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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色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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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的目光看海
灌水銀 先挖個坑 埋住只露個頭 然後在頭頂隔開頭皮 把水印灌進去 然後水銀順著面板組織滲透到腳裡 然後就蹦出一個沒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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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風吹過zq
第3名:合婚共死
合婚共死是一種最為可怕的
死刑
,當然其肯定也是最為有趣的一種。該酷刑源自於法國,在法國大革命時期
較為常見。即將兩個年齡相仿的裸體男女綁在一起,而後將他們投入水中使之溺水而亡。
在一些不能採用溺水處決的情形下,這對受刑者將會被處以一箭穿心。
第2名:
十字架
這是最廣為人知的古老
刑罰
之一,因為耶穌就是被執行的此刑罰。受刑者的手腳會被釘在十字架上,而後十字架會被升起。
受刑者會被吊在
十字架
上直至死亡,這一過程可能會持續幾天,通常受刑者都是被渴死的。第1名:銅牛
銅牛,也稱西西里公牛,其是當地最為殘酷的
刑罰
。該酷刑源自古希臘,其是用黃銅鑄造的一隻中空公牛,在其一側有門和門栓。行刑時,受刑者會被放入銅牛內,而後在其下面點火。隨著不斷的加熱,公牛會逐漸變為黃色,最終造成受刑者被活活烤死。
而銅牛的設計會使
受刑者
的喊聲變得極具樂感。可以預見的是該刑具的發明者,最終也被執行了該酷刑。 -
4 # Akela1
NO1.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一——騎木驢
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木驢,為裝有輪軸的木架,載犯人示眾並處死。 宋 陸游 《南唐書·胡則傳》:“即舁置木驢上,將磔之,俄死,腰斬其屍以狥。” 元 關漢卿 《竇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古今小說·沉小官一鳥害七命》:“一日文書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將三人押赴木驢上,滿 城號令三日,律例凌遲分屍,梟首示眾。”
據歷史記載,木驢有許多種樣式,大致可因當地的製造工藝水平高低,分為繁簡兩種。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徵驢的器官,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
女犯被判剮以後,就把她全身衣褲剝光,把她強按在木驢上,關鍵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進女犯下身。女犯負痛,當然要掙扎,所以還要用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遊街。遊街隊伍的前面,敲著破鼓、破鑼,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鑼,絕不是沒有好鑼好鼓,而是一定要和縣太爺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別。
NO2.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二——笞杖
在古代社會,女人千萬不能淪為女囚,而一旦淪為女囚,輕則在堂上被裸體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則被脫掉褲子游街示眾,名曰賣肉。而在大牢裡被牢頭玩弄、姦淫則更是家常便飯。
笞杖是中國古代使用得最廣泛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
到執行刑獎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們又花錢買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做這行是很在行的,他們的腳段有“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名綱。有時縣官還未降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褲子脫掉示寡,隨即拉到門後大街上,名曰“賣肉”。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這樣的侮辱,回去後便自盡而亡。還有一種常規: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後,先在衙後摘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乘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腳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如果這天縣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樣尋鬧一番。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後示寡一天,無賴子弟又去終夜圍瞅,撫摸挑逗,嘻笑取逗。
NO3.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三——拶刑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拶刑是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的刑罰, 故又稱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緊收,是舊時的一種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的刑罰, 故又稱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緊收,是舊時的一種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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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唐152322511
01.《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
背部面板
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面板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面板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面板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02.《腰 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03.《車 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
6 # 一眼辨好果
不流血的三種酷刑!及其殘忍!1,浴桶邢 將犯人扔進裝滿屎的浴桶中,掩埋到頸部。在未掩埋到的部位塗上蜂蜜,再放蜜蜂,蒼蠅蚊子去蠶食。幾天後,因為侵蝕和蟲子蠶食而死!2,笑刑 腳上塗抹蜂蜜,讓羊去添,羊舌頭上有刺狀物,既疼又癢,二戰時候的酷刑,好多俘虜最終笑死!3,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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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科棧
1毒氣室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電影《火線追兇-死亡地帶》鍾漢良版的最後一部,先不說它的歷史性如何,但是就這一事件對中國人民乃至中國都有重要的影響。中國人民是他們實驗的“小白鼠”,為了使得這一毒氣成功,先後多次抓難民進行實驗,使得老鐘頭臥底期間保護別人而死。由於一般的細菌、病毒無法在高溫下存活,所以大部分影片都是製造大爆炸來銷燬。
2悶斃(貼加官)
主要是封建體系下對官員的行刑逼供。將即將受刑的官員綁在凳子上,執刑者將準備好的桑紙拿一張蓋在犯人臉上,被噴酒或水使紙浸溼,重複直至犯人窒息死亡。在紙變幹後取下就是一沓有著臉型的“面具”,凹凸分明,就像戲臺上跳加官的面具,由此而得名。......
我覺得任何能讓人體驗到死亡痛苦卻什麼都不能做,只能眼睜睜的等死的刑法都是酷刑,對身及心的一次超強加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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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ggerate199311972
腰斬 ,腰斬就是用閘刀從你的腰部切下去,當然不會直接死掉,會持續幾個小時
古代有很多被腰斬的大臣 俞鴻圖是最後一個被腰斬的,因為貪汙腐敗被處於腰斬。腰斬之後俞鴻圖在地上用自己的血寫了七個慘字才死去。雍正認識到這個刑法的慘烈,所以下令廢除了這項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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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恬村
酷刑的殘忍程度我一直認為是心理與生理的折磨達到最大值人忍受不住離開人世才是最嚴重的酷刑,從心理與生理上我認為是凌遲一法。
在中國刑罰中排名一直很靠前的酷刑,整個過程需要3357刀。最後一刀刺進心臟結束。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這個刑罰的殘酷之處在於漫長而且折磨,每一刀都不致命,但每一刀都從身上片下一片肉。執行人嘴裡面唸到每一刀的時候還會讓你聽到該割哪一個部分了。有的人忍受不了就昏了過去,這種時候執行者就會拿出準備好的飽和的鹽水一桶直接澆到人身上,再活活疼醒,然後接著割。不到最後一刀不能死去,不能昏過去。你就會看著自己在三天的時間裡從一個完整的血肉之軀變成一副活著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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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奔說史
根據第13版《不列顛百科全書》解釋,酷刑源於拉丁語‘torquere’(扭曲之意),是對變態的才智所射擊的造成疼痛的眾多方式的一種統稱。
在古代埃及,死罪通常被處以絞刑,如果弒父的話,會被一束蘆葦鞭打身體,扔進荊棘從裡來回打滾,直到皮開肉綻,然後在活的時候被扔進熊熊烈火。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刑罰變得越來越殘忍,而且不僅僅是中國,很多外國的刑罰也是讓人為之膽寒。
亞述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超級帝國,亞述帝國的征服戰爭以殘暴聞名,亞述人會把戰俘處以剝皮之刑,用來警告那些敢於和他敵對的民族。
歷史上有名的暴君,亞述君王阿述納西帕二世的碑刻銘文,講到他對美索不達米亞和敘利亞的洗劫:“我用敵人的屍體堆滿了山谷,直達頂峰;我砍去他們的頭顱,用來妝飾城牆。我把他們的房屋付之一炬,我把他們的皮剝下來,包住城門映牆;我把人活活砌在牆裡,我把人用木樁釘在牆上,並且斬首”。
描繪亞述士兵活剝俘虜的浮雕
下面,為大家介紹西方歷史上有名的酷刑
十字架古代希伯來法律中的處決方式包括:焚燒、投下懸崖和十字架,其中十字架這一處決方式早期曾被猶太人大量使用。後來,十字架變成了羅馬人的獨特刑罰,最為著名的一次當屬於斯巴達克斯起義失敗以後,羅馬執政官克拉蘇將6000起義軍俘虜用十字架釘在從卡普阿到羅馬的大道沿線。
在行刑之前,將十字架平放在地上,讓犯人躺在上面。士兵們先用繩子將犯人手腕綁在橫樑上固定,然後再在手心上釘上鐵釘。在犯人腳下的木柱上,有一塊突出的木塊,讓犯人雙腳蹬在上面,然後雙腳相疊,用鐵釘穿刺固定。至於木塊的位置是否合適,那士兵們就不管了,所以有些高個子還要側著身彎著腿,而矮個子則只能踮著腳。
可是這還是不足以殺死犯人,不過當十字架豎起來的時候,一切就都不同了。
十字架立起之後,犯人的體重便將他的身體往下墜,整個胸腔都被拉平。人在呼吸的時候,胸腔需要週期性擴張收縮,胸腔和腹腔之間的膈肌也要上下浮動,這樣才能完成體內外空氣的交換。可是在雙手張開並懸掛後,胸腔和膈肌都被體重牽制,雖然有繩子和腳蹬可以分擔一些重量,可是這用處不大,每一次呼吸依舊非常困難。所以犯人為了呼吸,只能把身體一下一下往上挺,可是這樣每動一下,就會使手腳的穿刺傷更痛。接下來,犯人離死亡就越來越近了。具體可能的死因如下:
1.疼痛性休克。由於手腳處接連不斷的劇痛,某些人可能無法忍受而活活被“疼死”。
2.失血。如果刺破了四肢的大動脈,則有可能因為失血過多而亡。
3.脫水。十字架上的犯人在無法飲食和遮陽的情況下,會持續被暴曬兩三天,從而導致脫水而死。
4.窒息。很多僅僅手部被綁著懸吊的人,經過幾個小時後都會因為肺部被拉伸而窒息,這種窒息對於體重大的人尤為明顯。即使十字架上的犯人在一段時間後並未窒息,也已經進入呼吸非常困難的階段了,最後就會因為窒息而死亡。
公元70年,羅馬將軍圍攻耶路撒冷的時候,以每天500人的速度用十字架處死猶太人,以至於到了最後,十字架林立卻抓不到足夠的猶太人來受刑。
血鷹這個刑罰是由維京人傳入歐洲大陸的,維京海盜在建立殖民地後,為了恐嚇當地民眾,往往會對當地首領或者國王實行。
一般由施刑者親自動手將受刑者的後背在胸腔附近沿脊柱兩側開兩個口子,,然後把肋骨折斷,最後用雙手將受刑者的肺葉從胸腔中拽出,當肺葉離開胸腔之後 由於壓力,足夠空間等原因迅速收縮,而受刑者也將因為無法呼吸而窒息而死,由於從後背伸出的兩個肺葉,使得可憐的人看上去很像後背長了一對血淋淋的翅膀。
輪刑先用車輪擊碎骨頭,再把受刑者被綁在一個大輪子上,倘若施刑人力道適中,受刑者全身骨頭碎掉但不會致命,再把它們軟綿綿的身體編到車輪的輻條上,這種刑罰會慢慢的將受刑者折磨到欲死不能,最後在極度痛苦的狀態下慢慢死去。
有時候或是換到另一個高處喂鳥,讓他們活著感受一塊塊肉被鳥啃噬的感覺。這個過程可能會持續好幾天,直到受刑者最後脫水而死。
在英格蘭,會用一個馬車輪子,犯人四仰八叉的被綁在輪子上,施刑人用木棍打碎犯人的四肢關節,再用燒紅的鐵鉗把身上的肉一塊一塊的撕扯下來,最後用利斧砍掉腦袋。
1738年5月的一個下午,在巴黎的一個車輪刑現場,一個犯人被砸的粉身碎骨,恐怖的場景導致現場一個孕婦因為驚嚇過度而早產,幸運的是母子平安。這個生下來的孩子被取名約瑟夫蓋盧定,1789年由約瑟夫蓋盧定發明的斷頭機被羅伯斯庇爾批准使用,這項法案被稱為“蓋盧定法案”。包括法國國王路易十六及其皇后瑪麗在內的成千上萬法國人在斷頭機下丟掉了腦袋,當然,也包括羅伯斯庇爾本人。
絞刑早期的絞刑都是緩慢和痛苦的,犯人被吊到空中,在繩索裡掙扎,直到窒息而死。對於那些健壯之人,尤其是頸部肌肉發達的,痛苦的折磨甚至長達20分鐘之久。
19世紀以後,在西部電影中經常可以看到的絞刑,是犯人突然從活動的板門跌落,折斷脖子瞬間死亡。
刺刑這種刑罰是從蒙古流傳到西方的,15世紀羅馬尼亞的德庫拉伯爵性格異常殘暴,每每抓獲俘虜都要施以刺刑,此極刑就是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於土中,將受害者坐在尖端上面,讓這根長棒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裡穿出。通常這根木棒會從受刑者的胸部穿出,因此其尖端就會處於下巴下面,從而避免受刑者繼續下滑。幸運的話,受刑者會在受刑中途因為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但不幸的話,木棍或者長矛避開心臟、肺部、大腦的話,受刑者就會及其痛苦地被木棒刺穿,並且在這個狀態下可以活上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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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Minecraft暗影
斬腰,將犯人的腰切斷,因人體的主要器官在上半身,所以犯人會痛苦地慢慢死去。犯人的親屬一般會要求檜子手在靠上一點的地方下刀,好死的快些,少受點折磨。如果一個人與犯人有仇想要趁機折磨一下犯人,就會讓檜子手在靠下一點的地方下刀,讓犯人死的慢些,甚至會讓檜子手把犯人的上半身放在桐油板上,讓血液流不出來,這樣犯人過好幾個時辰也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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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綠色世界LSSJ
1.異端者尖叉
顧名思義,這是用來折磨異教徒的。這是一種中世紀的酷刑工具,兩端各有兩個尖刺,分別抵住咽喉跟胸部,兩邊都是要命的位置啊!!!
2.猶大的搖籃
受刑人會被懸吊在一個金字塔型的裝置上,金字塔的尖端刺入陰道或肛門……呃,好有趣的爆菊方式啊!
3.鼠刑
這個真心恐怖。將幾隻老鼠放入一個大桶內,桶內有一個出口,也是老鼠們唯一的逃生之路,行刑者用受刑者的腹部堵住這個口,大桶緩緩加熱,想逃離熱源的老鼠會咬爛眼前所有阻擋去路的東……
4.厚顏無恥的公牛
從古希臘流傳到中世紀的刑罰。也被稱為西西里的公牛,實心黃銅澆鑄,可以開啟一側的門。受害人被關進裡面,然後銅牛被加熱。受害者發出的痛苦尖叫聽起來就像公牛的吼叫。呃,比炮烙更有創意……
5.Keelhauling(沒找到準確的翻譯)
看圖,這是用來懲罰海盜或者水手的。受刑人會被綁在船上並扔進海中,繩子的長度剛好是船的高度,這樣受刑人就會被拖著跟船走,船邊的藤壺會將受刑人刮掉一層皮,出血就引來了鯊魚,簡直生死不能。
6.剝皮
這個大家都懂的,冰與火裡面有剝皮家的嘛,他們做人也相當殘忍。更殘忍的是活剝皮,就是人埋土裡,只留頭在外面,頭部劃十字,把水銀灌入面板與肌肉組織之間,人就活生生蹦出來,皮留土裡。呃,果殼網表示這種剝皮法從生理構造上其實做不到。
7.鐵處女
看圖就懂。不過有史料記載其中的釘子不是很長,只要不亂動就只會受輕傷。因此,有人認為鐵處女除了用來處刑,也可以用來拷問,甚至可能只是用來嚇人的。如果實際使用鐵處女殺人的話,死亡的原因應該是出血過多導致休克。16世紀的德國紐倫堡製作的鐵處女特別有名……呃,德華人就是嚴謹。
8.乳房鉗
這個怎麼用真心不想說。被控褻瀆神明、通姦或墮胎的女性會被判這種刑罰。舊社會的婦女生活真是悲慘……
9.凌遲
這個不用多說,也叫千刀萬剮,一共3600刀。主要針對犯了謀反、犯上作亂、“口語狂悖”等“大逆”、“逆倫”罪的人設定的。想體驗其魅力的可以去看莫言的《檀香刑》。
10.船刑
船刑是把犯人綁在2艘船之間,強行灌食牛奶跟蜂蜜,全身也塗抹蜂蜜,然後讓他漂浮在水面上,被昆蟲啃食殆盡……呃,在被昆蟲啃食之前的情節,還挺浪漫的。
11.靴刑
這個有很多種。有的類似於手腳指夾板,直接夾壞你的關節,古代中國常見。另外,法王路易十五當政時,捉到一個企圖行刺他的人,為了要嚴懲他,法王也想出了一個“靴刑”來,也就是替犯人穿上一雙貼腳皮靴,然後不斷往皮靴上倒沸水……
12.恥辱面具
也稱長舌婦面具。這更多的是古代歐洲一件當眾侮辱罪犯的工具,而不是一件刑具。被控不虔誠、賣淫或施行巫術的女性會被判這種刑罰。這種面具還有尖刺會刺進受刑人的口中,讓她完全無法說話。
13.中國刑椅
椅子上的刀子會讓受刑人死得非常緩慢。幸好現在專家認為刑椅應該是一種權力的象徵,而非真的要致人於死。不過它更為知名的版本就是騎木驢,傳說中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14.肢刑架
看圖,類似於五馬分屍。
15.水刑
水刑是犯人被綁成腳比頭高的姿勢,臉部被毛巾蓋住,然後把水倒在犯人臉上,讓其產生快要窒息和淹死的感覺。美軍以前使用過。古代一般是關水牢。我猜是當時沒有自來水。
16.死亡輪
又稱為卡薩林車輪。這個玩法跟凌遲差不多,目的就是緩慢地置人於死地。人的四肢被綁在輻條上,輪子緩慢地旋轉,行刑者就掄著鐵錘往上砸,儘量不把你砸死。下面都是好奇的圍觀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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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李藤新一new
在我看來,對一個人最嚴厲的懲罰莫過於:將其視若無物,完全不給他絲毫的關注。就像一個隱形的人一樣,他出現時,所有的人都不願側身示意。等他說話時,沒有一個人迴應,也沒有一個人在意他的任何舉止。
他存在於這個世界上,卻激不起絲毫波瀾,他是被忽略的存在。過不了多久他就會充滿憤怒,感受到絕望,而連這都得不到任何迴應,這是一種內心的折磨。
據說在監獄中除了執行死刑之外,能夠給予犯人最嚴厲的懲罰,就是關禁閉。犯人一個人呆在私密的空間裡,不和任何人接觸。
為什麼單獨關禁閉這麼可怕呢?我們在長時間不跟別人接觸的情況下,又會怎麼樣呢?答案很簡單,假如我們跟別人沒有聯絡,那麼我們也就喪失了跟自己的聯絡,我們會失去情感的平衡能力,精神也會發生錯亂。
心理學家曾經做過禁閉的研究。他們把人放在特製的罐子裡面,與外界失去任何接觸,他們的雙手中間墊上了墊子,切斷了觸覺。他們漂浮在一種特製的高密度液體中,他們接近於失重的狀態。後來,每個人都開始產生幻覺,無法區分幻想和現實的差別。他們與現實世界失去了接觸,因而自己也喪失了接觸。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我們只有持續不斷的同其他人保持接觸,才能從別人身上認出我們自己,我們才能喜歡某個人,跟他們建立友誼或者墜入愛河。甚至討厭一個人,那也是一種聯絡。
因此,對一個人最嚴厲的懲罰莫過於切斷他同其他人的聯絡,切斷一切連結。讓他孤獨,讓他絕望,讓他憤怒,然後置之不理。
我在這裡等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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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希望你能叫我全名
肯定是凌遲啊!!
凌遲又被叫做死亡的藝術。
不知道誰發明這種變態的刑罰!凌遲刑的處刑方式很殘忍,把人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而歷代行刑方法也有區別,一般是切八刀,先切頭面,然後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後梟首。但實際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幾類。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雙眉,三、四刀切雙肩,五、六刀切雙乳,七、八刀切雙手和兩肘間,九、十刀切去兩肘和兩肩之間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兩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兩腿肚,十五刀刺心臟,十六刀切頭,十七、十八刀切雙手,十九、二十刀切兩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雙腳,二十三、二十四刀切兩腿。讓你看著別人把你身上一刀一刀的切下來,簡直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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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侯某480
我覺得這個烹刑最殘忍了,就是白話所說的“火煮”吧,把人投入一人深的大鍋裡面,然後生火生煮!根本沒有把人當人,相比凌遲,烹刑對人更具有侮辱性,也是在進一步挑戰人類的道德底線!最後的結果就是把活人煮成一鍋“肉湯。
再有就是.人棍,人棍為一種古代酷刑,即切去人的四肢(但往往留下頭部),使人流血而死或者成為殘疾。出現於《鹿鼎記》,韋小寶得到一柄削鐵如泥的匕首,用其來削人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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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野談歷史123
清代刑罰,有凌遲(剮刑)、斬(殺頭)、絞(勒死)、徒(坐監)、流(流放遠處)、徙(發配邊疆)、杖(用大棍打)、笞(用小竹板打、枷(木枷嵌在頸上)等。死刑以凌遲最慘但很少用。凌遲又稱凌遲處死。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兩廣總督岑春暄擒獲陸亞發在桂林凌遲處死。行刑時,將犯人綁在木樁上,先割雙眼,再割雙乳,並砍斷兩手,最後向胸腹一刀,謂之開膛,總共七刀。此為律定之酷刑。非律定之刑其慘酷有不忍見聞者,各衙門公然使用。囚犯受刑不起,只得苦打成招。其熬刑過久,甚至死於非命。
1、非法酷刑,以斷水為最慘。將人犯鎖閉在一堅固之室內,斷絕飲食,七日而死。初時飢渴尚頻頻要求飲食,至六七日,即力竭聲嘶,七日後開門拖出屍體,只見十指和手臂肌肉均被自己啃食盡淨,蓋餓極神經昏亂,遂自食其肉,終致餓死。
2、上冷板凳。用特製凳一條,一端鋸為弧形恰可嵌在柱子上。迫使囚犯坐上長凳,將其雙手反折於柱子上,用細索捆兩大指繫於柱後,再將粗繩將腰捆在柱上和將雙腳之膝蓋捆在凳之中段,用細索捆二大趾使之合併,如此準備工作算是完畢。是時囚犯已驚悸欲絕,問官逼使招供,如無招,即喝令上磚,即有二差役抬一行槓將雙腳由腳跟處抬起,在腳跟下塞進一磚。因膝蓋被捆在凳上,塞入一磚,兩腳即反蹺如弓形。一塊磚厚度有限,尚能忍受,如仍不招供,竟至繼續加至5塊磚,始而囚犯慘叫欲絕,終致昏迷。解下之後,用冷水噴之,良久方醒,但已不能行走,由差役揹回監所。此種刑只能上至5塊磚,如再加一塊,雙膝即斷。
3、美人樁,用四尺平方之架,中豎一木樁加一橫木為十字形,迫使囚犯跪在架中,兩足伸在粧後,身則綁在樁上。兩手伸直綁在橫木上。二差役以一竹槓壓在囚犯小腿上並踩上竹槓,囚犯痛極大叫昏去。用冷水潑醒再以鞭周身亂打。
4、鞭背花,乃專對女犯之刑。將女犯身對柱子,雙手抱柱,用繩綁手腕縛於大釘上,又將長髮解散纏在柱上之大釘,其餘任其自由。然後掀起上衣之背面,露出背脊,用藤鞭重打。被打之處,鞭痕浸血。女犯痛極,亂跳亂叫,頭髮被柱上釘住,雙手抱柱掛在釘上,直痛得大小便直流,啼聲慘不忍聞。
5、猴子捧桃。將犯人雙足捆緊,兩手從膝彎處之空間穿上,將手和頸排緊用索捆紮結實,將纏兩手之索吊在一條橫木中端,全身重量即繫於此。另用二髙凳,將橫木兩端擱在凳上,人即被懸在空中。兩隻手頓時變紫色,再用鞭亂打全身,犯人極難忍受,惟不致昏厥。
6、立斃杖下。杖是大木製成,用杖向囚犯一定部位打上數十可能殘廢不致死亡。如向頭部陰部打,可以頓時喪命,謂之立斃杖下。在公堂上打死犯人,不受處分,拖出埋葬了事。
7、跪鐵鏈。將鐵鏈盤在地面,令犯人跪上,跪久膝部痛極,多對女犯用之。
8、豬鬃剌乳。女犯有能熬刑者,最後用豬鬃毛刺其乳頭。此種酷刑據說痛到全身,既不致造成殘廢,亦不會昏厥。
9、掌嘴。囚犯在公堂出言不遜,問官發怒,喝令掌嘴。常用雙層牛皮製成,形如鞋底,手執之一端縫合,另一端不縫合則為雙層。掌嘴時一差役按住犯人之頭,以一手承其頷下使頭略歪;另一差役則執皮掌向面部重打。打完一邊,再打另一邊。普通只打5下或10下,已面腫口角流出牙血。
10、站籠。是一個木籠,高約6尺餘,寬約4尺,正方形。四角用粗木豎立,再用細木豎在四周為柵,有二細木可以取動如門。上面用厚板中開一孔如枷形。下面有窄板稱底板。將犯人推人籠內,頭伸入枷之圓孔,將枷合併,頸在孔內,腳踩在底板上。將底板抽去,人即懸在枷孔中,但未即死。枷之四角,敲入楔木,兩片厚枷木即合併壓迫頸之動脈和氣管,人即被纏斃。
11、囚籠。是一立方形之木籠,五面為柵,下面是木板。凡命盜重案之人犯須進解省會秋審,將人犯裝人囚籠內,身穿紅衣褲(恐其逃亡,衣褲有所區別易於追捕),侷促籠內,如裝獸類。
12、鎖琵琶骨。琵琶骨即肩胛上之鎖骨,骨後有窩名肩窩。越獄重犯追捕擒獲,恐其再逃,用粗鐵絲穿過肩窩鎖住琵琶骨,即不能再逃。
13、上腳柵。為防止監犯逃亡,凡重犯晚上須上腳柵。柵用長木製成,將木直破為二,再合併每二尺左右開一孔,恰可放入一腳。上柵時令囚犯平排睡下,每人伸出一腳,將柵木之上半邊抬起,腳放在下邊之半圓形內,各犯均已放齊,即將上半邊柵木壓下,剛好每人一腳放在圓孔內。然後將柵木上鎖不能移動。囚犯每人一腳被柵即不便反側,其有戴腳鐐手銬者,簡直是受活罪。
14、枷號示眾。是一種不傷害身體之刑。惟是枷號有日期,由長官批示枷號若干日。最起碼枷號三日,多至一月以上不等。日期短者尚易支援。枷至半月以上不僅受活罪,甚至支援不住引起傷病。枷號時將二塊半邊枷合併,中間之圓孔恰套在犯人頸上,合縫處加貼封條,上寫人名犯罪事由及枷號日期,頸上除負擔木枷之重量外,尚有一條鐵鏈將犯人鎖在衙門外之柱上,晚間則牽人監房。如通賄賂,晚間可脫去枷鎖平睡一夜,次日再戴上牽出示眾。並準家屬送茶飯由家屬喂入犯人之口。倘無賄賂,每日二碗稠粥,由差人倒人犯人之口,晚上只有戴枷坐而假寐,倘偶一傾倒,枷孔即壓住咽喉,不能呼吸。
15、最輕之刑為打手掌。凡有功名者上公堂免跪。須責打時只打手掌,不用其他酷刑,確是罪大惡極,須先詳參其功名方照一般平民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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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賈三彪
每次說起這些古代刑法的時候,慶幸自己生活在這個先進的年代,因為現在的死刑是用槍,還會蒙著眼睛,所以還是挺人性化的。那麼,對於滿清十大酷刑,大家想必多多少少有些瞭解,今天的文章就是關於古代酷刑的,一起來看看吧,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一份名單。 中國古代十大酷刑 1.剝皮 2.腰斬 3.車裂 4.俱五刑 5.凌遲 6.縊首 7.烹煮 8.宮刑 9.刖刑 10.棍刑
1.剝皮 剝皮這個刑法很容易理解,但是又跟大家理解的又不太一樣,因為古書關於這種刑法有兩種說法。一種就是用刀把背部面板給分成兩半,然後慢慢的用刀分割開;另一種就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然後把頭皮拉開,往裡灌水銀,利用水銀的重力,肉跟皮就會分開。
2.腰斬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從腰部下手,但是屠手們並不會一刀致命,切一半留一半,所以人受此刑法後還會活著。其實,這種刑法很殘忍對不對,既要飽受身體的折磨,又飽受精神的折磨,還需要花上一段時間體驗慢慢死亡的過程。唉,最怕這種刑法。
3.車裂 車裂很明顯的就是五馬分屍,這個不用多說,大家都有了解,據說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而死的。這個刑法真的慘無人道,利用馬的拉扯力,將肢體活生生的與身體分離,並且這個拉扯過程並不會立馬分開,還是需要花段時間的,所以對於人的心理而言,也是非常煎熬的。
4.俱五刑 俱五刑跟五馬分屍有的一拼,這個刑法是大卸八塊,唯一的好處就是,這種刑法通常是在人死後進行。歷史上最著名的就是戚夫人,在漢高祖死後,呂后把她抓來,就是用這刑法來懲罰她的,不過她是活著進行的,最後還把她毒啞、燻聾,然後丟在豬圈裡餵養。
5.凌遲 凌遲最早的時候是將人死後剁成肉醬,後來發展成了活著進行。這個刑法真的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啊,也許是因為覺得死後沒有痛苦,體味不到刑法的折磨,改成了死刑犯在活著的時候,要忍受割上一千刀的痛苦,還因此發展成了一種死刑藝術。
6.縊首 縊首就是絞刑,這個大家也是熟知的,在很多電視劇也經常能看到,並且這個刑法在國外也是比較流行的。其實,這個刑法相對其它的刑法來說,是比較仁慈,但是這個刑法不是全部死刑人能享用的,像岳飛因考慮到他的功績,才能用這種刑法。
7.烹煮 “請君入甕”這個成語就是來自這個刑法,即武則天對酷吏的懲罰。其實,這個刑法並不是真正的煮人,而是用作讓犯人認罪的刑法,往往一些人不肯認罪,酷吏就會把人裝進甕中,甕下面用柴火加熱,如果你不招供,就會被烤死。
8.宮刑 宮刑又叫腐刑,說到這裡,大家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吧,只對男人才會有的刑法,不過女人的叫幽閉。不過,這種閹割刑法可有講究了,然而這種刑法只用作一些貴族,相抵於死刑,然而這個男人大概會一生痛苦吧。最有名的就是司馬遷了。
9.刖刑 刖刑起源比較早,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不過這種刑法並不會讓你失去性命,這是一種截肢的刑法。孫臏就是此刑法的受害者,所以他沒有腳。
10.棍刑 棍刑即木樁刑,而不是你在電視裡看到的,用棒子打人,或者打屁股,而是一種很殘酷的刑法。這種刑法有點噁心啊,就是用跟棍子用嘴裡或者肛門插進去,想想做胃鏡都很難受,這種刑法想想就知道了,非常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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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最殘忍的酷刑名目繁多,列舉如下:
1、凌遲(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剮刑、 “千刀萬剮”。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即“緩緩的山丘”。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2、車裂:馬匹綁住人的四肢將人撕碎,秦朝著名的改革派商鞅即受此刑。
3、鑿顛:顛是人的頭頂,鑿是用鐵器打孔,即為一種用鐵器鑿人頭頂的死刑。鑿顛最早為商鞅所創。
4、鑊烹:([huò] 一種大盆狀的鍋,用以煮食物的鐵器)行刑時,把人放進鑊中烹煮。
5、炮烙之刑:相傳商紂王在位時,為了鎮壓反抗者所設定的一種殘酷的刑罰名稱。《史記·殷本紀》:“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即在銅柱上塗油,下加炭使熱,令有罪之人行其上,輒墜炭中活活燒死 。
6、刳剃(剖殺,割剝之意):是專門用來對付懷孕婦女的刑罰,讓行刑者活生生剖開受刑者肚皮 取出嬰孩,場面極其殘酷。
7、醢刑(讀音為hǎi):就是把人剁成肉醬,可想而知殘忍程度。彭越(西功臣,異姓梁王),後來被漢高祖劉邦斬首後處以醢刑。
8、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被判該罪的女犯定讞以後,將其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行刑者將女人捆綁妥當,將其雙腿分開,陰戶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最後抬著木驢上的女犯遊街,整個行刑過程才算完結。
8、挖眼:該刑罰挖掉犯人的眼睛,太殘酷了。
9、絞刑(絞殺):通常不是最低階的死刑。通常適用於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屍,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由他人勒死)處死,而不是可能導致身首異處的斬首。但是絞刑是一個時間長的過程,受刑人會相當痛苦。
10、腰斬: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這種刑罰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方被廢除。
11、梟首:砍頭懸掛示眾的意思。
12、棄市:死刑的一種,自商周時即有。棄市就是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犯人曝屍街頭的一種刑法,這是中國古代社會很普遍的刑法。
13、臏刑(髕刑):古代肉刑之一,即剔去膝蓋骨的刑罰。戰國時期齊國著名軍事家孫臏就曾受過此刑。
13:貫鼻和貫耳:也是古代兩種肉刑,使用鐵鏈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會異常痛苦,並且由於鐵鏈的長度,只能保持一個很難受的姿勢。通常用於戰場上對敵方軍兵,含有侮辱的意思。
14:夷三族/九族:系秦、漢時代之刑名。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十惡之罪名者,雖處以誅滅三族/九族之極刑,以收威嚇懲戒之效。
15、斧鉞:古代酷刑,意思是用斧鉞劈開頭顱,或將人劈成兩段使人致死。 金瓜擊頂:是用錘將人頭部擊碎。
16、鞭擊:是相對輕的處罰,屬於肉刑的一種,是將人固定好後用鞭子抽打。有些對死去的人挖起屍身來所謂“鞭屍”。
17、立枷:是清朝的一種法律懲治手段。在特製的木籠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腳下可墊磚若干塊,受罪的輕重和苟延性命的長短,全在於抽去 磚的多少。有的死刑犯會被如此示眾三天後論斬。
18:夾手指(並處手指裡插竹籤):影視劇中常見的刑罰,所謂十指連心,恐怖至極。
19、鴆毒:喝毒酒的刑罰,這個刑罰在這些刑罰裡算比較輕的。比如漢獻帝原來的伏皇后相傳是曹操手下鴆殺的。
20:投高崖:顧名思義,將犯人從高處扔進水中溺死,為了防止犯人逃脫,往往將犯人手腳捆住並將石塊等綁在犯人身上。
21、射殺:則是用弓箭將犯人射死,過程緩慢且十分痛苦。相傳楊家將裡楊七郎就是被潘仁美用此刑處死的。
22、獸咬:將犯人投入獸欄被猛虎等禽獸撕咬並吃掉。
23:活埋:將人活活埋入土中,按照土的壓力,當埋至人胸口時因為壓力人無法呼吸將窒息而死。
24、灌鉛:是一種刑法,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
25、割鼻之刑:是指割掉犯人的鼻子,讓犯人受到的懲罰不但來自生理,更在於割掉鼻子後的心裡損傷。評書《岳飛傳》裡金兀朮的軍師哈咪刺就被宋朝施以此刑。
26:墨刑:是在犯人面部刺字,然後發配到邊遠地區,俗稱“刺配”。給犯人一生帶來無法洗去的汙點,《水滸傳》中宋江、武松、林沖等英雄好漢就曾受過此刑。
隨著人類進入文明社會,這些殘酷的刑罰正逐漸被拋棄了,現代社會主要一般刑罰改為限制人身自由的牢役等方式取代;即便剝奪生命也採取槍決、注射死亡等相對人道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