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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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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obayang159
這個首先要看是什麼槍了,國內曾發生過,歹徒被警察擊中數槍或者十數槍,仍然具有反抗能力的事。
當然,國外也有。比較厲害的好像是香港的,一個警察持槍殺人,潛逃後,在一個地下通道內,被兩位巡警截查,在近距離內三人互射,犯罪警員腹部、頭部各中一槍,還有能力反抗,二位巡警一死一傷,我的記憶沒錯的話,情況就是這樣。
所以,首先要看擊中你的子彈,是個什麼貨色。
然後看被擊中的部位。
第三看個人的身體素質和意志力了。
其實人體是很神奇的東西,人體分泌的腎上腺素也很神奇,簡單來說吧。
在街頭跟別人打架的時候,會受傷、會流血、會破皮。反正跟人對打的時候,沒覺得多疼,但是,打完之後覺得混身疼。
就是這麼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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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光宛然
我在部隊時,連隊有一戰士持槍走火,子彈打到他的後腳跟,當時他沒有感覺,後來看到自己的腳出血才知道中彈受傷,疼痛感也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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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季42
我們是國有企業,單位辦公室主任兼綜合部馬部長對越自衛反擊戰時在高平巷戰時,受傷在省府外圍,那一帶石料建築法國風情構築異常堅固,槍打房子就是一個拇指厚度的小坑,槍榴彈就是瘙癢,基本上就是重炮抵近平射,火箭筒噴火器威力發揮到極點,有些地區建築被炮擊垮塌阻礙射界,重灌備靠不上去,只有步兵逐屋逐巷近戰拼刺掃射扔手榴彈,他就在省府外面的一棟建築裡上樓梯,被五六式衝鋒槍命中胸前彈匣,彈匣直接裂開子彈打進肋骨卡在那裡,當時就爬不起來了,痛的要死,越南人急著跑出去逃命,一窩蜂跳樓,他真的頂住了痛,返身對著大門口把身上的子彈打了個精光,子彈打光就痛昏了過去,也不知道打死多少。後來送醫院,通報說是打倒七八個越南兵。回來然後提幹,幹到副團級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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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壹萬米1
真正見過血肉紛飛的老兵基本都不談當年的往事!有也是輕描淡寫忽略而過!現在老兵去廣西的約定是不許哭,可想而知當年的殘酷!並不是你們所想的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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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迷彩遊騎
看具體情況,一個是槍械和子彈的種類,一個是中槍的部位,從人體上來說,如果是作戰中,腎上腺分泌的情況下,人體是有一定的自我保護機制的,短時間不會出現劇烈疼痛,就是說在沒有傷到要害情況下,比如說神經系統或者是重要器官,神經系統好理解,就像電路里的電線,電線被弄斷,所有電器都不會工作,如果是其中一個電器壞了,不短路的情況下是不會影響其它電器工作的,還有一個就是槍械和子彈的種類,這類例子比比皆是,日本三八式步槍,穿透效果太好,經常有人被擊中後還活蹦亂跳,再一個就是美國警察和特種部隊是允許自選武器的,他們經常棄用9mm的格洛克17和m9,選用更老的口徑更大的11.43mm的m1911a1,就是因為9mm口徑的手槍停止作用力太小,經常身中數槍還能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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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毓日月明
主要看中槍部位!
一槍斃命的部位主要是心臟,大腦,中腦,腦橋,延髓,主動脈弓,頸總靜脈豆,肺部等。如果槍射中腹部,大腦的前葉,胃,脾,肝,盆腔等可以能延續一段時間,意識清晰的情況下完全有能力開槍。如南海海戰,戰鬥麥賢得額部中彈片腦漿都流出來了,包紮一下繼續戰鬥取得勝利,被國家授予全國一級戰鬥英雄!現在80多歲了,很健康。祝中國人民解放軍戰鬥英雄麥賢得永遠快樂,永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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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菸頭醉了379
怎麼說呢,這個主要還是看被擊中的部位、什麼彈藥、弾片擊中的,如果不是致命或者關節部位,子彈貫穿的那一瞬間,人的身體意識還在,本能反抗能力還是有的,但是你要是看電視電影上的那種就不現實了,那上面被表演出來的中槍部位,基本上第一時間就不行了,哪有那種羅裡吧嗦一大堆廢話然後慢慢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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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藍天159877507
大學老師說的,他的父親在反擊戰撤退的時候被越南人追擊,後面一直在響槍聲,他一直跑,等到安全地帶發現左手抬不起來,才知道手臂中槍,疼痛也才感覺出來,開始一直沒感覺。說明中槍不一定就完全喪失扺抗力,也得看傷哪了和現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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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烈日高歌001
手槍沒事,前兩年香港槍戰,警察頭部中彈,依然反擊斃敵,前兩天美國女警察連開七槍才將匪徒擊倒。但步槍就慘了,隨便打到哪裡都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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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WebSling
這事可以參考抗日戰爭時的國軍士兵,強三娃,他在快死前,開槍擊斃一個日軍大官。那個日本軍官當時正在示範如何射殺國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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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凱恩1997
這要看具體情況:若被射中的是手槍彈中普通彈種,身體要害部位沒受損呢!比如大腿中彈,那一刻你是不曾有疼痛感的,只感覺到火辨辨地麻,甚至還能走幾步,然後就會疼痛,剎間的疼痛會傳達每一個神經細胞未稍,此時的你若是意志堅強者,那還能忍受,還擊。若是中了步槍彈,無論四肢還是軀幹都會使你立刻喪失行動能力,如北約制式5.3口徑彈,彈頭的侵徹殺傷力會在你肌體中形成空腔,那是一種撕心裂肺的感受,也許你只有爬動的份。若是大口徑槍彈,比如12.5狙擊彈,你中彈的那一剎間,身體就會被一巨大的力量掀翻,那種痛苦只能用地獄煎熬來描述,你不可能移動,進口小,出口大,若是擊中四肢,那胳膊,腿基本上會被截肢,若是軀體,那就會造成內出血,命也沒了一半,剩下的只是時間問題,你根本就別奢望能活下去。總之,戰場上最好的防護就是反應要快,戰術動作要嫻熟,短兵相接打巷戰時,一定要有配合意識,單打獨鬥時,你的鼻子耳朵都是救命的武器!活著不易,珍愛和平,珍惜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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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啟明拉呱
都是聽說的吧,都沒見過吧。我明確地說,要分中槍的部位和開槍的槍型,81槓以上就不要想中槍後的反擊了,79微衝以下還有可能。以上僅限普通人,不包括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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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風過處浪花朵朵
80年代民兵訓練完回屋,其中一人一不小心半自動步槍走火,自己嚇的倒在地上不能動了,以為自己中槍,大家找了半天發現他沒事,這時我爸注意到旁邊另外一人腿上有血提醒了他一下,這個人當即躺在地上,一動也不能動,他挨槍了。最初幾秒是沒感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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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東北人老楊
中槍後還要給敵人重重一擊,歷史上就有真實存在的故事。
這個真實的故事發生在1939年3月的南倉會戰期間,當時日軍攻城部隊101師在攻城後,我們計程車兵在撤退中,這時103聯隊隊長飯野賢十在看到遠處的中國士兵在撤退,當時就想顯示一下自己的槍法,因為這個飯野賢十據說他最引以為傲的就是自己的槍法,只見這個飯野賢十從身邊士兵手裡拿過一把38大蓋步槍,隨手一槍打到一箇中國士兵,當時日軍歡呼有這樣的軍官是不可戰勝的。
然後飯野賢十又抬起槍瞄準,就聽到“啪”的一聲槍響,鬼子就看到他們的聯隊長向後仰去,像一條臭魚一樣直勾勾的摔倒在壕溝前面,眾多鬼子趕忙圍過來準備急救,但是一看他們的聯隊長正好心臟部位一槍中彈,他就在自己納悶中去見閻王了。
鬼子以為附近有狙擊手趕緊臥倒,然後在四下搜尋,但是槍擊範圍裡都是日軍和中國軍人的屍體根本就沒有活人了,然後鬼子就挨個檢查想是不是還有人埋伏在人堆裡面,經過一段時間的尋找終於發現了一具中國士兵屍體,這個士兵已經死亡了。
但是這個士兵臉上沒有恐懼的只是有淡淡的笑容,然後鬼子扯下中國軍人的胸貼看到上面寫著“國民革命軍第32軍第141師第721團、姓名夏鐵漢、職務:班長”。
這段歷史在日本出版的《陸海軍將官人事總覽。陸軍篇》裡面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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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兵器知識譜
中槍後的人是否還有力氣再開槍進行反擊,取決於中槍部位以及槍彈威力,同時還取決於中槍者的體質和意志力等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槍彈威力。
如果是被小威力槍彈命中,人體在流失大量血液之前是具備再開槍進行反擊能力的;如果是被大威力槍彈命中,那麼人體將會遭受巨大傷害,此時連呼吸都很困難,就談不上再開槍了。
舉個例子:“7.5”事件中,警方使用64式制式手槍向正在施暴的暴恐分子開槍,在命中3發的情況下,暴恐分子仍然具備揮刀亂砍的能力,直到數分鐘後失血過多才倒地。
該案例充分說明警用64式手槍的威力過小,無法發揮有效制止暴徒行兇的作用,所以說被小威力槍彈命中時還是具備開槍能力的。
大威力槍彈就不一樣了,我們用81-1式自動步槍來例舉:武警使用該型步槍擊斃發狂瘋牛,一槍命中就能夠使體格健碩的瘋牛倒地。可見在被大威力槍彈命中以後只會立即倒地,絕對不可能像影視劇裡表現的那樣在中槍以後還淡然發起反擊。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中槍後人究竟還有沒有力氣再開槍,取決於所中槍彈的威力。當所中槍槍彈的威力足夠大時,人體會迅速失去行動能力,不再有力氣開槍;所中槍彈的威力較小時可以有力氣再開槍,因為小威力槍彈對人體造成的創傷較小,只有大量失血以後才會失去行動能力。
當然了,除了槍彈威力以外,最重要的殺傷因素是命中部位,如果直接命中頭部、心臟、大動脈等要害部位時,造成的傷害與槍彈威力的大小就沒有太大關係了,即凡是命中要害,人都不可能再拿起槍來開槍了。
所以在解答“中槍後人還有沒有力氣再開槍”這個問題時既要考慮到槍彈威力,也要考慮到命中部位,下面我們就透過兩點來分析來解答這個問題。
↓下圖為特警使用95式自動步槍擊斃瘋牛的現場,身體健碩的水牛在被5.8毫米步槍彈一槍命中後就倒地了,雖然沒有立即死亡,但是子彈造成的巨大創傷已經讓它徹底失去行動能力,而特警靠近補槍的行為並不是擔心它再爬起來,而是出於人道的考慮,讓它儘快解脫痛苦。身軀健碩的水牛尚且如此,更何況是人呢?
槍彈對人體的殺傷形式槍彈對人體的殺傷是透過彈丸的威力對人體的作用來體現的,而彈丸體現威力的方式有兩種,即侵徹力和殺傷力。
所謂“侵徹力”指的是彈丸對目標的穿透能力,如果彈丸無法穿透目標,那麼威力就無法體現出來。
比如說當目標穿戴防彈衣時,彈丸在命中時會被防彈衣的防護材料層攔截,這時候彈丸的動能就只能作用在目標體外,無法傷及目標身體,這時候槍彈的穿透力就無法對目標造成殺傷了。
“殺傷力”指的是彈丸穿透目標以後對目標軀體產生的破壞作用,彈丸對目標軀體產生的破壞程度決定了槍彈對人體的殺傷力,破壞作用越大,殺傷力也就越大。
比如說5.56mm步槍彈在命中目標以後,彈丸會在目標軀體內發生翻滾,從而大面積撕裂中彈部位的機體組織,著。
這就是中槍者通常進彈口位直徑只有約1釐米的小孔,而出彈口部位直徑卻有12釐米的原因,我們把這種槍彈破壞作用叫做“空腔效應”。
所以槍彈對人體的殺傷形式是由兩部分組成的,即彈丸的穿透力和殺傷力兩個因素,這就意味著假如子彈只具備其中一個因素,那麼槍彈的殺傷力將會大打折扣。
比如說抗戰時期的日軍38式步槍,由於它的槍管長達797毫米,彈丸初速高達770米/秒,所以在近距離上(100米以內)被該槍命中時子彈往往只會穿透目標軀體,而不會發生翻滾,所以大多數士兵中槍造成的傷害都是貫穿傷,而不是空腔效應那樣的重大傷害。
再舉一個侵徹力不足的例子——國產64式手槍,由於該槍是典型的“將軍手槍”,所以對威力的指標需求並不高,威力僅限於滿足中高階軍官在戰敗時用於自裁(槍口動能僅為220焦耳,只相當於81式自動步槍的13%),所以在進行戰鬥時表現出嚴重的威力不足。
該型手槍在20米以外的設計距離上無法穿透人體,因此侵徹力非常小,在無法侵徹目標的情況下自然也就無法發揮殺傷力了,這也是暴徒在連續中槍3發的情況下仍然揮刀向警察奔去的原因。
↓下圖為測試人員分別使用俄製5.45×39mm步槍彈、北約5.56×45mm步槍彈、國產5.8×42mm步槍彈做的威力測試,射擊目標為密度1.1g/cm³的肥皂(人體密度約為1.02 g/cm³),用來模擬人體在受到不同槍彈射擊時所造成的殺傷,實驗表明俄製5.45×39mm步槍彈所造成的空腔效應最大,國產5.8×42mm步槍彈最小,相信這也是我國維和部隊在非洲命中武裝分子以後仍未能將其擊斃的原因所在。
人體對槍彈殺傷的承受能力人體的主要部位為頭部、頸部、胸部、這三個部位可以視為槍彈殺傷中的“要害部位”,不同的要害部位能展現出不同的承受能力,國家標準中用IC值來表示(GBT11551-89)。
比如說成年人頭部的IC值為1000,它表示頭部能承受的外力傷害極限為933.876~1 007.282 牛頓,如果超過這個力度,頭骨就會發生骨折。
頸部的IC值為500, 胸部的IC值為600,只要外力作用超過了500牛頓、600牛頓,最堅硬的骨質結構就會發生折斷,人體將會受到嚴重傷害。
那麼槍彈的威力會產生多大的外力作用呢?我們分別用9毫米手槍彈、5.56毫米步槍彈、7.62毫米機槍彈來做對比。
當發射9毫米手槍彈的槍械為格洛克-17時,彈丸初速為360米/秒,彈丸槍口動能500焦耳,換算成力時相當於500牛頓.米。
當發射5.56毫米步槍彈的槍械為M16時,彈丸初速為975米/秒,彈丸槍口動能為1625焦耳,相當於1625牛頓.米。
當發射7.62毫米機槍彈的槍械為PKM通用機槍時,彈丸初速為825米/秒,彈丸槍口動能為2000焦耳,相當於2000牛頓.米。
可見上述例舉的三種槍彈的威力已經遠遠超過人體要害部位的承受極限,一旦命中,人不一定能感覺到劇烈的疼痛,但是身體是最誠實的,在受到嚴重創傷以後必然會失去行動能力,不可能再有力氣開槍了。
這也是在戰爭中士兵們都極為注意保護自己的醫護兵的原因所在(我軍稱之為衛生員),因為士兵在要害部位中槍以後基本失去行動能力,這時候只有醫護兵對其進行及時止血才有可能倖存,倘若在要害部位中槍的情況下未得到他人止血幫助,那麼中槍者將會在一分鐘之內因失血過多而死亡。
↓下圖為2013年長沙槍擊案中正在接受急救的傷員,這位仁兄並非頭部中槍倒地,而是被對方一磚頭呼腦袋上倒地的,而且對方是在臉部被其使用火藥槍命中的情況下擊倒。這個案列說明兩個問題:第一、火藥槍的威力不足,在命中臉部的情況下也未能將目標射擊倒地;第二,頭部這樣的要害部位是很脆弱的,哪怕不是中槍,而是中磚頭也需要醫生急救!怎麼可能還有力氣爬起來在開槍反擊,因此那些脾氣怪癖的讀者要注意了,以後在大街上耍光棍時一旦對方拿起磚頭就應該識趣一點了,再橫下去的結果也是120醫生來急救,並不一定是中槍。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第一、中槍以後還有沒有力氣再開槍取決於槍彈的威力以及中槍部位,如果所中槍彈的威力較大,超過了人體承受極限,且中槍部位為要害部位,那麼中槍者將再無開槍進行反擊的能力。
第二、影視劇中主角中槍以後還能再開槍進行反擊的原因是主角光環的籠罩,在現實中是不可能發生的,只要槍彈威力足夠大,且中槍者是個正常人,通常中一槍就倒地不起了,根本不可能再爬起來耍花樣。
結語
雖說正常人在要害部位被威力夠大的槍彈命中以後都會倒地不起,但是在現實中警察擊倒歹徒後第一件事還是要對其進行武裝解除。
比如說在警匪槍戰中,歹徒被狙擊手的子彈命中倒地,這時候警察需要將歹徒手中的武器繳獲或解除才會進行抓捕和施救。
這並不是說擔心歹徒會像影視劇裡那樣突然爬起來再開槍反擊,而是擔心倒地以後歹徒的身體發生神經非條件反射,萬一因此扣動手中的扳機就麻煩了。
所以現實中出現倒地的中槍者還有力氣開槍的現象時並不是說中槍者所受傷害不夠大,而是身體神經系統的飛條件反射造成的肌肉抽搐造成的槍械誤擊發。
↓下圖為在街頭遭歹徒槍擊身亡的菲律賓巡警,紅色箭頭指示的是該名警員的配槍,當處置警察趕到現場以後未及時解除倒地警員的配槍,說明菲律賓警察很不專業;藍色箭頭指示的是警員中槍部位,由於傷口極小,說明這是進彈口,歹徒從背後開槍,中槍警員在拔槍試圖反擊的過程中倒地,在這事發瞬間他不可能像影視劇裡那樣再有力氣進行開槍反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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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人美心美食更美
要看打中哪。就像你被.50打中大腳趾,我想你除了疼之外應該不會立即失去作戰能力。
打中四肢,除非是大口徑彈藥造成大規模撕裂傷和大出血,一般的小口徑是不會讓人瞬間喪失意識的
但打中軀幹則是另外一回事,軀幹被子彈打中的瞬間大多數情況下會痙攣倒下(全身一下僵硬)然後失去意識。
如果是要害部位,譬如頭部,那麼支撐身體的各個肌肉群會瞬間失去控制,整個人就成了一坨肉,攤下去。
你去搜一下子彈的真實殺傷力就明白了。電影都是瞎編的,讓槍打傷,基本只要是軀幹就絕對重傷,除了美國的M16這種破槍,因為它的子彈射擊不好,口徑小但中彈後不翻滾,所以只打個小洞,一般槍是出個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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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體娛荒原
因為子彈是平滑的穿過人體,所以帶來的傷害主要是流血的症狀,特別是沒有傷及要害部位的時候,人的疼痛感是有限的。往往會因為沒有得到及時的救治才會殞命。
所以如果一個人中彈之後是完全有能力去扣動扳機給予回擊的。正是因為這樣,一些反人類的軍事武器應運而生,各式各樣的新型武器也越來越多。據報道,美國拉斯維加斯槍展日前展出一款新式子彈“R.I.P”,據稱,它能轟炸掉體內所有器官,十分厲害。彈射入目標後頭部裂成八塊碎片,與尾部單獨的單位一起殺傷目標,損傷區域較大。這種反人類的子彈,為的就是有效斃命和降低對方還擊的能力。
所以中槍的人是可以有能力還擊的,特別是剛中槍的時候,傷口沒有惡化,人的意識還清醒的時候,這時候他的槍法可能比平時還準一些。
中槍和中刀也是類似的,都是流血性的傷害,如果沒有切中要害,都是可以立馬有能力反擊的。所以電影電視中描述的中槍後反擊的例子是能夠真實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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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無花觀主
我在參加兩山輪戰時曾經有一個月的時間擔任過野戰醫院的警戒任務,見過各種各樣的傷兵,舉一個比較特殊的例子。有個傢伙小腿被高射機槍掃斷了,躺在床上不是高聲叫痛就是高聲叫罵,從醫生護士一直罵到最高領導,再從領導一直罵到他們班長,在從班長一直罵到越南人的領導。我當時很看不起這人。
後來他和幾個同鄉在醫院大門口曬太陽,離我的哨位很近,我聽到了他傷痛的過程才改變了對他的看法。他是這樣說的:他在衝鋒時突然一個跟頭栽倒在地上,低頭一看一條小腿沒了,感覺不到痛,半個身子是麻的,傷口在往外一股股地噴血。他用急救包勉強堵住傷口就暈了過去(我猜有一半原因是嚇的)。醒過來時已經躺在野戰醫院的病床上了,截去小腿。不一會疼痛襲來,一直漫延到腰部,受傷的腿是紫黑色的,如同架在火上烤的一般疼痛,無法忍受,只有在罵人時才能減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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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傻傻先生
首先,無論是什麼槍在開槍時都是有後坐力的,當戰士在戰場上被打傷後,疼都來不及,哪裡還會有力氣去調整握槍姿勢繼續反擊呢?再來,槍還分為大口徑和小口徑,如果戰士很不幸的被大口徑的槍打中了,不要說拿槍掃射,沒有當場喪命就已經是很幸福的事了。
回覆列表
這個事兒啊,還真有。朋友親口跟我講過的。
老曾,參加過越戰,步兵,二等功獲得者。
當年在雲南麻栗坡。某天出去巡邏,一個班九個人為單位。那天他拉肚子,隨便找了個一人高的草叢就地解決。其他人在前面走著,也就三兩分鐘的事兒,轟一聲,踩地雷了。老曾沒事兒,嚇壞了,趕緊趴在地上。一會兒就有個越南人提著搶過來。班長姓王,還沒斷氣,被越南人照頭補了一槍。越南人挨個兒檢視,眼看著就到老曾跟前來了。出於安全考慮,很多時候巡邏時,槍保險都是關著的。老曾趕緊翻過身,把壓在身下的槍翻過來,開啟保險,瞄準。說時遲那時快,耳朵賊尖的越南人聽見聲音,一揮手,一顆子彈就從老曾的肚皮上穿過。因為老曾平躺著,子彈是從他肚皮的左側進去、斜著從右側出來。越南人槍一響,老曾條件反射就一梭子過去。越南人當場就死翹翹了。
後來才知道,一個班除了他,那次全犧牲了。
老曾爬回營地時,腸子都流出來了。
今年老曾67歲,他的肚子上還能清晰地看到一左一右,一大一小兩個傷疤。大的是子彈出口,爆炸性裂口,直徑少說也五公分,怪嚇人的。
老曾說,只要沒傷著要害,人的意志力是無窮的。當時在爬回營地的路上,他一手捂著肚子、一手託槍,手指始終放在扳機上,真要有敵人來,他也會再給他一梭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