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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雨夜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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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律微言
1.打成輕微傷和打成輕微傷,完全是兩種不同的處理結果,後果的嚴重程度不可同日而語;
2.
打成輕傷,構成犯罪,打成輕微傷,只是普通治安案件;3.對方同不同意調解,不影響打人行為的立案,輕微傷立治安案件、輕傷立刑事案件;
4.同不同意調解,只會對立案後警察對你的處理結果產生影響。如果同意調解,輕微傷直接可能給你幾百元的罰款就把你放了,不同意調解,頂多行政拘留15日;
而輕傷,即使對方同意調解了,案子還會繼續走以下程式,檢察院、法院,大機率都得經過。運氣好弄個不起訴,要不就是判個緩刑。如果不同意調解,之後,你面臨的可能是六個月到一年的實刑,做好頓看守所的準備吧。
其一,輕微傷和輕傷,對被打的人的傷害有本質的區別,輕傷有可能會給被害人留下傷殘,影響別人一輩子的生活。而輕微傷,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是可以養好的。因此,法律對待輕微傷和輕傷的態度,截然不同,其最後就是關15天和關1年的巨大差距;
其二,對方同意不同意調解,不是公安局撤銷案件的必要條件。這麼說吧,不是你賠償了,對方同意調解了,你就高枕無憂,安然無恙了。而如果你不賠償,接下來的後果,可能是你無法承受的。所以盡最大可能,爭取對方的原諒,對你來說極為重要,尤其是輕傷的情況。對方的諒解,簡直就是你最後可能被不起訴或者被判緩刑的根本保證;
其三,人心都是肉長的,打了人,錯在自己,無論是輕微傷還是輕傷,都對被害人造成了傷害,因此,一個好的道歉態度,是獲得諒解的保障,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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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山法律人
輕傷還是輕微傷不是以我們肉眼來評判的,當事人應該寫好傷情鑑定申請書,由警方提交給市一級法醫鑑定傷情結果。輕傷和輕微傷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涉及的法律規範也不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把人打至輕傷,已經涉嫌犯罪,不是雙方當事人之間“調解”就可以解決的,在警方已立案的情況下,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傷情評判標準之前我國的損傷鑑定標準體系內有三個標準:《人體輕微傷的鑑定標準》、《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和《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現在這三個鑑定標準統一修改為《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從2014年起開始施行,其他三個標準同時廢止。《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可在網上查詢到,裡面寫明瞭人體損傷的評定標準。自行上網檢索之後,內心有個大致的答案,權威的判斷結果還是要等待法醫的鑑定報告。
致人輕傷的法律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刑法》的規定可以看出,故意傷害罪是根據受害人的傷情來判定的,故意傷害罪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也就是說,至少是輕傷才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當事人積極賠償,獲得對方的諒解,得到對方出具的刑事諒解書,那麼在量刑的時候,法官會考慮從輕處罰。被害人的諒解只可能影響“量刑”,不可能影響“定罪”。也就是說刑事案件不屬於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的範圍,被害人不能代替司法機關行使“審判權”。
輕微傷如果對方的鑑定結果顯示的只是輕微傷的話,那麼警方就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毆打他人,尚未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以拘留,並處罰款。拘留的時限和罰款的金額要根據受害方的傷情、毆打他人的情節、社會影響等予以綜合判斷。
綜上所述,一時衝動,出手將人打傷,也許能洩一時之憤,但是後果是難以承擔的。不僅影響自己的生活,還會令自己的家人擔心受怕。作為一個成年人,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想到自己肩上的責任,不能莽撞行事,否則追悔莫及。把人打至輕傷或者輕微傷,對方不願意調解,警方已立案,現在就只能等傷情鑑定結果出來了。同時記得積極賠償,看能不能獲得諒解。
圖源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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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29方寸世界
題主描述打人情形有些模糊,本人不能做出肯定性回答,但可以提供幾種不同情形下處理意見供參考。下面為了敘述方便,本人把打人者成為甲,被打者稱為乙。
題中當時雙方沒有達成調解意見,可能打人一方全責,希望調解減輕或免除處罰,或者擔任公職怕處罰影響自己長遠利益,傷者有時獅子大開口敲詐勒索打人者,打人一方要認真計算法律規定賠償金額以及自己過錯程度。我以前碰見一個男子被人打傷手指鑑定為輕傷,但他自己對此有過錯,他張口索要二十萬賠償,否則堅持控告故意傷害,最終大家勸導下才答應十七萬元和解,正常情況下賠償數額也就是2萬元。
如果題中甲與乙因糾紛發生衝突,乙被甲打成輕傷,甲年滿十六週歲且精神正常的,甲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的,警方應當立案偵查並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建議甲或親屬委託律師辯護,積極與傷者乙和解,力爭輕判。如果乙被打成輕微傷,甲打人不屬於律規定從重處罰情形的,公安機關給予甲的治安處罰不超過十日,對方不願調解的,甲方可以不再搭理他。
如果題中甲在街頭隨意毆打他人,乙被甲打成輕傷乙與他人被打成輕微傷,或者甲年滿十六週歲且精神正常的,甲涉嫌尋釁滋事罪要負刑事責任的,警方應當立案偵查並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建議甲或親屬委託律師辯護,積極與傷者乙和解,力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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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線上看法
把人打至輕傷或輕微傷,對方不願意調解,警方已經立案,怎麼辦?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或輕微傷會構成刑事犯罪或者行政案件,二者處理方式不同,下面分別做一說明。
第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會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取證。犯罪嫌疑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過一個正常終結之後,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果取得諒解,故意傷害輕傷屬於輕微刑事案件,檢察院可以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即便檢察院起訴至法院,因為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已經進行民事賠償,並且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所以,也會從輕判處刑罰。第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如果只是單純的單人之間毆打致傷,屬於行政案件,公安機關會立為行政案件,進行民事調解,您是賠償處理之後做行政處罰,只有民事賠償處理完結,取得諒解,行政處罰也會從輕處理。如果是無故毆打他人,致人輕微傷,也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處理方式和故意傷害罪的方式基本一致。 -
6 # 刑辯視角
你好,根據你提出的問題,結合我以往的經驗,談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要確定好罪名打架的行為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比如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輕傷或輕傷以上才構成,那麼如果構成輕微傷是不會立案的,如果立案的可以申請撤銷案件。聚眾鬥毆罪和尋釁滋事罪主要是社會管理秩序方面,因此傷勢只是一方面,輕微傷也可能構成這個罪名,另外,聚眾鬥毆罪的積極分子、首要分子、經常參加者等會被追究責任,不是積極參加者的一般不會。因此首先要確定好立案的罪名。
其次,確定好傷勢輕微傷與輕傷的傷勢追究的責任是不同的,比如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輕傷或輕傷以上的才構成,如果是輕微傷的,一般會被行政拘留幾天,受到的是治安管理的行政處罰,因此要先確定好傷勢情況。
再次,對方不諒解的情況諒解是爭取從寬處理,或者沒有必要立案追訴的一個從輕的情節考慮,但是他並不是萬能的,更不是發生犯罪後只要對方諒解就可以免除處罰等。因此諒解是一個從輕的條件,並不必然導致諒解後免於處罰的情況。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當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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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金髮律師
你好,這個問題中的輕傷和輕微傷,如果不存在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等情形,這將是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線。
輕傷是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輕傷與輕微傷是罪與非罪的差別當然,這裡的輕傷與輕微輕是指經過司法鑑定的結論,輕傷又可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其中輕傷一級要重於輕傷二級。
如果被打的達到了輕傷,在實踐中如果經過調解,雙方能夠達成一致取得諒解的,公安機關一般不在作為刑事案件立案追究。
如果當事人打不成諒解協議的,公安機關會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在檢察院批准逮捕以後,如果當事人達成諒解的,也有可能在檢察院爭取到不起訴,我們去年就有過這樣的案例。
如果檢察院起訴以後,才達成協議並取得諒解的,在沒有前科的情況下,也有很大的希望可以爭取到緩刑,也就是民間通常所說的監外執行。
如果一直無法達成諒解,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下。
如果只是輕微傷,則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一般會受到治安處罰,最高不超過15日的治安拘留。
不論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打人者一般都要在民事上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不論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正常情況下打人者都要承擔民事上相應的賠償責任。
當然,如果被打的一方也存在一定的過錯,則可以相應的減輕打人這一方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認定打人的屬於正當防衛,嚴格按照法律也可能不需要賠償。
不過,如果被打的一方傷情達到了輕傷,在實踐中,打人這一方為了取得對方的諒解,以達到不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減輕刑事責任,往往需要超出法定標準賠償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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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oye月黑
一般情況下,有違法和犯罪兩種處罰,司法鑑定輕傷及以上的屬於犯罪行為,要受刑罰處罰的,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要判刑的。輕微傷以下的屬於違法行為,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通常情況下是行政拘留和罰款。作為打人的一方,最好是拿出賠償求得被害人諒解,雙方調解處理。對方不願意調解說明你的誠意不夠,依法處理的話就要看傷情鑑定結論了,處理結果以傷情鑑定結論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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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靖哥哥吖
像你這種情況只能調解希望得到對方諒解,沒有諒解書那就只能認判了,而且還要收監到看守所,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得到對方的諒解給你出具諒解書,然後在去派出所投案自首,這樣你就不用進看守所了,辦個取保候審就行了,最後開庭宣判緩刑,你就不用坐牢了,現在你最重要的就是得到諒解書,沒有這個你肯定收監,兄弟出錢吧,好好跟人家商量得到對方的諒解,不要試圖威脅人家,那樣只會讓自己更被動,最後告訴你以後再碰到這樣的事先想想後果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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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路歸路橋歸橋191796636
私下調節,調節好了去派出所和解,雙方找找人就可以了,沒什麼大不了的,構成輕傷的如果對方不和解一分錢不用給他,去蹲個一年左右,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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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天好好呆地
你是打人的一方還這麼橫?不願意調解說明你太過分了。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你基本跑不了,如果構成輕傷就夠故意傷害罪了。這個時候也能調解,不過可能你得花很多錢爭取諒解了。早幹嘛去了,本來幾千萬把就可以的,現在沒個幾萬塊錢下不來,還有了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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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老劉說說說
從該問題的描述看,尚不能確定被害方受到的是輕傷損害後果還是輕微傷損害後果。而傷害結果的不同,也將導致公安機關對行為人處理結果的孑然不同。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會根據傷害結果的輕重做出相應的決定。如你所說,由於被害方拒絕調解,雙方無法就傷害賠償問題達成一致,那公安機關只能依程式往下進行了。
公安機關提請鑑定機構鑑定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報告)做出後,如果被害人是輕微傷,行為人不構成犯罪,面臨的處罰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諸如:警告、罰款、拘留等不確定的處罰。傷害損失部分會告知被害人透過訴訟解決;如果是輕傷,行為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依據刑法264條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在三年以下量刑。那公安機關就會對行為人採取強制措施,然後走刑事訴訟的流程。對於被害人的損失,則在案件起訴至法院後走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的審理程式一併解決。
所以,傷害案件中傷害結果的不同,公安機關的處理結果也是不盡相同的。應該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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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溫樹哥印記
法律法規不犯為上,一旦犯了也無需恐懼,因為恐懼和後悔都是於事無補的,犯了法就坦然接受法律的制裁。
你把人打傷了,現在的鑑定結果可能是輕微傷或輕傷,對方不願意接受調解,那無非就是對方想讓你接受法律制裁而已,那除了接受與死磕你已經是別無選擇的處境,既然這樣那就隨他便吧!讓法律說話,該判的判,該賠的賠。這樣其實也好,可以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你要相信法律判的基本都比調解的賠償少些,當然弊端是可能需要坐牢。
現在根據你提供的資料判斷一下法律後果:
1.要是輕微傷的話,那最多一二十天的行政拘留,賠償方面他不接受調解你可以不理他,他願意調解你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支付醫藥費等。這已經是最壞的處理結果了。
2.要是構成輕傷,輕傷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就是說會被判刑!輕傷量刑是三年以內,一般從幾個月拘役到判一年左右不等,你的情況介於輕微傷與輕傷的可能性,然後理應問題不大,判的話也就是最多一年左右!介於對方立案前不接受調解,想必到了法院階段也不會出諒解,那無非就是死磕唄,接受法律的公平判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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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藍客霸霸
一般情況下,構成輕微傷的案件,屬違法行為,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罰嫌疑人。也有例外,就是尋釁滋事行為導致兩人以上輕微傷,是犯罪行為,要按刑法處罰。
故意傷害他人構成輕傷,就屬於犯罪行為,屬於公訴案件,公安機關是無權不立案就主持調解或者當成治安案件調解的,須依法立案偵查,偵查過程中,嫌疑人如有賠償意願,可以組織雙方達成諒解協議,並對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但不能撤銷案件。移送起訴至檢察院後,檢察院可根據情節做出不起訴或者向法院提出緩刑建議,對嫌疑人判處緩刑(累犯等不得判緩的特殊情況除外)。
如果以上兩種情況,被害方不接受調解,一方面可能還是在氣頭上,冷靜一段時間,再找中間人做工作,還是有緩和餘地的。另一方面打人者賠償的誠意不夠,把人打傷了,還不想賠償,或者做很少的賠償。要知道,這些賠償不僅是給對方的醫藥費,還是確保自己免於牢獄之災的必要花費。經常見到打人家一巴掌賠幾千塊的案例,更不用說把人打傷了。也見過把人家打斷五根肋骨,一分不賠,進去蹲一年兩個月的(這個打人的是光棍,一是沒錢賠,再就是坐牢還有人給做飯)。第三個方面就是被打者要價太高,獅子大開口,難以達成一致。
做了工作,對方仍然堅持不調解,如果是輕微傷,那就沒招了,進去呆個十天八天,出來也就沒事了,也不用賠償了,因為對方去法院起訴要醫藥費的可能性不大,還不夠功夫錢。就是能給自己留下處罰前科。
如果是輕傷,還是有餘地的,如果對方大開口導致達不成調解的話,可在檢察院主持調解時繳納民事賠償保證金,換取取保候審或者不起訴的機會,那就可能會判緩刑,或者根本不起訴,但這類案件的範圍不是太大,僅限於量刑在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的,由民間糾紛引起的輕傷害案件,累犯、涉黑涉惡等不在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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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謝律師普法
具體到本案中雙方調解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公安機關當然是要處理你的。如果你把對方打成了輕微傷,自己沒有傷,那麼你可能面臨治安處罰。如果你們雙方互毆並且都有傷,雙方都要被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你把對方打成了輕傷(經過傷情鑑定),那麼你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了。你不僅要面臨刑事處罰,還要賠償對方的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等損失!《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到本案中,如果你積極賠償對方損失,取得對方諒解,公安機關有很大可能性為你辦理取保候審,法院判緩刑的可能性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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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山頂觀人
簡單問題簡單回答:1、打架鬥毆輕傷或者輕微傷是可以由公安機關主持調解的,調解成功籤協議獲得諒解並支付賠償款,互不追究責任,終結。2、打架鬥毆,一方輕傷,另一方無受傷或僅為輕微傷,如果調解不成功,則輕傷一方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另一方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接著法院判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懶得查刑法啦,大致就這樣)。3、打架鬥毆,一方或雙方輕微傷,調解不成功,兩方都均處15日以下拘留,受傷的一方(都受傷時兩方分別)自己到法院起訴追索醫藥費等費用。4.純粹屬於一方毆打另外一方的,違法毆打他人方的處理參照前述三種情況處理,被毆打方無需擔憂法律處罰,但要自己起訴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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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李庶福
那就要等到警方來處理,和警方說話要和氣,首先承認自己的錯誤及其賠償醫藥費,警方處理問題還是比較公正的請你放心就是,最多行政拘留15天,如果,能得到對方的諒解,雙方達成協議警方也不會拘留你,但是和對方打不成協議,就得行政拘留了,以上說話可能有不當之處請你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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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法律解憂君
打架致人輕微傷公安機關是不會刑事立案的。但是雙方的行為已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所以會對涉事人員的責任大小做出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但是要是打架致人輕傷,那就有可能觸犯了我國刑法的故意傷害罪,這個時候警察作出的立案決定就是刑事立案,依法會進行刑事拘留,立案偵查,然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當我們因為打架致人輕微傷,此時對方不同意調解,我們首先會面臨來自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如對方提起訴訟,我們還要依法被判決賠償原告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訴訟請求。
如果我們打架致人輕傷,一般情況下,公安局也不會直接追究刑事責任,肯定會先行調解。這時候我們務必要降低姿態,真誠認錯,爭取得到對方的諒解書,使得此案經調解結案。並且積極賠償受害人的損失,最好是在調解書中載明:經過此次調解,互相不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要是得不到調解,除非我們具有法定的免責事由,大機率會面臨刑事處罰,後悔終身。
一,輕微傷行政處罰,輕傷刑事處罰。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發生打架等事件,打架就有可能將某一方致傷,普通打架,傷情多半是輕微傷或者輕傷。那麼是不是隻要將人打傷就要負刑事責任呢?其實並不是這樣的。題目中所說將人打成輕微傷或者輕傷,公安立案了,這裡的立案有兩種,一種就是普通治安立案,一種就是刑事立案。打架致人輕微傷是不構成刑事立案標準的,它僅僅是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一般的處罰都是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而打架致人輕傷,已經違反了我國的刑法,如果符合故意傷害的罪名的成立要件,一般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二,致人輕傷,對方不調解,怎麼辦。我們都知道,故意傷害輕傷就可以刑事立案了。但是通常警方處理這種普通的打架事件,一般是不會直接就按照刑事標準直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的。這種普通的打架致人輕傷的案件,一般警方都會支援調解,還是秉承著以和為貴的思想處理案件的,這個時候得到受害方諒解並且達成和解協議是最好的,一方不去追究某一方的刑事責任,另一方又得到了道歉和賠償,皆大歡喜。未調解協議,不能證明自身存在法定免責事由,比如正當防衛等情況,這個刑事責任多半是跑不掉了。
三,輕微傷不同意調解怎麼辦。雙方打架一方導致另一方受輕微傷,這個時候法院也會對二人進行調解。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調解,相比於輕傷的刑事處罰來說,此時不同意調解,對不利方影響也不大,充其量是個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出來後承擔民事責任而已。拘留罰款不用多說,畢竟是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了。關於民事賠償部分的費用都是有法律標準的,不是對方想要多少就是多少的,而且符合條件還能提起反訴。所以說這種情況,無非就是錢的事,跟蹲監獄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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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風雪勾勾纏
造成輕微傷,公安應當進行治安處罰後告知當事人就民事爭議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輕傷需鑑定後由公安移送檢察院提起刑事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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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陳律12
首先我們要明確知道輕傷和輕微傷的區別:輕傷為犯罪行為,分為輕傷一級、輕傷二級;刑法規定,判處三年後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微傷則不構成犯罪,一般來說拘留十天以下,日常生活中,會拘留三天或者五日,隨後被害人到當地法院提起經濟賠償訴訟,是純民事訴訟。而輕傷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者性質截然不同。輕傷的賠償要多一些,因為犯罪嫌疑人為了避免牢獄之災,必須徵得被害人的諒解,所以被害人可以“獅子大開口”。輕微傷就不行了,人家拘留都過來了,就“啥也不怕了”,賠償是可丁可鉚的,就是說你花了多少,法院就判多少,一分錢都不多。其中包括: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補助費,還有交通費,所以一般輕微傷還是在公安機關即時結清為好,否則雙方都“吃力不討好”,而輕傷在公安機關是不能調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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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輕傷那就透過個方面關係說和,實在不行就拿錢砸!輕傷和輕微傷是兩個概念,前者是有刑事責任的,至於輕微傷那就所他去吧!派出所就能解決!總之,不到檢查院的事都不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