們反覆上奏,朱翊鈞才戀戀不捨地讓朱常洵到了河南。

    為了補償福王,朱翊鈞幾乎傾其所有。不但在其大婚時,耗費銀兩30多萬,還花費數十萬兩為其廣建府邸。朱常洵仍不滿足,向朱翊鈞索要張居正的府宅,朱翊鈞也滿口答應。

    30歲的朱常洵出京就藩時,朱翊鈞大方地一次性撥給良田2萬頃。由於河南土地不夠,朱翊鈞還下令從臨近的兩省增補。甚至不惜動用朝廷的軍餉,將河東一代的官鹽,都悉數交給朱常洵私自銷售。

    朱常洵倚仗父皇的寵愛,在封地上為所欲為,終日聲色犬馬,縱情歌舞。唯一能激發他興趣的只有兩件事:一是女人,二是吃喝。“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

    此時,恰逢農民叛亂如火如荼,百姓飽受戰亂之苦,民不聊生。人禍未平,天災又至,“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朱常洵居然把自己養成了300斤的大胖子。百姓怨聲載道,“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福)王,洛陽富於大內”。兵部大臣呂維祺建議朱常洵出資助明軍平叛。但朱常洵一毛不拔,充耳不聞,照舊整日鶯歌燕舞,吃喝玩樂。

    (朱翊鈞畫像)三、朱常洵後來是怎麼死的?

    1641年,闖王李自成的大順軍勢如破竹,兵臨洛陽城下。朱常洵才迫不得已拿出錢財招募兵士抵抗。這樣的一群烏合之眾,如何能擋住李自成的虎狼之師,洛陽城被迅速攻破。

    朱常洵在兩個隨從的掩護下,逃到郊外,藏匿於迎恩寺中,後被大順軍活捉。

    關於朱常洵怎麼死的?有以下三個版本:

    《明史》載:“賊跡而執之,遂遇害。”正史中只看到了這些隻言片語,沒有更為詳盡的記述,但也沒有明確提到他是被大順軍烹煮了。

    明末清初學者彭孫貽在其著作《流寇志》中提到了朱常洵的死:“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意思是說,朱常洵被李自成抓獲後,跪在地上苦苦求生,希望饒他一命。於是,李自成命人割下了朱常洵的一塊肉,和著鹿肉一起下酒。由此可見,就算是煮食,也並非將他整個兒煮。

    最血腥的說法來自野史。說李自成痛恨朱常洵驕奢淫逸,不恤民情。於是,先將朱常洵痛打40大板,仍不解氣,遂命人支起大鍋,殺掉幾頭鹿,將朱常洵300斤的肥碩身軀和著鹿肉,燉煮成“福祿湯”,犒勞士卒。

    (李自成像)

    那麼,三種說法,哪一種是真實的呢?

    第二種說法應該更接近事實。為什麼呢?

    一是李自成的部隊雖然是農民起義軍,但在攻破洛陽城後,福王府中的鉅額財富,足夠犒勞士卒,煮食活人,那是要受人唾棄的。

    二是朱常洵和李自成並無深仇大恨,而且農民軍在攻克洛陽時,幾乎沒有多少損失,李自成犯不著這樣做。

    三是野史裡的說法,大都來自清朝,不排除清人為抹黑前朝而採取了藝術加工的手法。

    最有利的證據,出現在1924年,朱常洵的壙志(也就是“墓誌銘”)在孟津縣現身,上面不但記載了朱常洵在李自成兵臨城下時,重金募兵的抵抗行為,還介紹了朱常洵的墓地所在。既然有墓地,自然不可能被煮吃了。

    (參考資料:《明史》)

  • 11 # 大國布衣

    據史書中記載,福王死法分有福祿宴和無福祿宴兩種,不管有福無福,但可以肯定福王朱常洵不正常死掉,而有福祿宴這種吃人的方法卻實讓人倒胃口,但也說明了百姓有多恨朱常洵。

    《綏寇紀略》記載:福王朱常洵在各處搶奪土地,僅數年間在河南就圈地一萬兩千多頃,而在湖廣、山東也有兩萬頃。

    《汜志》記載:汜水兩河岸被朱常洵霸佔三百頃土地作為贍養田,並要求農民的收成要分三成給他。後來黃河改道,田地被毀,但朱常洵卻依然收租,農民被逼的只能賣妻賣子,紛紛逃散。《鄧州志》記載:崇禎七年後土地連年乾旱,無法耕種,但朱常洵還是逼租,沒有錢上交的農民被朱常洵手下毆打,佃戶們有的出外乞討還債、有的被逼走投無路只能自殺。

    明朝的諸王中並不是只有朱常洵這樣,因此李自成攻克禹州後,徽王在城中十七家血脈,被全部斬殺;山西大同宗室四千多人,也被李自成破城後殺絕。所以,農民們出於對福王朱常洵的恨,把他煮了吃,也不是沒道理的。

    明史和清史的記載不一樣,清修的明史說只是殺死,明史卻記載他被煮食

    清修《明史.列傳第八》記載:

    李自成起義逢河南鬧蝗災,百姓無糧,導致人吃人,軍隊經過洛陽時,百姓們紛紛舉報說福王的家裡金銀堆積如山,糧食滿倉。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聽到後很害怕,便告知福王,福王卻滿不在乎。後來洛陽的守軍跟義軍合作開啟城門,朱常洵跑到寺廟躲避,結果第二天被義軍找到,殺死在寺廟,有兩人埋了他的屍體,後來崇禎又命當地的官府厚葬。

    而《明史.列傳第一九七》記載:

    義軍攻入城後,福王逃跑,後被活捉,兵部尚書呂維祺勸他投降,福王不聽,義軍要殺他,但福王有三百多斤重,於是義軍們置辦酒席,用他的肉和鹿肉一起做成菜,號稱福祿酒宴。呂維祺在見到義軍煮食了福王后,嚇的精神失常滿嘴亂罵,最後也被義軍殺死。

    對於兩本史書的記載,這裡就產生了兩個結果:

    福王被吃了,百姓說福王的墓葬只是衣冠冢或吃剩下的屍骨,然後被士子們記錄了下來,而清修明史為了保住皇家臉面,便沒有記載福祿宴之事。

    福王沒被吃,福王下葬的時候那些負責記錄計程車子們大多在南方沒有北返,他們更相信這是傳言,處於對農民軍的厭惡,他們更相信這只是謠言,所以也沒有記載福祿宴之事。

    但據史書《鹿樵紀聞》、《綏寇紀略》、《花村談往》、《斌退隨筆》、《寄園寄所寄》、《明儒學案》、《明史紀事本末》、《明史.卷三百九.列傳第一九十七》中全都有記載福王屍體被吃、或割下肉和血被李自成和百姓、義軍和著鹿肉分吃。

    再加上當時自然災害,百姓無糧,以及對福王朱常洵的仇恨,李自成軍隊的政治宣傳,我有理由相信,福王朱常洵是被眾人做成福祿宴吃掉了。

  • 12 # 孔明月

    應該是死於亂軍之中,被太監匆匆下葬。但是清朝為了抹黑李自成,就說李自成福祿宴,其實這也是一種比喻,福王一生積累的財產民脂民膏,都被李自成弄到手了,相當於吃了福王

  • 13 # 趣看歷史

    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的第三個兒子,15歲被封為福王,封地在河南。

    1641年3月,李自成率農民軍攻破河南洛陽,朱常洵被活捉,隨後被處死。

    關於朱常洵是怎樣被殺的,民間一直有多種說法。甚至有傳言說,朱常洵是被李自成的軍隊煮熟,製成“福祿湯”,讓眾人分食的。

    那麼,朱常洵究竟是怎麼死的呢?

    (朱常洵劇照)

    要探究其死因,我們有必要先來了解一下朱常洵其人。

    一、朱常洵差點成為太子。

    朱翊鈞的皇后王氏,是他的原配,但膝下無子。朱翊鈞在一次情不自禁的情況下,寵幸了一個宮女,結果這個宮女就懷上了孩子,也就是後來的長子朱常洛。

    按照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 “有嫡立嫡,無嫡立長” 的祖訓,朱常洛理所應當成為太子。由於朱常洛出身卑微,雖身為長子,朱翊鈞根本就不打算立他。

    而朱常洵的生母鄭貴妃極得朱翊鈞的寵愛,朱常洵在朱翊鈞的眼裡,也比朱常洛賢能(實際上遠不如)。因此朱翊鈞遲遲不立太子,暗自打算立朱常洵。

    為此,還和內閣大臣較勁,導致自己30年不上朝。

    後來在祖訓和大臣的雙重壓力下,朱翊鈞迫不得已,才把朱常洛立為太子。封朱常洵為福王。

    (朱常洛畫像)

    二、朱常洵隆恩優渥,驕奢淫逸。

    按照規矩,朱常洵成年後就應該前往封地任職,但朱翊鈞仍然把朱常洵留在身邊多年,直到大臣們反覆上奏,朱翊鈞才戀戀不捨地讓朱常洵到了河南。

    為了補償福王,朱翊鈞幾乎傾其所有。不但在其大婚時,耗費銀兩30多萬,還花費數十萬兩為其廣建府邸。朱常洵仍不滿足,向朱翊鈞索要張居正的府宅,朱翊鈞也滿口答應。

    30歲的朱常洵出京就藩時,朱翊鈞大方地一次性撥給良田2萬頃。由於河南土地不夠,朱翊鈞還下令從臨近的兩省增補。甚至不惜動用朝廷的軍餉,將河東一代的官鹽,都悉數交給朱常洵私自銷售。

    朱常洵倚仗父皇的寵愛,在封地上為所欲為,終日聲色犬馬,縱情歌舞。唯一能激發他興趣的只有兩件事:一是女人,二是吃喝。“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

    此時,恰逢農民叛亂如火如荼,百姓飽受戰亂之苦,民不聊生。人禍未平,天災又至,“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朱常洵居然把自己養成了300斤的大胖子。百姓怨聲載道,“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福)王,洛陽富於大內”。兵部大臣呂維祺建議朱常洵出資助明軍平叛。但朱常洵一毛不拔,充耳不聞,照舊整日鶯歌燕舞,吃喝玩樂。

    (朱翊鈞畫像)

    三、朱常洵後來是怎麼死的?

    1641年,闖王李自成的大順軍勢如破竹,兵臨洛陽城下。朱常洵才迫不得已拿出錢財招募兵士抵抗。這樣的一群烏合之眾,如何能擋住李自成的虎狼之師,洛陽城被迅速攻破。

    朱常洵在兩個隨從的掩護下,逃到郊外,藏匿於迎恩寺中,後被大順軍活捉。

    關於朱常洵怎麼死的?有以下三個版本:

    《明史》載:“賊跡而執之,遂遇害。”正史中只看到了這些隻言片語,沒有更為詳盡的記述,但也沒有明確提到他是被大順軍烹煮了。

    明末清初學者彭孫貽在其著作《流寇志》中提到了朱常洵的死:“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意思是說,朱常洵被李自成抓獲後,跪在地上苦苦求生,希望饒他一命。於是,李自成命人割下了朱常洵的一塊肉,和著鹿肉一起下酒。由此可見,就算是煮食,也並非將他整個兒煮。

    最血腥的說法來自野史。說李自成痛恨朱常洵驕奢淫逸,不恤民情。於是,先將朱常洵痛打40大板,仍不解氣,遂命人支起大鍋,殺掉幾頭鹿,將朱常洵300斤的肥碩身軀和著鹿肉,燉煮成“福祿湯”,犒勞士卒。

    (李自成像)

    那麼,三種說法,哪一種是真實的呢?

    第二種說法應該更接近事實。為什麼呢?

    一是李自成的部隊雖然是農民起義軍,但在攻破洛陽城後,福王府中的鉅額財富,足夠犒勞士卒,煮食活人,那是要受人唾棄的。

    二是朱常洵和李自成並無深仇大恨,而且農民軍在攻克洛陽時,幾乎沒有多少損失,李自成犯不著這樣做。

    三是野史裡的說法,大都來自清朝,不排除清人為抹黑前朝而採取了藝術加工的手法。

    最有利的證據,出現在1924年,朱常洵的壙志(也就是“墓誌銘”)在孟津縣現身,上面不但記載了朱常洵在李自成兵臨城下時,重金募兵的抵抗行為,還介紹了朱常洵的墓地所在。既然有墓地,自然不可能被煮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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