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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使用者秋君

    我的意見是,如果兩家經濟都可以,那麼各買各的房,婚後住一套租一套。如果兩家經濟都不太好,就兩家湊錢一起買,立好字據。堅決不支援男方買房女方裝修還不寫女方名字。如果男方全款買房全款裝修,婚後沒有債務,那麼女方就不能要求寫名字。女方可以自己買一套。

  • 22 # 快樂鳥39

    婚姻法幹得漂亮,終於把傳統觀念改變了。都說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一旦結婚就成了兩個家庭的事。經常有不淡定的女方家庭說女兒養大花了多少錢,對男方提出各種要求。買房成了男方單方便的問題,更有搞笑且窮的女方家長要求男方買的房加上女兒的名字,說要給女兒一個安全感。直白的說,就是幾年之後過不好,拿半套房走,這樣女兒不吃虧。婚姻本來是一件慎重的事,你這個安全感,要貼上男方父母半輩子的辛苦,憑什麼你女兒的安全感讓男方父母給,你們自己不能給女兒準備好嗎?遇到這種女方家長,搞得好多婚結不了,或者結了也在兩方家庭留下陰影,種種不愉快。有能力幫女兒準備一個小窩做退路,沒能力至少有眼光挑一個人品好的親家。好多事是自己可以把握的,何必把希望放在別人的家庭裡。退一萬步說,不管女兒以後怎麼樣,父母都是她永遠的靠山。這就是女兒永遠的底氣和安全感。沒有那麼多的婚姻糾紛,沒有那麼多巧取豪奪的女方家庭,婚姻法就不會這麼改了。總之,安全感是自己給的,有一個吃飯的本事,比嫁給一個有套房的男人強。女孩當自強,哪些財迷的女方父母們,也該醒醒接受現實了

  • 23 # suifeng170504

    說明女人也開始長腦子了,不是一戀愛就成智障,什麼不合理的要求都閉眼接受!房子肯定比車子保值啊,萬一哪天給人趕出來了,也不至於流浪街頭,平時不住租出去,也能給自己整點零花錢啊,有什麼不好

  • 24 # 隨便看看17888

    婚前買房也是被逼無奈了。

    婚姻法對現代女性特別是家庭主婦,是沒有絲毫保障的,為男人生兒育女,孝順父母,做家務,付出了所有青春,不和離婚了女方只能淨身出戶。如果是男方婚前購房和女方沒關係。沒有房子,無收入或收入比不過男方,那麼孩子也會得不到。

    以前,大多數男方買房,女方陪嫁裝修錢和買車。離婚了,裝修貶值帶不走,車也貶值不值錢,女方就變得一無所有。所以,為了避免流浪街頭,就只有考慮婚前買房了。

  • 25 # Hui月光

    現在女性婚前買房已不足為奇,一方面解決了自己的住房問題,另一方面也保證了獨立自由空間,怎麼看都划算。之所以不買車因為買了房手已無餘錢,其次是所居地方交通便利覺得沒必要,或考慮車買回來沒處停放,畢竟現在小區普遍存在停車位緊張問題。本人覺得女孩子有房比有車穩妥,房子怎麼看都在增值,而車買回來除了損耗也不值錢了。你想啊,有房也有底氣,住不發愁了努力掙錢就好。即便結婚兩人口角時,覺得委屈了至少也有個去處緩解自己的心情。不是現在的女孩太矯情,而是熊家長養出的熊孩子太多了,父母和她不多為自己考慮著想,指望婚後老公估計黃花菜都涼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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