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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百家講解

    看了這部劇的朋友們或者還不瞭解,這部劇是貼近生活走進生的精彩的演繹的,其實在我們現實中,買賣房子都是有服務費的,只是因為各地區政策不一樣,收費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

    其實我們想想如果賣房子只能固定的佣金,業務員是不會給你往高賣的,但有了服務費就不一樣了,他們會幫您太高房子價值,在原有服務上更加合理化。

    畢竟買賣房子畢竟對絕大多數人一生中的重要的事情,因為選址,交通是不是便利,樓層是不是合理,裝修怎麼樣等等要素,而按比例收取服務費不僅給業務員帶來了收入也給顧客帶來了更優質的服務,這就和公司計件工資是一樣的道理,站在房產中介公司的角度想想如果按照這樣的方式管理會很輕鬆,如果按照固定收入,業務員會混日子。

    透過以上分析就知道為什麼大部分房產中介會選擇服務費的管理模式了吧。

  • 2 # 優榕影視

    大家一提及房產中介,首先腦海中會浮現出那些騷擾電話,和那些無休止纏著你買房的中介人。只要你有購房或者賣房的資訊,這些搜捕資訊敏感的中介人總會想方設法收集到你的資訊,然後對你實施輪番轟炸,直到拿下你這個客戶。

    眾所周知,房產中介的收入是按照房產總價值的百分比收取的。各個地方又有不同。《安家》電視劇中,買一套房子房產中介費是總房產價值的2%,其實對於上海的房價來說,中介費也是很客觀的。對於二三線城市來說中介費也是不小的數目。

    比如黃山我們這個三線城市,一套房子一般在七八十萬到一百多萬,取中間值按照100萬元算,按照2%中介收取佣金的比例,那也是兩萬元的中介費。按照這個收入算,一年賣15套房子,加上底薪什麼的,也有二十多萬的收入。

    中介費按照百分比收取跟這行業的特點是有關係。

    (1)代理費按照百分比收取是符合國家收費標準相關規定的,根據總額度大小,中介公司手續雖然基本一樣,但是承擔的風險肯定是不一樣的;

    (2)代理費按照透明的百分比收取,是一種進步,就拿鏈家來說,從來不吃差價,收費透明,除此之外,絕對不會收取您任何其他費用。

    (3)中介除了提供資訊之外還提供保障服務,100萬和1000萬的房子還是有區別吧,承擔的風險是不一樣的,如原價回購。

  • 3 # 公子都

    關於房產中介的收費標準是有著法律規定的,只要收取的費用不超過法律規定就是可以的。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第6條規定,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

      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至2.5%計收。

      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對經濟特區的收費標準可適當的規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過上述收費標準的30%。

    所以徐文昌收兩個點。是符合國家規定的。

  • 4 # p了個圖

    這個是按照新房的模式走的,應該說大多數的銷售行業都是按百分比算的,至於為什麼是2%,這個是行業長期以來的形成,以前二手房中介還不成熟的時候,據說是按經紀人的感覺要的,現在成熟了,然後也很透明瞭,全國的中介費用都是2%

  • 5 # 挑戰8828

    那你啥意思,所有房子都固定中介費?比如2萬?那中介誰還賣老洋房?要是便宜房子比如20萬以下的房子還怎麼找中介?所以必須按比例收費。

  • 6 # 老高與小茉茉

    一、何為房屋銷售代理佣金

    銷售佣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雖然名為“代理佣金”,但是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於佣金的說明,其實為居間費用。

    居間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言的“中介”,按照《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居間人可以收取居間費用,法律並沒有對居間費的上限或者下限做任何強制性規定,而是將其作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

    二、關於房屋銷售代理佣金的比例

    在房地產行業,相關法規也放開了房屋銷售代理佣金收取比例的限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放開房地產諮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289號)中的規定:“二、下放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定價許可權,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各地可根據當地市場發育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並明確收費所對應的服務內容等;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由委託和受託雙方,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此外,上海市在2015年《上海市定價目錄》也取消了對於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的政府定價。

    故而,行政主管部門對於房屋銷售佣金呈開放態度,並不對於房屋銷售佣金的收取比例做任何強制性規定或者規定政府指導價格,更多地以市場化方式處理,並加以適當監管。

    根據城市不同、專案品質不同、自我實力和開發商公關關係不同,房屋銷售佣金均有些微差別,一般住宅在1-2%,商鋪1.5-5%。對於部分新房去化週期較長的樓盤,某些開發商會給予銷售經紀人較高的佣金提成,以拓寬銷售渠道,刺激銷售。具體比例按照市場具體情況,以市場化、科學化的方式確定。

    三、關於房屋銷售代理佣金的稅前扣取比例

    儘管法律法規對於房屋銷售代理佣金沒有強制性規定,但是稅法上以限制稅前扣除的方式對房屋銷售代理佣金的比例予以引導。

    (1)境內銷售代理機構:根據《關於企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中第一條的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佣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房地產企業作為非保險類的其他企業,與其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佣金部分,不超過5%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2)境外銷售代理機構:根據《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託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佣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託銷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據實扣除。”

    對於超過部分的佣金,並不違反相關法規,只是不得在稅前扣除,這必然成為房地產企業的經營成本。

    四、總結

    房屋銷售代理佣金具體的支付比例由雙方協商,沒有限制。但是佣金在所得稅前的扣除是有規定比例和其他限制的。因此,從市場化、科學化、合理化、經濟化的角度出發,對於專案銷售難度大,需要高佣金來匹配,企業此時可以適當提高佣金比例,但是不建議採取過高佣金來拓寬銷售渠道,因為此舉不僅可能無法取得預期銷售效果,而且將大大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

  • 7 # 馨寶vLog

    中介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

    依據《國家計劃委員會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第六條規定:

    房地產經紀收費是房地產專業經紀人接受委託,進行居間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產經紀費根據代理專案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

    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

    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

    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上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土地使用權轉讓代理收費辦法和標準另行規定;

    房地產經紀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託人收取。

    擴充套件資料

    《國家計劃委員會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第一條規定:

    凡依法設立並具備房地產中介資格的房地產諮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中介服務機構,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它社會組織、公民及外國當事人提供有關房地產開發投資、經營管理、消費等方面的中介服務,可向委託人收取合理的費用。

    第二條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是房地產交易市場重要的經營性服務收費。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本著合理、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接受自願委託,雙方簽訂合同,依據本通知規定的收費辦法和收費標準,由中介服務機構與委託方協商確定中介服務費。

    第三條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或交繳費用的地點的醒目位置公佈其收費專案、服務內容、計費方法、收費標準等事項。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接受當事人委託時應當主動向當事人介紹有關中介服務的價格及服務內容等情況。

    第三條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可應委託人要求,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等諮詢服務,收取房地產諮詢費。

    房地產諮詢收費按服務形式,分為口頭諮詢費和書面諮詢費兩種。

  • 8 # 姜大主宰

    房產收費標準:

    1、中介費:一般現金按1%,貸款按2%計收中介費。

    2、貸款服務費:按成交額1%收取。

    3、擔保費:個別中介公司額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務費,俗稱“擔保費”。

    4、代辦房地產登記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500元/宗。

    5、代辦貸款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300元/宗。

    6、辦理房屋入住有關手續收費,最高不超過200元/宗。

    房屋中介作用:

    1、房屋中介的地位和作用是透過加強行業管理、規範行為和職業操守道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一絲不苟、百詢不厭的服務精神,來建立和發揮的。

    2、違法、違章的操作,投機取巧的做法,必會導致社會和人們對房屋中介不信任。亦是一些房屋中介服務機構不潔而造成對該行業有染指的惡劣結果。

    3、 在房地產開發經營與消費的供求市場中,為交易物體提供評估、交易、代理、諮詢等服務及善後服務的機構,一般都稱為房屋中介或房地產交易評估公司。完善的房屋中介體系包括有房屋交易、融資按揭、物業管理等為房屋交易而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4、深圳房地產交易評估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務,大致有房地產買賣、租賃、互換代理業務;房地產策劃、廣告推銷、樓宇按揭、融資貸款、物業評估、物業管理等方面所提供的諮詢服務。

    5、房屋中介在上述領域中地位與作用,主要是為買者與賣者之間提供合理、公正、公平的交易及善後的諮詢服務。當然,這種服務是需要合理計酬的。

  • 9 # 1e娛樂新資訊

    中介費為什麼是按百分比收取呢

    服務態度,對於房地產的瞭解,以及從業時間等等各方面的東西,能做到你說話這1000萬身家的人願意聽

    而能做到這種程度的中介少之又少

    這就是為什麼房屋中介是按百分比收費標準,一般都是在2% 如果比2%只能說你遇見的中介都是不太靠譜的,還會從中賺取差價,都說中介賺錢多

    中介的提成=(房屋總價*0.02*0.3[平臺收取費用]*0.55[合作分成]*0.8[給師傅的分成]*0.85[給老闆的分成])

    100萬房子 =20000佣金*0.3*0.55*0.5*0.85

    =6000

    =1400

    雖然你確實付了20000

    基本到手裡就是這麼多錢

  • 10 # jesse混剪

    首先呢,我先來說說什麼是“中介服務費”?

    大家知道房產經紀人的行業定義首先是“服務業”,屬於“房地產服務業”,再往下細分就是“房地產中介服務業”,因此準確來講,我們簡稱的“中介費”應該叫“中介服務費”。

    我們經常遇到客戶說“你們不就是“提供個資訊”嗎? 怎麼能收這麼多中介費”,其實這個說法是非常片面的。 客戶看到的只是表面上收取的費用,背後的付出是沒有人知道的。

    每當夜深來臨時,如果你在路上遇到一兩個甚至一群人穿著統一白襯衣黑西褲職業裝,拖著疲憊身軀,臉色有些憔悴,像剛下班的樣子,那他很有可能就是做二手房中介的!

    不要驚訝他為什麼這麼晚才下班,因為他們的工作時間是早上八點多到晚上九點,甚至十點十一點,下班後回到住處,一般都已經夜深。 而這個時候,他們可能連普通的晚飯都還沒吃…… 如果在炎熱的夏天,你在路上看到有曬得黝黑的人,在滂沱大雨的街道,又或者在高樓大廈之間奔走,汗流浹背也不停下。 他很有可能就是做二手房中介的! 請不要驚訝,他的工作就是帶客戶看房,直到客戶選到合適的房子為止。

    雖然說很多時候客戶都在拒絕,但是他也一定會熱情地為他們約房子,帶他們看房子。 他還沒有吃早餐……午飯和晚飯錯過時間那是經常的事情…… 就是這樣一名房產經紀人,在這個行業裡,殘酷的競爭經常上演,壓力大,工作時間長,完全沒有私人時間,但為了堅守一份理想,為了生活,他們還是會繼續堅持!

    每當有客戶說,你們掙錢太容易了! 他們也只能意味深長的回答: “您對我們不瞭解! ”然後也露出微笑。 在買賣二手房的過程中,房產經紀人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準備房源資料、聯絡掛盤的業主,協調各方的時間,再帶看不少於5個房源以上,事後要做帶看記錄,分析買家的基本情況,再提出更符合現實的購買建議。

    在交易的過程中,賣家肯定想讓自己的物業賣出最高的價位,而買家一定希望自己購買的物業價格最低。 對於買家和賣家之間的期望差異,這就需要經紀人從中巧妙斡旋,羅列必要的歷史成交資料,並結合最新的市場資訊,做全面的專業分析和說服,再加上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等等。 才可能讓雙方的期望值逐漸接近,最終完成買賣交易。

    所以在一套物業的交易過程中,經紀公司提供了場地、物業資訊、信用和商譽來協助經紀人完成物業交易,然後經紀人是透過代表客戶(包括買家和賣家)收集篩選資訊、協同雙方的需求匹配、並透過公司平臺提供的系統全面房產資訊、依賴自身專業的談判技能,來促成物業買賣交易得以完成。 房產中介在交易的過程中,真的付出了太多的努力。 中介費,他們受之無愧。 客戶應該尊重他們的勞動成果!

    那麼,為什麼說中介按百分比收呢!

    如果你是房主,你的房子賣400萬,有個小房子100萬,請問哪個房子的客戶多?能買得起400萬房子的人多還是100萬的人多呢?肯定是後者。我認可一句話,大多數時候你的房子能不能賣出去,一方面取決於房子對應的客戶面大還是小,還有很大的一部分取決於經紀人向不向客戶推薦。

    第二個方面,如果你是經紀人,有兩套房子,一套400萬,一套100萬,來了十個客戶,有九個只能買的起100萬的房子,還有一個能買得起400萬的。這裡面涉及到一個問題,叫做帶看率,除去專業水平銷售能力不談,很多時候說一個房子好不好賣說的就是帶看率,我要帶看多少組客戶才能成交。那100萬那個房子,我找了十個客戶去看最終成交了。你這個400萬的房子我也要找客戶,可是對應的客戶群體很少,那問題來了,如果100和400萬的房子你都掙一樣的錢。你還會去費心去推薦或者去為400萬的房子找客戶麼?

  • 11 # 記錄真實事件

    其實銷售都是一樣的,都會收取佣金。只是安家裡面的佣金讓大家看到而已,按百分比收佣金這個應該算是正常的吧,因為房子的價格,路程,還有難易程度都不一樣,所以我覺得按照百分比是正常的,就比如我們一般的銷售。提成不也是按你銷量的百分比來提成的嗎,所以安家只是明白告訴我們這樣一個現象,把他很明白的告訴給觀眾,也是讓大家透過這個電視劇瞭解到了一個我們平時不也麼接觸的行業。以後如果在接觸的話可能會有一定的理解吧

  • 12 # 狐山詩行

    時下熱播的《安家》就是一部房屋租賃、買賣中介人的電視劇,裡面涉及房屋中介費也是一大熱點,房產中介在國家房產政策有明文規定的:

    1、房屋買賣、租賃中介服務費:一般是按照2個點收取,一次性現金付款的好像是可以欣賞,下調到1個點左右,貸款按2%計收中介費。

    2、房屋買賣貸款中介服務費:按成交額1%收取。

    3、房屋買賣中介擔保費:個別中介公司額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務費,俗稱“擔保費”。

    4、房地產登記服務代辦收費,最高不超過500元/宗。

    5、房屋貸款代辦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300元/宗。

    6、辦理房屋入住有關手續收費,最高不超過200元/宗。

  • 13 # 雜事剪影

    因為不同的房屋價值不同,中介人員的工作量不同,只有按照百分比收取費用才是最合理的。

    首先說中介開租賃合同,一般租客比較好找也比較爽快,租金選沒有買房款高,比如劇中朱閃閃開了第一單租賃單,一套房租金一萬,中介拿二百塊提成剛剛好。

    其次說賣房,普通的電梯房房款在四五百萬元且產權清晰,買電梯房這是一筆大的開銷,買家自然要多參考,多選幾套備用,這樣中介的工作量就很大,需要跑多個地方拍照,瞭解房屋情況,聯絡多加房東。以房款五百萬為例,成交之後中介可以拿到十萬元的提成,再扣除公司的分成,個人能拿到手的差不多是三萬,這樣收入才和工作量成正比,也比較合理。

    第三,再說劇中賣老洋房,老洋房一般估價都上億,順利成交中介可以拿到一個點的提成,就是一百萬。

    可是老洋房有很多問題,一般都是房齡老,產權複雜,劇中第一單老洋房有太表姑奶無恥訛房,房似錦她們得和她鬥智鬥勇,第二單老洋房產權不清,又加上買家通常財大氣粗也有社會背景,容易被跳單,第三單老洋房產權更是混亂扯皮不斷,中介要想拿到佣金也是非常困難,經常是做了工作沒有回報。比如劇中房似錦飛北京和祝興國談合同,就是白忙一場。

    所以房屋中介工作不好做,如果統一給一個定額的中介費,那大家都去找輕鬆的工作去做了,也提現不出中介的勞動價值,只有按照房屋價值按百分比給付中介費,才能體現房產中介的勞動價值,也會激勵中介促成交易。

  • 14 # 嶼七

    提房產中介,首先腦海中浮現出那些騷擾電話,和那些無休止纏著你買房中介人。只要你有購房或者賣方的資訊,這些搜捕資訊敏感的中介人總會想方設法收集到你的資訊,然後對你實施輪番轟炸,直到拿下你這個客戶。眾周所知,房產中介的收入是按照房產總價值的百分比收取的。各個地方又有不同。買一套房子房產中介費是總房產價值的2%,其實對於上海的房價來說,中介費也是很客觀的。對於二三線城市來說中介費也是不小的數目。比如山東濟寧這個三線城市,一套房子一般在七八十萬到一百多萬,取中間值按照100萬元算,按照上海中介收取佣金的比例,那也是兩萬元的中介費。按照這個收入算,一年賣十套房子,加上貸款費什麼的,也是二十多萬的收入。以上討論的是買賣房子,並沒有說到租賃房子。租賃房屋一般是押一付三,收取房產租賃費每月的50%,也就是說你租賃一套房子每月租金是2000元,那麼就收取你中介費用為1000元。籤合同,走正規租賃程式。

    選擇行業很關鍵,尤其是北上廣深這樣的一線城市,只要你選擇了房產中介這一個行業,你的奮鬥,你的努力,你的堅持,還有你的運氣,記住,努力奔跑的人運氣不會太差。

  • 15 # 趙小姐的羊駝

    一、根據有關法律中規定

    1.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

    2.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3.房地產經紀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託人收取。

    4.對經濟特區的收費標準可適當規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收費標準的30%。

    以上是我個人對中介費有關法律規定的簡化理解。

    比較簡單直接,什麼情況收多少錢,大概就是範圍就是這樣的,如果想詳細瞭解的請參照有關法律規定,很細緻,也很全面。

    再說一下我個人的觀點吧,中介讓我們避免了很多麻煩,(黑心中介除外)。

    我是去年買的房子,我們瞭解到的只是房子的樣貌,關於產權、是否有抵押、有沒有一戶多賣的請況等等,很多問題我們都是不知道不懂得。

    在買房子到交易完成所有的一切都有中介陪著。

    有人會說他們收錢!

    對他們收錢而且不少收對吧!

    我想說的是我們換位思考一下,你買手機有人給你介紹不?他們不掙你的錢嗎?

    一部手機越貴的利群越高,本人接觸5999左右的手機,利群900多有的可以到達一千。

    那我們回過頭來說房子,少幾十萬吧,在多的自己腦補。

    人家是變相賣房子!

    本人是很理解,但是我希望可以少付點,錢不好掙,好花呀!同理我們每天也在變相掙著別人的錢。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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