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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山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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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alsda亞力山大
找到不交物業費的原因。業主肯定有充分理由。物業是自行非法強佔居民小區的黑惡勢力。早就應取蹄。由政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管理小區。而不是由所謂"物業"收為取"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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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月星辰160276521
謝邀!如果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不讓你進小區,或讓你搬家。首先,這是不可能的。物業沒有這個膽子,也沒有這樣的權力!但是如果業主沒有交物業費,肯定有不交的理由,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要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真實證據。如果沒有這些,勸你還是把物費交了,免得給自己添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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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馬精神555
扯蛋蛋 哪天法律規定物業不讓我回家 不交物業費肯定是物業哪裡做的不好 不給物業撤銷就不錯了 物業算哪個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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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勇往直前272411216
現在物心黑的很,烏市水磨區大道彎春和怡苑二期物業把小區、居民用水買到4,92一方他買水只寫錢數不寫噸數,同時把小區車位買300元一個月,按物價規定是70元一個月,希望有關單位能來,,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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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緣夢1962
問問政府是誰給他們的膽子,物業能如此橫行其中政府部門在扮演什麼角色。所以取締物業公司併入居委會就沒這樣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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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曉峰兄有話說
1、如果是物業公司的物業不負責,導致小區內環境髒亂差,業主是可以一起投訴物業公司的,解決了問題後再補交。很多小區業主都會維權,換物業公司的都非常多。
2、物業公司沒有問題,業主故意不交物業費,這種情況不好處理,也不建議!
3、房子租出去了,物業是由租戶交,但租戶沒交,可以找租戶要,合同上也會寫明。如果不配合是可以要求租戶無條件退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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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73745225556
我向問聲,物業的上級到底是誰?歸誰管?在中國的法律有那條規定了業主不繳物業費就不能進自己的家包括物業條約有那條? 第一、必須弄清楚業主為什麼不繳物業費! 第二、物業到底小區服務是否受全體業主的委託?物業是否與業主簽過小區管理協議?第三、物業在工作期間是否經過公投和民義測試?業主對物業工作的滿意度是幾分?第四、物業日常工作流程是什麼?必須要的事有幾項內容?它們的工作由誰來確認簽字畫押認可? 第五、物業為什麼沒有投訴電話?當業主不滿意物業服務,物業存在嚴重瑕疵和不作為亂做為。為什麼沒有物業責任人站出來解釋一下?第六、為什麼以前社群居委會、街道管理時沒有那麼事非?比現在安定團結!為什麼自從有了搞了老百姓怨聲在道?我個人認為必須取締小區物業!還社會和詣團結穩定小區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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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湖神
現在不少物業與業主把位子顛倒過了,別忘了你就是主人花錢僱來下人!物業允許廣告公司在小區安置廣告牌,廣告費它收去了、在小區停車停車費它收去了,林林總總枚不勝舉……小區的業主自已也搞不清誰是主誰是僕?政府應該把這些事理順,讓老百姓明明白白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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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今日辣條beta
物業某種意義上是社群居委會“下設”盈利機構,幹社群居委會該做的事,讓已經納了稅的老百姓繼續繳納高額物業費,這過程社群居委會雖然沒直接盈利,但是大幅降低了其原有的工作量,某種意義上也是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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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執著140849408
這個問題提出來是什麼目的,如果真無知也就算了,如果是有意而為之,那就是混淆視聽、搞亂社會,增加了物業管理的矛盾,讓本就對物業管理不瞭解的社會大眾,更是憤憤不平,更加認為物業公司無法無天。請問哪家物業公司有權利不繳物業費不給業主回家,不繳物業費讓業主搬離小區,這是違法違憲的。不存在的事情不要亂說八道,擾亂社會秩序,憲法都保障公民有居住權,無中生有的事不要胡咧咧,沒事到一邊息著去,看看別人提的問題,看看內行的人怎麼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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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瀋陽地產蝦
說實話,物業這種行為是欺行霸市。
但是你該怎麼辦呢?冷靜一下分析一下:
首先,你所欠的物業費欠不黃,物業以後起訴你,法院都是判你要補交物業費的。
第二,物業沒有權利啊讓你進園區,他們催繳的正當合理方法只有起訴一條路。
但物業不讓業主回家,這種行為要起訴也沒什麼由頭。
你能做的我覺得有以下方法:
一是報警。民警同志來了一般就是調解,調解很有可能是這次讓你進了,下次還得麻煩民警同志。
二是起訴物業,蒐集物業不作為的證據,或許可以減免一部分物業費,起訴需要幾個月時間,但如果真的判減免了,你們園區的人都可以告物業了。
三是聯合業主驅逐物業,物業主管單位好像是房管局,社群好像也可以幫忙,一般一個園區大部分業主聯合起來,是可以把物業炒了的,但物業費不會黃哦~
四就是交物業費了,看你這物業素質,估計物業費也不能高,你如果不是能折騰的人,就當花錢免災了。
千萬不要像年輕人那樣衝動,進屋把物業經理揍個鼻青臉腫,這樣雖然警察會重點關注物業行為,但你也可能被拘留幾天,就算是協調解決也是花幾千大洋呢。
也不要當物業攔著你不讓你進門,你就跟著別人一起進園區,不要保安一上來攔你,你就順勢倒地不起。也不要對自己那麼狠心,摔地上在頭上磕一個血包,這樣你會害得保安拘留或者賠好多錢的。
違法的事不要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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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阿巴拉公網
不交物業費與進小區和住是不同的法律行為。
不交物業費不影響進入小區,也不影響居住。
不交物業費是違反了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可以向法院訴訟,在法庭辯論中,業主也可以述說不交的理由。法院判決後,敗訴方要履行自己的責任。勝訴方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
任何物業企業都沒有權利不讓業主進入小區,更沒有權利不讓業主住。發生這樣的事情,可以直接報警。
物業公司是業主委員會聘請的,為全體業主服務的。物業公司要依據物業服務內容履行自己的職責,業主也要按照物價局批覆的收費價格支付物業費。
如果業主不支付物業費 ,這樣也是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利,物業公司也沒有辦法運作下去了。
物業公司不履行自己的職責,業主委員會可以解聘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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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流星雨
物業公司實際成了黑社會,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應該業主致上,但現代好像反過來了,業主應該聽物業的,建議取消物業管理,劃歸居民小區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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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風清化秋雨
哇!還有這樣的物業、不交物業費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哪方的原因、請弄清楚,說不讓業主回家、哼哼!物業有這個權利嗎,還不讓人住這個小區、還趕人家搬離這個小區、那好 業主可以把房子賣給這物業說這膽肥的人、把產子賣給他一千個億、他不買他是孬種,這是那裡的物業、狂的咋這麼沒邊、服務人的工作、業主想用就用、不想用你滾一邊去、如果幹物業的都象你們小區似的、那物業早關門大吉了、就象保潔保姆、不好的誰還用、誰又敢用,有句話說的好:端誰碗服誰管、如果不服主人管 還敢趕主人走、那真是不想吃這碗飯了,名傳出去了、沒人敢用你們那個物業,好比一保姆 揹著主人打主人孩子、或打他生病的爸或媽、主人肯定不用、一傳十 十傳百、肯定失業、業主和物業就是僱傭關係、做好本質工作就是最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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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因果使然
顛倒黑白!!
中國最大的問題就是政策制定者享受特權生活,吃的是特種食品,住的是政府集資建房,坐的是公家車,一切都已嚴重脫離群眾,脫離實際…比封建主義,資本主義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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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qzuser264878251
你有手機嗎?110這三個數字認識不?我買的房子,憑啥不讓我進?什麼物業費沒交,呵呵噠,交物業費的前提是有物業合同,你看看合同哪條寫了,不交物業費,不讓進小區了?能不搞笑嗎?當然,這都是後話,一般打個110,物業秒慫了。也不排除有官商勾結的,這也沒事,不要吵,不要鬧,拿出手機,第一步,開啟錄影功能,第二步,有禮貌的要求民警開啟執法記錄儀,第三步,有禮貌的告知民警,我是這個小區的業主,我要回家,這是唯一訴求。要是還不解決,告知民警我會執行。第四步,再打個110,請督察到現場解決。最後,督察到場,要是你還覺得處理偏袒物業了,你可以撥打12389(江蘇)省公安廳舉報電話,其他省份自己查。總之一句話,我要回家,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有誰阻撓,就報警,請人民警察幫助解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是人民警察的義務。人民警察的口號就是誓死捍衛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雖然不排除偶爾有個別害群之馬,但有市局督察,和省廳監察的雙重加持。相信害群之馬也會心理崩潰,逃之夭夭。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你要維護的是您的合法權益,並且使用的是合法的手段和途徑。切記不要有過激行為,吵架,打架,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在你自以為英勇的時候,搖搖頭,把裡面的水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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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愛在南昌
如果因為沒有交物業費不讓你進小區,這不太可能吧。讓你搬離小區更是不可能的啦,畢竟房子是你自己購買的,物業無權讓你搬走的,停水停電是水電公司的事情,物業也沒有權利的。再者說物業的崗亭沒有先進到能查詢到每個人是否繳費吧。
物業的崗亭也是特別的有病的那種,進出門要刷卡,碰到你手上拿了快遞,從來不會幫你主動開門的,打掃樓道的阿姨基本上就是坐在上面不做事的那種。
還是每月按時繳納物業費得了,省去很多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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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偌知小
如果是無原由的不交物業費則物業公司可依法訴訟至法院,由法院來依法裁定,這是最規範的解訣辦法。其餘的做法都缺乏支援的依據,反而容易將有理的事辦成無理。眼下的社群管理都有法可依,違建,地鎖等物業可前期進行規勸和制止,如無效則城管就可依法令其拆除,這就是依法依規的過程,良好的小區必有良好的文化,反之衝突肯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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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劍之所蹤
小區建設靠大家,小區的居住環境水平上去了,大家都好,俗點的話可以說升值空間也會好,物業合理的收費是天經地義,合情合理,小區的維護是需要物業來作為主要責任維護的。但由於物業這塊畢竟是比較盈利的,所以不可避免有些業主或者旁人看中了這塊蛋糕,就會有些私心出現,慫恿小區內其他業主抵制物業,更換物業等等,大部分糊里糊塗的業主也就跟著後面附和,結果就造成物業和業主的敵對,進而對小區的基本環境保障大大降低,小區在外的口碑也日趨愈下,很多人其實都想不到這種結果的,只會人云亦云,跟著響應,殊不知中了有心人的道,結果反而對自己是不利,要命的是自己可能還不知道。我剛搬進小區時就這情況,業主群動不動就群裡找物業毛病,建議換物業,結果換的物業服務沒之前好,物業費到時被漲上去了,後來又激起其他業主不平,又換,一度小區處於業主自己提出自己管理,找老頭老太太打掃,可想而知那環境比之前差多少。後來有個物業接手,雖不說多好,但總比業主自己打理那環境規範強很多,但物業費卻是再也下不到第一任物業時的收費了。最近又有些人在群裡聳動,但這三四年經歷了這幾個物業的折騰,業主自己還是會反省的,也會又不會像之前那樣被部分人牽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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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得這麼可怕,物業沒權利,也不會如你所說的。你不交物業費,物業只是停止為你服務,並不會不讓你進小區,更不會讓你搬走。是你自己不好意思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